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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摘要:分析了闽台农业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目前主要合作领域,并探讨闽台两岸农业技术的合作现状,包括合作的主要领域及对两岸农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最后指出闽台两岸在农业技术合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为提高闽台两岸农业及技术的合作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闽台;农业;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5-1233-05

analysis on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fujian province and taiwan

shi hong-jing1,2,huang he-liang1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 350002,china;

2.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and trade,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fuzhou 350108,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s analysed 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fujian province and taiwan in detail,such as the necessity, possibility and at present the main areas of cooperation, and also explored the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operation both sides of

taiwang-strait, including the main fields of cooperation and

农业科技项目合作协议

合伙协议 甲方:王军身份证号码:。 乙方:刘树国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合伙人)自愿合伙从事农业科技开发项目的投资。(从事果树种植、生态养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共同成立“三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就具体合伙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合伙宗旨 、团结互助、和谐包容;齐心协力,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个人利益服从合伙利益。 、合伙人出资的所有财产属于合伙企业共同所有,合伙财产统一管理、调度、安排,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 、合伙财产仅限于在全体合伙人有效决定后,才可以清算、分割和分配红利。 第三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该项目投资总预算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万元。

、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占合伙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人民币万元。乙方的出资占合伙投资总额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公司运作第一阶段(拿地、筹建阶段),合伙人先筹资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乙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作为项目的先期投入。 、公司运作第二阶段,合伙人筹资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 乙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作为项目的二期投入。 、公司运作第三阶段,合伙人再筹资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 乙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作为项目的三期投入。 、公司运作第四阶段,合伙人再筹资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 乙方按比例先出资万元,作为项目的四期投入。

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涉台商贸 【发文字号】闽政[1999]1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4.29 【实施日期】1999.04.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闽政〔1999〕14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关于将福州市、漳州市列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批复》〔1997〕外经贸资函字第280号)要求,为加快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施区的建设步伐,把实验区建成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其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的窗口作用,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现将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缘相近,语言相通,习俗相同,海峡两岸人民血脉相连,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源远流长。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不仅可利用两地自然、地理、人文优势,以福建独特的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源,引进台湾及国外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输出农副产品占领国际市场,逐步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以加快福建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而且对促进海峡两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带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把闽台农业合作作为对外开放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台湾先进品种、技术、设备及资金的引进和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我省农业的一大特色。为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加快国家“两部一办”(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福州、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两部一办”批建实验区的要求,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着眼于海峡两岸跨世纪的农业产业发展与合作,把实验区建成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示范样板,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出口基地,两岸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生产协作区,并充分发挥实验区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的窗口、引进合作示范和推广创新等方面的辐射作用,全方位拓展闽台农业合作,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建设

首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正式通过实施

首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正式通过实施 发表时间:2009-06-03T13:06:44.107Z 来源:作者:蔡茂楷[导读] 5月23日,全国第一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实施。 5月23日,全国第一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实施。此《条例》以法律形式,既保护在闽台胞权益,也对今后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方向予以引导。 《条例》分四章,共三十七条。《条例》规定,在福建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闽台农业合作企业可以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可以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等,经认定后享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应的优惠政策。 《条例》允许台湾同胞在福建各市、县(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登记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闽台农业合作活动。可以依法发起或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代理闽台农业合作招商业务,开展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策划,参与举办农业经贸活动。 《条例》鼓励台湾同胞在福建从事农业科研、教学、培训、咨询等活动。台湾同胞可以单独或者与企业、教学科研机构等组织合资、合作在福建设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机构;可以依托其所在的企业、教学科研机构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农业科研项目。 《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信贷投入。台湾同胞可以依法将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为台湾同胞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条例》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服务工作,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和闽台农业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闽台农业及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摘要:分析了闽台农业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目前主要合作领域,并探讨闽台两岸农业技术的合作现状,包括合作的主要领域及对两岸农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最后指出闽台两岸在农业技术合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为提高闽台两岸农业及技术的合作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闽台;农业;农业技术;合作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5-1233-05 analysis on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fujian province and taiwan shi hong-jing1,2,huang he-liang1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 350002,china; 2.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and trade,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fuzhou 350108,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s analysed 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fujian province and taiwan in detail,such as the necessity, possibility and at present the main areas of cooperation, and also explored the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operation both sides of taiwang-strait, including the main fields of cooperation and

