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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监理收费标准

信息系统监理收费标准
信息系统监理收费标准

关于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试行)

制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目的是:对外作为行业指导价格,供业主通过招评标,聘用监理单位时参照,起到市场导向的作用;对内约束监理企业,避免在价格上出现恶性竞争,维护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的特殊性,国家没有颁布相应的取费标准,过去常常简单地套用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参见附录),或仅仅附加很小的上浮比例,许多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都面临收支平衡的困难,更不要说为了长远发展必要的预先投入。这样的结果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质量。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显着地高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聘用的专业人才的要求也更高,需要监理的工程阶段也比建设工程宽,再加上在监理过程中同时可能也会包含一些咨询性的工作。简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提出合理的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是十分重要与紧迫的任务。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强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相关,提出我们的建议;

按照附录中(1)项计费方法,即建设经费的百分比来计,对于一个全过程

作量,参照以上收费标准,协商决定。

对于某些软件开发所占比重大于20%的项目,软件可先单独地按软件经费8—10%的计算费率,其余部分仍按以上表格栏的费率计算,加起来为总的费率。

按附录中(2),即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建设监理工程人员按照3.5万元—5万元/人年计算监理费用,这个标准在建设监理也是比较低的,基本上只够支付工资,对于信息技术领域,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既然在信息技术领域属于技术水平较高、经验较丰富、管理协调能力较强的一群高素质的人才,其工资加上一定比例的开展工作必须的费用至少是上述规定金额的2倍,既:7万元—10万元/人年。

本标准将在征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业主和承建单位代表意见后试行。试行期为半年。

附录:参考以下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中的有关条款:

(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下表):

不宜按(1)、(2)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软件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既考虑了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又参照了其它监理行业的收费标准。其收费参考标准内容如下: 一、计算公式 1、费率公式:S=A*B*C 2、收费公式:F=S*M(万元) 二、费率相关系数说明 (一)信息系统工程一般分为两大阶段,一是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阶段,一是设计、实施、验收阶段。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分为:软件工程、信息应用系统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其它工程(包括以计算机网络、监控为中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因此,监理阶段的费率A及监理的各阶段费率a和b如下: (二)鉴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分布的地域不同,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地域的因素,地域调整系数B如下: 1、集中建设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 2、地市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1.2; 3、全省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2—1.5; 4、全国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5—2。

(三)鉴于信息系统工程工期长短不一,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工期的因素。工期调整系数C如下: 三、收费其它情况说明 如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况,监理附加报酬取费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计取: 1、对于非监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而产生的监理附加工作,监理单位有权获得监理附加报酬,监理附加报酬率=S*附加工作月数/合同监理周期(月数) 2、对于维护阶段的监理取费由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解决。 3、本参考标准未作规定的,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 注:软件工程:以软件开发为核心的工程。 信息应用系统工程:是指包含各类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系统工程,不包含软件开发。 信息网络系统工程: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其它工程:以监控系统为中心的智能建筑或者其他建设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OO六年四月

山东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精编版

山东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主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 (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 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分为高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两个等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PMBOK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 PMBOK)把项目管理划分为9个知识领域,即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和综合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97年以PMBOK为框架提出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 10006),成为ISO 9000族中重要的支持性技术指南。 IPMP认证等级划分: A、大型国际项目(CPD) B、大型复杂项目(CPM) C、一般复杂项目(PMP) D、从事项目管理专业工作的能力(PMF) PMBOK将项目范围管理分成启动、范围计划、范围界定、范围核实、范围变化控制五个阶段。 工作细分结构(Work Breakdown Structure,WBS)是我们对工作计划、进度、费用、技术状态进行部署和跟踪控制等管理活动的基础。 时间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关键职能,也被称为进度管理,它对于项目进展的控制至关重要。在范围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确定、调整合理的工作排序和工作周期,时间管理可以在满足项目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使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时间管理由下述5项任务组成:活动(activity)定义、活动顺序、活动时间的估计、项目进度编制、项目的进度控制。 成本管理的思路非常清晰,分以下四步进行:(1) 制订资源计划 (2) 成本估计 (3) 成本预算 (4) 成本控制 “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 10006),成为ISO 9000族中重要的支持性技术指南。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目标控制。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14要素:立项管理、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变更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外购外包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沟通协调管理、评估与验收管理、文档管理。 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综合条件、业绩、监理能力、人才实力。 监理资质:从业年注册资金案例大案例案例总金额技术人员监理师负责人经历案例规模审批 甲级: 4 500万 12个 5000万*1 4亿 50人 30人 5年无限制国家级 乙级: 2 300万 09个 1000万*2 2亿 30人 15人 4年 <1500万国家级 丙级: 2 100万 300万*2 5000万 10人 6人 3年 <500万省市级 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满四年为及时更换且超过有效期30天,则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业务体系建设、质保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 监理单位经营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职能型、矩阵型。 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服务质量按照时间可分为:预防性控制、监督性控制、补偿性控制。 监理服务质量按照评价方式可分为:内部评价、外部评价。 监理服务质量控制内容:(1)监理人员素质数量(2)监理工作指导文件 (3)监理实施过程(4)监理效果 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承建信息系统工程(4)与承建单位不存在隶属和利益关系

