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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总体构想(1)

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总体构想(1)
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总体构想(1)

第2卷 第4期Vol.2No.4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an J 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2004年12月

Dec.2004

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总体构想

李金华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罪犯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高发群体。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稳定罪犯改造情绪和监狱改造秩序的需要;是提高罪犯素质,适应再社会化后的需要。《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研究与实验》采用“质的研究”方法,从理论上着重研究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从实践上着重探索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方法、途径和模式。

关键词: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研究与实验

中图分类号:DF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04)04004003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研究与实验》这个课题从2002年开始酝酿,经过筹备、论证及前期研究,于2003年12月正式申报,2004年6月通过司法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式批准为2003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作为该课题的主持人。笔者在综述课题研究的背景、课题论证的基本内容和课题的研究构想的同时,既希望求教于各位专家学者,也希望得到广大同行的配合与支持。

一、问题提出

心理健康是指人对客观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进行良好适应的心理状况。罪犯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直接原因往往是他们在心理活动上出现了障碍,或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心理健康状况异常有可能诱发或促使犯罪的产生;反过来,违法犯罪人员的犯罪现象,作为一种负性心理刺激,也可能导致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异常。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在押罪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社会适应能力低,情绪波动大,焦虑、抑郁、易激动、自控能力差,人格有严重偏离等心理疾患。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在研究中发现:(1)较之一般的社会群体,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尤为普遍;(2)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直接引发或受制于特定的犯罪心理,而且与改造环境密切相关;

(3)在相当程度上,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罪犯改造的严重障碍,心理健康问题不去,则无以实现改造;(4)无论矫治还是塑新,实现教育的可能性及其有效性往往在于对象心理健康问题得到解决。《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司法部第79号令)第45条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许多学者及管教一线的干警也已经认识到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在监管改造中的重要性,但对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价值及教育模式、实施途径等一系列问题,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者都存在着不少困惑,亟待进一步探讨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目标

课题的全称是《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研究与实验》。其中三个关键词,构成了课题的三个要点:一是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二是科学化实施;三是研究和实验,三者对课题作了明确界定。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对课题研究内容的界定。心理健康教育,简而言之,即旨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教育。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在罪犯矫正过程中,面向全体罪犯,通过知识传授、行为训练和实践指导等途径,提高心理素质,促进罪犯心理健康发展,实现罪犯重新社会化的一种教育活动。这项教育,是为了使每一个罪犯重视自己的心理卫生,预防心理“病菌”的侵入,矫治、清除各种心理障碍,恢复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帮助罪犯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引导罪犯

收稿日期:20040813

本文为2003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03SFB3026)的开题报告。

作者简介:李金华(1952—),男,河南西平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法治理论研究。

正确认识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产生的原因,增强罪犯对自己心理活动机制及心理状况的了解,配合心理矫治工作;启发罪犯在改造生活中,自觉调整心理状态,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学会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和接纳自己,提高消除心理障碍的能力,预防精神疾病和事故的发生;开发罪犯潜能,促使其再社会化,逐步达到恢复或重塑其健康的心理。

“科学化实施”是对课题研究指导思想的认定。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虽然与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治有联系,但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既不同于罪犯教育,也不同于罪犯心理矫治,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有其自身规定的特殊性。强调科学化,其一是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要遵循改造罪犯工作的客观规律,运用先进的理论、观念、方法和手段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其二是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要针对罪犯个性特征,因人施教,达到重新社会化、塑造健康人格、形成守法心理的最终目的。

“研究与实验”是对课题研究性质的定位。我们的选题定位,不是“研究”也不是“实验研究”,而是“研究和实验”。这是因为我们不希望把我们的研究工作引导至脱离实际的一般性的理论讨论上去,我们也不赞成脱离理论指导的盲目实践,而是主张把理论研究和科学实验紧密地结合起来,采用“质的研究”方法,并与河南省部分监狱干警共同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研究,探索新时期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方法和途径。期望能为各政法院校、司法研究机构提供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初步成果;为各监狱、劳教所及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造罪犯、矫治罪犯心理、教育罪犯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等方面提供依据;为各监狱落实《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9号令),深入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具体内容

