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在工程分项或全部承包实施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劳务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劳动所必须的技术标准及其它保障;
2、负责及时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或一定比例的原材料资金。
二、乙方职责:
1、必须聘用年龄在18—59周岁间,健康、无危险潜在疾病人员,适应重体力及手脚架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相关保险和必须的上岗证。
2、负责督促乙方办理所有劳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出勤率比例摊销(出勤越高,摊销率越少)。
3、服从领班命令、对与自己岗位无关、酒后工作及其它行为、隐瞒自己身体条件、施工安全条件完好而违规操作,以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并无任何理由牵连甲方。
4、所有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一切物资的故意损坏及丢失都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5、以上条款均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而订,一经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