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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停止形态案例

教学案例

1.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犯罪预备。

2.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犯罪(盗窃)未遂。

3、甲深夜潜入上夜班的张某家行窃,正要往外搬电脑,听到有开门的声音,以为主人来了,就悄悄从窗户逃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还是中止。盗窃未遂。

4、春节快到了张三想偷点钱回老家过年,于是悄悄到一家属楼附近暗查,正好从该家属楼走出几个派出所民警,于是张三溜走了,如何评价张三行为?犯罪预备。

5、春节快到了张三想偷点钱回老家过年,他的目标是某大型商场的购物顾客,正好那天星期日,顾客爆满,走进商场,很多保安频繁走动,张三看下手很难就打消了盗窃的念头.如何评价张三行为?犯罪中止。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的类型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可以综合下列几种情形:

1.行为人意外的客观原因。它包括:(1)遭到被害人强有力的反抗。例如抢劫犯在实施抢劫时,被对方制服而丧失继续侵害能力。(2)遭到第三者的制止或政法机关的拘捕。例如杀人犯在举刀砍杀时,被在场其他人夺下凶器。(3)被害人有效的逃避。如犯罪分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已砍伤被害人仍持刀追赶,被害人躲入室内报警,而使其未能将犯罪实施完成。(4)受到自然力的破坏。如纵火犯点燃房屋刚离去,适逢天降暴雨将火浇灭。(5)时间地点使犯罪难以继续进行。如盗窃犯进入某仓库,但仓库里空空如也。(6)遇到了难以克服的物质障碍。如犯罪人无法撬开保险柜等。

2.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即因行为人能力、力量、身体状况、技能、经验等,对完成犯罪发生不利的影响,致使行为人不能完成犯罪。如因行为人智能低下,犯罪技术拙劣,在企图骗取保险金时编造的谎言漏洞百出,被工作人员识破而抓获,致使未能完成犯罪的;盗窃时撬保险柜,不知保险柜的结构,无法将柜打开的;在持枪杀人时,临场紧张,无法射中,未能将杀人行为进行到底的;或者在实施犯罪时身体突然不适、患病、体力不济,致使犯罪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等等。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犯罪的意志并没有放弃,但由于事实上不具备或者已经丧失了犯罪能力,而不得不停止犯罪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错误。即导致犯罪未能完成,是由于主观上对外界客观事实的不正确理解造成的。通常理论上称为“事实上认识错误”。

4.对侵害对象的认识错误。是指当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时,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具体的人或物,并不在行为的现场,而行为人却以为要侵害的对象存在。例如,故意杀人时,误以为室内有人而开枪,而当时室内并无人,或者误把尸体当活人、误把牲畜当做人来实施杀人行为,这些情况都不可能发生人死亡的结果。

5.对使用的工具的认识错误。这是指犯罪人误把不能完成犯罪的工具当做犯罪工具来使用。如误把食盐当毒药,误用没有子弹的空枪杀人,不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这种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为人对工具选择的错误。

6.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是指特定的犯罪结果并未发生,而行为人却误认为已经发生,停止犯罪活动的情况。如误将他人的昏迷视为死亡;如将被害人推下悬崖,认为其必死而离去,但被害人却因挂在树上未摔死等。

7.对犯罪时周围客观环境的认识错误。是指在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时,周围的客观环境本来并不足以阻止犯罪的完成,但行为人却由于错误认识,而停止继续犯罪。如行窃时,看到窗户外有影子晃动,误认为被发现而逃走,实际上是风吹的树影。也就是说,这种客观方面的障碍是否实际存在,不影响未遂的成立,所以,即使客观上并不存在障碍,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放弃犯罪的,这种事实认识错误而导致的未得逞,不影响犯罪未遂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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