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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52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特别声明:本文来源于国家认可实验室微信号:CNAS-CMA(微信公众号:CNAS实验室认可中心)仅用于学习交流,不得用于谋求商业利益,亦不得损害原作者权益!

前 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 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

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是2014年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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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05 月20 日发布 2015 年05 月20 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

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 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

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

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 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 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

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4.1.4 当实验室所属的机构还从事检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质量手册中不仅

应明确实验室自身的组织结构,还应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显示实验室在母体

机构中的位置,并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

4.1.5 g) 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

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见CNAS-CL01

中5.9条款),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

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监督人员应有相应的检测或校

准能力。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可以由一名技术人员担任,也可以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

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管理层,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

技术领域。

4.2 管理体系

4.2.1 如果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的管理体系已覆盖了实验室的活动,

实验室需将该组织管理体系中有关实验室的规定予以提炼和汇总,形成针对实验室活

动的质量手册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果针对实验室建立单独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

还应覆盖所有为支撑体系运作的所有相关部门,质量手册应由对实验室和相关部门承

担管理职责的该组织的负责人批准。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 必要时,实验室应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测或校准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 实验室应规定其分包的政策和程序。当实验室因暂时的特定情况,如仪器故障

等,需分包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或校准项目时,应尽可能分包给相关项目已获认可的实

验室(经CNAS认可或其他签署ILAC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对于实验室自身没

有能力而需分包的检测或校准活动,CNAS将不予认可。

注1:CNAS仅认可通常是由实验室独立实施的检测或校准项目。对于实验室具 备能力但自己不实施,而是长期分包给外部实验室的项目不予认可。

注2:如果实验室通过租赁合同将另一家机构的全部人员、设施和设备等纳入自

身体系管理,则这部分能力视同长期分包,不予认可。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1实验室应根据自身需求,对需要控制的服务和供应品进行识别,并采取有效的

控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实验室至少采购3种类型的供应品和服务:

(a) 易耗品或易变质物品:如培养基、标准物质、化学试剂、试剂盒和玻璃器皿。适用时,实验室应对其品名、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贮存、

数量、合格证明等进行符合性检查或验证。对商品化的试剂盒,实验室应核查该试剂

盒已经过技术评价,并有相应的信息或记录予以证明。当某一品牌的物品验收的不合

格比例较高时,实验室应考虑更换该供应品的品牌。

(b) 设备:选择设备时应考虑满足检测或校准方法以及CNAS-CL01的相关要求; 应单独保留主要设备的生产商记录;对于设备性能不能持续满足要求或不能提供良好

售后服务的生产商,实验室应考虑更换生产商。

(c) 选择校准服务、标准物质和参考标准时,应满足CNAS-CL06《测量结果的 溯源性要求》。

4.8 投诉

实验室应及时处理收到的投诉。如果实验室收到CNAS转交的投诉,应在2个月 内向CNAS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注:CNAS在收到对实验室的投诉时,通常情况下将转交给实验室进行处理。如 果投诉内容是针对实验室能力和诚信时,CNAS将直接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安排不定

期监督评审等,不定期监督评审可不预先通知实验室。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9.1 实验室常见的不符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试验

样品的处置时间不满足要求、试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质量控制结果超过规定的

限制、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结果不满意等。实验室应对发生的不符合工作的原因

进行分析,对于不是偶发的、个案的问题,不应仅仅纠正发生的问题,还应按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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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启动纠正措施。实验室所有人员均应熟悉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尤其是直接从事

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实验室在内部审核中应特别关注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的执行

情况。

4.11 纠正措施

4.11.2 对于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不应仅仅纠正发生的问题,还应进行全面、细致

的分析,确定不符合是否为独立事件,是否还会再次发生,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按本条款要求启动纠正措施。

注:对于不符合,仅进行纠正,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很少发生。比如在认可 评审中,经常发现实验室未按CNAS规定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仅是提供事后参加能

力验证的证据,这种措施是不充分的,实验室应全面分析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根本原因,

如资金不足、能力验证计划不全面、缺乏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等,从而采取有

效的纠正措施。

4.13 记录的控制

4.13.1.4 实验室使用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应确保该系统满足所有相关要求,

包括审核路径、数据安全和完整性等。实验室应对LIMS与相关认可要求的符合性和

适宜性进行完整的确认,并保留确认记录;对LIMS的改进和维护应确保可以获得先

前产生的记录。

4.13.2.1 a) 实验室应确保能方便获得所有的原始记录和数据,记录的详细程度应确

保在尽可能接近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检测或校准活动,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信息:

样品描述;

样品唯一性标识;

所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

环境条件(适用时);

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信息;

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标识;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

其他重要信息。

注: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是指实验室发给客户的报告或证书版本的副本,可以是纸质版本或不可更改的电子版本,其中应包含报告或证书的签发人、认可标识

(如使用)等信息。

b) 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技术记录,包括检测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3 年。如果法律法规、CNAS专业领域认可要求文件或客户规定了更长的保存期要求,CNAS-CL52:2014 第 5 页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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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实验室应满足这些要求。人员或设备记录应随同人员工作期间或设备使用时限全程

保留,在人员调离或设备停止使用后,人员或设备技术记录应再保存3年。技术记录,

无论是电子记录还是纸面记录,应包括从样品的接收到出具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过程

中观察到的信息和原始数据,并全程确保样品与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对应性。注:除非相关法规另有规定外,当实验室承担的检测或校准结果用于产品认证、行政许可等用途时,相关技术记录和报告副本的保存期不得少于相关产品认证、行政

许可证书规定的有效期。

4.13.2.2 实验室应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保存检测或校准的原始数据和信

息,也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当使用数据处理系统时,如果系统不能自动采集

数据,实验室应保留原始记录。

注1:原始记录为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记录的原始观察数据和信息,而不是试 验后所誊抄的数据。当需要另行整理或誊抄时,应保留对应的原始记录。

