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是指将零散的货物合并装入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大型货箱进行的一种现代运输方式。船舶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运输。

集装箱运输的优点: (l)提高货物运输质量和安全系数,减少被盗。 (2)使用集装箱装运货物,可简化运输包装或直接使用商品包装,节省包装材料,降低产品成本。 (3)便于开展多式联运。 (4)集装箱运输简化了点件、检斤等货运手续和中转。

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指集装箱班轮公司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固定航线的固定挂靠港口之间,按规定的操作规则为非固定的广大货主提供规范的、反复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并按“箱运价”来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国际货代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如下:

1、订舱

是货代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舱位,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一般由货代根据货主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口头申报出运计划,并随后以书面《托运单》纸质形式或电子报文形式正式向承运人订舱托运。

2、备货

托运人取得承运人确认订舱后,应将所运货物齐集在海关监管的船公司指定的港区、堆场或仓库,以便海关放行后及时装运。无论以何种方式备货,都需在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区后,才允许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海关在核查货、单无误后放行,方可装船。

3、备单

通常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以书面盖章确认或发送电子回执方式签发装货单,以表示接受订舱。只有持凭海关放行的装货单才被承运人接受装运

4、装运

国际货物运输装运是指装有货物的集装器被装载到运输工具上,并驶离装运港。

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班轮船公司基本上是以装运港集装箱堆场到卸货港集装箱堆场作为货物的交接方式,因此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工作一般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负责。

5、取得装运文件

货代托运人在货物被装船后持凭大副收据便可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装船提单或

海运单,并及时将提单或海运单送交货主。

6、船舶离港后的操作:

1)发出装运预报

2)处理退关、短装、漏装货物(单证处理和货物处理)

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7、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2)陆运费:订舱费、报关费、装箱费等等

8、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申请条件: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之一的,可以提出修改、撤销报关单的申请: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

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2、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附件1);

2、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3、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4、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办理程序:

在进口货物放行后或者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修改或撤销的内容涉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币制、单价、总价、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成交方式之一的,海关按照行政许可审查程序办理;其他情形的删改单申请不适用行政许可审查程序,海关直接决定是否批准,并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上予以批注。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海关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关受理或不予受理文书。能够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的,直接制发准予或者不予修改、撤销的决定书,不再制发受理文书;

2、除可以当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决定书》或者《不予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决定书》,并完成相关操作,特殊情况下,海关审查时限可以延长10日。

9、售后处理:

货运代理人从接受货主委托到货物安全出运,从承运人处取得提单,从海关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一起送交委托人并收取全部运费和代理费用,仅完成了全部委托任务的90%,还有一项售后服务工作是:

1)关心在途货物

作为称职的货运代理人还应该关心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对于程租船运输的货物,应要求船东按时报告船舶位置;对于班轮承运的货物如果需要转运的,应该关注其及时转船。

2)整理全套出口委托单证存档2年以备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收货人在接受货物后提出货损货差索赔时,核查全套原始出口委托单证是提供法律保障的有力证据。

3)适时的拜访客户增加相互沟通和信任,了解客户的需求,通过沟通增加相互之间的信任,对货运代理人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客户市场非常有利。

二、空运出口货物操作流程

(一)空运出口托运操作流程

1、接单

(1)出口部接单员按照公司制定的运价原则,核算每票运费及成本后对外报价;

(2)应先对客户委托书及报关单证等文件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业务委托;(3)制作货物操作预案,交调度员列入调度计划;

2、接货

(1)仓储部理货员接货时,先查对核实送货车及委托方;

(2)清点货物的件数,查看包装,标识;

(3)称重,量体积;

(4)卸车,入库并贴上进仓序号;

(5)填写入库验收单,将其中一联交出口部调度员;

(6)与送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3、订舱

(1)现场部订舱员按操作计划向有关航空公司预定舱位,并将订舱信息及时反馈出口部调度;

(2)按订舱计划向有关航空公司申领板、箱;

4、报关报检

(1)向有关部门申办卫生检疫、安全检查、商品检验等手续;

(2)持完整大的报关单证送交海关柜台报关;

5、出货

(1)仓储部理货员按照当日操作计划制作标签,分贴到每件货物外包装醒目处;

(2)安排装板、装箱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

(3)货交航空公司

6、售后服务

(1)出口部售后服务整理登记当天所有的退单,将有关单据移交财务部;

(2)及时向客户反馈信息,并陆续向客户退还有关单证;

(3)及时向国外代理发出货物预报;

7、结算运费

(1)财务部负责每票出口单证的费用审理、核算;

(2)负责按航空公司的要求制作销售报告,并及时入账,按时付费;

(3)整理有关出口单证资料,并归档妥为保管。

(二)卡车航班

“卡车航班”是一种通俗且形象的叫法,其实是指一种新的运输形式———空陆联运,即空运进出境航班与卡车内陆运输相结合。它是点对点单一空中运输方式的有效补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机场空运运力不足的局面。

卡车航班是固定航班的代替品,主要弥补空运固定航班在机型、航线以及航班时间等方面的弱点,同时有效发挥出陆运卡车装载能力大、运输路线灵活的优势,又发挥了联程运输只需货物一次发运的特长,极大地提高了运输效率,降低了运输成本,企业不必再为办理中转手续而头疼。

三、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发货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供发货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结汇,提供“一票到底,全程负责”的服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

主负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后者在接受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货主仍应负责。无船经营人不拥有船舶,通常是内陆运输承运人,仓储业者或其它从事陆上货物运输中某一环节的人,也就是说无船经营人往往拥有除船舶以外一定的运输工具。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操作方式

1、采用成组运输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主要采用成组运输方式,如成组托盘、集装箱运输等,其中集装箱运输是成组运输中的一种高级运输形态,集装箱运输方法最适合国际多式联运。