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成效_问题及对策_王继跃

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成效、问题及对策 王继跃 (福建省漳州市科学技术局,漳州 363000) 摘要:加强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是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一大优势,应以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 为契机,充分发挥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简要阐述了福建省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从成立至今,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发展概况和成效,并重点分析了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闽台;农业科技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327—(2014)04—0055—03 近年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重视与大力推动,作为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1]。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01年9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在国务院台办、农业部、国家外经贸办批准建立的海峡两岸(福建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建立的,也是第一批获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试点)农业科技园区之一[2]。2013年3月,福建省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优良”的成绩顺利通过评估,正式授牌,并于2013年12月13日被科技部列为第一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 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境内,距漳州市区26 km,与台湾隔海相望,其地处福建东南沿海与台湾有着独特的地理位置关系。园区成立至今,秉承着以漳州和台湾的特色产业为发展基础,形成以花、果、茶及其配套的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正在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视下,把福建农业园区科技事业、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使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成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福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亮点。 1 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成效 园区从成立至今,始终遵循国家农业新科技革命和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部署,发挥福建对台优势,强化开展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从台湾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技术组装集成,形成了以花、果、茶为特色产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同时,园区组织实施了“3321”科技示范工程,以园艺作物现代化和产业化为建设重点,在建设过程中坚持特色:一是举办海峡两岸花博会暨农业科技论坛;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政策,创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三是兴建天福茶博物院和天福茶学院,发展特色教育;四是加强花卉出口基地建设,花卉出口额稳步增加;五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园区建设的软环境。通过十几年建设,园区全面完成总体规划目标暨“3321”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即建成了3个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3个产业科技园:茶叶科技园、果树科技园、花卉科技园,2个科技中心:科技培训中心、研发中心,1个加工基地:农产品保鲜加工基地。通过“3321”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做到闽台农业合作持续先行,开创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的新型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园区以台湾为窗口,积极发挥对台优势,引进台资,推动台商在园区创办农业企业,并通过项目合作,引进优良品种、设备、资金、技术,主动对接国际市场。现今,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已引进 55

闽台产业合作问题研究(一)

闽台产业合作问题研究(一) 摘要:福建作为东南沿海的省份,在闽台产业合作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从现状来看,近年来台商在闽投资已经在福建构建了一系列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石化产业、机械制造业三大集群以及闽台产业分工的新格局。虽然闽台产业合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闽台在软件、物流、旅游等产业方面仍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随着闽台产业依存度的提高,两地产业合作格局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中进一步得到巩固和优化。 关键词:闽台产业合作;现状;前景 一、闽台产业合作现状 福建是台商的重要投资区域之一。多年来,闽台贸易频繁,福建利用台资数额较大。到2006年底,福建省累计批准台资(验资口径,含第三地转投)项目8,930家,协议金额150.96亿美元,实际到资103.54亿美元。目前,这近9000家台资企业已经在福建构建成了一系列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石化产业、机械制造业三大集群,成为福建省的三大主导产业,台商在闽投资所引发的闽台产业合作分工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此外,闽台农业合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电子信息产业合作 20世纪90年代,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最主要特点是高科技产业非常集中,在90年代后期发展到了极限,不管是半导体、电脑,还是后来的平面显示器,在世界市场都极富竞争力。电子信息产业也是福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全省已有厦门、马尾、福清融侨、漳州、泉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其中冠捷、华映光电、TDK、灿坤、台通等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台资大企业是闽台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的主要力量。 “冠捷”与“中华映管”是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两家台资电子企业。“冠捷”1990年10月落户侨乡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5年是中国第一大、全球第二大显示器生产企业,全国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总排名中名列第12位。而截至目前,冠捷”已经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生产企业。冠捷电子作为福清融侨电子基地的龙头,其辐射效应,吸引和带动了更多的关联厂商来闽投资,不仅带动了本基地配套产业发展,而且也带动了全省计算机整机产业和一大批电子元器件产业的发展,与之配套的最大显示管生产企业“中华映管”投资马尾建设“百亿电子城”,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显示管生产企业,为马尾开发区引来10多家外商投资的配套协力企业及数十家相关的台湾电子厂商落户,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下游产业链。(二)石化产业合作 石化产业是所有现代工业发展的基础工业。台湾石化工业是支柱产业,而大陆在东南沿海石化工业相对薄弱,但石化产品需求量大。截至2006年底,台湾石化产业由于受资源、环保、土地和工资上涨等因素困扰,出现大规模外移趋势。随着炼化一体化项目①在福建的落地和福建石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台湾一些主要石化企业纷纷来闽参投石化项目,这其中包括了石化产业的众多行业,如塑化业、特用化学品业、橡胶业、染料业等等。他们与祖国大陆的合作已创造出双赢互惠的效益,为台湾石化界所肯定。目前,湄州湾南岸的福建炼化公司和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已建成闽台石化合作基地,对集中吸引台商投资,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发挥了重要作用。台资企业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美元,建设全国第三家低温液化气库,借助福炼10万吨级原油码头,从中东直接采购原料,经低温处理后销往内地,已占据福建省1/4的液化气市场,被列为全国进出口500强。 (三)以汽车行业为代表的机械产业合作 机械工业是福建省“十五”计划期间发展迅速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至2006年底,全省“规模以上”机械企业2,129家,职工40余万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83.2亿元,居各工业行业第3位,占全省的15.6%;实现出口交货值476.04亿元,比上年增长37%,2006年福建省机械行业完成的工业产值列全国各省(市)第17位;出口交货值列全国第7位;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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