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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定方法)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合同制定方法)经济法第

四章合同法

第四章合同法

第壹节合同法概述

壹、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壹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

(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

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于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同。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以及返仍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关联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同。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壹款的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壹、要约(offer)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必须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必须完整和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壹般包括如下条款:

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B标的

(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均应规定得细致、准确、清楚)C、数量

(合同的数量要准确,应选择使用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

D、质量

(合同中必须对质量明确加以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当事人能够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等。)

E、价款和报酬

(于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F、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该条款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履行合同的费用、风险、所有权的转移以及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因此应明确规定。)

G、违约责任

(为了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能够于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条款。)H、解决争议的方法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和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

相对人既可是特定的人,也可是某壹种人,甚至是不特定的人。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须具备俩个条件:

A、必须明确表示该建议是壹个要约。

B、必须明确发出人承担向多人发出要约的责任。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址或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送达。

3、要约邀请

(1)概念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壹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A、于合同理论上:

要约

(A)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拘束的意思。

要约邀请

(A)其内容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其只是希望将自己处于壹种能够选择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

B、于实践方面:

(A)、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B)、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作出区分

(C)根据有关建议是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D)、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区分。

4、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3)要约的消灭

要约消灭的原因:

A、要约人或受要约人于法律上消灭。

B、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C、要约过期。

D、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又称收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且必须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于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

(3)、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壹致。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和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应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的法律效力

(1)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和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处。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壹、合同合法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违反合法成立要件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点:

(1)具有违法性、

(2)不可履行性、

(3)自始无效性、

(4)当然无效性。

3、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特征:

(1)可撤销合同壹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A错误B欺诈C胁迫D显示公平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于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于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2)可撤销合同于未被撤销前或放弃撤销权的,是有效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4)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和不履行

壹、合同的履行

1、概念

2、特征

(1)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3)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二、合同的不履行及其救济

(壹)合同不履行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和抗辩权,以及违约。

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二)违约的救济

1、继续履行

原则上,所有金钱债务、非金钱债务均可被要求实际履行。但有《合同法》第壹百壹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除外。

2、采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关于损失赔偿范围的确定:

实际损失+所失利益

关于损失赔偿的限制:

损失应具有可预见性和肯定性

4、支付违约金

如果当事人取得了违约金,就不能对违约再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如选择适用违约责任时,出现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的处理办法: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定金

如履约: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如违约:给付定金的壹方无权要求返仍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双倍返仍定金。

定金的数额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高于总货款的20%,高出部分可见作预付款。

附:第五章案例

1、某日,何某于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现了壹份打印的“好消息”,写道:“成人培训中心有意出售10部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价格为4760元,欲购买者务于俩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于见到此条时,先给培训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定,然后交款提货。

何某早想购买这样壹部相机,马上按照指定的电话号码,给宋某拨通了电话,请求他给预留壹架,第二天去交款提货。宋某接到电话后,满口答应。

第二天,何某找到宋某要求交款提货。宋某说:“要4760元买走能够,可是必须以每个2600元的价钱,再买壹个28—105的镜头,如果单买机身,每架5060元。”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好消息”,宋某却说,“这个好消息是我们发的,价钱、联系人及其地址均没错,可是,以这个价钱出售,我们是有条件的,再说,我们是为了吸引买主才这样写,且不是说我们就非得按上面标明的价钱去卖。”

试问:成人培训中心的“好消息”是不是壹个要约?

2.某市温泉大酒店,分别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店急需25寸彩电500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电视机厂均先后向被告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彩电的价格。而丙电视机厂于

发出函件的同时,给被告发送了500台彩电。于该批彩电送达温泉大酒店之前,温泉大酒店听说甲电视机厂的彩电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甲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酒店愿购买贵厂500台25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由我方负担。”于发出函件后第二天下午,甲和丙电视机厂均将500台彩电送到,温泉大酒店告知丙电视机厂,他们已决定购买甲电视机厂的彩电,因此不能接受丙电视机厂送来的彩电。丙电视机厂认为,大酒店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未成,丙电视机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问:甲和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温泉大酒店对丙是否构成违约?和甲的合同能否成立?

