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无忧保—公务员辞职,养老如何转移

无忧保—公务员辞职,养老如何转移

无忧保诚招代理

轻松年赚百万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17242008.html,/ 打造全民社保无死角

无忧保—公务员辞职,养老如何转移

随着公务员辞职进入企业工作者日益增多,其养老关系如何转移、退休后的待遇如何计算,成为公务员群体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昨日,人力社保部发布通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离开,其养老保险关系将被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人社部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

而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其中,参保人员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调入企业参保地;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

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就业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企业职工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可暂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待达到退休年龄时,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所对应的待遇领取地的视同缴费指数标准确定。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参保的,其视同缴费指数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确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