注2:实验室不能随意用一页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4.14 内部审核

4.14.1 实验室内部审核依据应包括CNAS发布的CNAS-CL01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

注:CNAS-GL12为内部审核的实施提供了指南。

4.15 管理评审

4.1

5.1 对规模较大的实验室,管理评审可以分级、分部门、分次进行。实验室应根

据具体情况进行前期策划,确保管理评审输入(包括总体目标)和输出的完整性。注1:CNAS-GL13为管理评审的实施提供了指南。

注2:对于集团式管理的实验室,通常每个地点均为单独的法人机构,对从属于 同一法人的实验室应按本条款实施完整的管理评审。

5.2 人员

5.2.1 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

以下要求:

a) 实验室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 或校准活动。

b) 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 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或校准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

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还应有3

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

注:关键技术人员还应包括签发证书或报告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但CNAS 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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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授权签字人应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 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注1:“同等能力”指需满足以下条件:

a)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 年以上;或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5 年以上;或

c) 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2 年以上。

注2:授权签字人指被CNAS认可的可以签发带有认可标识证书或报告的人员, 其在被授权的范围内应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实验室负责人可以不是授权签

字人,其授权范围不一定是全部认可范围,评审员应根据其实际能力逐一核实。

5.2.2 实验室应制订程序对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新技术活动的培训进行规

范,并分析对持续培训的需求,建立相应计划。

注1:当需要外部机构或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时,实验室需选择具有相应能力和/ 或资质的机构和人员。

注2:仅凭培训证书或考试结果来评价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是不充分的,采取何种 措施,实验室应分析培训所需要达到的目的来确定。

5.2.3实验室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

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

以验证。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设施,并拥有设施的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应有充足的

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间;对相互干扰的设备必须进

行有

效的隔离。

注1:自有设施是指购买或长期租赁(至少覆盖一个认可周期)的并拥有完全使 用权和支配权的设施。如果实验室通过签订合同,在有检测或校准任务时临时使用其

他机构的设施,不能视为自有设施,将不予认可。

注2:如果实验室仅租借场地,不涉及仪器设备,如汽车试验场或类似情况则允 许租借。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实验室应对使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实施有效的控制与管理,明确每种新方法投

入使用的时间,并及时跟进检测或校准技术的发展,定期评审方法能否满足检测需求。

对于标准方法,应定期跟踪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及时采用最新版本标准。

5.4.2 在引入检测或校准方法之前,实验室应对其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标准方法的能力

进行验证,验证不仅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等,还应通过试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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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精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

要时应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5.4.3 实验室应制定程序来控制检测或校准方法的设计、开发和确认过程。

5.5 设备

5.5.1 实验室配置的设备应在其申报认可的地点内,并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注:实验室所使用的软件也被视为实验室的设备。CNAS-CL01对设备的要求也 适用于实验室所使用的软件,如唯一性标识、记录的保存和使用前的检查等。

5.5.2 实验室应建立机制以提示对到期设备进行校准、核查和维护。

5.5.3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校准、维护和期间核查等。 注:因设备使用者最了解设备的使用状态,因此建议其参与设备管理。

5.5.8 实验室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对需校准的所有设备进行标记,表明其校

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但在以下情况(但不限于),可

以其他适宜的方式加以控制:

使用标签将会影响设备的准确性;

设备的使用环境或介质,不允许加贴标签或标记;

设备太小无法使用标签或进行标记。

注:适当时,校准标签可以加贴在设备的包装上,如可将校准标签粘贴在砝码盒 上。

5.5.9 本条款同样适用于返回实验室的送校设备,在返回后实验室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5.10 实验室应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实验

室应确定期间核查的方法与周期,并保存记录。

注:并不是所有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判断设备是否需要期间核查至少需考 虑以下因素:

设备校准周期

历次校准结果;

质量控制结果;

设备使用频率;

设备维护情况;

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

5.6 测量溯源性

5.6.1 应注意到并非实验室的每台设备都需要校准,实验室应评估该设备对最终结果

的影响,分析其不确定度对总不确定度的贡献,合理地确定是否需要校准。对不需要

校准的设备,实验室应核查其状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需要校准的设备,实验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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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准前确定该设备校准的参数、范围、不确定度等,以便送校时提出明确的、针对

性的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校准证书的信息,判断设备是否满足方法要求。

注:依据校准结果判断设备是否满足方法要求是实验室自身的工作,不宜由校准 服务提供者来做出。

5.6.2.2.2 有些设备,特别是化学分析中一些常用设备,通常是用标准物质来校准,

实验室应当遵循ISO指南32:1997;当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来评估测量过程时,实验室

应当遵循ISO指南33:2000。如果使用标准物质来校准设备,实验室应:

a) 有充足的标准物质来对设备的预期使用范围进行校准;

b) 保留每种标准物质的名称和来源记录;

c) 指定专人管理标准物质,在使用、储存中必须确保标准物质的有效性。 注:截止本文件发布时,ISO/REMCO正在修订ISO指南33,新版本将ISO指南

32和ISO指南33合并,并将取代ISO指南32:1997和ISO指南33:2000。

5.7 抽样

5.7.1 a) 如果实验室仅进行抽样,而不从事后续的检测或校准活动,CNAS将不认可

该抽样项目。

b) 实验室如需从客户提供的样品中取出部分样品进行后续的检测或校准活动时,

应有书面的取样程序或记录,并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5.8.1 已检测或校准过的样品处理程序应保障客户的信息安全,确保客户的所有权。

适当时,实验室应在合同评审时明确对样品的处理方式。

5.8.2 通常情况下,样品标识不应粘贴在容易与盛装样品容器分离的部件上,如容器

盖,因其可能会导致样品的混淆。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5.9.1 a) 实验室的质量监控计划应覆盖到认可范围内的所有检测或校准(包括内部校