2、甲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壹周内回复为盼。”请问:

(1)假设12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假设乙公司于12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3)假设乙公司于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12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3、中国甲公司和外国乙公司签订壹项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机器设备,价款50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100万元。

要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方尚未付款前,发现乙方的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如何处理?

(2)如果乙方违约未能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5万元,乙方要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法律是否允许?

(3)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8000万元损失,乙方能否提出减少赔偿金的要求?

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模板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3、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 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理论上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 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名合同 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 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 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 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 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 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 1. )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 房地产销售、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2. )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3. )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 (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 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 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 (1)缔约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它形式的合同 二、要约 (一)含义 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 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则在 所不问。 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同法

案例分析 1. 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做生意, 由丙提供价值 15 万元的房屋作抵押, 并订立了书面抵押 合同, 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 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 6万元 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 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中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质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 3)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 甲企业 ( 本题下称甲” )向乙 (本题下称”乙” )发出传真订货 , 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 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 ,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 的条件并按期报价 ,亦要求甲在 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 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 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 亦未付货款。 后 因市场发生遍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 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 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 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 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 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 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以下问题: (1)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 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3.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5头牛,分别为牛 1、牛2、牛 3、 牛 4, 牛 5,总价款为 1 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 3 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 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 5 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 交付了该 5 头牛。 根据 1 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 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 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 1 千元,该损失 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4)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 4 之前,该 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 合同,作价 2 千元且将牛 4 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 5 租与戊,租期 3 个月,租金 200 元。该租赁协议是 否有效? 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4、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 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 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 得款 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 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 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 其住房有倒塌危险, 因房屋与钱某的房屋相邻, 如该房屋倒塌, 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 并约定, 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 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遭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 1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2)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3)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合同法任务3案例分析答案

1.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 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请分析: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1)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的20%支付违约金。B公司迟延交付工程半个月,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远低于约定违约金,因此,B公司的律师可以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2)刘某是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应由其雇主丙公司承担责任。并且,由于丙公司是合伙企业,因此,实际上是张、李、王对陈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4)《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由于甲银行与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因此,乙公司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5)《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A公司将拟建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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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 (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 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同。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以及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相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 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同。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 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offer)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必须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必须完整与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条款:

第六章合同法

第六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1.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_________。A.不利于条款提供人的原则 B.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平原则 答:A 2.要约是__________的表示。 A.希望他人邀请自己与之订立合同 B.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C.希望他人与自己约定订立合同 D.希望他人提出合同主要条款 答:B 3.一般来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________。 A.要约发出的时间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居住地的时间 答:C 4.承诺是_______的意思表示。 A.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价款不同意 B.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履行形式不同意

C.受要约人接到要约,经研究同意要约 D.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发货时间不同意 答:C 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____合同成立。 A.仅当盖章时 B.仅当签字时 C.签字或者盖章时 D.签字并且同时盖章时 答:C 6.口头订立的合同一般以______地点为合同生效地点。 A.口头承诺地点 B.交货地点 C.确认书签字的地点 D.看样品的地点 答:A 7.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合同____。A.成立 B.不成立 C.已履行的主要义务的条款成立 D.视为新合同 答:A 8.“已经成立的合同在某种事实发生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_____的合同。 A.附生效条件B.一般C.附解除条件D.附期限

经济法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要约与承诺(全部规则)。 随意一 点 要约承诺 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的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1,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结缔合同的相 对人发出 3,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 思表示的拘束 4,内同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要求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等明示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效力到达主义,采用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 否则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 达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撤回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是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篇一: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复习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注意2: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19条) 撤回和撤销 1.撤回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撤销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18) 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19条)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3.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1:承诺变更(合同法第30、31条) 1.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2.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2:逾期承诺(合同法第28、29条) 1.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合同的效力 二)可撤销的合同 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法第54条) 效果: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行使撤销权 (1)欺诈 (2)胁迫 (3)重大误解 (4)乘人之危 (5)显失公平

