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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一般要求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

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如分标段,须按标段分别描述,并明确界面责任分工)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各标段界面责任分工如下: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 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1.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0-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

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 4.10-4“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 4.10-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

(或)延长工期的理由。

2.1.

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2.2 发包人独立发包项目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1 由发包人独立发包的其他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

2.2.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3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2.3.1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2.4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2.4.1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

3.工期要求

3.1 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3.2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3.2.1 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2.2 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

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3.2.3 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 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4.质量要求

4.1 质量标准

4.1.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4.2 特殊质量要求

4.2.1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5.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

5.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5.2.1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

5.2.2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承包人在投标时还应充分考虑以下工作内容:

6.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护

6.1.1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6.1.2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

(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

(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11)其他:。

6.1.3 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防护专项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1.4 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

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1.5 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1.6 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6.1.7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

6.1.8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6.1.9 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

6.1.10 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

6.1.11 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

6.1.12 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6.1.13 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6.1.14 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

6.1.15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6.1.16 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1.17 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

6.1.18 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2 临时消防

6.2.1 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

求。

6.2.2 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6.2.3 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6.2.4 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

6.2.5 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3 临时供电

6.3.1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3.2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6.3.3 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

6.3.4 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

6.3.5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4 劳动保护

6.4.1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6.4.2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6.4.3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

6.4.4 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4.5 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6.4.6 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5 脚手架

6.5.1 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6.5.2 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

6.5.3 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6.5.4 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5.5 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

6.5.6 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

6.6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6.6.1 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第9.2.1项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6.6.2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

(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

(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

(9)其他:。

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

6.6.3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2.1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6.7 文明施工

6.7.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6.7.2 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洁、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

(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

(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

(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

(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

(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

6.7.3 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

6.7.4 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6.7.5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

6.7.6 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

6.7.7 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6.7.8 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

6.7.9 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

6.7.10 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8 环境保护

6.8.1 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4.1.6项和第9.4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8.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8.3 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4 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

6.8.5 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8.6 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

6.8.7 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

6.8.8 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

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6.8.9 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6.9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6.9.1 通用合同条款第9.4.2项约定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5)节能减排措施;

(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

(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

(13)其他:。

6.9.2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4款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7.治安保卫

7.1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

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2 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7.3 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

7.4 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7.5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7.6 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7.7 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

7.8 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

7.9 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

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8.1 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8.2 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

8.3 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

8.4 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

9. 样品和材料代换

9.1 样品

9.1.1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9.1.2 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5.1.2项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

9.1.3 合同条款第15.8.2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9.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

9.1.4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

已经批准。

9.1.5 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

9.1.6 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2 材料代换

9.2.1 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2.2 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

(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

(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

(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

(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

(6)价格上的差异;

(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

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

9.2.3 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

9.2.4 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

(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

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

(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

10.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10.1 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10.2 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

11.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11.1 进度报告

11.1.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

11.1.2 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11.1.3 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

11.1.4 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11.1.5 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

11.1.6 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

11.1.7 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

11.2 进度例会

11.2.1 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11.2.2 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

11.2.3 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

11.2.4 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12. 试验和检验

12.1 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2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

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

12.3 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

12.4 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

12.5 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

12.6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2.7 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2.8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

13. 计日工

13.1 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约定的计日工,也称为零星工作项目,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1项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

13.2 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2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3.3 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

技术规格书

11.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材料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1水泥采用标号4 2.5R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性能符合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1.2砂采用硬质中砂,细度模数Mx为 2.5,其含泥量小于2%,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规定。 1.3石子粒径为5—20mm,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规定。 2.供货范围 公司砼电杆产品被广泛用于电力、通讯、有线电视、铁路输电线路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城市、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产品不仅销往本省西安、宝鸡、延安、商洛、汉中、安康、铜川、咸阳等地市县,而且远销山西、河南、甘肃、江苏等外省市地区。砼排水管已用于西安市长安科技园、绕城高速公路等重点排水工程。本公司为用户所提供的产品,均以质量可靠,供货及时,服务优良为前提,深得广大用户的好评和信赖。1998年陕西省技术监督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西安市灞桥区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 本厂可提供各种规格、型号的钢筋砼电杆、环形预应力电杆产品。 3.技术标准 3.1产品标准GB/T4623—2006 环形混凝土电杆 GB/T2287—2005 环形等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接网支柱 3.2引用标准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343—1994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GB/T700—1998 碳素结构钢 GB/T701—1997 低碳热轧圆盘条 GB/T13013—1991 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199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T5223—199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BJ107—19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63—1989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T14684—2001 建筑用砂

