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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职能职责

中心学校职能职责
中心学校职能职责

中心学校职能职责

中心学校负责本乡镇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

1、研究拟定全镇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镇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2、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镇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

3、发挥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作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继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管理中、小学学籍。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镇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已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负责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帐。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

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镇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6、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协助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中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

9、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10、自觉接受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全局性的指挥与管理,在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 制定学校发展计划,确定学校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三) 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拥有教育教学决策权、指挥权、财务审批权、教职工的管理权。

(四)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监督管理学校的权利。

(五) 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按章管理学校。

(六) 建立学校中层机构,加强中层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 明确部门职责,发挥机构的功能作用,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全面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八)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承担学校安全责任。

(九)管理学校的教育设施,合理安排学校设备购置、保管、使用、维修等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十)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各种关系。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其职责是:(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调查分析师生的思想动态,培养骨干、抓好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政治稳定工作。

(四)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抓好“三会一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和指挥,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七)领导和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

(八)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党、政、工、青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九)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十)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教育规律组织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团结,依靠教职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平、文化业务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设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稳定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1、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收益。

2、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工作,引导、激励教师认真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改进教学办法。

3、领导教导处开展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检查督促课程标准的实施和教学计划的执行。

4、领导、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加强各类教育基地建设。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坚持勤俭办学,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管理和利用教学资源;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6、领导和组织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主持制定思想教育工作计划、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教导处、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的作用。

7、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展开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促进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是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社会支柱,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者。工会按照“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职责是:

(一)准确把握好自己在学校工作中的位置,积极、主动配合学校行政,组织教职工搞好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群众组织的角度,开展有工会特色的各种活动。(二)根据上级工会精神,结合教职工的意愿讨论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指导工会小组工作。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计划地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四)因地制宜,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五)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向党和政府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协调各种矛盾。随时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主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积聚。

(七)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学校行政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八)发挥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表彰、奖励,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账目公开,开源节流。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课程计划和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教育发展方向、教育理论、动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教务行政、教学过程管理与业务指导,“两基”资料建设等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三)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教学、教研计划的执行,组织实施对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本校辖区内的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或组织教师参加市、区有关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五)根据教学计划,提出配置各年级各学科教师的要求,协助校长聘任教师并负责校风、学风建设及教学宣传工作。

(六)负责建立校级教研网,并组织实施教师赛课、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审、教改试验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

(七)组织开展艺体教育、诚信教育、《守则》《规范》教育、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健康检查。

(八)负责实验器材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添置计划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开展工作督查。(九)负责建立、保管教师业务档案工作与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学科知识竞赛、统考成绩统计及其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对口负责区教育局教育科、教研室、招生办、仪器站等科室和其他部门安排的工作。(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总务年度计划及总务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考核总务人员岗位执行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做好总务工作总结。

(二)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三)负责对总务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四)负责编报学校年度预算、决算和各项统计工作。

(五)负责学校后勤、危房改造、基建维修和校产的管理及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六)负责组织物质采购,配合教导处购运教材、簿本及教学仪器设备,并加强物资保管,健全发放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财账清楚。

(七)负责办理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管理工作。努力增收节支,多方筹集资金,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

(九)负责学校食堂、卫生防疫、学生住宿的管理和饮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十)对口负责区教育局对口科室和区财局、统计局、地税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乡镇学校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学校文秘,信访、目标考核、人事统计、印章管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络接待工作。

(五)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

(六)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教职工调配,协调支教等工作。

(八)负责协助党、工、团、妇等群体组织开展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工资福利、奖惩工作。

(十)负责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决策作好参谋。

(十一)对口负责:区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区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和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编办、职改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党、政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长、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团员和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全面负责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

(三)协助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做好青年职工及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四)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和团员干部培养,主持展开学校团委会和全体团员大会,协调学校各部门与团支部及支部内的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工作。

(五)负责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校性德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总结支部工作,定期向党支部及上级团组织汇报。

(七)领导并组织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学生中的核心作用。(八)负责做好优秀青年团员加入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九)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

少先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二)、加强少先队队部建设,做好队员发展、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

(三)经常了解少年儿童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等情况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反映。

(四)主动向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少先队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取得社会支持和帮助。

(五)负责对中队辅导员的聘任、培训、学习工作。经常了解中队辅导员工作情况,指导各中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六)培养少先队活动骨干,培养他们热心为集体服务的优良品质,教给他们工作方法,对旗手、鼓号手和墙报委员等给以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关心儿童全面成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目标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代会要制度化,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工作目标如下:

(一)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对学校各种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制度,进行参与讨论、表决和监督。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事项。对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准则和办法,创收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医疗、食堂等福利制度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四)搞好评议干部工作。根据干部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评议,并在可能条件下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大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进行行政领导和教学、教研的指挥。不干预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积极支持校长富有创造性地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教育和发动全体教职工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个别教职工无组织无纪律的不良行为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和教育;对校长在工作的失误和不足之处,及时善意地指正,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中心学校职能职责

中心学校负责本乡镇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

1、研究拟定全镇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镇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2、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镇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

3、发挥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作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继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管理中、小学学籍。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镇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已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负责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帐。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镇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6、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协助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中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

9、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10、自觉接受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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