罪犯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高发群体。本课题立足于“研究与实验”,坚持理论研究与实际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当前监狱在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不足,从理论上加以探讨;另一方面突出实践性,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验研究,摸索、探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教育模式。

本课题从理论上着重研究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从实践上在实验研究的过程中期望实现:(1)编写规范化的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使广大干警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有书可教,罪犯有书可读;(2)培训专业化的干警队伍,通过本课题研究探索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继续教育的方法、手段及途径,带动、培养出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具备心理学知识的干警队伍;(3)探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方法、途径和模式。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是:(1)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罪犯在改造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由初期、中期、后期的改造阶段。不同的改造阶段,具有不同的心理特征,针对罪犯不同服刑阶段心理特征,如何选择、设计其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稳定他们的改造情绪。(2)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如何指导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以正常的心态,面对现实,认罪服判,更好地适应监狱环境。(3)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坚持“以罪犯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促进罪犯积极适应和主动发展为目标;根据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和个体发展需要,以指导罪犯学会学习、生活、交往、做人,促进其智能、个性、社会化发展为基本教育内容;运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咨询辅导等基本方式,从自我认识—动情晓理—策略导行—反思内化—提高素质等主体健康心理形成过程的五个基本环节,达到帮助罪犯重新社会化、塑造健康人格、形成守法心理的最终目的,为罪犯改造工作寻求新的方法和途径。

本课题研究的难点是:(1)罪犯在服刑初期、中期、后期等不同阶段的心理特征,罪犯在不同服刑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方法、途径。(2)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

本课题研究具体的内容:

1.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内涵

2.在押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存在的心理问题

3.监狱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4.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和模式

5.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实验与研究

四、课题研究工作方案

第一步:调查研究阶段。对河南省关押的8万多名罪犯进行抽样调查,掌握河南省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本课题需要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河南省在押服刑罪犯的心理状况,存在的心理问题;二是监狱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第二步:研究队伍培训、提高阶段。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急需培养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培训干警,提高监狱整体的科研水平,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一

第4期 李金华: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验的总体构想 41

个目标。

第三步:实验与研究阶段。在试点监狱开展第一轮实验研究,重点研究并期望突破:(1)在罪犯改造过程中,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如何指导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以正常的心态,面对现实,认罪服判,更好地适应监狱环境。(2)在罪犯改造过程中,尤其是对即将刑满的罪犯,进行心理保健知识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如何使罪犯具备重新社会化的正常心态,有效地防止重新犯罪,为罪犯改造工作寻求新的方法和途径。

第四步:验证实验阶段。扩大研究范围,推广研究经验,并在总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写出适合罪犯改造需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读本。

五、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

主要研究成果序号研究阶段(起止时间)阶段成果名称成果形式12004.3-2004.9监狱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22004.5-2004.9科学实施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论文32004.5-2004.9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论文42004.9-2005.2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研究论文52005.2-2005.5罪犯心理健康状况与改造态度的相关性分析实验报告62005.4-2005.9河南省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验调研报告72005.9-2006.1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读本(暂定名)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这里,“守法公民”不仅能够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遵纪守法、自食其力,而且应该心理健康、人格完善。罪犯心理=犯罪心理+刑罚心理+常态心理。长期以来,监管机关重视心理矫治,但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无论是内容的选择乃至实施途径、教育模式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有缺憾。可以说,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对刑罚执行机关而言,既是一个新课题、新挑战,也是一个机遇,是丰富监狱学理论体系,拓展罪犯心理学研究范围,探索新时期教育改造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课题以心理学科学(学科群的概念。即以罪犯心理改造学为主,兼从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个性心理学、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为指导,开展实验性研究,从研究罪犯犯罪、罪犯改造、罪犯恶习矫治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到研究指导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的途径和方法,对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罪犯无论是在监狱内,还是出监后正常生活,都需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该课题研究,是矫治罪犯犯罪心理,提高改造质量的需要;是稳定罪犯改造情绪和监狱改造秩序的需要;是提高罪犯素质,适应再社会化后的需要;是增强罪犯自我认识,促进人格完善的需要;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需要。

(责任编辑 连春亮)

G eneral Conception on R esearch and E xperiment of C riminal’s Mental H ealth and Education

L I Jin-hua

(Henan J 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Zhengzhou,Henan,450002)

Abstract:As a special social group,the criminals are easy to suffer from mental illness and problems of this kind.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can quiet down the criminal’s correction complain and keep the prison correcting order, meanwhile,it can improve the criminal’s quality and adapt themselves to the society after jail.Research and experiment on carrying out criminal’s mental education attach importance on the intension and content of the education theoretically and how to carry out the education,including the method,the way,as well as the mode. K ey w ords:mental health education of criminals;scientific implement;research and experiment.

