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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1465319-2018 灯串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QC1465319-2018 灯串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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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题库整理终极版本

一.填空 1.电磁干扰按传播途径可以分为两类:传导干扰和辐射干扰。构成电磁干扰的三要素是【干扰源】、【干扰途径】和【敏感单元】。抑制电磁干扰的三 大技术措施是【滤波】、【屏蔽】和【接地】。 8.辐射干扰的传输性质有:近场藕合及远场藕合。 传导干扰的传输性质有电阻藕合、电容藕合及电感藕合。 什么是传导耦合?答:传道耦合是指电磁干扰能量从干扰源沿金属导体传播 至被干扰对象(敏感设备) 2.辐射干扰源数学模型的基本形式包括电流源和磁流源辐射。或辐射干扰源 可归纳为【电偶极子】辐射和【磁偶极子】辐射 3.如果近场中,源是电场骚扰源,那么干扰源具有小电流、大电压的特点。6.屏蔽效能SE 分别用功率密度、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来描述应为10logP1/P2 ,20logH1/H2 ,20logU1/U2 。 13 .设U1 和U2 分别是接入滤波器前后信号源在同一负载阻抗上建立的电压,则插入损耗可定义为【20lg(U2/U1) 】分贝。 7.反射滤波器设计时,应使滤波器在通带内呈低的串联阻抗和高并联阻抗。 13 .常见的电阻藕合有哪些? (1) 公共地线阻抗产生的藕合干扰。 (2) 公共电源内阻产生的藕合干扰。 (3) 公共线路阻抗形成的藕合干扰。 9.双绞线多用于高频工作范围,在单位长度线长中互绞圈数越多,消除噪声效果越好。在额定互绞圈数中,频率越高屏蔽效果越好。

10 .反射滤波器设计时,应使滤波器在阻带范围,其并联阻抗应很小而串联阻抗 则应很大。 11 .100V= 40 dBV= 40000 dBmV 。 12 .一般滤波器由电容滤波器和电感滤波器构成。 13 .减小电容耦合干扰电压的有效方法有三种:减小电流强度、减小频率、 减小电容。 14 .金属板的屏蔽效能SE(dB) 包括吸收损耗、反射损耗和多次反射损耗 三部分。 15 .传导敏感度通常用电压表示、辐射敏感度可以用电场,或V/m 表示。 17 .信号接地的三种基本概念是多点、单点和浮地。 18 .(1)静电的产生有摩擦、碰撞分离带电和感应带电。 (2))术语解释:静电放电(答:静电放电是指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产生 很强的电场,找到合适的路径二产生的放电现象 (3))静电放电需要满足三个要素,“不”属于静电放电三要素的是P58 【三要素:积累一定电荷、放电途径、静电敏感器件 (4))静电屏蔽必须具备完整的【屏蔽导体】和良好的【接地】。 (5))CMOS 集成芯片很容易受严重的静电影响 19 .硬件技术法、软件技术法、软硬件结合法是计算机电磁兼容性设计的 三种方法,其中软件技术法是计算机电磁兼容性设计特有的方法。 20 .一般辐射源依其特性可分为电压源和电流源,电压源在近场为高阻抗场,电流源 在近场为低阻抗场场,近场和远场的粗略划分为,当r 0.15915 λ时为远区场。 辐射近区场场点与源点之间的距离及和干扰源的工作波长λ的关系是r<0.15915 λ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概述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 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核心要求: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产品范围: 1.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涉及的产品 家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工业制造设备;工业制造设备; 移动无线电设备;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医疗和科学器材;信息技术设备; 电信网络和器材;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电化教学设备。 2.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不涉及的产品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电气电子电路中电气电子构成形式部分: 电阻、电容、线圈; 电子管、晶体管、半导体闸流管、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等; 集成电路。 b)电缆和电缆附件。 c)继电器。 d)插头、插座、接线板等。 e)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等。 f)简易机械自动调温器。 2)具有直接功能的类似部件: a)计算机系统的插件程序卡、微处理器卡、中央处理单元卡/主板、电子邮件卡、通讯卡等; b)可编程逻辑管理器; c)电梯控制器; d)电机(除感应电机外); e)计算机磁盘驱动器;