技术规格书格式

第一节一般要求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

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如分标段,须按标段分别描述,并明确界面责任分工)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 各标段界面责任分工如下: 。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 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1.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0-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 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 4.10-4“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 4.10-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

技术规格书 .doc

技术规格书 项目名称:2018年新线过滤棉等打包采购 《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要求)。 一、*技术参数 二、*技术标准 货物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三、*验收要求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以上提及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3.1检验方法 (1)每批次过滤网到货验收时均须检验过滤网的规格型号、外观状态及其实际外形尺寸是否满足采购合同要求,确保所采购的过滤网产品为经确认适用的品牌;

(2)为直观的验证各批次过滤网是否满足防火等级的特性要求,在每批次过滤网供货时均须随机抽选对应过滤网进行简单的实物防火性能试验,且实物防火性能试验现象须为遇火源无直接明火产生。 3.2 文件及要求: 在每批次过滤网供货验收时供货厂家须至少同时提供以下相应文件(但不限于): (1)对应的过滤网的基本材质资料及参数说明文件; (2)对应过滤网的过滤精度等级、过滤效率检测和容尘量检测报告文件; (3)第三方防火等级及烟气毒性检测报告文件。 3.3检验结果的确认 检验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准。 四、*货物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4.3货物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4.4 基本要求 4.4.1新采购的各型车过滤网,其过滤精度等级均须为不低于EN 779相关标准中规定的G3级的专用过滤材料,且必须有对应的检验证明报告文件。 4.4.2新采购的各型车过滤网,其防火等级须同时达到DIN 5510相关标准规定的易燃等级S2及以上(对易燃等级为S2或S3的,其补燃时间须≤10s)、冒烟等级SR2、液态等级ST2,烟气毒性满足FED(t zul)≤1的标准要求,且必须有对应的第三方检验证明报告文件。 4.5清洁要求 在既有广州地铁线路的运行环境和保证车内空气含尘量指标的情况下,可重复使用的过滤网,其清洗周期应不低于1个月,且其可重复清洗使用的次数应不低于3次。重复清洗后须不会对过滤网本身材质性能、基本形状造成影响或破坏。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有关说明 1、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如存在参数为某品牌所特有的,投标人可选择达到使用功能或优于其技术参数的产品均可。某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厂家质保承诺函的,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所投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项为不接收负偏离,出现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正偏离或负偏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逐条响应,否则后果自负。如“★”项目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并提供证明文件,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中,“★”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投标时要求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非“★”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不提供将影响到综合评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设计说明中的产品参数与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同的,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二、项目总体建设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设备及软件能兼容接入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已建的智能交通系统(具体需求可与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联系)。所投设备及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软件著作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次系统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协议和规范的技术要求;要从技术和机制上保证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系统的操作平台、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应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可实现互联互通并支持二次开发或功能调整,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加强智能交通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 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应能将自动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图片批量导入指定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必须实现与定远县交警大队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无缝连接。卡口系统应能无缝接入指定的智能交通卡口联网布控平台。外场设备的视频录像数据及违法数据必须通过三大运营商的视频专网经过边界平台接入公安信息网,数据接入到集成指挥平台。整个系统软件应能根据国家标准或滁州情况作免费调整,且软件终生免费升级调整。 三、信号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需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 85-2009)、《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等规范及标准要求。 3.1系统组成 系统由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传输系统、区域控制机、中央控制机组成。信号数据直接接入路口接入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实现信号数据接入和传输,与监控、电警等数据共享交换机实现远程传输。