2、实现“门到门”运输

多式联运把海运、铁路、航空、汽车、江河运输连贯起来,提供实现“门到门”运输作业方式。这里的“门”泛指工厂、仓库、集装箱货运站、海港、空港等。

3、货物交接地点与交接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的交接地点和交接方式完全是按照贸易合同或运输合同而定。以陆一海一陆的式联运为例,货物的交接地点和交接方式如下:

(1)整箱/整箱(FCL/FCL)

(2)整箱/拼箱(FCL/LCL)

(3)拼箱/整箱(LCL/FCL)

(4)拼箱/拼箱(LCL/LCL)

4、工程物流

随着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建立生产基地,世界500强纷纷抢占中国市场,把工厂整体搬移到中国,在中国建立配套生产基地;中国许多大型企业也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参与收购和建立自己的工厂。

工程物流的服务范围

(二)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多式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运经营人接管并承运,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据以按合同条款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1、作用

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在单据做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有效背书后可以转让。因此多式联运单据在实践中一般称为多式联运提单。

2、性质

①多式联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②多式联运提单是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初步证据;

③多式联运提单是目的地货物交接的凭证;

④多式联运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

3、特点

(1)多式联运的特点使得多式联运具有其他单一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这体现在: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所有运输事项坟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简化了托运、结算、理赔等手续。

(2)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的密切配合,缩短了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备作用,选择最佳运输线路,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4、多式联运提单种类

根据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实际使用的多式联运提单有以下种类。

5、多式联运提单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区别

(1)多式联运至少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运输,在船名、装货港、卸货港一栏前印有“Intended”(预计)字样,意为“预期船名”、“预期装运港”、“预期卸货港”。这种联运提单一旦作为提单使用时,一般装船批注内加上实际船名,并加注“ONBOARD"和‘旧期”。

(2)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是从接受货物起至交付货物为止。

(3)如果多式联运中有海运段,则在多式联运提单中一般也有装货港、卸货港、船名的显示,但如果没有海运段,则在多式联运提单中这三者是不完整的,这与提单也有区别。

(三)多式联运提单的缮制

当货运代理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从事多式联运业务时,根据“一票到底,全程负责”的原则,风险责任为网络责任制,在协调好与各分段承运人合作的条件下,接受发货人的委托,可以开展门到门、门到港(站)的业务。在发送货物运输后,多式联运经营人为满足发货人L/C的需要,必须签发自己的多式联运提单给发货人办理结汇,货运代理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时要正确地缮制和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正面各栏目:

提单编号(B/L)

提单编号位于提单右上角,此编号的结构由公司各航线根据电脑制单的要求相应制定。

1.托运人(SHIPPER)

此栏请填写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可能的话请填写电话号码。

2.收货人(CONSIGNEE)

对记名提单,此栏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可能的话请填写电话号码;对指示提单,可以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XXX’,如果是‘TO ORDER’通常作为‘凭托运人指示’理解。

3.通知方(NOTIFY PARTY)

此栏请填写通知方的全称和地址,可能的话请填写电话号码;当提单上收货人已有详细地址和名称时,通知方一栏可以填写位于任何一国的名称和地址。

在签发收货人为‘TO ORDER’提单时,此栏必须填写通知方的全称和电话号码。如果托运人信用证有要求,此栏可再填写位于任何国家的第二通知方的名称、地址。

注:关于托运人对通知方一栏的申报应符合卸货港或交货地点的习惯要求,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托运人负责。有些国家、地区要求通知方必须为当地,否则不允许货物进口,如巴基斯坦、沙特、印度。

4.前程运输方(PRE CARRIAGE BY)

此栏仅在货物被转运时填写,通常填写前程承运工具的名称。

5.接货地(PLACE OF RECEIPT)

此栏仅在货物被转运时填写,代表承运人开始对货物承担责任的地点。请注意此地点须有相应的代码以符合电脑制单的要求,

6.海运船(OCEAN VESSEL & VOYAGE)

此栏填写海运船的船名和航次号,但在货物被转运时填写此栏需注意:

当二程海运船的船名不能确定,仅凭推算时请填写‘TO BE NAMED’或者‘XXX(二程船名)OR HER SUBSTITUTE’。

7.装港(PORT OF LOADING)

此栏填写货物实际装本公司船舶的港口,当货物被转运时填写货物装上干线海运船的港口;同时此栏的港口名称应与OCEAN VESSEL一栏的船名挂靠港口一致。

8.卸港(PLACE OF DISCHARGE)

此栏填写货物卸船的港口名称。

9.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

此栏仅在货物被转运时填写,表示承运人最终交货的地点。

9.1如果托运人提供了拼写错误的卸港名称或交货地点,请勿未经托运人核实自行更正,因为提单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必须与舱单相一致;请联系托运人书面确认,进行更改,否则不接受。

9.2以下情况不得签发多式联运提单:1、与托运人未签订联运合同或与其它区段承运人未就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时;2、不承担全程运输责任时。

10. 本栏主要在和无船承运人之间签有运输协议时或美国航线运输时部分或全部填写。

11.货物栏

11.1标志和序号、箱号和铅封号(MARKS & NOS.CONTAINER/SEAL NO.)

在通常情况下,托运人会提供货物的识别标志和编号以填入此栏,同时此栏需填写装载货物的集装箱号和铅封号;如果托运人未能提供铅封号,建议加注‘SEAL NUMBER NOT NOTED BY SHIPPER’;如果有海关铅封号还需要在此栏加注。

11.2集装箱数量或件数(NO.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在整箱货运输中此栏通常填写集装箱数量和型号,如果信用证有要求可在DESCRIPTION OF GOODS项下加注托运人提供的件数,但应在DESCRIPTION OF GOODS加注STC字样,其中STC表示‘SAID TO CONTAIN’即‘据称内装’,为保护承运人利益此术语必须被采用。例如:一个内装6箱机械的10英尺干货箱可被表示为IX20RDC,在DESCRIPTION OF GOODS 栏中加注STC 6 CASES MACHINERY。

在拼箱货运输中此栏填写货物件数。

11.3货物情况(DESCRIPTION OF GOODS)