汽车电磁兼容(EMC)系列标准.整理DOCX

汽车电子电磁兼容系列标准 1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分类 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现国际上制定电磁兼容方面的标准化组织有: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 2.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美国汽车工程协会(SA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英国标准协会(BSI)。上述标准协会的作用是与国际标准协调,并且制定各国家自己的标准。 3.地区标准主要是欧洲ECE法规和EEC指令。 4.美国福特公司、通用公司,德国大众、宝马等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电磁兼容标准,这些企业标准比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要严格很多,例如通常国际标准对于汽车抗扰度的要求通常为24V/m,而一些汽车公司则规定为100V/m—200V/m。 1.1汽车电磁兼容国际性标准ISO 1.1.1ISO11451(整车) ISO11451《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所产生的电气干扰—整车测试法》(Road vehicles–Electrical disturbances by narrowband radiated electromagnetic energy–vehicle test methods)。 该标准为抗窄带电磁辐射源产生的电磁干扰的整车测试方法。ISO11451包括 4部分。分别为: ISO11451-1《第1部分概述和定义》 ISO11451-2《第2部分车外辐射源》自由场 ISO11451-3《第3部分车内内部发射机仿真》模拟车载发射机 ISO11451-4《第4部分:大量电流注入(BCI)》BCI 1.1.2ISO11452(零部件) ISO11452《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所产生的电气干扰—零部件测试法》(Road vehicles–Electrical disturbances by narrowband radiated electromagnetic energy–Component test methods) 该标准为抗窄带电磁辐射源产生的电磁干扰零部件测试方法。ISO11452包括11部分。分别为: ISO11452-1《第1部分:概述和定义》 ISO11452-2《第2部分:自由场法》 ISO11452-3《第3部分:TEM小室法》

电磁兼容性分析

电磁兼容性(EMC,即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 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设备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骚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即EMS)。 自从电子系统降噪技术在70年代中期出现以来,主要由于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在1990年和欧盟在1992提出了对商业数码产品的有关规章,这些规章要求各个公司确保它们的产品符合严格的磁化系数和发射准则。符合这些规章的产品称为具有电磁兼容性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GB/T 4365-1995中1.7节) 干扰的形成 1、折叠干扰源与受干扰源 无论何种情况下电磁相容的问题出现总是存在两个互补的方面: 一个是干扰发射源和一个为此干扰敏感的受干扰设备。 如果一个干扰源与受干扰设备都处在同一设备中称为系统内部的EMC 情况。 不同设备间所产生的干扰状况称为系统间的EMC 情况。 大多数的设备中都有类似天线的特性的零件如电缆线、PCB 布线、内部配线、机械结构等这些零件透过电路相耦合的电场、磁场或电磁场而将能量转移。 实际情况下设备间和设备内部的耦合受到了屏蔽与绝缘材料的限制而绝缘材料的吸收与导体相比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电缆线对电缆线的耦合既可以是电容性也可以是电感性并且取决于方位、长度及接近程度的影响。 2、折叠公共阻抗的耦合 公共阻抗耦合线路是干扰源与受干扰设备共用电路阻抗所引起的。 公共导线也因两个电流环之间的互感而引起或因两个电压节点之间的互容耦合而引起。 对于传导性的公共阻抗耦合的解决是将连接线分离使系统各自独立避免形成公共阻抗。 折叠发射 来自PCB 的发射:在大多数设备中主要的电流源是流入PCB 板上的电路中这些能量借由PCB 板所模拟成的天线而将干扰辐射出去。 来自电缆线的辐射:干扰电流以共模形式产生于在PCB 和设备内部其他位置形成的对地噪声并沿着导体或者屏蔽电缆的屏蔽层流动。 传导发射:干扰也可能从其他电缆以感性或容性方式偶合到电缆线上。 产生的干扰可能以差模(在火线与中线或在信号线之间)或共模(在火线/中线/信号线与接地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紫外线消毒要求 1、消毒使用的紫外线是 C波紫外线,其波长范围是200~275nm,杀 菌作用最强的波段是250~270nm ,消毒用的紫外线光源必须能够 产生辐照值达到国家标准的杀菌紫外线灯。 2、要求用于消毒的紫外线灯在电压为 220V 、环境相对湿度为 60% 、 温度为 20 ℃时,辐射的紫外线强度不得低于 70 μ W / cm 2。普通 30W 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 1 米处测定,特殊紫外线灯 在使用距离处测定,使用的紫外线测强仪必须经过标定。 3、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故应经常测定消毒紫外 线的强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4、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 70 μ W / cm 2的时间 ( 功率≥30W) 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 70 % ( 功率<30W) 的时间,应不低于 1000h 。 二、适用范围 1、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胞、分支杆菌、 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 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2、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 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下。 3、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 20 ~ 40 ℃,温度过高过低均会 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 的相对湿度低于80 %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空气和 水中的悬浮粒子也可影响消毒效果。 三、使用方法 (一)对物品表面的消毒。 1、照射方式: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灯近距离移动照射,也可采 取紫外灯悬吊式照射。对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 2、照射剂量和时间: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性不同,用 紫外线消毒时必须使用照射剂量达到杀灭目标微生物所需的照射 剂量。 (二)对室内空气的消毒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模板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 认证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10月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目录 一、国际上有关标准化组织 (2) 二、国际上有关标准 (8) 三、中国的标准化组织 (13) 四、中国电磁兼容标准 (15) 五、欧盟电磁兼容指令 (16) 六、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18) 七、中国的实验室认可制度 (25) 附件1: 已发布的电磁兼容国家标 31 附件2: CNAL/AC12: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 实验室的应用说