自动化及仪表安装工程-技术规格书

不锈钢公司料场改造工程自动化及仪表施工工程 技术规格书 唐山电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不锈钢公司料场改造工程自动化仪表施工工程,本着自动控制、远程监管、减员增效、节能减排、安全运行目的而进行编制。创新使用先进的工业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远程及自动控制现场设备的功能。 技术规格书作为直接指导施工的依据,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对加强施工管理、有效的调配人员、提高施工效率、节约工程成本、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有积极作用。 2、工程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专业: 1.电气自动化系统工程安装; 2.自动化仪器仪表安装。 3、技术标准 GB3368《工业自动化仪表电源、电压》 GB777《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模拟气动信号》 GB3369《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模拟直流电流信号》 GB3386《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和气动模拟记录仪和指示仪性能测定方法》 GB/T1328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用检测仪表和显示仪表精度等级》 GB4830《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ZBY120《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和大气压》 ZBY092《工业自动化仪表电磁干扰电流畸变影响试验方法》 GB4439《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振动》 GB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基本尺寸及型式》 JB/T1396《工业自动化仪表盘盘面布置图绘制方法》 ZBN10004《工业自动化仪表公称通径值系列》 ZBN10005《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压力值系列》 GB1314《流量测量仪表基本参数》 《工业自动化仪表通用试验方法-接地影响》 GB/T8566-1995《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T 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GB/T 15532-19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5538-1995《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 GB/T 15853-1995《软件支持环境》? GJB/Z 102-1997《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 GB/T 《控制系统功能表图的绘制》 GB 16655-1996《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制造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软件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软件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为师大房网系统软件项目,具体内容如下表: 备注: 1、参加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符合ISO 质量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具备知识产权保障的最新质量标准的产品软件。有产品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时所必须的各类相关使用操作、系统管理、培训等资料; 2、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有提供的产品软件包含系统分析、架构开发、安装调试、运维等所有费用。提供相关工程师的技术支持与软件的修改、定制。 3、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软件应具备先进、成熟、可靠、安全、开放、实 用、易扩展、性价比好的产品参加项目投标,确保软件使用的稳定性、安全性、后续升级架构可行性与扩展能力。 二、项目建设目标: 1、师大房网为买房者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房价信息,使买房者在网上即可了解想要买的房子 的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同时能够查询浏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的联系2、师大房网为售房者提供了一个发布房屋出售信息的平台,能够浏览房地产经纪人的信息,选择专业的可信赖的经纪人帮助自己将写字楼或商铺顺利出售,经纪人可将楼房信息发布到网站上,能够被买房者查询浏览到,使更多买房者看到房子的信息,增大卖房的成功率 3、师大房网………………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软件架构

系统主体要求综合采用C/S +B/S(管理端采用C/S,利用端采用B/S形式)或B/S方式来进行软件部署,视档案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环境的不同采用其适用的系统软件版本与类型。包括全文检索无缝镶嵌在利用平台里,电子阅览室等。 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 (二)软件平台 (1)要求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各类操作系统环境,包括Windows NT, Windows 2000server,windows server 2003,Linux, Solaris, HP-UX, SCO Unix等主流操作系统;(2)Web应用服务器支持主流中间件产品,如IBM Websphere, BEA Weblogic, Oracle Application Server, T omcat等; (3)Web服务器支持MS IIS, NES, Apache等。 (5)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求具备良好的数据和索引的压缩技术,具有较低的空间膨胀率;在系统硬件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如服务器内存不小于1G),对超大型数据库及结构化/非结构化复杂查询实现响应的时间能够达到亚秒级,并且不随文件数量增大而效率降低,数据库规模仅受硬件资源的限制。 (6)语言支持:简体(GBK)、繁体(BIG5)、西文(ASCII)、国际统一码(Unicode)。支持中西文混合检索。 (三)数据处理能力 (1)要求提供分布式和跨平台的灵活配置方案,支持对关系型数据库的文本数据和大对象类型数据检索能力。 (2)能够对各种格式文档进行辅助加工和标引,并完成自动入库。包括RTF, Microsoft Word, Excel, Powerpoint, PDF,DJVU,HTML, ISO2709等格式文档。支持Text, RTF,

技术规格书1

轨道交通运维商业用电项目 技术规格书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第二章项目工程量清单 (3) 第三章现场条件 (4) 第四章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5) 第五章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要求 (5) 第六章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 (7) 第七章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8) 第八章主要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置 (10) 第九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2) 第十章保证安全生产、成品保护、交通配合、市容环卫和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等的技术措施 (13)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作内容:运维商业用电出线线路进行检修、调试,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隐患。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4、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备案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程地点: 第二章项目工程量清单 1、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下表)

第三章现场条件 1、为确保文明施工,承包人应遵守招标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一切处罚,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进场前必须配备完整的管理班子,由专职安全人员向业主单位提交承包单位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及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交由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 3、承包人进场前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的特种操作证书(如高、低压证书)进行核实,不得存在假证、过期证等不合规现象,审核通过交由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 4、承包人应按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自行准备施工工具、设备,所有施工工具、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安全要求。 5、在施工作业时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断电、恢复供电要求时,必须提前申请,得到批复后方可检修,检修完成后得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不得私自断电、合闸。 6、对当天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完整、有效的施工记录。 7、当天工作量完成后,要做到垃圾落手清,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承包人必须按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堆放垃圾。 8、对于当天施工范围在下班前必须逐一检查用电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存在;所有施工工具、设备必须摆放整齐;进出设备、工具建立有效台账。

