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档案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联系人联系电话
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地址
申报材料目录1、选址意见初审表(联审意见表);
2、授权委托书;
3、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发改部门核准文件、前期工作函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
5、乡镇项目须提供所在乡镇政府文件(说明该项目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不需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
7、工业园区项目须提供园区管委会入园函(不在工业园区的项目不需要);
8、其他相关部门文件。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遵守事项:本表只作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的凭证,它用无效。
说明:提供材料请用A4抽杆夹按申请表所列顺序装订备查,电子文件请以光盘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