36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张林昌 一、国际上有关标准化组织 在国际上, 不止一个组织涉及电磁兼容领域的研究, 而且也发布一些有关电磁兼容的规范性文件。例如: 国际电信联盟(ITU), 国际铁路联盟(UIC), 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 等等。但这些组织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 其标准或规范的权威性常常限于专业领域之内。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涉及电磁兼容的国际上的标准化组织主要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中, 从事与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有第77

技术委员会(IEC/TC77), 即电磁兼容技术委员会,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IEC/CISPR), 以及大约50 多个关心特定产品的电磁兼容方面问题的产品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负责制定四类电磁兼容出版物和标准: 1) 基础电磁兼容出版物; 2) 通用电磁兼容标准; 3) 产品类电磁兼容标准; 4) 产品电磁兼容标准。 在IEC 执委会领导下, 还成立有电磁兼容顾问委员会(ACEC), 以鉴定”市场对电磁兼容标准的需要” ; 协调IEC 和其它组织的电磁兼容工作; 避免工作项目重复和防止制定出有冲突的标准; 以及特别指导分配电磁兼容标准制定任务给合适的技术委员会。 2.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IEC/CISPR)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的英文全名为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ee。其缩写为CISPR。CISPR 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位置相当于IEC的技术委员会。CISPR为涉足电磁兼容标准的重要国际组织之一。 民用射频干扰(RFI)的研究起源于无线电广播。约在20世纪20 年代, 各国都开展了广播业务。但在20 世纪20 年代并未形成国际联合组织来系统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1933 年有关国际组织在巴黎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ad hoe conference)。研究如何处理国际性无线电干扰问题。与会者普遍认为, 为避免商品贸易和无线电业务中出现障碍, 最重要的是要在规定 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和限值方面保证有一定的统一性。为了加速制定国际上一致同意的关于无线电干扰方面系统性的推荐标准, 会议建议, 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广播联盟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一起

CQC12-045670-2015信息技术设备及其附件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QC12-045670-2015 信息技术设备及其附件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Safety and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2015年5月5日发布2015年5月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12-045670-2009,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认证模式1,对应的证书有效期为1年;增加认证模式3,无初始工厂检查环节; 2)修改复审要求,仅适用于认证模式1; 3)增加两种认证模式标志使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冯晓川潘薇 本规则的历年修订情况如下: 1. 本规则代替CQC/RY154-2003,主要变化为:标准GB9254-1998换版为 GB9254-2008,GB19483-2004 代替YD/T1103-2001;调整证书有效期为4年,增加了复审要求。 2. 本规则2011年5月30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及相关章节中删除了不间断电源设备的相关内容。 3. 本规则2012年3月5日二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标准GB4943-2001换版为 GB4943.1-2011,修改了标准换版中涉及本认证规则的相关内容; 2)对本认证规则的格式进行了调整修改; 3)对本认证规则的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整机和附件,删除适用于零部件部分内容。 4. 本规则2014年12月8日第三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修改了本认证规则采用的认证模式及其涉及的相关内容。 2)证书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并删除复审的要求。 本规则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QC/RY154-2003; —CQC12-045670-2009,发布日期2009-9-21,实施日期2009-9-25。

电磁兼容标准与测试

电磁兼容作业 电磁兼容标准与测试 班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703班 姓名:贾震 学号:070301091

电磁兼容标准及测试 一.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微电子、信息、通讯等高科技的迅速进步与发展,对电磁骚扰的控制与防护提出了繁多而又复杂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的一些先进国家,经过几十年对电磁干扰和抗干扰等问题的研究和控制,已将这些技术研究形成了一门新兴的学科——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就是研究在有限的空间、有限的时间、有限的频谱资源条件下,各种用电设备(分系统,系统、广义的还包括生物体),可以共存并不致引起降级的一门科学,国家标准GB/T 4365-1995《电磁兼容术语》对电磁兼容所下的定义为:“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就是说在规定的电磁环境中,任何设备、系统都不因受电磁干扰而降低工作性能,并且其本身所发射的电磁能量也不大于规定的极限值,以免影响其它设备或系统的正常工作,从而达到互不干扰而共存的目地。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法文缩写是CISPR)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它成立于1934年,是最早开始系统地对电磁兼容进行研究的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该委员会成立的初衷主要是保护广播、通讯不受电磁干扰的影响。围绕这方面的问题,对车辆、