物资采购技术规格书模板

XX事业部XX项目 XX设备采购 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时间:

目录 1、总则 2、设计条件 3、产品标准 4、供货范围 5、技术要求 6、质量性能保证 7、包装运输 8、检验验收 9、技术服务 10、技术资料 11、其他

1、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针对公司XX事业部XX项目XX装置(设备)的采购,提出了相关产品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范围、质量保证、检验验收、包装运输、技术资料及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成熟、可靠、全新的产品及服务。 1.3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附件和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供货、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卖方对其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买方在技术文件上的签字并不意味对卖方责任的解脱。 1.4卖方提供的产品及配套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能力的服务网点。 1.5本技术规格书未明确事宜,卖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尊重买方意见,在现有国内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本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卖方对重要技术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并给出相关技术指标;如有与

本技术规格书描述的要求不一致但能满足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未明确响应的一律视为偏离。 2、设计条件 2.1 工程概况 2.2 气候水文资料 2.3 公用工程及现场条件 2.4 关键指标 3、产品标准 4、供货范围 4.1 主要设备清单 4.2 备件清单 4.3 工作范围及界面划分 5、技术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使用寿命。设备设计寿命10(20、30)年,正产使用条件下连续运行不少于25000小时。 5.1.2 5.2 设备要求 5.3 电气仪表要求 5.4 防腐及其他要求

技术规格书规范

项目名称:XX市轨道交通XX线AFC系统 文档编号:xxx XX轨道交通XX线 XXX技术规格书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XX年X月

北京市轨道交通亦庄线xxx 技术规格说明书 第1页 ? 2009, Copyright by FOUNDER Group 文档编号:xxx 序号 版本 时间 修订说明 修改人 1 (手动填写) 00.00.00.00 YYYY/MM/DD NNN 2 3 4 5

XX 市轨道交通XX 线xxx 技术规格说明书 第2页 ? 2009,Copyright by FOUNDER Group 文档编号:xxx 目 录 图 表 表 格

第3页 ? 2009, Copyright by FOUNDER Group 文档编号:xxx (从此处开始正文) 样式说明 (除“样式与格式”中所列格式外,其它格式一律不得使用,方案完成过程中首先消除原文档中不符合要求的格式!) 1 标题1 只用“正文首行缩进” 1.1 标题2 1. 列表编号2 1). 列表编号3 a. 列表编号4 b. 列表编号4 2). 列表编号3 2. 列表编号2 1.1.1 标题3 列表1 (此 可在各列表编号下使用,但不能作为列表编号) 列表2 列表3

第 4页 ? 2009,Copyright by FOUNDER Group 文档编号:xxx 1.1.1.1 标题4 图表 1 图形居中请选择“图形居中”的样式(编号1的后面加一空格) 1.1.1.1.1 标题5 序号 内容 1 (手动填写,没必要时可以不填) 2 3 4 5 1.1.1.1.1.1 标题6 1. 列表编号2 2. 列表编号2 2 标题1 此段为新增内容,除正常刷格式,再选择该段内容,刷“新增内容”的样式。可在确认后,直接删除样式“新增内容”即可,对原样式和结果没有影响。 请从下页开始插入正文内容。

通信系统技术规格书.