此栏填写的情况,如内容过多,空间不够,可以添加附件,在这种情况下请注明‘QUANTITY AND DESCRIPTION OF GOODS AS PER ATTACHED SCHEDULE’。

11.4总重(GROSS WEIGHT KGS)

此栏填写装入集装箱内货物的毛重(公斤)。

11.5体积(MEASUREMENT)

此栏填写装入集装箱内货物的总体积(立方米)。

12集装箱总数或件数总数(TOTAL NO.OF PACKAGES OR CONTAINERS)

在整箱货运输的情况下,此栏填写收到集装箱的总数,例如‘Five Containers’;在拼箱货运输的情况下,此栏填写收到货物的件数,例如‘Fifteen Packages Only’.13.运费和其它费用(FREIGHT & CHARGES)

此栏标明下列(1)至(5)的全部或部分内容:(1)各种费收的类别,例如:海运费、内陆拖车费、燃油附加费等,其中申报货价附加费(DECLARED VALUE CHARGES)专指托运人要求在提单此栏重新标明货物价值后应支付的附加运费;(2)运费计收的计算依据,计费单位通常有重量单位MT重量吨、体积单位CBM立方米、件数单位PC件和整箱单位TEU/FEU 20尺/40尺标箱,其中TEU/FEU也可以以20FT/40FT表示,例如10x 10FT DC代表应收取10个10英尺干货箱的运费;(3)各种费用的费率,包括OCEAN FREIGHT 海运费、BAF燃油附加费、CAF货币附加费、THC码头操作费、INLAND HAULAGE内陆拖运费等;(4)各种费用的计算单位,例如“箱UNIT、重量吨MT、立方米CBM”;(5)货物宣称价值(OPTIONAL DECLARED VALUE),在客户为逃避承运人责任限制而愿意多支付运费的情况下填写,填写的货值应与货物实际价值相接近。

14. 预付和到付(PREPAID/COLLECT)

此栏表明运费支付的地点是起点还是终点,其中‘PREPAID’表示预付、‘COLLECT’表示到付。对非托运人、收货人的第三方支付运费,也可在提单上打印预付或到付,但必须事先得到第三方同意付费的书面确认。

15. 预付地点(PREPAID AT)

此栏填写提单缮制和运费支付地点(仅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填写)。

16. 付费地点(PAYABLE AT)

此栏填写到付运费付费地点。

17. 总计预付(TOTAL PREPAID)

此栏填入以美元为单位的所有预付运费和所有按当地货币支付的其他预付费用。

18. 装船日期(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

此栏通常填写承运船舶离开提单项下装港的日期并在日期上签章,也可填写货物实际装船日期。

19. 正本提单的数量(NO.OF ORIGINAL BS/L)

此栏填写根据托运人要求签发的正本提单的数量,通常为三份。

20. 签发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

此栏填写提单缮制和签发的地点和日期。

21. 代表承运人签发(SIGNED FOR THE CARRIER)

此栏按公司的要求加盖签单章。

注:本节内容中第11栏至第21栏分别对应于欧洲地区格式提单的第10栏至第20栏;

(四)多式联运提单缮制中应注意的问题

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几乎所有信用证业务都是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的UCP600.在UCP600中对提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信用证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不符合UCP600规定的提单无法用于结汇,因此在缮制提单时应注意下列事宜:

1、运输方式

在集装箱运输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整箱货(FCL-FCL)这种模式为最常用运输方式,采用其他模式需经公司确认。

(1)整箱货FCL-最常用的运输方式

(2)拼箱货LCL-表示该多式联运提单下货物是集装箱中的部分货物

2、运输条款

(1)‘场至场’(CY—CY)这种模式表明承运人接受整箱货,责任区间由接货地堆场开始至交货地堆场结束,托运人负责装箱,收货人负责拆箱;此时还必须加注‘SHIPPER’S LOAD,COUNT AND SEAL,CONTENTS UNKNOWN’,以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此模式还有种特殊情况‘门到门交货’(DOOR-DOOR)或‘场到门’(CY、DOOR)、‘门到场’(DOOR-CY),即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堆场扩大到工厂。

拼箱货(LCL-LCL)表示该提单下承运人运输的是集装箱中的部分货物。

(2)‘站至站’(CFS-CFS)这种模式表明货物在装港集装箱场站装箱,在目的地集装箱场站

拆箱,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安排,但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3)合并运输(LCL-FCL/CFS—CY)这种模式中,货物由承运人安排装港集装箱场站装箱,由收货人自行拆箱;一般是多票拼箱货有同一个收货人,装同一个集装箱、当然托运人需支付装箱费。

(4)分立运输(FCL—LCL/CY—CFS)

这种模式中,货物由发货人自行装箱由承运人安排目的地集装箱场站拆箱;一般是多票拼箱货有同一个发货人,装同—个集装箱,当然收货人需支付拆箱费。在这种模式

中,必须加注‘SHIPPER'S LOAD,COUNT AND SEAL CONTENTS UNKNOWN’以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3、特殊条款

由于贸易、信用证的特殊要求,托运人为了结汇需要往往要求在第十一栏中插入一些特殊条款和托运人指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超龄船条款:有些托运人会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保证承运人船舶符合伦敦保险人协会船级条款以避免产生超龄附加保费,只要公司承运船船龄不超过25年且保持船级社最高船级,可以在收到托运人保函后在提单上注明‘THE SHIPMENT EFFECTED ON BOARD AN OCEAN VESSEL BEING ACCEPTED BY ILU INSTITUTION CLASSIFICATION CLAUSE’,

2)最终目的地:有时托运人会要求在提单上表明货物的最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可在货物情况一栏中注明‘FINA L DESTINATION OF THE GOODS:XXX(FOR MERCHANT’S REFERENCE ONLY)’。