家电、电动工具、工科医射频设备、高压架空线路等提出了一系列骚扰限值(包括射频辐射和传导两方面,工作频率多在9kHz~18GHz)和测试方法的标准。近几年来随着它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也开展了一些抗扰度标准的研究。它更主要的重点还是研究电磁骚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二、电磁兼容标准 早在一九三四年国际电工委员会就成立了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简称CISPR,专门研究无线电干扰问题,制定有关标准,旨在保护广播接收效果。当初只有少数国家参加该委员会,如比利时、法国、荷兰和英国等。经过多年的发展人们对电磁兼容的认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89年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颁发了89/336/EEC指令,明确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须经过EMC性能的认证,否则将禁止其在欧共体市场销售。此举在世界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EMC已成影响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指标。随着技术的发展CISPR工作范围也由当初保护广播接收业务扩展到涉及保护无线电接收的所有业务。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两个专们从事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委员会:一个就是CISPR成立于1934年;另一个是电磁兼容委员会TC77,成立于1981年。CISPR最初关心的主要是广播接收频段的无线电骚扰问题,之后在EMC标准化工作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CISPR已基本上将工业和民用产品的EMC考虑在其标准中。CISPR 还起草了通用射频骚扰限额值国际标准草案,这样,对那些新开发的以及暂时还不能与现有CISPR产品标准相对应的产品,可以用射频骚扰

EMC电磁兼容概述综述

电磁兼容基础知识 引言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也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国内外现都十分重视产品的电磁兼容质量管理。这就要求从事相关产品设计、制造和品质管理的人员均应该掌握电磁兼容的一些基本理论、标准要求和设计技术。 一、电磁兼容现象及基本理论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其定义是:设备或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一台设备或一个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它对同一电磁环境中其它设备的抗干扰能力或称敏感性,二是它对其它产品的电磁骚扰特性。 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EMI)定义为“任何可能引起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或者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物质产生损害作用的电磁现象”。电磁骚扰可能是电磁噪声、无用信号或传播媒介自身的变化。(注:一般意义上的“有用的电磁信号或电磁能量”在电磁兼容领域也有可能被认为是电磁骚扰源。) 电磁骚扰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导体传播骚扰电压、电流,一是通过空间传播骚扰电磁场。前者称为传导骚扰,后者称为辐射骚扰。例如,电视机的电磁骚扰主要有:对公用电网的无线电骚扰和低频骚扰(如注入谐波电流)、对公用电视天线系统的骚扰、向空间辐射的电磁场等。 抗扰度(Immunity to a Disturbance)定义为“装置、设备或系统面对电磁骚扰不降低运行性能的能力”。电磁敏感性(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EMS)定义为“在存在电磁骚扰的情况下,装置、设备或系统不能避免性能降低的能力”。实际上,抗扰度与敏感性都反映的是对电磁骚扰的适应能力,仅仅是从不同的角度而言,敏感性高即意味着抗扰度低。对应电磁骚扰的两种表现形式,设备对电磁骚扰的抗扰性也同样分为传导抗扰性和辐射抗扰性。

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类和电磁兼容的通用标准 (一)参照国际上的标准分类方法,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分为四类,组成了中国的电磁兼容标准体系。 (1)基础标准 属于基础标准的有电磁兼容名词术语、电磁环境、电磁兼容测 量设备规范和测量方法等。这类标准的特点是不给出指令性限 值,也不给出产品性能的直接判据,但它是编制其他各类标准 的基础。如GB/T 4365--1995《电磁兼容术语》,GB/T 6113 系列标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和测量方法》, GB/T17626 系列标准《电磁兼容试验方法和测试技术》等等。(2)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是对给定环境中所有产品给出一系列最低的电磁兼容 性能要求。通用标准中的各项试验方法可以在相应的基础标准 中找到,通用标准可以成为编制产品族标准和专用产品标准的 导则。通用标准对那些暂时还没有相应标准的产品有极好的参 考价值,可用作进行电磁兼容摸底试验。 通用标准讲述住宅、商业、轻工业环境等两种不同环境,考虑 到电磁兼容有电磁骚扰发射和抗扰度两个不同方面。因此通过

