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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乐山美嘉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

[2006]美嘉装饰字2号

关于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通知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的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使公司的各项事业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经公司管理部门研究决定,此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安全规章、制度。

乐山美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

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2、项目经理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教育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和公司

举办的“安全培训”,每年比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培训”,组织安全和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每年培训、学习部少于4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1、新工人在没有分配到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当人数少时,可由安

全员及施工队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当人数多时,可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报告。组织座谈、参观阅读有关文件等方式进行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

(4)、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及应吸取教训;

(5)、急救常识;

(6)、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事故现场等;

2、现场教育由主管工、工地安全员带领将军以下内容:

(1)、本施工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机构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方法等;

(2)本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纪律;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求等,培训讲解15学时。

3、岗位教育、由班长级讲解以下内容:

(1)、本班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注意事项;

(2)、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注意事项;

(3)、经常使用的施工机构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装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架子工。

1、必须经考核、发证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企业所在建筑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3、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采用多种方式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如:安全活动日、安全月、班前班后安全会,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进行教育。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制度

1、在法定假期为3天以上的重大节日前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工人进行施工、消防、生活用电、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在高温、严寒、台风、雨雪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

实际情况组织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3、建筑施工工人在同一施工现场内变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复岗的,应进行

转岗复岗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和学习时间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班组级安全教育。

4、建筑施工工人违章违纪行为达三次或因违章、违纪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建

筑施工企业必须进行违章违纪教育。

5、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现场工人进行事故教育,

吸取事故教训。

班前安全教育制度

由班组长利用上班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形成制度、警钟长鸣,班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回顾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即将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

(2)、分析班组安全生产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式注意事项;

(3)、各班、组作业人员之间相互照应关系;

(4)、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设备是否到位,正确佩戴。

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对变换工种及换岗的生产人员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

2、教育、换岗教育

3、对变换工种人员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新工种的安全生

产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4、变换工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5、变换工种人员的成绩要记录入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采用“四新”时,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度规程。

2、技术部门会同专职安全员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知识教育。

3、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4、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记录入卡。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章事故报告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五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六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七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八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十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

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调查

第一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四条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第十六条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

信息。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三〉、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制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能否正确对待是关系

到企业生存的大问题。“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3、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各工种施工

方法、场地环境,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出对各工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危害,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保证施工安全。

5、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中有毒、有

害、易爆、易燃等作业,以及施工周围的不同环境,制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并力求细致全面。

6、工程项目部实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即项目部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

组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随任务单,按工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

可靠性及可行性,写明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防火责任人

1.1、项目经理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技术指导、监督责任;

1.3、施工现场安全员、值班员、材料保管员分别实施消防工作。

2、消防器材的配备

2.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2、仓库或堆场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

3、各级消防对负责人的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

3.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操作制度。

3.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

3.4、领导专职、义务消防(员)队,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训练,组织职工扑灭火灾,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3.5、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

3.6、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7、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3.8、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4、消防的定期检查制度

4.1、定期实行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

隐患,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2、消防器材应设置在便于使用又醒目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4.3、保证消防车通道、仓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消防设施和器具,应当由专人实行挂牌管理、检查、维修与更新,使消防器具保持完好的临战状态。

4.5、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必须制度化、经常化,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是指:电工作业(电工)、金属焊接作业(焊工)、起重机构作业

(起重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架子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

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需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

经验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方准在公司上岗作业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6、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入卡。

〈六〉、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科长、公司专职安全员。

2、项目部每月组织三次或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3、班组每天进行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得检查,参加人员:施工现场安全员、班组长。

4、检查应结合工程的季节特点进行,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对暴露出来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或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等情况做好记录,对一般问题或隐患当即口头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做到边查、边改、边复查。

5、要建立并保持相应的检查记录,尽量采用规定格式和内容的检查记录评分表示。

6、对核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视危险程度和严重性按标准(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

7、隐患处理后复查验证: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工程项目部门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好记录,只有当险情排除,采取了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使用或施工。

8、上级或政府待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由工程项目部及时性报告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为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三、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确保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六、矿长依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七、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1、生产副经理: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监部部长:负责提供安全教育与培训信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的组织、协调;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与培训监督、考核。 3、总工程师:协助制定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八、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协助矿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实施。教育与培训范围与任务。 九、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任职,上岗作业的下列人员,按要求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1、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矿井生产车间负责人、区(队)长,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新入本企业员工,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湘建三司字[2010]11号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二级机构(工程处、厂、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汲取的教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资料全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 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2、项目经理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教育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和公司 举办的“安全培训”,每年比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培训”,组织安全和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每年培训、学习部少于4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在没有分配到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当人数少时,可由安 全员及施工队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当人数多时,可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报告。组织座谈、参观阅读有关文件等方式进行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 (4)、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及应吸取教训; (5)、急救常识; (6)、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事故现场等; 2、现场教育由主管工、工地安全员带领将军以下内容:

