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粤建检协〔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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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
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
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 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
42号)等文件精神: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
支付检测费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和既有房
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
市场调节价,对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必须坚决放开和取消,
要健全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既
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市场健康发展,杜绝恶性竞争,保障委托
和被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我会结合我省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和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实际,编制了《广东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广东
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现印发给你们。上述
收费指导价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