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2016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
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府函[2017]92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1
【实施日期】201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2016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通报
(成府函〔2017〕9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实施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智慧治理、社会治理,全力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决定对锦江区政府等174个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学习先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努力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成都市2016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附件
成都市2016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
一、区(市)县(8个)
锦江区政府武侯区政府郫都区政府
温江区政府龙泉驿区政府崇州市政府
邛崃市政府金堂县政府
二、市级部门和单位(32个)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
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水务局
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
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
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市博览局市公安消防局
市总工会市政府应急办
三、乡镇(街道)(30个)
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锦江区盐市口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