3)冷箱运输下温度的标明

在运输冷箱时,应尽量避免在提单正面标明冷箱设定温度。如果托运人坚持这种要求,则在提单正面标明温度时表述为“SET AT‘XX℃+/-2℃’”。

(五)多式联运提单签发的注意事项

在缮制或审核多式联运提单时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⑴表面上应注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或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人所签署;

⑵表明货物已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船并有装运日期;

⑶提交的单据是全套的;

⑷有货物的接受监管地和最后目的地并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⑸在所有方面均符合信用证规定,并可参照海运提单缮制或审核。

根据多式联运合同签发的提单。把多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接为一个运输过程,其性质和责任分担较一般的提单复杂。签发联运提单时,为了避免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歧和明确责任,船方可以注明对于联运的全程均以《海牙规则》作为责任依据,或注明只对海运过程负责;如未加注明,船方就必须对承运货物的全程负责。

1980 年5月,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公约分为序言、总则和单据等五个部分和一个附件,对联运提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了较全面的规定。目前,一般是参照国际商会1973年制定、1975年修订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作为联运提单承运人责任条款的依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和外贸运输公司

的联运提单也是如此。

《联运单证统一规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民间规则,其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可概括为:1.实行网状责任制度,即分区段负责制;2.在确知货损发生的运输区段时,赔偿责任按该区段所适用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确定;在不能确定货损发生区段时,则按规则规定的责任制度和赔偿限额办理;4.诉讼时效为9个月。

(六)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了解)

1、在船舶开航或货物启运后,委托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正本多式联运提单上的以下内容时,必须提供正式的书面申请和保函或有效银行担保,支付该单费,经海运公司或其他承运人及承运人代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

(1)卸货港的更改;(一般情况下,卸货港不予更改,如更改卸货港则必须要求委托人在申请中明确由于更改卸货港所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唛头的更改;(唛头是识别货物的主要标志之一,错误的唛头可能导致错放货物,因此唛头的更改要非常谨慎)

(3)货名的更改;(货名的更改关系到进出口国的海关有关规定,货物出境后一般情况下不予更改)

(4)货物的件数、重量和尺码的变更;

(5)货物包装形式的变更;(可能会引起卸货费用的纠纷)

(6)交货条款的变更;(由于交货条款的变更,运费相应也有变化,必须及时将更改的运费通知有关方)

(7)涉及承运人利益的变更;(此项更改事先必须得到承运人的确认)

2、多式联运提单在缮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字母的差错,可以加盖更正章予以更正,但该字母的差错必须是不影响该词或该语句的含义。

3、必须在全套正本多式联运提单上进行更改,每一份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必须重新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4、对于手签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应从严掌握;

5、如果在海运提单签发后发生更改,应在实际承运人确认修改后,才可更改多式联运提单,同时应通知有关中转代理及交货代理作相应的修改。

6、因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而需要重新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的,必须要求申请人交换原来已签发的全套正本多式联运提单。

7、具体可否更改及实际更改程序的确定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海关的

规定。

本节规定中与当地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七)多式联运提单的遗失(了解)

提单签发后,在其流转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提单遗失的情况。对此货方可能会要求不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或因为提单丢失无法结汇而要求重新签发提单。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货的凭证,无单放货或重新签发提单对承运人来讲风险很大,而且承运人是没有义务无单放货或重新签发提单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风险,原则上承运人不能同意,但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可以采用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当货方要求不凭正本提单而交付货物时应要求货方满足下列条件或提供相关文件:(1)丢失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托运人登报声明提单丢失并宣布作废;

(3)向当地法院或有关当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或相应的程序;

(4)相应的银行担保或货物发票价值的150%担保;

2、当货方申请重新签发提单时,可以要求货方对装货港法院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其他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宣布丢失的提单作废和无效,在法院裁定原提单无效后,签发第二套正本提单,但这种方法时间长可能满足不了客户的结汇需要,因此在货方缴纳相应的文件费用并满足下列条件后可以为其重新签发提单:

(1)指示提单和空白指示提单:

A、丢失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B、货方申请重新签发提单的保函;

C、关于重新签发提单的银行保函或货物发票价值的,如需要现金担保的;

D、托运人登报声明提单丢失并宣布作废而且向当地法院或有关当局报案;

E、通知卸货港代理凭第二套正本提单放货。

(2)记名提单

A、托运人和收货人的书面申请

B、托运人和收货人签发的关于重新签发提单的保函;

C、通知卸货港代理凭第二套正本提单放货。

(注:所有银行保函的有效年限与诉讼时效的年限一致,为1年)

(八)放货程序

1、放货责任

为避免错误交货,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同联运代理的代理协议中列明本部分内容,明确要求代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否则将由联运代理承担一切责任:

(1)凭经正确背书的正本多式联运提单放货;

(2)未付的到付运费、其他联运单据、运费舱单上载明的未付费用及多式联运经营人书面通知所应收取的费用必需在放货前全额收取;

(3)必须保持警惕,严格审核凭以提货的的正本多式联运提单,如果对其产生疑问应与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人核对;

(4)在未收到提单签发人的书面确认之前,不得擅自接受货方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函后放货。

(5)承运人放货后收回提单或在提单上加注提单作废的批注后,提单即被注销;

(6)当收货人委托其代理人提取货物时应当要求其出示并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和代理协议,同时应向其委托人核实确认。

2、关于背书

背书相对于多式联运提单而言,可以理解为多式联运提单持有人在多式联运提单背面记载并签名的行为,可以手签名、盖章或者是手签名加盖章。背书可以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记名背书是指提单背面既有提单持有人记载并签名,又有提单受让人记载并签名的行为。空白背书是指提单背面仅有提单持有人签名的行为。

办理提货手续时,记名提单无需有托运人的背书;指示提单必须有托运人背书,卸货港代理在核对正本提单背面的背书后,收回正本提单,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在收货人为“TO ORDER OF ***”时,必须有与收货人一栏内容相对应的记名指示人的背书,卸货港代理必须仔细核对背书内容,核对无误后,收回正本提单将货物交付提单持有人。