42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课教案说课材料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课 教案

心理健康教育课教案 ----作者:襄南监狱方兰 教学内容:服刑人员怎样走出心理困境,做好自我调节(二课时) 导语:无论是自由公民,还是正在服刑改造的罪犯,都需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理和情绪状态。良好的情绪不仅有助于你的服刑改造,而且有助于保持身心健康,促进改造。相反,恶劣的情绪危机则会对身心健康产生破坏作用。服刑人员出现心理困境在所难免,也不可怕,关键是能够用理智有意识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以下教大家几个方法会有助于你走出心理困境: 一、回避法。“耳不听心不烦”。当人陷入心理困境时,最先也是最容易采取的便是回避法。躲开、不接触导致心理困境的外部刺激。在心理困境中,人大脑里往往形成一个较强的兴奋中心,回避了相关的外部刺激,可以使这个兴奋灶让位给其他刺激引起新的兴奋中心。兴奋中心转移了,也就摆脱了心理困境。比如,面对一份无望恋情的深深困扰,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这都是有效的心理自救,也算客观回避法。此外,还可采取主观回避法,即通过主观努力来强化人的本能的潜在机制,努力忘掉,或压抑自己不愉快的经历。在主观上实现兴奋

中心的转移。注意力转移是最简便易行的一种主观回避法。在你痛苦愁闷的时候,集中精力动手去干一件有意义的事,自然就回避了心理困境。 二、转视法。并不是任何客观现实都可以逃避。有时候,同一现实或情境,如果从一个角度来看,可能引起消极的情绪体验,陷入心理困境;从另一角度看,就可以发现积极意义,从而使消极情绪转化为积极情绪。有则故事是这样的:一位老太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卖伞,二儿子晒盐。为两个儿子,老太太差不多天天愁。愁什么?每逢晴天,老太太念叨:这大晴天,伞可不好卖哟!于是为大儿子愁。每逢阴天,老太太嘀咕:这阴天下雨了,盐可咋晒?于是为二儿子愁。老太太愁来愁去,日渐憔悴,终于成疾。两个儿子不知如何是好。幸还一位智者献策:“晴天好晒盐,您该为二儿子高兴;阴天好卖伞,念该为大儿子高兴。这么转个看法,就不会发愁了!”这么一来,老太太果然变愁苦为欢乐,心宽体健起来。看来,在审视、思考、评价某一客观现实情境时,学会转换视角,换个角度看问题,常会使人感到痛苦不堪的心理困境化为乌有。 三、自慰法。伊索寓言说,一只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只能得到柠檬,就说柠檬是甜的,于是便不感到苦恼。心理学便借用来,把以某种“合理化”的理由来解释事实,变恶性刺激为良性刺激,以求心理自我安慰的现象,称为“酸葡萄与甜柠檬”心理。不错,在自我安慰时所谓的;理由不过是“自圆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学院、**监狱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积极吸纳社会教育资源,全面提高罪犯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节能力,培养罪犯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经我狱和**学院教育科学系积极沟通协调,决定在我狱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届时将邀请**学院优秀心理学专家、教师对我狱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罪犯的心理健康水平、塑造积极的健康人格、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排解罪犯的心理障碍和提高罪犯的自我调节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和疾病的发生,为创建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奠定思想基础。 通过此次活动,使罪犯了解心理健康基本常识,学会识别心理问题,掌握对心理问题进行自我调适的方法,寻求心理帮助的途径,挖掘违法犯罪的心理根源,消除不良心理,矫正犯罪心理,提高心理素质。 二、原则和要求