第1章通信系统 10.1 概述 1)对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承包人应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对于功能要求条款,应给出简要的实现方式或解决方案,对于技术规格条款,应给出实际具体指标。如有与标书指标不同之处要做出详细说明。 2)无论本技术要求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本工程的系统功能与管理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发包人对通信系统使用功能的需要,符合现行ITU标准。 3)承包人所推荐的各系统设备的性能及特性应符合信息产业部及国家无线电委员会的现行及最新标准及GMDSS及ITU-R标准。 4)承包人应分别列出各系统设备的主要项目清单,包括主设备、辅助设备、安装材料等。 5)承包人提供的各系统设备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即除了必要的主设备外,必须的辅助设备,包括各种相关的接口、各种软件、直流电源设备、配线设备、内部连接线缆及插接头单元、安装工具也应提供。 6)承包人所提供的主设备的处理能力计算应满足最终容量需求,将来扩容时可以不增加处理器的硬件。 7)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负责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测试、开通、并负责机房及接地等辅助设施的施工,对发包人技术人员的培训。 8)承包人的技术建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各单项设备分别单列) (1)对技术规格书内容的逐项答复。 (2)各单项系统设备的详细介绍。 (3)设备计算及设备数量表。 (4)硬件描述,包括:功能、指标、系统原理,系统结构、电路连接图、错误的判断和恢复等。 (5)软件描述,包括:功能、开发工具、运行方法等。 (6)接口描述,包括:接口类型、电气特性、信令、数据格式等。 (7)完整的系统装配图,包括设备尺寸、设备重量、相关接口、安装位置及空间、线缆走向等。 (8)机房设备布置图及联网方式图。 (9)辅助设备的介绍。 (10)其它技术资料。 (11)系统设备介绍和其它技术资料中至少应包括。 a.系统主体结构。 b.系统设备性能。 c.信号及信令方式。 d.软件系统。 e.操作与维护。

工具柜 技术规格书

一、 整体要求 1.工具柜A、杂品柜B、阀门站柜子D、工具柜E的钢板厚度1.0mm;安全帽柜钢板厚度0.6mm。 2. 所有钢板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工艺:酸洗过的钢板+加工+静电喷涂。加工包括: 检验、冲压、折弯、焊接装配等步骤;柜面采用绿色环保型粉末静电喷塑而成。所供应材料要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3. 锁具不需采用插销式,满足实用美观、耐用、开关方便三方面要求。 4. 横向的隔板均需考虑承重,厚度不小于1.2mm,对于隔板及其他较大面积的承重面需在 背面焊接加强筋。 5. 颜色按照附件中图片颜色(浅灰色)。 6. 工具柜、杂品柜用于室外,有防雨要求。 7. 以下附件照片.rar作为该技术规格书的补充,仅有一点变动(工具柜下半部分需要增 加2块可拆卸隔板),其他均按照图片要求制作。 照片.zip 8.数量如下(该数量仅供报价使用,不等于今后实际采购数量) 物料号 型号 数量 80168049 工具柜 长80cm,宽40cm,高180cm A 139 80168051 杂品柜 长85cm,宽40cm,高180cm B 96 80168050 安全帽柜 长70cm,宽40cm,高190cm C 28 80179685 工具柜 长80cm,宽40cm,高85cm 工业园阀门维修站订做 D 16 工具柜E 工具柜E(80168049的工具柜上半部分方孔挂板、挂钩和斜 10 插板取消,改为两层固定隔板,高度均分,其他不变) 备件1 工具柜备件用挂钩 100 备件2 隔板及隔板的配件 10 二、 工具柜A

1.整体高度1800mm,上半部分高度为约1000mm,下半部分约800mm。 2.上半部分正面制作为方孔挂板,含大单挂钩20个平均分布。 上半部分侧面采用斜插板。每侧5个(20cm*10mm)。 上半部分底部设置三个整体档隔的抽屉,抽屉轨道3mm厚度,抽屉使用2mm厚度钢板。高度自上而下分别为80mm,100mm,100mm。内均含隔板。三个抽屉放置在上半柜体的底部。 3.下半部分均含2块高度可调、可拆卸隔板(按此要求,与附件图片不同)。 三、 杂品柜B 1.尺寸依照附件图片,外形尺寸为180 cm×85 cm×40cm。(与工具柜宽度不同,高度, 等均相同) 2.上半部分制作为方孔挂板,带20个挂钩。且内均含2块高度可调、可拆卸隔板。