3、电报指示放货

简称电放,是指已签发或应签发而尚未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的装港代理根据多式联运提单上托运人的要求,在装港收回多式联运提单或不签发正本多式联运提单,而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港代理将货物交给托运人指定方。目前,电报指示放货在当今航运实务中一直较为普遍的被使用。

目前国际贸易欺诈越来越严重,我们更需要在放货环节谨慎行事,避免不法分子转空子,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就电报指示放货有以下一些做法,供参考:

(1)进行电放业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卸港代理应事先达成默契,就电放业务经办人、

通知方式、电放格式签订备忘录。

(2)办理电放需要订舱单上的托运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已签发了正本多式联运提单则需要收回全套正本多式联运提单后,再办理电放。

(3)托运人不能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时,至少必须交回一份经正确背书的正本多式联运提单,同时需要银行保函,保函应担保就电放行为引起多式联运经营人及其代理可能发生的风险承担责任。对于记名提单,电放申请上的收货人只能是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4)进行电放业务必须有专人负责,应做好电放业务记录并将有关文件存档以备查询,该记录至少保留两年。

(5)必须用传真的方式发出电放通知。电放通知必须有拟稿人和签发人的签字,并加盖电放章。

(6)接受托运人电放要求后,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应书面通知联运代理办理有关换单事宜。

(7)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应与舱单核对被电放的货物内容。如果舱单现实是记名收货人,则代理应将货物交给该收货人,如果舱单显示收货人为“凭指示”,则代理在交付货物时必须要求提货人提供公司保函。

电放注意事项:

1)必须是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电放通知

2)必须要求目的港代理收取全部费用后再放货

3)应尽量避免未签发提单就进行电放,应按照正常规程签发提单,在收回提单后再进行电放。

4、凭保函放货

委托人可能会授权货运代理在没有任何证明文件或者只在有担保函的情况下放货。但取得了担保函并不能解除承运人对货物所有人的责任,它仅仅规定出具该担保函的相关方在承运人必须赔偿给正本提单持有人时补偿其相应的金额。如果需要接受担保函,代理还有责任确定担保函的措辞和签署都是正确的,以及确定在必要时有银行的加签。需要对任何无正本提单的放货要求报告上级经理-签署文件或单据以批准。

(1)基于担保函放货应先从正确的委托人处取得书面授权

(2)取得货物所有人的书面授权

(3)取得委托人就担保函的措辞/时效/金额/保证,如银行的加签的明确书面授权。(4)确保担保函中提及的货物详细资料与提单/货物清单上所载内容一致。

(5)确保担保函能补偿所有因该无单放货而可能受到损害的当事方–包括委托人,可能是航运公司或无船承运人,代理本身,发货港代理以及所有他们的分代理。担保函不应该仅限于合同下的索赔,还应该包括一般民事法律下的索赔。

(6)将担保函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保留一份纪录并尽力从收货人处取得正本提单。若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个月内尚未取得提单,则应通知委托人并请求指示检查担保函的真实性。伪造提单的现象并不罕见,这一点应包括与加签银行确认对方确实就该担保函进行了加签。

(7)不要接受担保函的传真件或复印件。担保函的作用依靠其出具方的诚信。

5、凭支票或现金担保放货

原则上,联运代理可以接受收货人提供的支票或现金担保,但这种做法需严格按照银行担保的金额、方式办理,并需经多式联运经营人确认。

(九)无人提货的处理

1、要求货方出具弃货声明

2、联系托运人

3、留置和拍卖货物

4、费用

(十)业务合作方和联运代理

此时,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提单在美加航线上的使用

1、签单

(1)在签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提单时,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等内容应根据托运人要求制作。收货人和通知方一栏须提供收货人的E-mail、电话和传真等,以方便美国代理人及时通知收货人到货信息。

(2)提单上应在交货代理栏打印美国代理的地址,以方便收货人及时联系提货。(3)提单正本一般不显示运费数额。

(4)有关货物描述、件、重、尺寸需和海运单保持一致。

2、公司编号及提单编号

提单编号不超过12位,编号3年之内不得重复。

(十二)索赔处理

1、多式联运经营人索赔和货运代理责任索赔两种

2、当在保险范围内的责任事故发生时,进行索赔的处理程序是:

1)及时报案

2)积极施救

3)配合勘查

4)索赔通知书

5)提交索赔资料

6)结案:结案时间根据案件大小决定,通常为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3——10个工作日。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操作部工作流程客户服务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1)托运人/发货人2)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3)起运港4)目的港/中转港5)货名6)柜型、柜量7)运价8)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1)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2)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3)输入费用明细- 主要是应收费用。 4)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 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2)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3)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导确认); 4)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出口货代操作流程

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代理公司:中国货代(海运) 托运人:进出口/贸易公司、货代同行 客人=进出口/贸易公司、同行=货代公司、船东=船公司、托运单=BOOKING、订舱单=SO、真实补料=客人提供的集装箱资料、货代补料=货代提供给船公司的集装箱资料、船东单=船公司出的正本提单、货代单=货代公司出的有效的正本提单、自动舱单系统=AMS、买价=成本价格,卖价=卖给客人的价格 1、市场部收到船东/同行的价格作为买价 a) 比较市场上该航线或者该目的 地的价格,注意比较相同船东,以及大庄的 价钱,以及价钱折扣空间 b) 整理各船公司各航线的价钱 c) 制定自己公司的优势价钱 2、制定报价方案给业务 3、业务寻找客人 a) 电话寻找客户

b) 预约上门或者陌生上门拜访客 户 c) 展会、外贸网站、朋友介绍等 方式寻找客户 4、业务界定目标客户群,发送价格给客人参考 a) 市场部把自己的对外公开卖价 发给其他同行 b) 业务参考市场价钱,根据贸易 公司/工厂不同的市场信息灵敏度进行报价 5、客人/同行接受价格后联系 a) 或者业务/市场联系目标客户 6、对目标客户进行分析记录管理 a) 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已经 走货的、洽谈中的、已经建立起联系的、刚 进行报价的、拒绝的等。 b) 对客户公司状况及个人情况进 行客户资料管理(分析目前客户公司的经营 规模种类、产品特性及销往那些国家等,个