在保证专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确保教育效果,切实提升罪犯的心理健康水平。 坚持知识传授和方法指导相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和重点引导相结合、心理预防和心理发展相结合。 二、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 1、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包括心理常识教育、自我认识教育、情绪管理教育、环境适应教育、人际交往教育、亲情维系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干预教育等。 2、自我心理健康教育: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基础上,促使罪犯能够正确地自我认知,了解自身心理状况和存在的心理问题,懂得预防措施,在遇到心理问题和情绪困扰时能够进行自我调节和疏导,在遇到心理障碍和疾病时能够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和治疗。 3、心理障碍罪犯的矫治:着眼于个体问题罪犯,运用心理学知识,结合罪犯心理特点,采取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心理治疗和危机干预等方法,破解罪犯心结,逐步培养其健康向上的改造及生活心态。 (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

罪犯心理健康课程教案

罪犯心理健康课程教案 教学目标: 1.向罪犯初步介绍心理学的一般知识 2.了解心理健康的意义 3.自觉调试自己的不良心理,积极配合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尽快适应监狱生活。 4.了解自己,自我分析,接纳不足 教学模式: 课堂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部分:什么是心理健康 (一)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认为:心理健康的标志是: 1.身体,情绪十分协调 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中彼此能谦让 3.有幸福感 4.在职业生活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二)我国知名心理学家郭念锋先生提出了心理健康的10条标准: 1、周期节律性。人的心理活动在形式和效率上都有着自己内在的节律性,比如白天思维清晰,注意力高,适于工作;晚上能进入睡眠,以便养精蓄锐,第二天工作。如果一个人每到了晚上就睡不着觉,那表明他的心理活动的固有节律处在紊乱状态。 2、意识水平。意识水平的高低,往往以注意力水平为客观指标。如果一个人不能专注于某种工作,不能专注于思考问题,思想经常开小差或者因注意力分散而出现工作上的差错,就有可能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了。 3、暗示性。易受暗示性的人,往往容易被周围环境引起情绪的波动和思维的动摇,有时表现为意志力薄弱。他们的情绪和思维很容易随环境变化,给精神活动带来不太稳定的特点。 4、心理活动强度。这是指对于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一种强烈的精神打击出现在面前,抵抗力低的人往往容易遗留下后患,可能因为一次精神刺激而导致反应性精神病或癔症,而抵抗力强的人虽有反应但不致病。 5、心理活动耐受力。这是指人的心理对于现实生活中长期反复地出现的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这种慢性刺激虽不是一次性的强大剧烈,但却久久不消失,几乎每日每时都要缠绕着人的心灵。 6、心理康复能力。由于人们各自的认识能力不同,人们各自的经验不同,从一次打击中恢复过来所需要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恢复的程度也有差别。这种从创伤刺激中恢复到往常水平的能力,称为心理康复能力。 7、心理自控力。情绪的强度、情感的表达、思维的方向和过程都是在人的自觉控制下实现的。当一个人身心十分健康时,他的心理活动会十分自如,情感的表达恰如其分,词令通畅、仪态大方,既不拘谨也不放肆。 8、自信心。一个人是否有恰当的自信心是精神健康的一种标准。自信心实质上是一种自我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课教案 ----作者:襄南监狱方兰 教学内容:服刑人员怎样走出心理困境,做好自我调节(二课时)导语:无论是自由公民,还是正在服 刑改造的罪犯,都需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理和情绪状态。