安装技术规范及要求

安装技术规范及要求 1 施工准备阶段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了解甲方要求的工期情况;了解施工单位的人力、安装工具配备情况;了解制造厂设备的发货情况;了解施工现场的电、水、气、行车等的供应情况。根据所掌握的确切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此阶段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1 图纸会审一般为甲方召集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交流,其主要内容有: (1) 安装图纸、安装有关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2) 设计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在安装工艺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3) 与安装相关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其核心内容即为工期的控制,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考虑: (1) 设计单位的设计完成情况; (2) 施工单位的人力、安装工具、材料等准备情况; (3) 所需安装的设备制造情况; (4) 土建基础的施工情况; (5) 甲方现场条件的准备情况。 2 设备安装的一般程序 2.1 设备开箱与清点,在设备交付现场安装前,由总承包方负责与业主(或其代表)或供货商共同按设备装箱清单和设备技术文件对安装的机械设备逐一清点、登记和检查,对其中的重要零部件还需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后,双方签字鉴证、移交。 2.2 设备基础检验 (1) 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供设备基础质量合格证明书:主要检查其混凝土配比、混凝土养护及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如果对设备基础的强度有怀疑,可用回弹仪或钢珠撞痕法等对基础的强度进行复测。 (3) 对基础的外观检查:主要察看基础表面有无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 (4) 对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的测量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有基础的坐标位置,不同平面的标高,平面外形尺寸,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凹穴尺寸,平面的水平程度,基础的铅垂程度,预埋地脚螺栓的标高和中心距,预埋地脚螺栓孔的中心位置、深度和孔壁铅垂程度,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的标高、中心位置、带槽锚板和带螺纹锚板的水平程度等。 2.3 基础放线依据设备布置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沿线和标高线,划定安装基准线。互相有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放出共同的安装基准线;必要时应埋设一般的或永久的标板或基准点;设置具体基础位置线及基础标高线。 2.4 设备就位、找正 2.4.1 设备就位在安装设备前,因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吊装方式和临时堆放场地。在吊运设备时,绳索应拴在设备适合受力的位置上,在绳索与设备表面接触部位应垫上木垫板,以防损坏其油漆表面或已经过加工的表面。 2.4.2 设备找正指设备的纵横中心线与基础上的中心线对正。根据安装图定位,中心线可以使用激光经纬仪校对。 2.5 设备的找正

产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说明 1、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其中打“▲”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3、招标范围:设备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的所有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4、本项目所有设备必须一起投,否则将视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从而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5、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时间: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6、除技术规格书中标明允许进口产品外,其他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的认定按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二.设备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数据采集仪要达到的主要功能如下: 1)实时数据采集功能系统可采集模拟量和开关量形式的各类参数。 2)历史数据存储功能采集到数据,以设定的时间间隔存储,时间间 隔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数据保存的时间≥6个月。 3)数据通讯功能通过有线/无线形式与环境监控中心进行数据通讯。 4)具有报警功能当获取的数据超过设定的报警值时,主动向环境监

控中心传输相关的报警信息。 5)实时数据、历史数据的通过曲线或数据列表的形式显示。根据需要 可进行图表的打印。 6)各种监测参数的量程、报警值、相关换算系数及其他设置内容(如 下位机的系列号,用于通讯的相关设置等)。 7)反向控制在现场仪器仪表提供相应功能和协议的条件下,可实现对 仪器仪表的反向控制,如自动清洗,量程校正、分瓶采样、视频控 制等。 8)数采仪要求视频接入模块(支持电信“全球眼”视频叠加技术)。 9)企业端2路视频数据可保留一周以上,支持智能存储/删除。 10)支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使用。 11)提供多种通讯接口(4-20Ma、RS232、RS485等)。 12)支持间歇性排放标准的企业的监控控制,实现通过流量来控制仪器 的做样。 13)数采仪要求视频接入模块。 (二)PH分析仪 pH测量范围0.00 to 14.00 pH 分辨率0.01 pH 准确度± 0.01 pH 温度测量范围- 9.9 to + 125.0 °C 分辨率0.1 °C 相对准确度± 0.5 °C 传感器Pt 100 /Pt 1000 (连线端子选择) 温度补偿方式自动/ 手动 (参照 25.0 °C) 设定点和控制器功能 功能(可转换的) 设定点控制器 控制器特性极限控制器 加速 /减慢继电器0 to 2000 秒. pH 迟滞宽度0.1 to 1 pH 工作电压最大 250 VAC 工作电流最大. 3A 功耗最大 600 VA 电参数和连接 电源110 / 220 VAC (短路子选择) 频率48 to 62 Hz 输出信号 4 to 20 mA, 电隔离