人情况重要针对客户性情、爱好、生日等。 7、确定好价钱和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 a) 对客户一定要先把公司的汇 率、付款方式及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事先跟 客户交代好 b) 客户填写好定舱单后盖上公章 或者业务章传给业务 8、业务收到客人的托运单(客人填写的为业务提供的托运单) a) 填写业务单(有的公司通常会 有3联纸给业务员记录,第1联是当一票单 做完后给业务自己留底的,第2联是文件入 档的,第3联是财务入档的)有业务系统的 就在业务系统里面提交 b) 记录客户/同行的下单情况,注 明货好时间、起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9、操作收到业务/市场转交的托运单,预录入托运单资料

海运集装箱出口货代标准操作流程

出口集装箱标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 P=86CBM(注:GPgeneralpurpose 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订单确认及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货代订舱操作流程

货代订舱操作流程 货运代理业务员在因外配订舱面对的是每一单不同的船东或货代,根据各家不同的操作规定提供海运服务。 一、配船指南 适用于所提供的各条航线服务以及拼箱服务。 二、订舱对象及方式 以价格优先,航线好为宗旨,选择有优势的船东或货代订舱。 订舱方式:以书面订舱(填写订舱单) 订舱代理指定的托运单格式 非指定的订舱格式(中海托运单的格式) 三、审核托运单订舱注意事项 在收到经运价中心审核过和订舱单后,开始订舱工作,注意审核订舱单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预配船期 箱型,箱量 货名或货类 重量,体积(拼箱必须提供的大约数) 起运港/卸货港/目的港(必须清晰明确) 付费条款(需提供并列明是“FREIGHTPREPAID”或者“FREIGHTCOLLECT”) 运输条款以及特别注意事项的要求 经过运价中心审核运费无误后,向船东或货代订舱。 四、取得订舱确认应注意事项 通过不同的方式收到船东或货代的订舱确认单(SHIPPINGORDER)后,将S/O上相关船东或货代的资料删掉,在SO上注明客服/单证联系人员的电话,传真以及EMAIL地址,再将SO传真给予客户。若客户要委托拖车装箱跟报关的,先于提前1-2天安排落实好拖车计划与报关事项。 五、FMS系统录入以及核查各项费用 录入的依据是以BOOKINGREPORTD右上运价中心人员注明的工作号,输入工作号调出该票将相对应的SO资料录入。先核对客户名称,在订舱号处输入SO号,船名航次,截关日,ETD船舶离港时间,装港、卸港、目的港录入代码显示完整的港口名称,船公司,订舱代理录入公司代码,按保存键即可。如有备注注明就在海运界面里点击订舱栏里的备注栏注明。点击费用管理界面,与BOOKINGREPORT上的费用相核对,做好相关记号,为后面的确认费用单做好前提工作。 六、跟踪服务工作 客户凭SO到码头打单处换取设备交接单到具体堆场提空箱装柜,如客户反馈打单处不予打单,则由客服向订舱代理查明原因,通知客户重新打单并向客户解释清楚。 客户在码头提空柜或还重柜遇到问题的,向订舱单位确认后,及时通知客户。 提柜后,由于货物无法备齐,货主要求推迟一个航次。已经提柜后而推迟出口时间,应根据船公司的船期用箱时间表,合理安排用箱时间若超过船公司提供的免费用箱期限,将依照有关规定征收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因货主原因来不及按时进场,申请延迟进场。客户需要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LATECOME。在收到客户申请后向订舱代理申请LATECOME,待订舱代理确认后方可通知客户是否接受申请,如不予接受则向客户说明理由。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图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 P=86CBM(注:GPgeneralpurpose 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订单确认及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货代 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1.CSA V船公司操作流程: 接到委托根据各航线操作发的船期表给出船名提单号做一份委托发给船公司销售让他帮忙申请运费在亿通网上订舱与船公司销售确认海运费是否批了,每票批下来的运费是多少,收多少付多少记在委托上找所定航线MANAGER确认舱位得到确认后找该航线操作要调箱单 (客人做三自的)将调箱单盖章传真给客人并告知具体报箱号及截关时间(委托我们产装报关的)将调箱单盖章传给车队安排产装向客人要报关单据,记录清楚后写清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箱量和预计开船日期寄给报关行(客人做三自的)及时要求客户提供准确箱封号、件重尺、品名,给船公司发CLP信息, 使船公司及时上舱单。 (委托我们产装报关的)管车队要箱封号、与客户核对准确件重尺、品名,给船公司发CLP信息, 使船公司及时上舱单。 做提单样本给客户确认并把船公司发的集港动态及时转发给客户知悉 按照确认好的样本输入,生成提单确认,等待船公司格式单反回。 关注船公司发的集港核对,货物是否集港和产生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客户 把船公司发的格式单转给客户确认,并告知客户仔细修改格式单只允许免费修改一次。 提单确认OK 后,给该航线单证发邮件,请她签出提单,写清哪票正本哪票电放。电放的请货主出一份电放保函。 做各票的费用确认,及时让货主确认。确认后逐票登记在本上,将OK的费用确认件给王姐一份。见款买单的客户让王姐帮忙开发票后及时将发票寄走。 做取单联系函,如外运做船代,则将取单函盖章扫描发给外运签单同事; 外代做船代的,则盖章,复印留底,将正本寄给外代签单同事。 船开后,将船公司的报号转给货主。使其知悉开船时间 核对船代发的船后舱单核对邮件,如有需要修改的要在邮件中规定的最晚时间之前发给船代同事。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

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

货代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

货代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各箱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HC high cubic 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用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授权、***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查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 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铁路联运货代操作流程