不同组合,通用标准实际上有四个分标准。我国的电磁兼容通 用标准选自IEC61000-6 系列标准,对应的通用国家标准的系 列号为GB/T17799 。 (3)产品族标准 产品族标准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规定他们的电磁兼容性能要 求及详细测量方法。产品族标准规定的限值应与通用标准相一 致,但不同的产品族产品有它的特殊性,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项 目和提高试验限值。产品族标准是电磁兼容标准中所占份额最 多的标准。如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 和测量方法》,GB4343-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等。(4)专用产品标准 专用产品标准通常不单独形成电磁兼容标准,而以专门条款包 含在产品通用技术条件中,专用产品标准的电磁兼容要求与产 品族标准相一致(在考虑到产品的特殊性后,对其电磁兼容性 要求也可作某些更改),但产品标准对电磁兼容的要求更加明 确,还要增加产品性能和价格的判据。产品标准通常不给出具 体的试验方法,而给出相应的基础标准号,以备查考。 表1 部分电磁兼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紫外线消毒要求 1、消毒使用的紫外线是 C波紫外线,其波长范围是200~275nm,杀 菌作用最强的波段是250~270nm ,消毒用的紫外线光源必须能够 产生辐照值达到国家标准的杀菌紫外线灯。 2、要求用于消毒的紫外线灯在电压为 220V 、环境相对湿度为 60% 、 温度为 20 ℃时,辐射的 253.7nm 紫外线强度不得低于 70 μ W / cm 2。普通 30W 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 1 米处测定,特殊紫 外线灯在使用距离处测定,使用的紫外线测强仪必须经过标定。 3、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故应经常测定消毒紫外 线的强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4、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 70 μ W / cm 2的时间 ( 功率≥30W) 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 70 % ( 功率<30W) 的时间,应不低于 1000h 。 二、适用范围 1、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胞、分支杆菌、 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 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2、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 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下。 3、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 20 ~ 40 ℃,温度过高过低均会 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 的相对湿度低于80 %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空气和 水中的悬浮粒子也可影响消毒效果。

学校紫外线灯使用指南

关于学校用紫外线灯使用指南 紫外线消毒灯在空气消毒方面有着很强的杀菌作用,广泛应用于学校、幼儿园、食堂配餐间等场所。为规范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现将有关指南制定如下: 一、严格要求,规范配备和安装 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安装使用紫外线消毒灯的有关规定,规范配备和安装。中小学校教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无特殊需要,一般不装固定的紫外线消毒灯,可以配备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卫生消毒。 安装要求:紫外线消毒灯与照明灯开关必须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允许将紫外线灯开关与照明灯开关并列排放。开关设置要离地2米以上,并加开关盒盖,在盒盖上要贴上醒目的警告标志,不能仅简单地写上“紫外线灯”字样。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和健全紫外线灯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员以及食堂有关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 1、加强对紫外线灯的管理,要求建立紫外线使用登记本,记录每支紫外线灯管的开始使用日期,每天消毒时间。每周对灯管至少要进行一次的清洁工作。 2、加强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操作。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全园的消毒隔离制度。对于新安装的消毒设备,要制订出相应的规范的操作制度及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人. 三、紫外线灯使用方法 1、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2、使用方法: (1)对室内空气的消毒: 1)间接照射法:首选高强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不仅消毒效果可靠,而且可在室内有人活动时使用,一般开机消毒 30min 即可达到消毒合格。灯管距离工作地面小于2m。 2) 直接照射法:在室内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采用室内悬吊式紫外线消毒时,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30W紫外灯,在1.0m 处的强度 >70μW/cm2)的数量为平均每m3不少于,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注意事项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注意事 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注意事项 1、紫外线消毒灯的安装:每10米可安装30 瓦的一支,有效距离不超过两米。同时,室内必须配备温、湿度计。 2、用于空气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自灯亮 5-7 分钟后计时,每次消毒时间不得少于60 分钟,紫外线消毒灯照射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入室内,必须进入时,应先停止紫外线消毒灯照射,尤其是年轻未婚的女士要牢记此项。 3、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物品时,将物品摊开或挂起,扩大照射面,有效距离为一米,照射30分钟左右即可。 4、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时,应保持环境的清洁,空气中不能有灰尘和水雾等,当室内温度低于20摄氏度或相对湿度超过 50%时,应延长照射时间。擦洗地面后要待地面干燥后再行紫外线灯消毒。 5、紫外线消毒灯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所以新灯管在使用前,应用沾以75%酒精的纱布擦拭,清除油渍、手汗及灰尘。使用中之灯管、石英管应定期擦拭清洁(根据使用频率决定),以免影响紫外线穿透率及照射强度。 6、紫外线对人体皮肤黏膜有一定损害,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时要注意做好防护,眼睛绝对不能直视紫外线光源,否则眼睛会受伤害。万一必须要看时,应用普通玻璃(戴眼镜)或透光塑料片,作为防护面罩。千万勿错用石英玻璃,因为普通玻璃对紫外线几乎完全无法透过的,而石英玻璃则相反。一旦受伤,不必惊慌,面部灼伤,几天后表皮脱落,不药而愈。眼睛受伤会红肿、流泪、刺痛,约三、四天才能痊愈。不论如何,一遇到伤害,仍然建议立即至医生处求诊。