技术规格书-软件信息系统

技术规格书 XXXXXX项目 技术规格书 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一. 项目概述 (2) 1.1 建设目标 (2) 1.2 建设原则 (2) 二. 项目建设内容 (4) 2.1 建设范围 (5) 2.2 系统功能要求 (5) 三. 总体要求 (2) 3.1 投标方资质要求 (2) 3.2 投标方案要求 (3) 3.3 软件版权要求 (3) 3.4 系统架构及性能要求(各项要求根据实际进行增减) (3) 3.4.1 稳定性要求 (3) 3.4.2 性能要求要求 (3) 3.4.3 响应时间要求 (4) 3.4.4 安全性要求 (4) 3.4.5 可扩展及兼容性要求 (4) 3.5 二次开发平台要求(选填) (4) 3.6 其他特殊要求(选填) (4) 四.实施要求 (5) 4.1 实施方式要求 (5) 4.2 实施过程要求 (5) 4.3 实施周期要求 (5) 4.4 测试要求 (6) 4.5 培训要求 (6) 4.6 运行环境要求 (6) 五. 验收要求 (6) 六. 售后服务要求 (7) 七. 付款方式 (7) 八. 评分标准 (7)

一. 项目概述 1.1 建设目标 描述总体建设目标。 1.2 建设原则 描述建设原则。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定制,例如: 1. 安全性 严格按国家安全保密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采用多级安全保密措施。应有严格的安全和保密手段,确保平台本身和应用内各种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稳定性 使用技术成熟、稳定的开发平台,各项应用确保正确、稳定运行。 3. 适用性与可扩展性 需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可扩展性,未来平台的扩展只须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应用与服务模块,能够平滑过渡而不影响用户的使用。 应采用易于二次开发的“框架+构件”的体系架构,有一个开放的、易于扩展的应用体系框架和灵活的配置功能。 4. 开放性与灵活性 要符合开放性要求,能与其他第三方优秀的产品进行组合,支持与业务系统集成。应实现指标、报表、公式、流程等的灵活设置,以满足复杂多变的业务需求。 二. 总体要求 2.1 投标方资质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列出投标方资质要求。例如: 1. 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包含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技术规格书编制要求

技术规格书编制规定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_____设备,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规格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4卖方须执行本规格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个月,按本规范书要求,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买方确认。 2 范围 1.1 拟采购的设备清单 序号 位 号 设备名称 数 量 开/ 备 备 注

1.2卖方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和数据表中的技术要求和工艺参数,并将其作为准备和完成报价的依据。 3工程概况 3.1概述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建设情况、工程现状等) 3.2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3.2.1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3.2.2水源 3.2.3储灰场 3.2.4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4设计和运行条件 4.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4.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4.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4.2.2厂/场区地质 4.2.3厂/场区地震 4.2.4燃煤

4.2.5灰渣特性 4.1.6燃油 4.1.7水质 4.3安装运行条件 5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5.1参数、容量/能力 5.2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5.3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5.4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5.5仪表和控制要求(l&C) 5.6标准 5.7性能保证值 5.8安装调试要求 5.9 设备数据表 6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7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8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飞剪技术规格书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 新疆钢厂项目100万吨棒材工程 飞剪 技术规格书 工程号[1788-2011] 总设计师 室审 审核 设计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本技术规格书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详细条文。卖方提供的设备应能够满足规格书中的规定,包括功能、结构、性能参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 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货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详细技术参数在买卖双方意见一致后,以合同附件为准。 1.设备的工艺要求及布置 1.1原料 原料来源:为炼钢连铸车间提供的合格连铸坯,符合YB/T2011-2004标准。 连铸坯尺寸及单重:165mm×165mm×12000mm??2548kg 1.2产品 产品规格:φ10mm~φ40mm。 产品品种:以生产热轧带肋钢筋为主,兼顾热轧光圆钢筋。 主要钢种:HPB235、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 、HRBF500等。 1.3工艺布置 厂房天车轨面标高+14.5m,轧制线标高+5.3m,高架平台地面标高+4.5m。 1.4 轧钢工艺 ?采用无孔型轧制工艺。 低温轧制,钢坯开轧温度最低950℃; 采用控轧控冷工艺轧制,15H精轧机入口温度最低780℃。 ?具备采用两切分、三切分、四切分工艺生产螺纹钢的能力。 2.设备的组成及设计要求 2.1设备的组成 本技术规格书所包括的设备有