准)项目,并能有效监控检测或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当检测或校准方法中规

定了质量控制要求时,实验室应符合该要求。在开展新的检测或校准项目或使用新方

法时,实验室应规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包含内部质量监控和

外部质量监控两个部分。

i) 实验室制定内部质量监控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检测或校准业务量;

检测或校准结果的用途;

检测或校准方法本身的稳定性与复杂性;

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程度;

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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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能力和经验、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

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

ii) 外部质量监控计划不仅包括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中要求的参加的能 力验证参加计划,适当时,还应包含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实验室制定外部质量监控计

划除应考虑上述i)中的因素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内部质量控制结果;

实验室间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可获得性,对没有能力验证的领域,

实验室应有其他措施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CNAS、客户和管理机构对实验室间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要求。

5.9.1b) 一些特殊的检测活动,检测结果无法复现,难以按照5.9.1进行质量控制,实

验室应关注人员的能力、培训、监督以及与同行的技术交流。

注1: 实验室可以采取多种质量监控手段,如:

定期使用标准物质来监控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质控图持续监控精密度;

通过获得足够的标准物质,评估在不同浓度下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定期留样再测或重复测量,监控同一操作人员的精密度或不同操作人员间的 精密度;

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或设备测试同一样品,监控方法之间的一致性;

通过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以识别错误;

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比对,通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比对结果进行判定,如假设

检验的方法,分析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需根据检测或校准本身的特点,综合使用这些方法。若CNAS认可准则在 特定领域的应用说明中规定了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应满足这些要求。 注2: 如果检测/校准方法中或相关程序中规定了质量控制方案,也视为一种质 控计划。

注3:CNAS公布的CNAS-AL07《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只是CNAS对能力验

证的最低要求。实验室应关注对于没有能力验证的领域,可以采取有何措施确保结果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9.2 适用时,实验室应使用质量控制图来监控检测或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密

5.10 结果报告

5.10.1 总则

a) 除检测方法、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实验室应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特定样品 不同检测项目的结果,如果检测项目覆盖了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也可分专业领域出

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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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即使客户有要求,实验室也不得随意拆分检测报告,如将“满足规定限值”的结果与“不满足规定限值”的结果分别出具报告,或只报告“满足规定限量”的检

测结果。

b) 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应按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 定》进行数值修约。

5.10.2 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

如果检测样品是客户提供的,实验室应在检测报告中明确“客户送样”或有同类 描述。对于客户提供的样品来源信息,原则上不应写入检测报告;如果应客户要求写

入检测报告,必须以醒目的方式注明,并同时声明此信息为客户提供,实验室不负责

其真实性。

注1: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经过复核后再签发是一种良好管理规范,建议由不同 的人员进行复核、签发。

注2:当实验室需要做出与规范的符合性声明时,建议参考CNAS-GL27《声明

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5.10.5 意见和解释

a) 意见和解释应基于认可范围内的实验室自身所实施的检测项目。根据检测或 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准则所规定的“意

见和解释”。实验室可以选择是否做出意见和解释,并在管理体系中予以明确,并对

其进行有效控制,包括合同评审。

注:“意见和解释”的实例:

a. 对被测结果或其分布范围的原因分析,比如在环境中毒素的检测报告中

对毒素来源的分析;

b. 根据检测结果对被测样品特性的分析;

c. 根据检测结果对被测样品设计、生产工艺、材料或结构等的改进建议。

b) 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需充分支持所做出的意见和解释。如果相关的检测是 由分包商承担的,实验室应满足4.5条款的要求,确保相关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c) 如果实验室的某特定检测项目的“意见和解释”能力并未获得CNAS认可, 而在出具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中含有此类意见和解释时,实验室必须明

标示出“意见和解释未获得CNAS认可”或类似描述。

注1:在校准报告中,一般不需要做出意见和解释。CNAS暂不开展对校准结果 的意见和解释能力的认可。必要时,CNAS将根据客户需求和相关技术专家的意见,修订此政策。

注2:对于检测活动,实验室如果申请对某些特定检测项目的“意见和解释”能 力的认可,应在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说明针对哪些检测项目做出哪类的意见和解释,

并提供以往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所依据的文件、记录及报告。相关人员能力信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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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申请一同提交。实验室人员如果仅从事过相关的检测活动,而不熟悉检测对象的

设计、制造和使用,则不予认可其“意见和解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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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盘天平(校准和测量能力)

架盘天平校准和测量能力评定 1 、概述 1.1 测量依据:JJG156-2004《架盘天平》 1.2 环境条件:温度:常温,无明显的气流和震动。 1.3测量标准:F 1等级砝码。 1.4 被测对象:100g/0.1g 架盘天平(JYT-1)。 1.5 测量过程:采用标准砝码直接来测量天平的示值之差,即为架盘天平的示值误差。 2、 数学模型 s m m m -=? 式中:m ?---架盘天平示值误差; m ---架盘天平示值; s m ---标准砝码值。 3、不确定度传播率 [][]2 2212 2 2)()()()()(s s s c m u c m u c m u m m m u m m m u +=?? ????????+??????????=? 灵敏系数 11=???= m m c 12-=???=s m m c 4、 输入量的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本评定方法以100g 天平为例,其他称量点的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参考本方法进行评定。 4.1 输入量s m 的标准不确定度)(s m u 的评定 4.1.1依据JJG99-2006《砝码》中所给出,F 1等级砝码100g 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允差1/3,即0.17mg ,包含因子k=2。标准不确定度 )(1s m u = mg mg 083.02 17.0= 4.1.2用于测量天平分度值的0.1g 小砝码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017mg ,包含因