合同法第四次作业答案

合同法第四次作业答案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答案】: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答案】:A 【依据】:《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赠与的合同”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益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答案】:A

【依据】:《合同法》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最后依旧由债务人承担。 4. 合同的转让确实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差不多条款的变更 【答案】:A 【依据】: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益、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确实是讲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只是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缺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缺失,同时采取主动措施补救合同缺失和应对方的要求连续履行合同 C. 差不多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缺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答案】:B 【依据】: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协议。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 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3、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理论上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 3 )数量; ( 4 )质量; ( 5 )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 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 1.)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 房地产销售、证券/ 期货经纪业务 2.)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3.)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 (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 (1)缔约人; ( 2 )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它形式的合同 二、要约 (一)含义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 业等则在所不问。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如某一具体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例如:悬赏广告。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判断: (1)甲对乙说:“我正在考虑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2)甲对乙说:“我愿意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一般也是合同的内容,为了让受约人清楚明了以致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因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如:在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地点等。 5、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如: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为40 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1“0 天内保证有货”即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什么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为要约引诱或 邀请要约。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例:顾客甲在逛商店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员:“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甲回答:“400 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答:“至少800 元,少了不卖!” 分析:哪些是要约邀请,哪些是要约 2、区别 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 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中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质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遍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013年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合同法第4次任务答案

2013年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合同法第4次任务答案

2013年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 合同法第4次任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10 分。)得分:10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正确答案:B 满分:1 分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9.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 可以是书面的 B. 可以是口头的 C. 必须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10. 货运合同的货物()。 A. 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 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C. 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

经济法要点(合同)知识交流

经济法授课要点 蔡新华 四、合同法 (一)合同法基础 1?人们常常以协议去安排比较复杂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协议通常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将依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受其他法律的制裁。 2?但不是所有的协议都属于合同法的范围,或者讲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人们对婚姻、抚养、继承等方面也可能订立协议,这些协议的内容主要是婚姻法、继承法等规范内容的具体落实,并非当事人的自主地意思决定,因此不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后者指的是私人或企业的自主的意志决定,而非国家的意志或规定。 3?因此,行政合同也非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因为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管理关系,非自愿协商关系,即使以协议形式确定也非合同关系;劳动合同也非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劳动合同主要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许多内容并非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而是由国家强制规定,例释:最低工资安排。 4、对于合同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分类以便进行把握:例如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等。 (二)合同的订立 5、人们平等自愿通过协商去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过程、时间可能比较长,内容也可能比较复杂,一旦人们对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并且不认为还需要讨论其他的问题,合同就成立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就不能再单方要求更改,除非获得对方的同意。 6?实践中人们对合同是否成立,进一步对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可能发生争议,这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法律提供的订立合同的手段就是(让学生学习掌握比较头痛的)要约、承诺制度,这些对商人而言比较易于理解但仍可能出错。 7?合同法主要是商业实践的产物,所以从做买卖的角度去理解要约、承诺概念会较为简单;简而言之,要约可以理解为报价,承诺可以理解为还价;如果报价与还价相同,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提出变更合同价格,除非获得对方同意。 8?我方的报价但还未到达对方,我方可否反悔(要约的撤回)?到达对方后但对方未还价,我方是否也可反悔(要约的撤销)?我方不想报价而是想让对方报价咋办(要约邀请)?我方报价后对方还价同意(承诺)合同成立,但如果对方还价不同,这个具有不同于报价内容的还价就是新要约,等等;作为要约、承诺的法律制度,比要约、承诺概念本身就复杂多些了。 9?复杂的商业谈判是无数次讨价还价的结果,商人们可能最终以在确认书上签字明确合同的内容与成立(以确认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双方拟订合同书把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共识写入并签字后使合同成立(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第4次任务[1]