良好的情绪不仅有助于你的服刑改造,而且有助 于保持身心健康,促进改造。相反,恶劣的情绪危机则会对身心健康产生破坏作用。服刑人员出现心理困 境在所难免,也不可怕,关键是能够用理智有意识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以下教大家 几个方法会有助于你走出心理困境: 一、回避法。“耳不听心不烦”。当人陷入心理困境时,最先也是最容易采取的便是回避法。躲开、不接触 导致心理困境的外部刺激。在心理困境中,人大脑里往往形成一个较强的兴奋中心,回避了相关的外部刺激,可以使这个兴奋灶让位给其他刺激引起新的兴奋中心。兴奋中心转移了,也就摆脱了心理困境。比如,面对一份无望恋情的深深困扰,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这都是有效的心理自救,也算客观回避法。 此外,还可采取主观回避法,即通过主观努力来强化人的本能的潜在机制,努力忘掉,或压抑自己不愉快 的经历。在主观上实现兴奋中心的转移。注意力转移是最简便易行的一种主观回避法。在你痛苦愁闷的时候,集中精力动手去干一件有意义的事,自然就回避了心理困境。 二、转视法。并不是任何客观现实都可以逃避。有时候,同一现实或情境,如果从一个角度来看,可能引 起消极的情绪体验,陷入心理困境;从另一角度看,就可以发现积极意义,从而使消极情绪转化为积极情绪。有则故事是这样的:一位老太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卖伞,二儿子晒盐。为两个儿子,老太太差不多 天天愁。愁什么?每逢晴天,老太太念叨:这大晴天,伞可不好卖哟!于是为大儿子愁。每逢阴天,老太 太嘀咕:这阴天下雨了,盐可咋晒?于是为二儿子愁。老太太愁来愁去,日渐憔悴,终于成疾。两个儿子 不知如何是好。幸还一位智者献策:“晴天好晒盐,您该为二儿子高兴;阴天好卖伞,念该为大儿子高兴。这么转个看法,就不会发愁了!”这么一来,老太太果然变愁苦为欢乐,心宽体健起来。看来,在审视、 思考、评价某一客观现实情境时,学会转换视角,换个角度看问题,常会使人感到痛苦不堪的心理困境化 为乌有。 三、自慰法。伊索寓言说,一只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只能得到柠檬,就说柠檬是甜的,于 是便不感到苦恼。心理学便借用来,把以某种“合理化”的理由来解释事实,变恶性刺激为良性刺激,以求 心理自我安慰的现象,称为“酸葡萄与甜柠檬”心理。不错,在自我安慰时所谓的;理由不过是“自圆其说”,但确有维护心理平衡,实现心理自救之效。有些不如意的事情摆在那里,如若能改变,当然该向好处努力,如若已成定局,无法挽回,就该宽慰自己、接纳自己,承认现实。这比垂头丧气、痛不欲生不知要好上多 少倍。 四、幽默法。幽默法对解脱心理困境是极有助益的自救策略之一。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位脾气特 暴的太太。一天,苏格拉底正在与客人谈话,太太突然跑进来大闹,并随手将脸盆中的水泼在苏格拉底身上,局面何其尴尬!这对一个稍有血性的男子汉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苏格拉底却笑了一笑,说:“我早 知道,打雷之后,一定会有大雨。”一说这话,他妻子也禁不住笑出声来。英国首相威尔森在一次演讲进 行一半时,台下有人喊:“狗屎!垃圾!”这分明是指责他演讲的内容。但威尔森这位干练的政治家却微笑 以对他装糊涂:“狗屎!垃圾?公共卫生?各位先生,我马上就要谈这个社会问题。“就这样,他不仅没陷 入困境,反倒赢得一片喝彩。 笑是精神消毒剂,幽默是走出心理困境的阶梯。当事业和生活受到挫折时,当交际出现僵局时,幽默的行为,幽默的语言,常常能使困境和窘迫转为轻松和自然,从而使精神紧张得到放松,和缓气氛,释放情绪,减轻焦虑,摆脱困境。 五、低调法。人出于本能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人生期望值。这自然有其积极意义,它是个人进取、社会进步 的一种心理驱动力,但“物极必反”。一味不切实际地以过高的期望值来对待人生,也许正是有些人每天都 在郁闷愁怨的心理困境中消磨宝贵时光,终生不能享受生活的快乐和幸福的心理根源。期望值越高,心理 上的情绪冲突越大,这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结论。 六、宣泄法。当一个人受到挫折后,用意志力量压抑情绪,表现出正常情况下的谈笑自若,这种做法虽可 以减轻焦虑,但这只能缓解表面的紧张,却按捺不住内在的情绪纷扰,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陷入更深 的心理困境,带来更大的身心危害。善于心理自救者总是选择合理的方式来宣泄心中的苦痛:一是理智性 地合理宣泄。如对自己的至亲好友诉说心中的委屈和痛苦,或者自己跟自己倾诉,诉诸文字,让心中的苦