子k=2。标准不确定度 )(2s m u = mg mg 0083.02 017.0= )(s m u =)()(2 2 2 1s s m u m u +=0.083mg 4.2输入量m 的标准不确定度)(m u 的评定 输入量m 的标准不确定度来源于天平的测量重复性,可以用同一砝码,通过连续测量得到测量列,采用A 类方法进行评定。以天平最大称量点,在重复性条件下连续测量10次,得(分度): 0.1、0.1、0.2、0.2、0.1、0.3、0.3、0.0、0.1、0.2。 ∑==n i i m n m 1 1 单次实验标准差 1 )(12 --= ∑=n m m s n i i )(m u =0.1(分度)=10mg 5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评定 5.1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表 输入量的标准不确定度汇总于下表 5.2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计算 输入量m 与s m 彼此独立不相干,所以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可按下式得到 )()()(22m u m u m u s c +=?=10mg 5.3 扩展不确定度的评定 取 2=k

CNAS-CL52_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 A NAS-C Applicat Compe CL01《ion of C etency o 中C 《检测和应NAS-CL f Testing 国合格评 NAS-C 和校准应用要L01《Ac g and C 评定国家CL52 准实验要求 ccreditat Calibratio 家认可委室能力tion Crite on Labor 员会力认可eria for ratories 可准则》the 》 》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是2014年首次制定。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 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 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 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 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 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 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4.1.4 当实验室所属的机构还从事检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质量手册中不仅应明确实验室自身的组织结构,还应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显示实验室在母体机构中的位置,并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 4.1.5 g) 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见CNAS-CL01中 5.9条款),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监督人员应有相应的检测或校准能力。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可以由一名技术人员担任,也可以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管理层,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4.2 管理体系 4.2.1 如果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的管理体系已覆盖了实验室的活动,实验室需将该组织管理体系中有关实验室的规定予以提炼和汇总,形成针对实验室活动的质量手册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果针对实验室建立单独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还应覆盖所有为支撑体系运作的所有相关部门,质量手册应由对实验室和相关部门承担管理职责的该组织的负责人批准。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 必要时,实验室应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测或校准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学检验实验室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医学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核酸和基因检验以及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医学检验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第四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履行医学检验工作的主体责任。医学检验应当遵循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不出具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五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实验室内感染预防、控制和改进的措施,保障医学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医疗质量、感染预防与控制、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械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感染; (六)对医学检验实验室检测报告的书写、保存进行指

电子天平校准和测量能力

电子天平校准和测量能力评定 1 、概述 测量依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 环境条件:温度(18~22)℃,温度波动不大于℃/h ,相对湿度不大于80%RH 。 测量标准:E 2等级标准砝码。 被测对象:200g/电子天平,Max=200g ,Min=10mg 。一般情况下,校准天平的最大称量及最小称量。 测量方法 :采用标准砝码直接来测量天平的示值之差,即为电子天平的示值误差。 2、 数学模型 式中:m ?---电子天平示值误差; m ---电子天平示值; s m ---标准砝码值。 3、不确定度传播率 灵敏系数 11=???= m m c 12-=???=s m m c 4、 输入量的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输入量s m 的标准不确定度)(s m u 的评定 输入量s m 的标准不确定度)(s m u 采用B 类方法进行评定。 依据JJG99-2006《砝码》中所给出,E 2等级标准砝码200g 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允差的1/2,即,包含因子2=k ,标准不确定度 )(s m u =mg mg 05.021.0= 输入量m 的标准不确定度)(m u 的评定 输入量m 的标准不确定度来源于天平的测量重复性和天平的分辨力。 4.2.1重复性可以用同一砝码,通过连续测量得到测量列,采用A 类方法进行评定。以天平最大称量点,在重复性条件下连续测量10次,得到测量列为(g ): 、、、、、、、、、 单次实验标准差 1 )(1 2 --=∑=n m m s n i i )(m u = 天平的分辨力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为: 2)3 2/( ?=d u d = )(m u =2 2)(d u m u +=

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52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特别声明:本文来源于国家认可实验室微信号:CNAS-CMA(微信公众号:CNAS实验室认可中心)仅用于学习交流,不得用于谋求商业利益,亦不得损害原作者权益! 前 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 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 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是2014年首次制定。 CNAS-CL52:2014 第 2 页共 11 页 2014 年05 月20 日发布 2015 年05 月20 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 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 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 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 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 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 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 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4.1.4 当实验室所属的机构还从事检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质量手册中不仅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17025 2017)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前言 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实验室能够证明其运作能力,并出具有效结果的要求。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通常也是依据GB/T 19001(ISO 9001, IDT)的原则运作。实验室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的要求,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的能力。 本准则要求实验室策划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应对风险和机遇是提升管理体系有效性、取得改进效果、以及预防负面影响的基础。实验室有责任确定要应对哪些风险和机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使用本准则作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为支持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 还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一系列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本准则的要求。 申请CNAS 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满足本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准则的附录是资料性附录,不构成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 在本准则中使用如下助动词: ——“应”表示要求; ——“宜”表示建议; ——“可”表示允许; ——“能”表示可能或能够。 “注”的内容是理解要求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如何做好检测实验室的管理者