7、要对紫外线消毒灯管建立使用时间记录本,每照射一次记录一次,因为紫外线消毒灯灯管使用寿命为 1000 小时。 8、定期做照射强度检测,发现强度不够的紫外线灯管应立即更换。紫外线为非可见光,低压放电灯中之紫蓝色光芒为汞蒸气压,虽然汞蒸气压的强度与紫外线仍然有其关联性,但是并不直接代表紫外线之强度。因此不能以此可见光波段之紫蓝色光芒之强弱,来判断紫外线之强弱。 舟山市明珠学校 2017年2月22日

电磁兼容(EMC)设计原理和整改流程

电磁兼容设计和整改流程 随着中国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深入,产品认证成了生产厂家产品推向市场的瓶颈,其中尤其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认证成为整个产品认证的拦路虎,往往在认证的最后阶段才发现要解决电磁兼容问题不得不对原设计的电路和结构重新修改,临时的修改还往往使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降低。电磁兼容的测试只是评估产品电磁兼容设计的水平,测试本身并不能改变产品的电磁兼容,电磁兼容是设计出来的、生产出来的,只有生产厂家的产品电磁兼容设计水平提高了,产品电磁兼容的质量才能提高,产品设计的可靠性才能有保障。本文详细剖析产品设计和电磁兼容整改的过程,并详细说明每个设计和整改过程中怎样运用电磁兼容的测试手段发现问题、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 电磁兼容控制所运用的方法和程序在产品研制不同阶段是不同的,方案、设计、开发/样机、生产、测试/认证和运行,各阶段均为实施电磁兼容工程提供了一定的机会。实施电磁兼容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任务,如右图所示在研制开发电视、音响等电子产品时,应在尽可能早的阶段上注意保证它们的电磁兼容性。随着电视、音响等电子产品研制开发工作的完成,可以利用的抑制干扰和抗干扰措施的数目减少,而其成本反而增加。方案阶段是提供最佳费效比的机会,而生产阶段提供的可能性通常最少,据国外资料介绍,在产品的研制开发阶段及时采取措施可以避免(80~90)%的与干扰影响有联系的、潜在可能的困难。相反,在较晚的阶段上采用解决方法,结果表明将更加复杂,需要追加工作量和增加原材料的消耗,增加研制周期,有时甚至根本不可能解决。有效的电磁兼容控制常常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电磁干扰方位与耦合途径的大量可能组合涉及到许多变量,敏感电路的抗扰度与电路参数的设计有关,电路参数必须保证的灵敏度往往使提高抗扰度受到一定限制。由于电磁兼容情况的固有复杂性,若要及时地、有效地和高费效比的解决电磁兼容问题,有条理的方法和程序就是相当的重要了。 针对电磁兼容设计的这种特点,我们提出了从产品的设计阶段就要开始分步的进行电磁兼容的设计和整改,把最终的设计目标大事化小,如下图所示,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适时进行电磁兼容性能的评估和改进,不断地把电磁兼容的整改措施溶入到产品的电路和结构设计中,这样整个产品的开发周期不会有太大的非预期时间延迟,产品的设计不会有太多的非预期成本增加,生产工艺不会有临时的增加,产品的可靠性和性能也不会受到损害。 产品开发一般分为设计概念阶段,设计阶段,样机制作阶段,设计评审阶段和委托检验阶段,分阶段地控制把各阶段的电磁兼容设计和整改溶入到整机的设计方案之中,电磁兼容设计和整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可以采取的电磁兼容措施如下: 1) 电磁兼容认证要求咨询 首先要明确产品电磁兼容设计的目标,针对产品销售的目标市场,了解目标市场对该产品电磁兼容要求的执行标准,相应需要测试的内容,做出一个电磁兼容性能指标一览表,每个指标都对产品各部分电路和结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由此也就清楚了解了产品应该具备的电磁兼容性能和设计要求。 2) 产品设计布局评估 在考虑各部分电路的总体布局时,尤其注意电源线出口的位置,如果客户没有特殊的位置要求,就主要考虑电路输出的顺序和尽量使电源滤波电路和机内高频发射部分电路或器件之间的空间距离最大,经过电源滤波电路之后留在机内的电源线最短。其次在电源公共地和其它功能模块电路之间布置一条较宽的公共地线。电路板排版时应该使各种功能集成块与其输入输出负载的路径最短,特别是传输脉冲数据信号的导线。脉冲信号的高频成分很丰富,这些高频成分可以借助导线辐射,使线路板的辐射超标。非常遗憾的是我们大部分的生产企业由于开发周期越来越短的压力,都把这个阶段的时间压缩的很短,无法做比较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审工作,导致到了产品认证的最后阶段才发现元件布局和排版的缺陷,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整改,造成欲速而不达的局面。如果要避免这种被动的局面发生,开发方可以在产品设计定型之前委托专业的电磁兼容技术服务机构做一个设计评估,一般来说专业的电磁兼容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根据开发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分析原理框图、电路图、现有的外观结构要求,提出符合电磁兼容原理的内部电路结构布局、电路板布局、外壳接地等要求。通过了解各单元电路的工作流程,关键元器件的电磁兼容特性,分析预测各单元电路的电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注意事项

