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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1、校青协人员招新制度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招新分为统一招新和平时招新。招新主要面向全校招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生干部。

(1)招新时间: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统一招新时间为两次,一为每学期学期末招聘部分的学生干部,另一为时间为每学年新生结束军事训练之后的第一周周末。具体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而定。统一招新面向全校同学,各部门均参加纳新活动。

(2)具体招新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统一招新流程:

招新前制定详细的招新计划以及招新宣传方案。

提前确定招新的主面试官,并认真讨论招新要求,提前确定招新场地,并进行相关布置。包括确定面试的教室以及教室布置。

报名者首先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名表”,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面试。

面试依照竞选不同部门可分别进行,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不同的招新方式。

现场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纪律,指引面试教室,回答面试者问题等。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经过协商确定录取人选,并给予祝贺通知。

面试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人给予不允许的照顾,如泄漏面试问题等。

招新结束后即召开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一次全体大会。

平时招新:

为了便于给更多的同学们提供锻炼的机会。校青协将安排平时的招新活动吸纳优秀学生的加入。

平时招新的要求和统一招新相同,主面试官由各部门和主席团商议决定。

平时招新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后门”现象,一旦查出,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对于平时招新进来的成员,应给予热情的帮助,以便于其尽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他人协调工作。

(3)试用阶段

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在招新进来之后便自动进入为期三周的试用期,这三周主要是为新成员提供熟悉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环境,了解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内容的机会。

在试用期间,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新成员进行校青协宗旨、历史、发展情况、规章制度、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方法的培训,以便于新成员尽快的熟悉校青协,进入工作状态。

在试用期间,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各新成员进行考核,以确定其是否能成为校青协的正式成员。

新成员需努力明确工作内容,尽量掌握工作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需及时向负责人询问。

试用期满,若考核合格即自动转为正式成员。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转为正式成员:

思想偏激,不能很好地融入校青协,不团结尊重他人。

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散漫,避重就轻,对于安排的工作不能很好的服从。

三次无故缺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

不能适应自己的工作,经过主席团协调岗位后仍不能适应的。

说明:

各院(系)青协级团体会员组织工作人员招新与校青协工作人员招新为独立的两个过程,招新及录用规则由院(系)青协及格团体会员组织自行规定,校青协不给予干预,在院(系)青协或者团体会员组织需在招新后一个月内向校青协进行学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注册。

2、校青协会议制度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制度分为两种:校青协工作人员例会和主席团例会。

(1)校青协工作人员例会参加人员为校青协办公室、宣传中心、项目中心及外联中心所有部长级以上成员, 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日晚18:00。主席团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常务副主席、15个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主席(如没有设立则为实践部部长)、团体会员组织主席。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为双周星期五中午12:40。

(2)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三十分。

(3)办公室事先应负责好会议地点的租借以及与会人员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内容。

(4)例会应当准时开始,准时结束,不得无故拖延。会议开始时,组织者应将会议纲要向大家介绍,并确定会议的记录人员。

(5)与会人员应当准时到会,到会后应先签到。如若有事不能到会,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向会校青协主席请假,如果迟到,经允许后方可参加会议。会议记录人员应将会议的缺席、迟到早退人员进行纪录。

(6)会议结束之后,办公室安排与会人员清理会场,打扫会场卫生。

(7)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当交由主席团复查,复查通过后送至办公室存档。

(8)无故缺席两次例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三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系统内评奖资格,无故缺席四次例会的个人给予清退处分。

说明: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办公室、宣传中心、项目中心、外联中心)可自行召开部门内部会议,会议需递交会议记录。

3、校青协值班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值班时间为每周一到周日晚18:30-21:30,值班地点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43室)。

(2)每天值班人员为两至四人,具体值班事宜由办公室具体安排负责。

(3)值班人员应准时到达办公室。值班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

(4)值班期间应保持至少一个人在办公室内,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值班人员应负责办公室物品的保管、清点,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负责帮助来访人员解决问题,并相应做接待记录。

(6)值班人员应认真收缴各院系上交立项书及总结报告,并将电子版存放于电脑中,文字版放于相应档案袋,并在值班记录表上登记。

(7)值班结束时应打扫卫生,确认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执行力度不够)

(8)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以及每天的确认,并负责值班记录表的制作及每周的值班记录表的汇总情况。

(9)值班时间从每学期开始,截止时间为第18周。

4、校青协活动立项制度

根据校团委学生活动立项的管理办法,结合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立项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活动立项对象

所有的校青协、各院(系)青协组织的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

二、立项程序

1、各院(系)青协及团体会员上报活动立项表至校青协项目中心(电子版发到:);

2、校青协项目部审核计划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策划组织活动,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及主题;

4、各相关部门在活动策划完毕及组织开展之前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活动立项申请书》,将填写内容打印出来交到校青协张德伟老师处审批,最后上交团委审批;

5、在团委最后审核批准后,则可以正式立项,实施开展活动;