如何做好检测实验室的管理者 规范规程是查看、断定的依据,要采纳多种途径,及时搜 集新规范,保证查看作业所依据的规范版本现行有用,一起对新、 旧规范应加以分析对比,并按规范规程的新请求,做好仪器设备改造、装备以及新规范的贯标等根底作业。 为此有必要对所管辖区的实验室拟定出根底的技术规范装备规范,清晰所辖事务的各类实验应当装备的根本技术规范,保证首要 事务规范装备覆盖面到达100%,实现以标科研、以标实验,最大极 限地防止因实验设计缺陷而形成的质量事故。 样品的操控 实验用样品的状况应契合规范请求。 1.样品要有代表性,抽样采纳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比方:钻井泥浆、水泥类实验查看规则,袋装水泥要从该批不少于20袋水泥中任 取等量样品,总量最少12kg,那种一次性获取半袋或整袋水泥作为 实验样品,不契合规范请求,也是不可取的。 2.试样的数量关系到实验成果的准确性,数量过少,实验带来 差错增大,故规范对资料试样的数量都有请求。在实践实验作业中,要加强实验数量的操控。规范请求做平行实验的,应等分样品分别 实验,如只做一次实验,就凑集数据出陈述,是应严格制止的。 3.试样的尺度关系到实验成果的准确性,试样的尺度要满意规 范请求。在井下东西拉压扭实验选用的《金属资料室温拉伸实验办法》(GB/T228-2002)中清晰了金属资料样品的尺度(长度),如果样 品的长度不契合规范请求,仅仅靠调理全能资料实验机上下钳口方 位来完结实验,显然是不契合规范请求的。 仪器设备与计量用具的操控 仪器设备及各种计量用具是查看作业中最根本的东西,它的完 好程度和准确度将直接影响查看数据的准确性,一样影响到对工程 质量的评判。 1.对计量规范用具的操控,实验室计量规范用具或校准设 备的树立、更换、封存与吊销,应树立内容完整的技术档案,并契 合JJF1033《计量规范查核规范》的有关程序规则。计量规范用具

《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表示方式应用指南》学习总结

《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表示方式应用指南》学习总结 一.指南发布目的 部分校准实验室“测量和校准能力”表示方式不能满足CNAS-CL07:2011的要求。 本指南中的CMC示例仅作为CMC表示方式的示范,实验室应根据实际评估结果确定表示方式和数值。 二.文件要求 CNAS-CL07:2011等同采用ILAC-P14:2010的内容 7.对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要求 校准实验室在常规条件下能够提供给客户的校准和测量能力。 应是在常规条件下的校准中获得的最小的测量不确定度。 特别注意: 被测量的值是一个范围时,CMC通常可以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表示 a.CMC用整个测量范围都适用的单一值表示; b.CMC用范围表示,此时,应有适当的插值算法给出区间内的值的测量不确定度 c.CMC用被测量值或参数的函数表示 d.CMC用矩阵表示,此时,不确定度的值取决于被测量的值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参数 (?) e.CMC用图形表示,此时,每个数轴应有足够的分辨率,使得CMC至少有两位有效 数字。 CMC应该用包含概率约为95%的扩展不确定度表示。CMC的单位始终与被测量一致,或者使用与被测量的单位相关的其他单位表示。当CMC单位域被测量不一致时,应给出必要说明。 二.CMC表示方式选择的原则和应用实例 (一)CMC表示方式选择的原则 1.应符合CNAS-CL07:2011第7.1的要求 2.科学、严谨、合理的选择CMC的表示方式,既简单明确,便于各方使用,又 与国际协调一致。 3.实验室应在对整个测量范围的CMC进行完整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CMC 的恰当表示方式。 4.实验室应根据不同校准参量的计量标准设备、测量原理、测量方法、数据处理 方法特点选择CMC的恰当表示方式、不宜不做区分均采用一种表示方式。 (二)CMC表示方式的应用示例 1.CMC用整个测量范围内都适用的单一值表示 使用单一的绝对值表示的CMC,一般情况下,该CMC的主要不确定度来源 较少或单一,且在整个测量范围内不变。 1.1整个测量范围内,单一的绝对值可以对整个范围都适用。 常见于来自计量标准设备或校准方法等占主导作用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 对应整个测量范围是单一的绝对值。 1.2测量范围分段,每个分段的CMC可以使用单一的绝对值表示。 1.3某些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明确规定了2-3个校准点,CMC可以直接对 应该校准点给出。(谨慎使用,不便于客户理解) 使用单一的相对值表示的CMC,应用范围较为广泛,其原则为,测量范围内 不同被测值的CMC与测量范围成线性关系,虽然绝对值不同,但换算为相对 值时,基本相同。

实验室CNAS认证(详细要求)

实验室CNAS认证(详细要求)-喜格 一、前期策划需完成以下6个方面 1、成立项目组 明确分工和职责,配备相关的资源。 2、项目调研 首先,对组织能力和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摸底。 其次,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需要考虑市场需求、行业分布、人员能力、资金需求和政策门坎等因素。 此外,还要摸清同行检测机构(潜在竞争者)的实力。项目组需进行资料收集、市场调研等工作,收集客户需求和行业最新动态,做到知己知彼,切忌闭门造车。 3、项目审批 项目组将调研结果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报管理层审批。报告中应详细描述项目前景和效益分析,硬件需求(包括资金、场地、设备、新建或改扩建设施环境需求),软件需求(包括资质和政策准入门坎、人员需求、涵盖的标准和领域、认可程序要求),特别是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所需的资金预算,存在的困难等。管理层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后,最终作出开展与否的决策。管理层的决心和承诺十分重要。 之后,在适当时机召集各部门进行新项目评审,确保在开展新检测项目之前,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得到满足,具备检测能力。 4、制定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和体系分计划

项目组应制订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充分考虑拟认可项目和领域的复杂程度、场地设施、人员配置等,估算工作量、明确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质量负责人进一步拟订管理体系工作计划,成立体系文件编写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项目完成的进度,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5、明确实验室的法律地位 要求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如果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应有独立建制,其机构组成应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如授权书),实验室负责人应有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授权实验室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测工作。 6、明确实验室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 书面任命关键岗位人员,如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设备管理员、给出意见和解释人员、监督员等,规定其职责权限。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及部门之间的接口关系,并在组织内公布传达。 二、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 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见图1。 1.文件编制 文件编写小组按ISO/IEC 17025:2005要求编制文件。文件层次一般分为四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记录和表单(见图2)。