对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思考

对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个人犯罪是否与其不良心理、病态心理有关?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越来越肯定。早些时候,由于物质条件的匮乏,罪犯犯罪行为和意识上的表现常以生理方面的需要为主要方面,而心理上的阴影被遮蔽;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犯罪心理上的畸形与病态反应就逐渐凸现出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学者近十年来对罪犯进行心理测验的研究表明,虽然许多人犯罪都同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相联系,但直接导致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犯罪的,却是其心理因素。比如,错误的认知因素,易于冲动或经常处于焦虑状态的情绪因素,薄弱的意志因素,偏执狭隘的性格因素(怀疑、嫉妒、固执、报复等),不良的行为习惯因素等都有可能成为犯罪的驱动力;还有,青春期朦胧的性意识,青少年善模仿、喜从众、多好奇等心理特点,某些心理障碍或变态心理,以及被称为无意识犯罪动机等心理因素,都可能成为犯罪的直接原因。0不少罪犯也正是由于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性格障碍的存在,才不能正确认识社会,认识人生,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心理健康状况异常有可能诱发或促使犯罪的产生;反过来,违法犯罪人员的犯罪现象,作为一种负性心理刺激,也可能导致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异常。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在对重刑犯、暴力犯心理、行为特征的研究中发现:(1)较之一般的社会群体,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尤为普遍;(2)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直接引发或受制于特定的犯罪心理,而且与改造环境密切相关;(3)在相当程度上,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罪犯改造的

严重障碍,心理健康问题不去,则无以实现改造;(4)无论矫治还是塑新,实现教育的可能性及其有效性,往往在于对象心理健康问题得到解决,而充分重视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这不仅在战术上,而且在战略上意义重大。 针对这一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9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许多专家、学者及工作在监狱管教一线的干警也已经认识到“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其心理问题产生的有效方法,它不仅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预防重新犯罪,而且有利于造就身心健康的人。”但对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内容及实施途径等一系列问题,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者都存在着不少困惑,亟待研究解决。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 对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实际上就是要确立罪犯 心理健康教育在监管改造中的地位。要探讨罪犯心理健康 教育的地位,首先需要弄清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与罪犯教 育、罪犯心理矫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与罪犯教育的区别与联系 心理健康教育是旨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教育。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在罪犯矫正过程中,面向全体罪犯,通过知识传授、行为训练和实践指导等途径,提高心理素质,促进罪犯心理健康发展,实现罪犯重新社会化的一种教育活动。这项教育,是为了使每一个罪犯重视自己的心理卫生,预防心理“病菌”的侵入,矫治、清除各种心理障碍,恢复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论罪犯心理健康的评估

论罪犯心理健康的评估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华夏心理网作者:孙丽娟我要评论:(0)字体:【小】【中】【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司法体制的不断改革,监狱本质职能逐渐纯化,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地位日益凸显,监狱工作的视野也开始聚焦于教育改造质量。目前,在制约教育改造质量提高的因素中,缺乏科学的、系统的、完善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价的体系乃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罪犯心理矫治作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创新手段之一,同样缺乏完备的评价体系。而罪犯心理矫治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则是罪犯心理健康的评估。 罪犯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毋庸置疑。2003年司法部颁布实施的《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规定》就强化了有关罪犯心理矫治的内容,并专章加以论述。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近几年,不少省、市的监狱局把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列为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但这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大多停留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咨询工作 的开展上。换句话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虽然是开展起来了,在一些地方甚至是轰轰烈烈的开展了,但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究竟如何?有哪些经验和不足?活动又将如何进一步深化和提高?这些问题却被人们忽视了,而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套科学的、完备的罪犯心理教育评价体系,缺乏一种规范化、可操作化的罪犯心理健康评价标准。教育评价的目的就是实现改造价值的增值。它能起到鉴定、诊断、改进与发展作用。教育评价除了对效果的判断这一价值外,更重要的是改进,就如评价学家斯塔弗尔比姆所言:“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①缺乏评价的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常常会流于形式,迷失方向,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更无法提高。 二、评估现状分析