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注意事项 1、紫外线消毒灯的安装:每10米可安装30 瓦的紫外线灯管一支,有效距离不超过两米。同时,室内必须配备温、湿度计。 2、用于空气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自灯亮 5-7 分钟后计时,每次消毒时间不得少于60 分钟,紫外线消毒灯照射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入室内,必须进入时,应先停止紫外线消毒灯照射,尤其是年轻未婚的女士要牢记此项。 3、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物品时,将物品摊开或挂起,扩大照射面,有效距离为一米,照射30分钟左右即可。 4、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时,应保持环境的清洁,空气中不能有灰尘和水雾等,当室内温度低于20摄氏度或相对湿度超过 50%时,应延长照射时间。擦洗地面后要待地面干燥后再行紫外线灯消毒。 5、紫外线消毒灯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所以新灯管在使用前,应用沾以75%酒精的纱布擦拭,清除油渍、手汗及灰尘。使用中之灯管、石英管应定期擦拭清洁(根据使用频率决定),以免影响紫外线穿透率及照射强度。 6、紫外线对人体皮肤黏膜有一定损害,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时要注意做好防护,眼睛绝对不能直视紫外线光源,否则眼睛会受伤害。万一必须要看时,应用普通玻璃(戴眼镜)或透光塑料片,作为防护面罩。千万勿错用石英玻璃,因为普通玻璃对紫外线几乎完全无法透过的,而石英玻璃则相反。一旦受伤,不必惊慌,面部灼伤,几天后表皮脱落,不药而愈。眼睛受伤会红肿、流泪、刺痛,约 三、四天才能痊愈。不论如何,一遇到伤害,仍然建议立即至医生处求诊。 7、要对紫外线消毒灯管建立使用时间记录本,每照射一次记录一次,因为紫外线消毒灯灯管使用寿命为 1000 小时。 8、定期做照射强度检测,发现强度不够的紫外线灯管应立即更换。紫外线为非可见光,低压放电灯中之紫蓝色光芒为汞蒸气压,虽然汞蒸气压的强度与紫外线仍然有其关联性,但是并不直接代表紫外线之强度。因此不能以此可见光波段之紫蓝色光芒之强弱,来判断紫外线之强弱。 舟山市明珠学校 2017年2月22日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 项 欧阳学文 马艳红 1228 一、紫外线消毒要求 1、消毒使用的紫外线是C波紫外线,其波长范围是 200~275nm,杀菌作用最强的波段是250~270nm , 消毒用的紫外线光源必须能够产生辐照值达到国家 标准的杀菌紫外线灯。 2、要求用于消毒的紫外线灯在电压为220V 、环境相对 湿度为 60% 、温度为20 ℃时,辐射的 253.7nm 紫外 线强度不得低于70 μ W / cm 2。普通 30W 直管紫外 线灯在距灯管 1 米处测定,特殊紫外线灯在使用距离 处测定,使用的紫外线测强仪必须经过标定。 3、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故应经 常测定消毒紫外线的强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 下时,应及时更换。 4、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 70 μ W / cm 2的时间 ( 功率≥30W) 的灯,或降低到 原来新灯强度的70 %( 功率<30W) 的时间,应不低

于 1000h 。 二、适用范围 1、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 胞、分支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 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水和空气均可采 用紫外线消毒。 2、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 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 于紫外线下。 3、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 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 20 ~40 ℃,温度过 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 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湿度低于80 %为 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 射剂量。空气和水中的悬浮粒子也可影响消毒效 果。 三、使用方法 (一)对物品表面的消毒。 1、照射方式: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灯近距离移 动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灯悬吊式照射。对小件物品 可放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