信息化系统集成监理方案(技术标)

某某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网络系统集成监理方案 某某 2005年10月14日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信息系统工程——网络系统集成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建单位: 6、监理单位:某某 二、监理依据 1GB/T —1998 信息技术开发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 2GB/T17967—2000 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3GB/T17969—2000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 4GB/T 16646—1996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MAC)服务定义 5GB/T —2000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局域网特定要求 6GJ014—1995 通信机房环境条件 7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8GB17859-1999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9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0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1YD/T1240—2002 接入网设备测试方法—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宽带接入网 12GB/T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13YD/T869—1996 用于局域网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互联的网桥/路由器接入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14GB/T19001—1994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三、监理方案 1、工程项目监理内容 ●工程事实管理的组织结构 ●工程文档的管理与控制 ●工程方案的设计 ●工程实施的准备也组织 ●工程实施过程的控制 ●工程实施的检查 ●设备到货和装调 ●不合格工程的控制 ●工程的审核与评审 ●工程的验收与交接 ●工程的质量监控 ●人员的培训 2、项目监理程序 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监理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需求分析方案论证—招投标—现场监理—测试—验收 1)需求分析方案论证阶段的监理: a)检查承建方(或项目设计方、投标方,下同)对业主现状的描 述文档,描述是否真实、到位。 b)检查承建方对业主现有网络系统的分析文档,对业主现有系统 的规模、特点、技术路线和存在的问题是否了解掌握。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 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赣建招标[2012] 18号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

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行业发展情况介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现代第三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2002年诞生之日起,对我国信息化建设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管理控制环节。 产生背景 为更好解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及进度等问题,我国自2002年开始建立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信息化上程建设中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主要的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8月5日转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 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9月18日发布的《振兴软件行业行动纲要》(国办 发[2002]47号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1月28日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部信[2002]570号)。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 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5月 2日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8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承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放宽投资规模限制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20号文)。 ◆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如《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等。 ◆我国2005年、2007年陆续发布了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总则和5个分则。 2010年开始进行了总则的修订,2014年12月5日国家标准委批准了总则的修订,并预公公布,现标准名称为《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4,并于2015年4月1日实施,其他5个分则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正在修订中。 行业发展 自我国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监理企业能力不断提高,已得到了业界的认可。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信息服务业,2011年已被国家列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的范畴,越来越多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了监理,它是信息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行业发展介绍:

监理评标办法

附件二: 监理评标办法 (一)综合评估法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得得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依法组建,负责 评标活动。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名专家(最多1名)与从政府设立得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得____ 名专家共人组成。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得,应当具备 国家与省规定得评标专家条件与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她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得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得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 2、评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得若干规定》; 2、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本招标工程项目得招标文件; 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其她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评标专家守则 3、1 所有参加评标得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得有关工程招标投标得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得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 参与评标专家: 3、2、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开、评标程序 4、 1 开标程序: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得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得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得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1、3投标截止期前, 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得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得)、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 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4、1、4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得, 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4、1、5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介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现代第三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2002年诞生之日起,对我国信息化建设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管理控制环节。 产生背景 为更好解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及进度等问题,我国自2002年开始建立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信息化上程建设中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 主要的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8月5日转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9月18日发布的《振兴软件行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 号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1月28日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 [2002]570号)。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5月2日发布《关 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8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8月11日发布的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有限公司施工监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本评标办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要求。 1.3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工程概算书及监理招标申请批复等,为评标依据。 1.4评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1.5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资质要求。 2评标机构及职能 2.1成立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及中标侯选单位排序。 2.3评标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商务资信、技术评审小组。技术组负责投标书中监理服务大纲、组织机构、主要成员情况等的评分;商务资信组负责投标报价、业绩、信誉和监理设备等的评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顺序。 2.4各小组独立工作,互不沟通信息,其成员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所在单位。 3评标原则及程序 3.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按评标办法开展工作。 3.2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全过程监督招标、评标活动。 3.3评标程序 3.3.1评标前准备; 3.3.2审阅招标文件; 3.3.3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的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3.3.4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中商务资信、技术部分按本评标办法合理定分; 3.3.5综合评分结果并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单位顺序; 3.3.6报上级领导小组审定、呈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预中标通知书。