一、运输范围: 从中国内陆运往中国周边国家包括蒙古、俄罗斯、越南、朝鲜和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以上国家运往中国内地相反方向的运输。 二、运输方式: (1)整车 (2)集装箱 说明: 1.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 2.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3.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三、国际联运计划: 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 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 (1) 运输方式:1)整车 2)集装箱; (2) 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 (3) 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4) 预计运输的时间; (5) 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 (6) 其他。 2、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 (1)-(6)。 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报检委托书(4)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5)合同(6)箱单(7)发票(8)商检放行单(9)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5、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 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 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 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7、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8、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9、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 各货运公司咨询。

货代海运操作流程详细

货代海运操作流程详细: 首先客户会给你一个走货计划,就是把 booking给你传真过来(注:有时候客户会给你打电话而不传委托书)。注:booking的作用就是告诉你,你该给他订哪天的船,什么箱型,到什么目的地,订船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比如该船企业的价格优势,拖班情况,然后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给船企业。(不要透露客户名称,这属于企业机密)。 然后船企业给你出号了.这个时候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录入你们企业的系统,没系统的用手写,并打出入货通知发给客户.注:入货通知上要列明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截港日期/目的地/出港日期,然后开始联系客户到底是你们货运代理安排车还是他们自己派车 如果是货运代理派车。你应该联系客户什么时间去工厂装货.并自己安排时间让车队去场站背箱.并给车队发派车通知。 注:派车通知内容显示为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目的地/背箱日期(可以让车队自己安排这个)/背箱场站/去工厂日期/返回场站日期(截港前2小时)。 如果是客户自己派车,你应该让客户至少在截港前4个小时到达场站(正常是2个小时前)但因为他自己送货,到了场站还要往里装货所以这个日期一定要把握准确! 宁可早点不能晚点有些船是没有加急时间的!千万注意! 然后等者客户给你发装箱单商业发票.核销单进行报关。注: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是传给报关行的,核销单是报关行的跑单员来你这拿的.核销单非常重要一定要做好记录,然后给报关行船名/航次/海运提单号/目的地/箱号/皮重/核销单号如果做C&F就要写海运费如果做FOB/做拼箱CFS海运费不写。 然后等待海关的放行..(海关有一定几率会验货,各位祈祷吧.无法避免.) 然后随时和客户以及车队场站保持联系.及时知道箱子的位置.时间一定一定要把握好 然后等待箱子(有货的)回场站后.只要在截港前2小时99%没有问题. 然后在网上查箱子的集港问题.闸口收箱,集港了本票货基本算完成。

货代操作流程资料讲解

货代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1、海运询价: 三、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四、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五、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六、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七、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八、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九、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十、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十一、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十二、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十三、1、船期、件数 十四、2、箱型、箱量 十五、3、毛重 十六、4、体积 十七、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十八、20GP 40GP 40HC 45GP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海运操作流程

业务知识 海运操作流程 海运操作流程:询价---报价---接受客户订舱---向船公司定舱---船公司放S/O---拿S/O 提柜---做柜---还柜---报关---海关放行---提供补料---对单确认---开DEBIT NOTE---付款---放单放货 询价,报价下一章有详细介绍,下面从接受客户的订舱开始介绍: (一)接受客户订舱: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包括是否指定了船公司) 2、货物品名、件数 3、箱型、箱量 4、毛重、体积 5、SHIPPER和CONSIGNEE 6、费用确认、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7、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或者是或者自报自拖 8、有无特殊的操作要求 9、确认客户的订舱单上有签名盖章

(二)向船公司定舱: 1、缮制委托书(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同行订舱,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仔细核对船期、箱型箱量、运费等重要信息。 3、取得订舱确认单(S/O),由OP仔细核对S/O内容与客户订舱要求相符后传真给客户。 (三)船公司放S/O: 船公司确认有舱位并放S/O (SHIPPING ORDER)给货代。S/O船公司确认接受订舱的凭证。货代操作应该仔细核对S/O的内容与客户订舱的内容一致后传真是S/O给客户。 (四)凭S/O提柜: 拿到S/O后根据S/O上面写的指示到指定地点打单,打单会产生打单费(一般为¥30)打单其实就是打提还柜纸,打单的时候会配发一个封条,封条上有封条号。拖车公司根据提柜纸上的指定地点提空柜。MSC这个船公司是不需要打单就可以根据S/O上面的显示直接去指定地点提柜。拖车公司可以由客户自己安排或由者货代安排,需要确认。因为需要报关,所以拖柜通常安排在截关前的1-2天左右,美线的应该提前到截文件前至少半天时间,因为只有提了柜才有柜号申报AMS,否则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需要申请指定柜号,这样会产生指定柜号的费用。 (五)做柜: 拖车提了吉柜(空柜)去工厂装货叫做柜,一般情况下,截关2天前就要做柜了,因为在深圳港码头要还柜后有了重柜纸才可以报关,而报关一般需要提前2天时间。当天截关当天申报的,查柜的概率非常大,那样就很麻烦了。如果客户货已经准备好的话,开舱后,我

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

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给予提供。 (三)提单签发 提单签发人员必须核实货物已装船离港,验证运费收取满足合同(协议)中运费支付条款后,才能签发此次委托所对应的提单,具体操作按提单签发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节进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分为船舶到港前的准备工作和船舶到港后的准备工作,然后是审查提单等有关单证,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提货,最后,还要做好每一航次船的文件归档工作。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程序如图2 -3 所示。 (一)船舶到港前的资料准备及电脑初步录入工作 1.建立航次档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传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