我国罪犯心理健康评估现状浅析

我国罪犯心理健康评估现状浅析 李莫訑 前言 近几年来,我国狱内犯罪案件不断发生,尤以凶杀、脱逃等恶性案件较为突出。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入狱后在刑罚作用下承受了一定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在遭受狱内外的生活事件刺激或挫折后极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严重者甚至诱发精神疾病。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监管改造工作,甚至出现危及监管安全的事故。少数罪犯把对刑事判决和服刑改造的不满情绪转化为公开地对国家和人民的疯狂报复,其犯罪手段也更加狡猾残忍,诸如杀害干警抢夺枪枝冲监、聚众劫持干警暴狱、结伙预谋越狱脱逃、内外勾结开军车劫狱等等,造成的危害、后果也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狱内犯罪的出现,直接侵害了**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狱内监管改造秩序,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并使监狱工作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罪犯的心理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的总和。认识和掌握罪犯的心理特点,对于提高改造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掌握了罪犯心理活动的规律,改造工作就可以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下面,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罪犯心理健康评估的现状做简单分析。 理论层面 监狱学领域,尤其是在罪犯矫治心理学科范围内,把罪犯心理健康的教育作为热点之一并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但纵观这些理论研究,不难发现这些研究还只是表层化的,尚未深入,大多还是教科书式的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在新近出版的罪犯心理矫治的专著或教材中,还存在着一大突出的弊端——直接运用社会上的研究成果,简单地冠以“罪犯”心理健康的称谓,而缺乏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在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独特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关于心理健康的评价也只是运用社会上正常人群通用的一些心理测量量表,或是直接用罪犯人格测量量表代替专门的心理健康测评量表,或是盲目照搬国外现成的测量量表和测试评价工具,由此得出的结论对我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指导作用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大打折扣。 监狱实践层面 从监狱实践层面上看,因教育改造评价体系的构建已成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容回避的难点问题,对于罪犯个体改造质量的评估体系问题也自然成为一大热点。以往,在监狱实际操作中,我们主要运用“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服从管教、认真学习、积极劳动”这五大标准来评估罪犯个体改造的好坏。此外,还附加罪犯内务卫生方面的评价。但这些评价标准在多年的实践运用中存在着很多缺陷和不足,因此,于2002年12底举行的全国监狱系统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工作会议上,在《司法部关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工作意见》(讨论稿)中,最新提出了评估罪犯个体改造质量的第六大标准——心理健康。 由此可见,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完全可以与罪犯改造质量问题相提并论,罪犯个体的心理健康作为评估罪犯个体改造质量高低的标准,也是必要的和亟需的。但尽管如此,倘若将罪犯个体心理健康的优劣直接作为评价改造好坏的标准,并付诸于改造罪犯的实践,仍存在着不少亟待进行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罪犯心理健康状况及个性特征

罪犯心理健康状况及个性特征 (一)罪犯整体心理健康状况 1、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见表1),全省监狱罪犯心理健康的占58.64%,心理不健康的占41.36%。说明这几年全省监狱在心理矫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效也是很明显的。 2、罪犯心理分类。(1)分类说明。本次调查参照国家心理咨询师教程中的划分方法,分为心理健康和心理不健康分类。心理不健康罪犯又进一步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心理严重异常三类。心理不健康罪犯的起点分160分,以调查总分1个标准差(50分)为等级进行划分:160+1个标准差为一般心理问题罪犯;210分以上为严重心理问题罪犯(确诊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罪犯除外)(2)不同心理健康状况类型罪犯分布比例和特点。①心理健康罪犯,占58.64%。②一般心理问题罪犯,占25.27%,这类罪犯处于由现实因素引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具有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③严重心理问题罪犯,占9.01%,这类罪犯处于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应剧烈、持续时间长久、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④心理异常、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病罪犯,占7.08%,这类罪犯是经确诊的心理或精神病患者(表一) 1、不同个性类型罪犯分类标准。(1)个性常态罪犯。测试标准分在40-60分之间(40分<T<60分)。(2)个性轻度偏离罪犯。测试标准分在60-70分之间(60分≤T<70分)。(3)个性中等偏离罪犯。测试标准分在70-80分之间(70≤T<80)。(4)个性严重偏离罪犯。测试标准分在80分以上(T≥81分)。 此外,个性负向偏离的罪犯(即T≤40分),可以单独列为一类,也可并入到常态类处理。 2、不同个性类型罪犯分布比例。(1)个性常态罪犯,占罪凶总数65.43%(见表2、表3)。这部分罪犯的个性处于常态范围内并占大多数。(2)个性轻微偏离罪犯,占罪犯总数12.61%。这部分罪犯主要表现为有轻微的攻击性、报复性、情绪示稳定性、心理变态倾向和犯罪思维模式等。(3)个性中等偏离罪犯,占罪犯总数1.85%。这部分罪犯主要表现为具有中等强度的攻击性、报复性、心理变态倾向和犯罪思维模式。(4)个性严重偏离罪犯,占罪犯总数0.29%。这部分罪犯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攻击性和心理变态倾向。 调查中还有1982%罪犯标准分是在40分以下的,这部分单列一类,并到常态类罪犯中进行矫治。