4评标办法 4.1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专家打分小数点后取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 4.2评标指标的设置和评标打分标准见附件《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5附表《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建筑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5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分为大型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建设工程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一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时,二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时,三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两个三等工程时,不得参与投标。 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在监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投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参与本市各区、市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 第八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由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40%。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解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参考案例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参考案例 参考案例一: 某三级公路位于海拔3010m~3480m处,长89公里,工程概算69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500万元(未含机电工程),包括土石方59万立方,小桥4座,涵洞208道,路面砂砾垫层733千平方米等。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该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步骤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一、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4500万元。 二、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根据本标准附表二,采用内插法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78.1+ ×(4500-3000) =110.13(万元) 三、确定专业调整系数,根据本标准附表三,公路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 四、确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根据表6.2-2表规定,三级公路的工程复杂程度属于I级,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 五、确定高程调整系数,该建设工程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海拔3010m~3480m,根据本标准,高程调整系数为1.2。 六、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10.125×1.0×0.85×1.2= 112.32(万元)。 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12.32万元。若该建设工程项目属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监理人和发包人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标准规定,在上下20%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参考案例二: 某配电柜制造厂新建工程项目,有配电柜总装配工业厂房2.4万平方米(部分为空调车间)、变电所、空压站、冰蓄冷制冷站房、泵房、锅炉房、办公楼及有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海拔高程为20.50米。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9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400万元、设备购置费480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20万元。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步骤计算: 一、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一)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1、确定工程概算投资额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7400+480+120=8000(万元) 2、确定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 (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80+120)÷8000=7.5% 3、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因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未达到40% 故: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7400+480+120=8000(万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本着“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依据国内外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的需求分析,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阶段,运用业务梳理及项目管理的方法、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以及标准运用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监理工作主要可分为四个方面: 1 、业务方面 在业务方面充分理解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内涵,依据业主的 IT 业务战略确认承建单位的原形设计并对方案进行优化,从而促使 IT 业务战略在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正确而有效的实施。 2 、技术方面 运用高度专业化的 IT 知识,为业主把好技术关,确保信息系统工程在技术实现上的强健性。 3 、管理方面 协助业主及工程项目干系方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理顺润滑项目管理关系,归避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风险。 4 、标准方面 运用国内外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来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信息系统工程模型监理如下图所示: 图 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模型

图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过程、流程、方法

图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评价体系主要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测试 Testing 网络工程评测 依据网络规模来对网络工程进行评测,主要包括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测评和网络综合性能测试。 ★ 网络工程建设规划 ■ 网络拓扑图分析■ 网络协议分析 ■ IP 地址划分的合理性■ VLAN 划分的合理性 ■ 网络设备硬件配置以及软件配置的合理性 ★ 网络综合性能测试 根据用户现有网络的数据量小的现实情况,利用先进的网络测试仪器,产成模拟数据流量,对整个网络的利用率、广播、错误、碰撞以及协议等进行测试,了解整个网络的综合性能。 ■ 网络吞吐量测试■ 网络流量分析 ■ 交换机的性能测试■ 网络故障诊断■ 路由收敛性测试 软件测试 ★ 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单元测试主要是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针对程序模块进行正确性检验;集成测试是在单元测试的基础上将所有模块按照设计要求组装成系统或子系统,对模块组装过程和模块接口进行正确性检验。 ★ 确认测试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下面带来的关于监理公司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

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讨论稿)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从技术、控制、管理、应用、服务角度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涉及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设计、实施、验收,其主要内容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对项目风险(信息安全管理、变更管理等)、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参考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监理收费基价×专业类型调整系数×工程范围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 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收费基价。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基价表(简称监理收费基价) 额小于2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2、专业调整系数表和工程范围调整系数 注:智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等其他其他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监控为中心的智能化工程,其特点是利用信息技术,使管理信息在网络及自动控制系统上应用,包括智能建筑、智能交通等。 3、浮动幅度值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浮动幅度值±10%。 注:本表适用于提供短期服务的人工费用标准。 三、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收费 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是指具有第三方技术服务的企业(包括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提供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立项、维护等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技术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或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中国移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中心机房建设监理方案 2015年10月14日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建单位: 6、监理单位: 二、监理计划编制依据 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2、《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30003-9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95 6、《建筑内部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16-98 10、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规定、规程 三、监理方案 1、文件中的技术方案 对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详细研究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图,对详细的方案论述进行分析,使中心机房的设计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

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2、审核施工方案及进度 对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的施工方案进行仔细审核,并对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分析,详细研究中心机房施工图,审核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施工计划。 3、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 检验工程所用材料,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开箱检查工程所用设备、装备等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4、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审核机房装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检验并确定所选择和购买的设备和材料是否为原装正品,检查监督系统施工的规范性,检查设备的物理安装情况,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各种线缆的汇聚设计和施工,设计变更时是否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施工单位是否做出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完毕后对相关参数进行测试 对机房的相关参数进行测试,测试参数包括:供电电压、频率、波动、接地电阻、静电电压、地板平整度、温度、湿度、照度、噪音(分贝)、装修后的室内气体成分残留量等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施工。 1)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吊顶、地板、隔断墙、门和窗、防火处理、防鼠处理和防漏水处理。 吊顶: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吊顶材料的材质、尺寸、厚度、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否具备材料质检报告,吊顶下表面是否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防静电地板: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防静电地板的材质、尺寸、厚度、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否具备材料质检报告,防静电地板表面是否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防静电地板下的各种线缆、线槽的敷设。 墙、柱面: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墙面、柱面的材质、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

监理招投标评标办法

附件6 评标办法 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2.评标组织及职责 [1]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a.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合同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除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推荐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b.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c.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两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2]; (2)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2]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的,应先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再进行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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