10电流互感器检定校准能力验证测量报告

测量审核 电流互感器检定/校准能力验证不确定度测量报告 德阳电业局电能计量中心 2010-09-30

1. 测量依据: JJG313-1994《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CNAS-GL02 《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 2.测量审核用样品 样品提供者: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样品信息: 名称型号编号电流比等级制造厂 电流互感器LQGZ-0.5 60348 75/5A 0.2S 成都市兴名源电器有限公司3.申请实验室的使用标准装置各组成部分的相关信息 名称编号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 度等级或最大允 许误差 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标准电流互感器05025 (5—2000)A/5A 0.02S级电测互字第 091105号 2011-3-22 互感器校验仪2607 f(%):±0.9999~ ±99.99 δ(′):±9.999~ ±999.9 2.0级 电测互仪字 第090802号 2011-3-17 电流互感器负载箱0601038 COSφ=0.8 :0.1 Ω~1.6Ω 3.0级 电测负箱字 第090623号 2011-3-23 4. 申请实验室测量环境条件的相关信息 温度( ℃) +10℃~+35℃ 相对湿度( % ) ≤80%

5. 测量的原始数据 测量次数(n ) 1 2 3 4 5 6 7 8 9 10 比值差f i (%) +0.034 +0.036 +0.034 +0.036 +0.036 +0.035 +0.036 +0.036 +0.036 +0.037 相位差δ(') +0.2 +0.1 +0.2 +0.1 +0.1 +0.2 +0.1 +0.0 +0.1 +0.2 以上数据为样品在额定电流、额定负荷VA S N 5 下进行测量得到的数据列。 6.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估数据汇总表 序号 测量不确定度项目 不确定度 同相分量(%) 正交分量(′) 1 误差测量装置读数(A 类):u1 0.001 0.067 2 标准电流互感器误差:u2 0.012 0.346 3 修约间隔化整:u3 0.006 0.289

检测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检测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 管理正式版

检测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前言(1) 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原材料验收、质量控制、产品研发及产品售后服务的必备场所。本文分析了石化企业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原因,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石化企业实验室在石化企业中扮演着“工业的眼睛”和“质量的海关”的重要角色。其职能主要是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产品研发及产品售后服务。实验室

的安全关系到石化企业原油生产方案、生产流程、产品调和方案的调整,对石化产品顺利、及时交付至关重要。实验室内使用种类繁多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以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有的试验在高温、高压或者真空、辐射和高转速等特殊环境下或条件下进行,有的试验会排放有毒物质。与此同时,由于石化行业的连续化生产,实验室又具有仪器设备使用频繁、检测人员倒班制工作的特点。因此,实验室安全状况的复杂性决定了加强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事故的类型及形式(2) 1 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报告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报告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湖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报告为了通过适时开展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活动,对检测质量及其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监控,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有效,或者为无法溯源的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提供评价测量结果的可靠证据,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求,2011年我组织了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测定、留样再测、平行样测定、空白对照试验等进行人员和方法的比对。现将2011年的质量控制结果报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方法: 1、外部质量控制 (1)接受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现场试验考核。 2、内部质量控制: (1)组织人员和方法比对; (2)开展检测过程平行样、空白试验; (3)抽查检测报告,考核平行样、空白试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质量控制内容和结果: 1、参加省技术质量计量认证监督物理数据鉴定考核,见表1 表1 物理数据鉴定考核记录 2、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产品卫生检测质量考核,见表2 表2 卫生检测鉴定考核结果

3、内部组织的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见表3 表3 内部考核样品考核结果 4、平行样、空白试验。 抽查25份检测原始记录,其平行样的相结相差均符合相关检验方法的精确度要求,符合率100%,每批样品检测均做空白对照试验,符合检测方法的要求。 5、2011年11月份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监督评审组的现场试验考核,共考核个样品(标本)10个项目。 三、讨论 1、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组织人员或方法比对在实验室内进行平行样的试验等实验室质量控制活动,都是实验室质量控制的有效方法。对于可溯源的物理分析和不可溯源的卫生检验,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都可提供评价其测量结果可靠性的证据,同时也可证实实验室比对和卫生检测质量考核活动,组织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通过考核平行样、空白试验等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质量控制规定的要求。 2、根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对我司样品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司实验室3份考核样品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卫生测定考核,符合相关标准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结果全部合格;组织开展考核样品复合强度、摩擦系数、热封强度,结果全部合格。证明我司实验室检测质量和检测过程,基本满足《确保检测/校准结果质量的控制程序》的要求,表明实验室的检测过程是受控的、可信的、有效的。

试验室检测管理规定

受控受控状态 分发编号文件 3 50 编号:001-2014 实验室检测管理规定版)(D 日月2015年0729实施日期:月发布日期:2015年0729日 1 目的明确样品检验过程中,实验室应控制的项目和样品实施监督检验的流程、依据、方法及样品处理方法。 适用范围2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室中润滑油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外购散装油及外来样品的检测管理。 职责3 技术研发中心3.1 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3.1.1. 3.1.2 负责开展实验室检验和管理工作。

4 引用文件 4.1 《 11121 汽油机油》 4.2 《 11122 柴油机油》 4.3 《 11118.1 液压油》 4.4 《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4.5 《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4.6 《 011 实验室样品编号和批号规则》 4.7 《 012 柴油机油内控标准》 4.8 《 013 汽油机油内控标准》 4.9 《 014 重负荷车辆齿轮油(5)内控标准》4.10 《 015 液压油内控标准》 4.11 《 017 切换油内控标准》 4.12 《 018 润滑油添加剂内控验收标准》 4.13 《 019 基础油内控验收标准》 5 检验计划 5.1 检验计划表

5.2.1 成品油(调和油品,灌装过程首检、抽检、切换、外购油品等非原材料油品)的检验依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的企业标准(工程规范、检验规范等)。灌装油品抽检粘度按照《切换油内控标准》执行。 基础油检验依据:按合同、来样报告及《基础油内控验收标准》验收。5.2.2 5.2.3 添加剂检验依据:按照本规定的相应条款的要求进行检验,核对按双方合同约定、来样报告和内控标准。