对当前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

收稿日期:2012-10-20 作者简介:许银(1974-),女,江苏南通人,二级心理咨询师, 从事罪犯改造与管理研究。对当前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 许 银 (南通女子监狱,江苏南通226001) 本文所指的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广义上的,包括监狱对罪犯实施的所有属于心理学范畴的活动, 即通常所说的心理矫治,是指通过知识传授、行为训练和实践指导等途径,促进罪犯心理健康的活动。加强和重视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对国际化行刑趋势的一种顺应,也是对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是稳定监狱改造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并使罪犯出狱后能较好地重新适应社会需要。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一)定位不清 罪犯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就是社会适应不良,是心理不健康的一种表现。罪犯在监狱里服刑,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和行为的背后,或多或少都会暴露出罪犯的负性心理。但在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有些人过分夸大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认为只要心理健康了就“一好百好”,忽视了带来这种负性心理的现实问题,如生活不适、劳动困难等。当一些基本的或与改造息息相关的需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时候,只看重心理问题,而忽视诱发心理问题的现实问题,实际上是陷入“心理健康教育万能论”,歪曲了对心理健康教育和整个教育的科学认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劳动改造等息息相关,但又代替不了思想教育、劳动改造等诸多教育内容。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基本要素,必须贯穿于罪犯教育改造的始终,以健全人格培养为核心,帮助罪犯不断正确认识自我, 增强罪犯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为己任。这样的过程,更多作用的发挥在于罪犯的吸收内化,而不是外在的直接干预教育。 (二)专业性不强 监狱心理咨询师的产生存在着两种断裂,这两种断裂导致了监狱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性不强。 一是与罪犯心理的断裂。监狱心理咨询师工作和服务的对象基本上是罪犯,但其所学的、采用的理论和方法却几乎全是西方的或者西方式的,与监狱工作实际相关的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矫治等理论和方法远远非通过咨询师考试就能达到一定水准。相反,相关内容的培训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忽略不计。监狱咨询师变成了西方人的简单模仿者, 很难从符合罪犯心理的角度客观分析罪犯的心理现实和行为表现。二是发展连续性的断裂。监狱心理咨询师的培养制度、 工作评估机制、激励措施等都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和利用,监狱咨询师队伍效用的发挥还处于无序甚至停顿的状态, 咨询师本身往往容易陷入一种 “混沌迷茫”的状态,感觉到后劲不足却又无力提高。 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和重点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必须紧紧抓住监狱服刑情境这一关键。罪犯在监狱中服刑,无论是面对监狱环境还是在整个监狱化的过程中,都是容易让人产生负性心理的。这一点无关监狱是否公正文明执法,而直接来源于罪犯的限制自由。因为限制自由,罪犯的被剥离感上升,情感需求更 强,耐挫力更弱,单纯从人的角度来理解, 结果具有伤害性、痛苦性,罪犯会从入监开始的不适应,在监狱环境的不变性条件下,逐渐缓慢地和渐进地减轻,变成了“行为的深 度冷藏”。很明显,罪犯这样的心理和行为服刑情境下的特定的产物,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重点一:培养罪犯的健康情绪和积极心态。罪犯由于被剥夺自由、严格管制、强迫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及法律地位的变化,社会支持程度极度降低,原有的社会地位丧失,生活环境的急剧变化,个人的许多需要无法得到满足, 心理落差很大,较难适应监狱生活, 容易产生失落、恐惧、摘要:加强和重视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对国际化行刑趋势的一种顺应, 也是对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是稳定监狱改造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定位不清、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把握好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和重点对服刑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有效的操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关键词: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操作构想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4-0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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