(1)、本施工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机构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方法等; (2)本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纪律;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求等,培训讲解15学时。 3、岗位教育、由班长级讲解以下内容: (1)、本班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注意事项; (2)、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注意事项; (3)、经常使用的施工机构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装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架子工。 1、必须经考核、发证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企业所在建筑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3、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采用多种方式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如:安全活动日、安全月、班前班后安全会,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进行教育。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标准版本

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发挥自防自控的自我保护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号令 3.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定义 4.1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4.3 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五、职责 5.1 安全部负责编制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及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且按培训计划实施落实。 5.2 各单位负责保存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3 各单位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内部转岗员工、外来临时务工人员的厂级安全培训;公司负责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办理、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5.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上岗人员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实施。 5.5安全部负责各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六、内容与要求 6.1三级安全教育 6.1.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1.2新入厂职工的公司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负责;厂级安全培训由各单位安全科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1.3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均为16学时,班组级为40学时,合计72学时。 6.1.4新入厂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359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生产施工和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1、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所有人员都认识到: 1.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1.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1.3、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1.4、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2、相关规定及要求 2.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2、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业主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2.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2.4、进场人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5、日常教育培训形式:可选择施工现场或会议室集中教育培训;可播放安全教育影像,设置警示宣传、宣传栏、标语横幅等。授课人员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队(班组)长、外聘师资等。 3、教育培训的时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对项目部职工培训作如下规定: 3.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3.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个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是;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机修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生目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友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仝生产、方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绒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生技术考核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教育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点项目施工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制:李彧豪 审核:刘龙太 批准: 发布日期:2007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3日

目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2. 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4. “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5. 企业各层次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经常性安全教育 7. 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员工培训记录表(样表) 四、公司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汇总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1.1. 使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等四个方面。教育培训的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1. 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a)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 作技能; b)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c)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a)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b)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c)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a)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b)行业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强制性标准; 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思想教育 a)思想教育; b)纪律教育。 2.2. 安全教育形式和层次 1)全员安全教育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两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一、公司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0小时。 二、厂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厂长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法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定义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具体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他专职人员,以及未设安全机构的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对他人和周围的设施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具体指: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三级”安全教育具体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 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对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批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2.安全部 (1)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2)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选定和实施培训。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组织厂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4) 负责制定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

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车间负责人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保证本车间安全生产教育投入。 5.车间安全员 (1)负责对车间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车间负责人在“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上签字后,才能分配到班组。统一保管“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 (3)负责车间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作相应记录。 (4)负责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6.班组长 (1)负责新员工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班组长在教育卡片上签字并将教育卡片送回车间安全员处。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本班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参与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管理规定 5. 1三级安全教育 5. 1.1 一级教育 5.1.1.1企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教材、讲课、出考卷、阅卷,安全内业管理员协助。 5. 1. 1.2教育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电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项目有关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木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 1.2二级教育 5.1.2.1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并将结果反馈企管部(附考试试卷)。 5.1.2. 2各施工单位人员由该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人员进行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2.3教育主要内容:本专业的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木专业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 1.3三级教育 5.1.3.1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单位组织专业工程师组织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3.2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5. 2安全宣传教育 5.2.1全员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2.1. 1培训时间:每年年初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 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 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 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 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 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电焊工、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 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 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 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 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 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 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最新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成效。 第三条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行统计,

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人员男性超过55岁、女性超过45岁,不再申报与复审。 公司系统内从事电焊、吊车、带电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系统全员实行《安全合格证》制度,按岗位安全生产能力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运行工作。 1、新进人员(含新聘农电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统一由市公司发放《安全合格证》。市公司安监部负责市公司本部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县公司安监部负责县公司管理范围内人员《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2、《安全合格证》应载明准许工作范围,员工必须在准许的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 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 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 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 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 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 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 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 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员工、工作调动入职的 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其它外来人员)。 3 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 4 内容 4.1 三级安全教育 4.1.1 新员工(含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 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二级: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 育,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的 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司概况、生 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通用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3 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在新员工分到各部门(或科室)后,由 部门或科的负责人安排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或科室) 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生产特点、工作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4.1.4 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员工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 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 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应急处理和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 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等。 4.2 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4.2.1 凡工伤休息五个工作日以上及各种假期三个月以上的操作工, 要进行复工教育。复工教育的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 三级教育相同。 4.2.2 转岗(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 育学习,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 4.3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3.1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4.3.2 特殊工种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或国家指定的其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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