货代操作流程

货代详细操作流程 货代操作流程 一、接单(接受代理委托) 1、收到代理邮件通知后联络当地货主,及时将备货情况反馈代理。 2、根据代理配船要求提供预配船期给代理确认。 3、一经代理确认船期即向当地货主要出货详细资料(一般为明细单传真件)二, 需明确以下重点信息,一但发现货主信息和代理提供的不一致需及时通知代理并请其确认变更。 ①目的港、中转港 ②箱型、箱量各箱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 可装重量 (详细限重根据各家船公司而定) 1×20’GP=31CBM 5.9*2.35*2.39m 17MT 1×40’GP=67CBM 12.03*2.35*2.38M 25MT 1×40’HC=76CBM 12.03*2.35*2.69M 1×45’GP=86CBM 13.556*2.352*2.698M ③毛重(是否超重)、件数、体积 ④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4、完成公司内部货运程序初步录入 5、美线货需根据船公司要求督促货主及时提供AMS信息。(AMS是25美金一票,

AMS截掉后如需要求更改数据,一般是40美金一票) 三、订舱 1、缮制我司委托书向驳船公司订舱(发货人为我司,收货人及通知人为目的港我司代理); 制单时应标明约号(可能是我司约号可能是目的港代理提供约号),保证数据的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工作中的频繁更改。 2、取得驳船公司提供的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加入货运程序。 3、将船名航次、提单号、预配二程、预计抵达目的地等信息提供给国外代理。 四、做箱 1、门到门:取得船公司放箱令后,及时填妥装箱计划联系车队做箱,务必在计划中明确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确保重箱准时返回堆场。 2、内装:取得驳船公司进仓通知后,及时书面传真通知货主并跟进货物进仓情况,督促货物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前送进指定仓库。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 五、报关 1、了解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取得货主报关资料后及时审核,发现缺少文件及时通知货主补齐,确保驳船公司报关员或报关行在截关日(船期前一天)前1-2天拿到全部报关资料。 2、跟踪清关情况,确保配载上船。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货代出口操作流程

货代出口操纵流程 首先客人本周会给你一个出货计划就是以货运委托书给你传真过来(注:有时候客人会给你打德律风而不传这张纸) 注:这张纸的作用就是告诉你,你该给他订哪天的船到什么目的地什么箱型注意!订船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合情况 比方该船公司的运价优势,拖班情况. 然后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给船公司..(不要透露客人名称,这属于公司机密) 然后船公司给你出号了.这个时候你要做的是把这些信息录入你们公司的系统,没系统的用手写. 并打收支货通知发给客人.注:入货通知上要列明船名/航次/提单号/截港时间/目的地/出港日期 然后开始联系客人究竟是你们货代安插车还是他们自己派车 如果是货代派车. 你应该联系客人什么时间去工厂装货.并自己安插时间让车队去场站背箱.并给车队发派车通知注:派车通知内容显示为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地/背箱时间(可以让车队自己安插这个)/背箱场站/去工厂时间/前往场站时间(截港前2小时) 如果是客人自己派车,你应该让客人至少在截港前4个小时达到场站(正常是2个小时前)但因为他自己送货,到了 场站还要往里装货所以这个时间一定要掌控准确! 宁可

早点不克不及晚点有些船是没有加急时间的!千万注意! 然后等者客人给你发箱单发票.核销单进行报关. 注:箱单发票合同是传给报关行的,核销单是报关行的跑单员来你这拿的.核销单很是重要一定要做好记录 然后给报关行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地/箱号/皮重/核销单号如果做C&F就要写海运费如果做FOB/做拼箱CFS海运费不写 然后等待海关的放行..(海关有一定几率会验货,各位祈祷吧.无法避免.) 然后随时和客人以及车队场站坚持联系.及时知道箱子的位置.时间一定一定要掌控好 然后等待箱子(有货的)回场站后.只要在截港前2小时99%没有问题. 然后在网上查箱子的集港问题.闸口收箱,集港了本票货基本算完成 海运货代出口操纵法度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年夜洲,各年夜航线经常使用的,及货主常需办事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 操作部工作流程 I、客户服务 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1)托运人/发货人2)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3)起运港4)目的港/中转港5)货名6)柜型、柜量7)运价8)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 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1)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2)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3)输入费用明细- 主要是应收费用。 4)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 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2)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3)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

国际货代各岗位流程

国际货代各岗位流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货代主要岗位的岗位工作流程。 2 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货代基础操作职能所有员工。 3 基本条款 根据国际货代部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审单、缴费、收款和放单”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本流程即是各岗位的工作指导,也是评判各岗位工作达标与否的标准。 海运出口简略流程如下(非危险品): 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审单→缴费→收款→放单 根据流程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可划分至以下详细流程: 接单→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 订舱拖车/内装 →边检→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 报关审单缴费 →缴交一切费用→签单→向货主催款→货主确认并支付钱款→开具商业发票→放单 收款 按照国际货代岗位职责,各岗位具体流程分解如下: 3.1业务经理岗位流程(接单、收款) 3.1.1接单后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首要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 3.1.1.1 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柜型柜量,超重柜特殊说明(如为特种柜,则需详细的货物尺寸,长*宽*高,毛重,体积等,有时还需要更为详细的货物装柜次序,及摆放示意图。)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HC high cubic 高箱。原则上控制净箱实际重量≤34MT,重量超过需有专门人员现场监控装箱,经总经理核批。 3.1.1.2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 确认普通服务要求一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 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 危险品、冷冻货等要求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特殊服务的要求,必须得到总经理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注)对于部分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的信息,依然必须及时安排并予以跟踪,如根据客户和操作需要流转到下一环节,先安排流转后跟进处理,以保证下一环节的有序操作。 3.1.2根据业务实际发生范围及财务出具发票,向客户寄送发票,并负责按约定时间收回货款。 3.1.2.1票结:票结客户应该遵守见票付款的原则。 3.1.2.2月结:月结客户在每月固定节点催收货款。 3.2船务经理岗位流程(订舱、拖车、报关、审单) 3.2.1运价核对、确认 3.2.1.1 对来自业务经理的外部业务,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业务经理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业务经理确认, 待业务经理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3.2.1.2 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业务,与采购相关人员或仓储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2.2舱位确认,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在预定开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订舱,对于该时间限制以内的业务委托一般要求在接单日内完成订舱,最迟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舱。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