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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癌二次探查术技术操作规范

卵巢癌二次探查术技术操作规范
卵巢癌二次探查术技术操作规范

卵巢癌二次探查术技术操作规范

【适应症】

卵巢癌经积极细胞减灭术后,完成了术后系统化疗,临床体验、医学影像及肿瘤标记物检测均不能提示有肿瘤证据者。

【禁忌症】

1.诊断不明确,经积极肿瘤细胞减灭术在化疗过程中或第一阶段化疗结束后不足6个月肿瘤进展者。

2.一般情况差,不能耐受手术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细胞学检查收集盆腔、升结肠旁沟、结肠肝曲、膈下、结肠脾曲、降结肠旁沟冲洗液。

2.探查全面探查盆腹腔,对可疑癌灶进行活检。若无明显可疑癌灶,则自上而下进行多点活检,

包括横隔、大网膜残端、结肠肝曲、脾曲、升结肠旁沟、降结肠旁沟、肠壁粘连增厚处、原发肿瘤残端、漏斗韧带残端、阴道残端顶部、膀胱表面以及后腹膜肿大淋巴结等。

3.切除可疑病灶

⑴二次探查术阴性:严密随访,考虑腹腔化疗以巩固疗效。

⑵二次探查术显微镜阳性:继续化疗。

⑶二次探查术肉眼阳性:施行再次细胞减灭术,尽量达到满意程度。选择二线药物进行挽救化疗。

【注意事项】

1.时间:末次化疗后一个月左右实施。

2.应充分探查,注意肠间、腹膜后有无病灶、以减少假阴性结果。二次探查术可有效评价前期治疗

疗效,但并不能改善患者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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