2.2.1 1#飞剪

2.3.1 1#、2#飞剪应设计有前后导槽,转辙器、溜槽及料筐。料筐应适合叉车搬运并设计成可自动倾空结构。溜槽应设计成全封闭结构。 2.3.2 1#飞剪前导槽采用露底式结构,便于最后无法剪切的钢材落入料筐。2.3.3 2#飞剪采用双剪刃结构。3#飞剪前后导槽应考虑四通道导卫靴设计。 2.3.4 1#、2#、3#飞剪前应设置有检修平台,以方便更换剪刃和检修操作。2. 3.5 飞剪应设计有必要的防护罩。 2.3.6 飞剪各旋转部位润滑方式为干油集中润滑,并配置可自动定期打油的电动干油泵。 2.3.7 飞剪箱体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全部齿轮轴由滚动轴承支承,轴承选用进口轴承(SKF、FAG);齿轮采用优质钢(20CrNi2MoA)渗碳、淬火、磨齿,精度6级;采用集中循环稀油润滑系统对滚动轴承和齿面进行冷却和润滑。 2.3.8 飞剪本体与主电机间连接采用鼓型齿联轴器有键连接。 2.3.9 飞剪本体和主电机应设计有合适的钢制焊接底座,以便于设备的安装。2.3.10 联轴器等旋转部位应设计有必要的防护罩。 2.3.11 设备的机上液压及润滑配管采用不锈钢管。 2.3.12 液压、气动、润滑、电气接点集中配置于传动侧。 2.3.13倍尺飞剪具有优化剪切功能,具有第1刀单独加长功能。 3.设计和供货范围

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控制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技术规格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2) 二、系统范围划分 (2) 三、集中控制系统方式及功能 (3) (1)集中自动方式 (3) (2)手动方式 (3) (3)就地方式 (4) (1)起车前的操作过程 (4) (2)起车过程的控制 (4) (3)系统运行的闭锁及控制 (5) (4)停车过程的控制 (5) 四、控制室的布置及主要设备的选型 (6) (2)主要设备的选型 (6) 五、控制系统网络构成 (7) (2)信息层 (8) (3)控制层 (8) (4)设备层 (8) 6.2编程软件 (11) 七、抗干扰能力及可靠性 (12) 八、安全容错及保密性 (12) 九、单机自动化系统 (13) 十、检测、计量、保护装置 (14) 十二、货范围参考表 (16)

一、总则 本控制系统设计时首先考虑系统的先进性,其次从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等几方面进行综合平衡,此外还结合可扩充、可升级、标准化、系统集成等以后的发展趋势,最终做出的一套完成、合理的监控系统。 本系统自动化水平较高,功能齐全:首先,全厂工艺设备,溜槽翻板及闸门,高压回路(进、出线),低压进线及联络开关等均纳入集中控制;其次,各单机自动化系统信息全部共享,控制主机均为公司1756-L63型冗余CPU,主站与各控制分站之间数据全部通过ControLNet通讯网络连接;再次,所有低压设备均通过现场总线DeviceNet与系统连接进行电力参数、设备运行参数检测,舍弃了传统的硬接线采集,避免信息量少,模拟量回路过多缺点。 考虑到选煤厂的工作环境复杂,整个通信系统尽量采用光缆进行连接,主干线ControNet网络采用光缆,可获得较长的通信距离及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二、系统范围划分 本设计控制范围为始于原煤储煤场下给煤机、经胶带输送机、准备车间、风选车间、末煤仓等,终于汽车装车仓和产品仓的生产系统;始于产品仓下给煤机、经胶带输送机等,终于汽车装车点或快速装车站的产品运输系统。 按工艺流程的特点,生产系统分为以下几个控制系统: (1)原煤准备系统:包括原煤储煤场下给煤机及胶带输送机;(2)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总则 本招标范围为大连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本工程承包商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国家交通部现行技术规范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使本工程的工期满足招标要求。凡列入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项目,承包商应对施工中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无论技术规格书有无规定,承包商都应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足够的人员、材料及设备配置。 2.工程概况 2.1工程位置 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位于辽东半岛南部,大连市金州区东南13km,濒临北黄海,与大连湾以大孤山半岛相隔。水路距大港区15n mile,陆路距大连市50km。地理坐标N38°59′,E121°53′。大连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位于大窑湾港区西侧。 2.2工程范围 2.2.1本工程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大窑湾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道路及堆场工程设计内容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边石施工等;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面积约67968平方米。(详见施工图) 2.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汽车码头工程工程(二期北侧堆场)道路及堆场,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量进行调整,或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上述风险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2.3工程的主要结构型式 道路及堆场均为沥青混凝土面层:面层采用50m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I)、60m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I),基层采用450m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6%),垫层为100mm级配碎石,面层与基层之间铺一层乳化沥青(0.3-0.6L/m2);绿化带与场地之间安装250*250*900花岗岩边石等。 3.自然条件 3.1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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