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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产品及采购产成品业务相关财务流程

委托加工产品及采购产成品业务相关流程

一、委托加工产品业务操作流程

该类业务是指由两厂提供或采购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委托相应生产厂家加工制作产成品的业务。

1、两厂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营销中心客户订单确定的产品规格、式样、质量、定购价格、交货时间等各项要求,分析并决定采取委托加工产品方式向客户供货后,应根据两厂现有条件下库存积压原材料的可使用情况,确定是否采用自有材料或专项采购材料委托厂商进行加工生产。

2、原材料的采购及委托加工生产厂家的筛选确定,均需货比三家,并充分参考市场行情、详细分析厂方的产品质量情况及提供的报价,按照质优价廉的标准最终确定委托加工合作厂商。确定委托加工厂家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同意,应与厂商签定书面委托加工合同。

3、两厂生产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供签定委托加工合同后,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向合作方支付订金或加工费用。如为专项采购材料委托加工的,原材料采购按公司现行采购办法操作。

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产成品,财务部以产品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

实际成本进行相应财务核算。

5、委托加工完成的存货,必须经两厂生产管理部门验收入库后,向财务部提供入库单及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据后,才能根据我方客户订货合同价格办理出库手续,对外销售。同时,财务部根据相应的票据和凭证作为结算产品委托加工费用等的依据,并据以进行财务核算。

二、采购产成品业务

该类业务是指完成由两厂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选定供货厂商直接采购产成品用以销售的业务。

1.确定采购所需产成品规格、质量、价格。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营销中心客户订单要求确定的产品规格、式样、质量等各项要求,充分参考市场行情、或厂方提供的报价,精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等情况对比。

2、对于厂商报价资料,经办人员应深入整理分析,并根据订购产品数量和总价值大小采取电话垂询、要求提供样品或直接到厂家洽谈等方式向厂方确定产品质量及议价。

(3) 财务部有权对采购过程中产品询价或议价结果进进监督,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并确定订货厂家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同意,应与厂商签定该批产品(或长期)供货合同。

(4)采购经办人员向财务部提供订货书面合同复印件备案后,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金额、时间,及时支付产品订金或相关款项。

(5)根据订货合同确定的交货日期,两厂生产管理负责人在产品到货并验收入库后,向财务部提交产品入库单及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据,并通知财务结算货物余款。

(6)分批交货方式进行产品订购的,财务部门只相应采取分批付款,生产管理部门或采购经办人应在每批次货物办理入库验收后,提供相应凭证给财务部,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和依据。

(7)此类完全外包形式采购的产成品,财务部以产品订货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产品实际成本进行相应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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