电磁兼容认证质量体系要求要点

电磁兼容认证质量体系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磁兼容认证质量体系要求。 在对申请电磁兼容认证的企业实施质量体系检查时,本要求与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09002:1994)标准同时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要求的条文。在本要求发布时,所示标准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要求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剧》(idt IS08402:1994) 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idtIS090002:1994) 3定义 本要求使用GB/T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的术语及定义。电磁兼容性: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4质量体系要求 4.1 基本要求 申请电磁兼容认证的企业应建立符合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要求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4.2特殊要求 针对电磁兼容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影响产品电磁兼容性能的因素较多,结合产品认证的特点,申请电磁兼容认证的企业除应满足4.l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4.2.1产品电磁兼容性目标和质量控制 申请电磁兼容认证的企业应制定产品的电磁兼容性目标,并在企业质量体系中体现出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的有效控制,以保证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企业应有相应的质量策划以使产品满足电磁兼容标准要求,最高管理层应定期对产品的电磁兼容性目标进行评价。 4.2.2 设计控制 鉴于电磁兼容的特殊性,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应进行电磁兼容设计。产品设计应考虑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设计结果应形成文件,并对其进行有效确认,对与电磁兼容有关的内容如元器件的选用、滤波、屏蔽、布线、接地。安装等应做 出明确规定。 4.2.3文件和资料控制 文件和资料控制应包括有关的电磁兼容标准,应注意标准版本的有效性。 4.2.4采购 采购文件中应对有电磁兼容要求的原材料采购进行明确规定,有条件时应对分承包方提出有关电磁兼容的要求,尤其是在采购影响产品电磁兼容性能的关键件时更应注意。 4.2.5过程控制

电磁兼容标准及标准体系

电磁兼容标准及标准体系 韩天行付静波梁志成 (国家电网公司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实验室南京市 210003)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磁兼容的研究和应用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逐步形成了电磁兼容的标准和标准体系;电磁兼容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新的技术壁垒。在产品开发中,必须要了解电磁兼容的标准,开展了电磁兼容设计,研究出减少电磁骚扰强度和解决抗干扰的措施,使人们在产品的设计、加工、检测、试验和使用的各个阶段都要考虑电磁兼容的技术和管理。 关键词:电磁兼容;标准;标准体系 1. 电磁兼容的基本概念 电磁干扰的问题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提出来了,但是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出现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概念并形成了一门新兴的学科——电磁兼容。对于电磁干扰领域来说,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因为对于电磁干扰研究的已成为保证电子设备在其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的系统工程。 70年代以来,电磁兼容技术成为非常活跃的学科之一。 到80年代,在发达国家电磁兼容的研究和应用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逐步形成了电磁兼容的标准和规范;研制出了高精度的电磁骚扰的信号发生器及电磁敏感度的自动测量系统;研发出多种系统间和系统内的分析和预测软件;在产品开发中开展了电磁兼容设计,研究出减少电磁骚扰强度和解决抗干扰的措施。人们开始认识到在产品的设计、加工、检测、试验和使用的各个阶段都要考虑电磁兼容的技术和管理。 90年代,电磁兼容性工程已经从事后检测处理发展到预先分析评估、预先检验、预先设计。产品的电磁兼容达标认证已由一个国家范围发展到一个地区或一个贸易联盟采取统一行动。自1996年1 月1日起,欧盟开始强制执行89/336/EEC(EMC)指令,率先将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纳入国家法规。指令规定所有电子电器产品(设备)必须符合EMC要求,加贴CE标记才能在欧洲市场上销售。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电磁兼容性就成为一个新的贸易技术壁垒。 在中国,对电磁兼容的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80年代初才组织系统地研究并制定国家级和行业级的电磁兼容性标准和规范。1985年成立了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996年成立了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联合工作组, 随后成立了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1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是研究在有限的空间、时域和频域等条件下,各种设备、系统(广义而言还可以包括有生命的物质)能以共存,并且不致于性能下降的一门学科。 从电磁兼容研究的内容可以知道,对于每一种电子设备都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即发射和抗扰度两部分。如图1所示。 电磁兼容=电磁发射(electromagnctic emissions)+电磁敏感性(electromagnctic susceptibility) 根据电磁兼容所包含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电磁兼容研究对象是: a.电磁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反映电磁环境的特性参数是一定的,而且可以测定的。因此对电磁环境的研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改善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抑制和减少电磁骚扰源的产生,为防止电磁干扰产生做好基础工作。 b.设备、系统不应产生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电磁发射限值的要求,电磁发射就是从电磁骚扰源向周围环境发出电磁能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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