CNAS-TRL-004:2017《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

CNAS技术报告 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前言 本文件根据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参考ILAC-G24/OIML D 10《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指南》和NCSL RP-1《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制定,提出了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并给出了具体的应用实例,为实验室在校准测量设备时提供指导。 实验室可参考本文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使用用途、历次校准结果、期间核查结果、稳定性、维护保养、使用频率、环境条件等,综合考虑设备使用的风险大小和成本投入,来确定和调整其校准周期。 本文件包含2个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电力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阳、安平、林志国、张明霞、周思旭、林景星、范巧成。

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 1目的和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并给出了具体的应用实例,为相关机构在校准测量设备时提供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校准实验室、检验机构、标准物质生产者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等合格评定机构(以下统称“实验室”)。 本文件的测量设备(简称设备)包含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和辅助装置等。 当法律法规或规范对校准周期有强制要求时,实验室应满足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I 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2R B/T 197检测和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报告指南 2.3J JF 1094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2.4I SO/IEC指南99:2007 国际计量学词汇基础和通用概念及相关术语(VIM) 2.5J 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 ISO/IEC指南99(VIM)和JJF 1001中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校准周期calibration interval 特定项目的测量设备连续、有计划的校准的时间间隔。 3.2测量可靠性measurement reliability 某个指定属性项目的测量设备符合性能规范的概率(校准周期分析的一个基本假设:测量可靠性是设备历次校准时间的函数)。 4确定需要校准的设备 ISO/IEC 17025:2017的6.4.4规定:“当设备投入使用或重新投入使用前,实验室应验证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对设备进行验证的手段包括校准和核查。

cnas实验室认可中常见问题(20200919214248)

实验室认可中常见问题 2013-07-09 、关于认可规则 1. 某实验室工作人员以CNAS-RLO第10.1.1条“变更通知”中“ 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依据…… 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为依据,认为校准能力的扩大属于变更,而不是扩项。为种说法是否正确?应何解释?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CNAS-RLO第10.1.1条所述变更,是指认可范围内的变化,校准能力扩大,大部分不在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按变更处理,应按扩大认可范围(简称扩项)处理。 、关于CL10 1. CL10中规定的技术管理者不具备,是否此领域不予认可? 答:是,化学领域不予认可。 2. CNAS-CL1C中的“注”与正文是否有等同作用? 答:CL10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解释,或举例。 3. CL10在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会造成误导实验室以为制作一条校准曲线只满足上述要求可长期使用,不正确使用方法!不符合分析化学基本要求!如何处理? 答:CNASX可的实验室,有境内实验室,也有境外实验室,CL10规定的是最低要求,也是采用国际上 通用规则。如果相应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实验室应执行国家标准。 4. 申请的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如都达不到CL10要求怎么办?是否可以推荐了其化学技术能力, 没有推荐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 答:如果实验室某个领域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则该领域的能力不予认可。 5. CNAS-CL10:2012 5.2.1 条款要求实验室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历,或者具有10 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 该条款在某些实验室的化学检测人员的工作年限会达不到,能否个比例,使没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而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取得上岗证,在工作中学习累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如评审中出现该不符合项,实验室除招有资质的人员难于整改。如招不到符合条件人员,该不符合项关闭不了,评审组难于限制化学检测能力。 答:此条款是强制性要求,比例是100%。对于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或相关不符合项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可。此类不符合项的整改验收,应安排现场跟踪验证,包括安排现场试验。 6. CNAS-CL1:02012 于2012年6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在2013年1月1日前,审时发现实验室未按照CNAS g求进行自查,和实验室的做法不符合新的应用说明要求,应如何处理。 答:①现场发现实验室没有进行自查的,评审组应提醒实验室进行自查。②如果评审依据是旧版文件,使实验室没有按照新版文件操作,评审组也不能开不符合项,只能是提醒实验室。 7. 化学实验室的标准物质按CL10要求是要按计划进行核查。但在CL01中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进行… , 按哪个要求进行评定。 答:应执行CL10文件,因为应用说明文件是对通用认可准则(CL01)要求的明确和细化,允许其要求于通用认可准则。 8. CL10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在司法鉴定机构中,如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中其角色是要求理化室技术责人,还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之一?

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

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评定、批准作业指导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3) 2 评定项目的审核 (3) 3 认可评定 (4) 3.1 评定工作组的组建 (4) 3.2 检测/校准实验室项目的评定 (4) 3.3 检验机构项目的评定 (4) 3.4 评定结论的形成 (5) 3.5 评定结论的处理 (6) 3.6 评审员的评价 (7) 4 评定委员的评价 (7) 5 认可批准 (7) 6 相关记录 (7) 7 支持性文件 (8) 附表一:CNAS-PD19/01《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评定表(一)》审查与评价要求 (9) 附表二:CNAS-PD19/02《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评定表(二)》审查与评价要求 (12) 附件: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评定项目审定评价指标和判定标准 (13)

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评定、批准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认可评定、批准工作,保证认可项目的审核、评定、批准活动有序、有效和规范地进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评定项目的审核、评定和认可资格的授予、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撤销的批准,以及对评定委员和评审员的工作质量反馈。 2 评定项目的审核 2.1 认可七处评定项目助理负责对相关业务处报审项目的接收及材料齐全性进行审查,具体内容:申请书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认可流程管理的材料、评审报告(包括每份附件及应用说明)、整改报告等; 2.2 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评定项目助理按照领域报相关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相关业务处。 2.3 评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进一步审核报审项目材料的齐全性,并对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起草CNAS-PD20/07《认可决定情况通知书》草稿,并提出审查意见。规范性的审核内容具体如下: a) 提供的申请书、评审报告应符合认可规则、准则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要 求,尤其应确认能力验证政策的落实,结果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的有效性; b) 认可评审流程管理应符合相关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c) 评审报告各栏目及各附件、应用说明的内容符合相关填写要求; d) 评审报告附表的内容,尤其是推荐认可能力范围的项目、标准、限制范围、说 明和检测/校准能力、检验能力、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的准确地点(关键活动的场所)等内容表述应科学、严谨,无异议; e) 认可流程管理材料客观地反映认可流程各环节的情况; f) 进一步核对办公系统中推荐的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中英文信息。 2.4 相关业务处提交的报审项目推荐意见应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必要的证明材料齐全。 2.5 认可七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相关业务处,由相关业务处整改后重新递