6、活动结束之后,各相关单位将活动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进行汇总,进行活动的结题工作。

三、立项申请书写要求

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活动立项申请书》必须上交打印版;

2所有填写的内容字体均要求是宋体、小四号、段落为固定值23磅;

3、重要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要交团委审批,一份交团委存档,一份留给相关单位存档,一份交到校青协项目部存档(电子版、打印版);普通立项书一式两份,不需交由团委审批,由校青协项目中心审批,一份交由校青协存档,一份留给相关单位存档。

4、其它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活动必须立项并按统一格式填写立项申请书,没有立项和为经批准的学生活动一律不允许开展;

2、所有立项的学生活动开支均要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3、《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活动立项申请书》必须与活动开展前三天交于项目中心审批;

4、需校青协出面和指导帮助的项目需提前一周上交申请书;

5、活动结束后,注意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及活动项目反馈表的统计。

5、校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财物支出包括两项: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和具体活动支出。

(2)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办公用品包括日常办公档案袋、胶带、矿泉水、海报纸、宣传水彩等,办公用品由校青协办公室定期购买,统一报销。每学期初由办公室统计各部门的所需物品,并进行物品购买的预算,交主席处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每次出去采购物品时至少要保证两人同行。

(3)校青协的具体活动支出指所有的经过立项审批后的活动支出项目,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金额购买、支出相关费用。

(4)购买物品时均需要向商店索要正规发票,并在购买单位一栏统一填写:

购买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税务登记号:82519222

(5)若在家乐福超市或助学超市等超市购物,需保留详细购物小票,以便于以后统一开发票用。

(6)对于无法出具正式发票的款项,如公交车费,可据实上交办公室负责人后,由其

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经费申请。

(7)校青协报销周期每两月一次,每两月底统一报帐,各部门进行财务报销的时候必须据详实填写报销申请,交财务负责人留存,以备核查。财务负责人负责账目和发票的整理汇总,统一上交校团委主席处审核。负责人为主席,主席团和其他成员进行监督。

(8)每两月的财务报销完毕后,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将相关经费发放到经办人手中,并在经办人签字一栏签字后将签名单返至校团委。

注:

任何人不得以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名义通过财务报销牟取私利,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

理。

6、校青协人员考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校青协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青协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青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校青协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的期末(一般为学期的19周,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所有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生干部。

三、考核形式

校青协学生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

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任任何组织学生干部,且不能参加任何评优。

四、考核细则

1、考勤(20分)

(1)值班(10分)

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协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病假扣

0.3分,事假扣0.3分,扣完为止。

(2)会议考勤(10分)

协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青协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扣0.3分,事假扣0.3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部门工作(50分)

(1)凡校团委、协会主席要求的工作,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

(2)凡校团委、协会主席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未按时完成的扣5分。

(3)主动向协会提出活动策划及意见者视情况加1-10分加满为止。

(4)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交给任务者视情况加1-10分加满为止。

3、学习成绩(10分)

学生会干部凡在期末学习成绩中为80分以上者计10分,评为70-80分者计6分。60-70分者为3分。有挂科者该项不得分。

4、主席团打分(20)

协会主席,副主席根据学生干部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给定相应的分数。

说明:各院(系)分会主席及格团体会员主席不在此考核条例中。

7、校青协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对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快速发展,现制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奖励制度:

为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为校青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授予“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称号

授予“优秀志愿者标兵”称号

授予“百名优秀志愿者”称号

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授予“校青协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授予“志愿服务奖”、“志愿服务银奖”、“志愿服务铜奖”称号

对象:“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申报对象为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分会;“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行动星级荣誉奖”申报对象为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学生干部、所有的学校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对象为校青协的所有在编的学生干部。

基本要求:(1)热心工作,对校青协发展有突出贡献;

(2)品行端正,无损害校青协形象行为;

(3)成绩优良,校青协考核指标达良好以上。

说明:具体的考评条件将根据学校的要求统一制定。

2、惩罚制度

为了保证校青协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持校青协内部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惩罚制度,视情节轻重分为书面检讨、批评公示、赔偿及清退。

(1)书面检讨

对于校青协工作无故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不认真,导致校青协财物损坏,程度较轻者。

(2)批评公示

故意不完成校青协安排的工作;严重损坏校青协物品;工作态度不认真,对于错误不能及时认识、检讨;私自将校青协物品拿为己用,损害校青协财产。

(3)赔偿

损坏校青协办公室里宣传海报、纸笔等宣传用品者,双倍赔偿;办公室由于个人原因,损坏校青协贵重物品,双倍赔偿,由于磨损等客观原因造成损坏,需负责其维修费用;私自将校青协物品拿为己用者,一经发现,五倍赔偿。

(4)清退

对于校青协安排活动不参加,三次以上者;做出有损学校及校青协声誉的事;对于自己岗位不能适应,而阻碍别人工作的,在给予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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