第4次任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10 分。)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满分:1 分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满分:1 分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满分:1 分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满分: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满分:1 分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满分:1 分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满分:1 分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满分:1 分 9.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 可以是书面的 B. 可以是口头的 C. 必须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满分:1 分 10. 货运合同的货物()。 A. 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 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

●第二章合同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六节合同的终止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八节合同的担保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特征 1、合同是确立、变更或终止某一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行为 2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行为的是() ●A、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 ●B、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坏赔偿关系 ●C、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 ●D、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 ●甲购买乙的一台二手电脑。乙已经将该电脑借给丙使用,于是甲与乙约定,由丙负 责将电脑交付给甲。后来,丙未交付,则甲应当向谁请求给付() ●A、乙B、丙 ●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D、该合同无效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自愿缔结、变更或解除合同 ●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确定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自由 ●合同形式的自由 3.诚实信用原则 4.公平原则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经济法习题与案例及答案合同法律制度

损失,并且立即提供钢板。问: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4、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 6 月底将一部行使 5 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 3 万元,甲交付定金 5000 元,交车后 15 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 50 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 50 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000 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 6 月底以前返回。7 月 1 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 月 10 日交付给甲。10 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 6000 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 3000 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现问:(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4)甲能否要求退车(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为什么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对 6000 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 50 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为什么? 一、填空题 1、效力法律 2、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总称 3、第九届第二次 4、所有权价款 5、租赁物租金 6、民事身份 7、与合同最密切联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成立 10、书面其他书面二、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C 5、C 6、B 7、A 8、D 9、B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形考任务第三次考核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形考任务第三次考核试题 多选题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备承揽合同所具有的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外,还具有的特征有()。: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债务人拒绝履行; 履行费用过高;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对房屋有()。: 处分权利; 转让权利; 占有权利; 使用权利 仓储合同可以终止的事由有()。: 提存仓储物; 承受仓储物; 返还仓储物; 仓储物灭失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以下各选项中属于特种买卖的有()。: 样品买卖; 试验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 买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罢工、动乱; 战争行为; 政府行为; 自然灾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供用电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 甲与乙订立的是行纪合同; 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

经济法4第四讲 (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

第四讲(第六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服装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 A、要约人提出要约时 B、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时 C、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 D、承诺方接受要约方的要约意思表示时 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 A、继续履行 B、赔偿损失 C、采取补救措施 D、支付违约金 4、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5、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一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6、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依法须经被代理人追认而未被追认的,()。 A、归于无效 B、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C、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D、由相对人承担责任 7、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8、甲乙双方就某一执行国家定价的产品订有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于当年6月30日提货并付款,但乙方迟延付款至7月15日。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为1万元,但自7月1日起该产品国家定价调整为1.1万元,则该合同的结算单价依法应按()执行。 A、1万元 B、1.1万元 C、A或B D、双方另行商定的价格 9、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家具,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则()。 A、双方若有相关交易习惯的,可按该习惯确定 B、甲公司可以随时提出履行,乙公司必须接受 C、乙公司可以随时履行,甲公司必须接受 D、甲公司可以随时要求乙公司履行,但应给乙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 10、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A、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承担违约责任 C、乙或丙共担违约责任 D、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11、债务人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负担。

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 2.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特定权利和义务。 (4)法律效应。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1.特征: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商品交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调、等价有偿的原则。 (2)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而不是强制性) (3)动态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保护。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一指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平等;二是仅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自由原则: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缔约自由(订与不订) ·选择相对人自由(与谁签订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3)公平原则:利益大体平衡(不是绝对公平,而是一个指导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 4.合同的分类: (1)有名与无名合同:即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赠予合同双务-买卖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是否需要从合同利益中支付相应代价。) (4)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按法律特定形式) (6)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可独立存在。从合同-保证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及其订立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内容: 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内容当事人依法约定。 ·合同的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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