检测实验室如何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检测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是根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的,并将其文件化以确保检测服务质量。所以,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主要就是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是构成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实验室内部制定和来自外部的文件。 管理体系运行实际上是执行管理体系文件、贯彻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主要包括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试运行期间,对体系文件中不切合实际或规定不合适之处进行及时的修改,在一系列修改后,发布第二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后进行正式运行。 下面,从管理体系的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阐述如何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管理体系的试运行 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管理体系进入试运行阶段。其目的是通过试运行考验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和协调性,并对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改进和纠正措施,以达到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的目的。CNAS规定实验室在提出认可申请时,其管理体系应经过正式有效运行超过6个月(手册换版后需运行3个月以上),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方的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方可予以正式受理。1.1在管理体系试运行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1.1体系文件的宣贯:“认可准则”明确指出:“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为此实验室管理层应有针对性地宣贯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的宣贯,应针对全体人员,其宣贯的主要内容是:手册的主要精神、构成的基本要素,尤其是质量方针和目标,每个人都应清楚,以便贯彻执行。程序文件的宣贯,可根据管理体系要素的职能分配,针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分别进行,因为程序文件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只要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明确就可以了。作业指导书的宣贯,则主要针对与相应的具体工作有关的人员,特别是直接操作者,分别进行。因为作业指导书是描述某项活动和过程的技术细节、直接指导作业的文件。至于体系文件中的记录、报告格式及要求等的宣贯,一般可结合上述文件的宣贯进行,因为它们都属于已完成的实际活动或所取得结果的证实性文件。 1.1.2管理体系试运行的验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尽管充分吸纳了过去的实践经验,但毕竟是一个新的管理模式,能否满足实际需要、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通过实践的考核、验证,这就是所谓的管理体系的试运行。体系文件通过试运行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全体员工应将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如实反映给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纠正措施。将体系试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如体系设计不周,项目不全等进行协调、改进。 1.1.3加强信息管理。加强信息管理不仅是体系试运行的需要,也是保证试运行成功的关键,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应按体系文件要求,作好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反馈、处理和归档工作。 1.1.4管理体系运行中的监督。为了加强对各项质量活动的监控,实验室应发挥质量监督员的作用,监督范围包括检测报告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员应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随时记录保存,作为审核和评审的依据材料。 1.2试运行中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试运行期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审核,内审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具备资格的人员来执行,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审核组应按“准则”要求制定审核计划、下发审核通知及分工、编写审核表(应涵盖所有要素)、填写审核内容、出具不符合项报告、列出不符合项分布、形成审核报告、对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等有关活动记录和文件,同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材料之一提交管理评审。 另外,至少安排一次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类型的变化、客户反馈、投诉、改进的建议、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将上述11方面的资料进行汇总,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材料提交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主持,对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做出客观的自我评价,以肯定成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进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初步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修改管理体系文件,为正式运行奠定基础。应当指出,“准则”中要求的内审周期通常为一年、管理评审的典型周期为12个月,系指管理体系正常运行而言的。所以,管理体系试运行之后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可以说是一次必要的、全面的附加审核与评审。这也是CNAS为保证认可的质量而对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的一项要求。 1.2.1审核和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规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可行; 2)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所有主要的质量活动,各文件之间接口是否清楚; 3)组织结构能否满足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职责是否明确; 4)管理体系要素选择得是否合理; 5)规定的记录是否起到见证作用; 6)所有员工是否养成了按体系文件工作的习惯,执行情况如何。 1.2.2这个阶段体系审核的特点是 1)体系正常运行时审核的重点在符合性,而在试运行阶段,通常是将符合性与适应性结合起来进行; 2)为使问题尽可能在试运行阶段暴露出来,除组织审核组进行审核外,还应有全体员工的参与,鼓励他们通过试运行的实践,发现并提出问题; 3)在试运行的每一个阶段结束后,一般应正式安排一次内审,以便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一些重大问题也应根据需要,适时地组织临时内审; 4)在试运行中要对所有要素审核覆盖一遍; 5)在内部内审的基础上,由最高管理者组织一次体系的管理评审。应当强调,管理体系是在不断改进中得以完善的,管理体系进入正常运行后,仍然要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1.3管理评审与内审的区别 1.3.1目的不同:内审是确定质量活动及其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是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评价。 1.3.2依据不同: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是管理体系标准和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评审的依据是受益者的需要和期望,通常在体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 1.3.3类型不同:质量体系审核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三种类型,管理评审只有第一方。 1.3.4层次不同:管理体系审核控制质量活动及其结果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管理评审控制方针、目标本身的正确性。 1.3.5结果不同:管理体系审核后的结果通常是纠正不符合项,使体系更有效运行;管理评审的结果通常是:改进管理体系,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1.3.6执行者不同:管理体系审核由与被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参加;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1.3.7工作地点不同:管理体系审核是在实验室工作现场完成;管理评审是在办公室内进行。 检测实验室如何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田华 (胜利油田技术检测中心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东营257000) 【摘要】本文从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阐述如何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体分析了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的特点和具体要求,指出了实验室在认可前后管理体系的运行方法、有效运行的主要体现及要求。 【关键词】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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