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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

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

为不断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绿色建造方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

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

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各方参建主体均须签署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建立工程质量信息档案,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工程项

目建设过程中,实施质量责任标识制度,现场公示各方参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须设立

永久性工程质量标牌,在交付使用前须设立质量保修责任单位信息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加强工程建

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

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设单位与各方主体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考虑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停工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应完善现场质量管

理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建筑工人实

名制管理,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并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

和建筑工人工伤保险责任,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强化勘察、

设计、监理、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三、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在评标定

标环节探索建立能够更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制度机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取消不合理的投标

报名等环节,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标

后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追溯,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进一步完善合同履约跟踪管理,

建立合同履约联合监管机制。(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负责)

四、强化工程设计源头把控。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促进建筑设

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设计单位要从设计源头把控工程质量水平,精心设计方案、精选建筑

做法、优选建筑材料。鼓励建筑师向城市设计、前期策划和后期项目管理“两端”延伸服务,

确保设计意图在项目实施中得到充分实现。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建设。严格控制超限高

层建筑建设,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消防、节能等管理,强化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强化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全省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实名制、分账制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归集,将人员、企业、项目

和信用信息联通,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

监管。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

投标环节的应用范围,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

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限制其招标投标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

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强化工程质量奖惩机制。鼓励和支持工程技术创新,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奖、结构优

质工程等评选,引导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推行优质优价,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

竞争费用,用于创建各级优质工程,并列入合同约定条款。在招标投标、金融等方面加大对

优秀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将企业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因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曝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将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建设领域执法考评内容。强化

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

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制。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

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充实一线监

督力量,确保各专业监管人员配备齐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第

三方机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

行监督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

政厅负责)

八、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制定工程质

量投诉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责任、义务和事项受理、调查处理、办结时限等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处理原则,依法、公正、及时、就地解决工程

质量投诉问题,维护投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定期向社会通报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强化工程建设高标准引领。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2022年冬奥会战略机遇,建立以新发展理念为核心内容的“雄安标准”,以“雄安标准”辐射带动全省

标准提升,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核心指标,高质量制定建设工程地方标准规范,以高标准推动

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提升地方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地方

标准向国际化转变,积极做好团体标准培优。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对外

承包工程带动中国标准输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

管局、省商务厅负责)

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

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满足建

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下,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各市重点

培育发展2-3家工程总承包企业。完善专业分包制度,大力发展专业承包企业。(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负责)

十一、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和工程保证保险。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

程款支付担保。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标

文件中确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

银保监局负责)

十二、推行绿色建造方式。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有关政策要求,推动绿色建材评

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鼓励

和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各地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

筑面积比例。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方式,推进评价标识网上申报评审工作,鼓励新建

和改造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推行建材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

协同处理机制,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加强对消费类

建材产品的缺陷消费品管理工作,健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缺陷调查等工作机制,对缺陷

消费品依法实施召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对建材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监督抽查和抽测,实施信用监管,加大联合惩

戒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及时公布企业不良行为。(省市场

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四、健全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制。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

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

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要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切实保证房屋使用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五、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推动开展老城区、老工业区保护更新,坚持充分利用、功能更新原则,加强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对符

合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对拟拆除的既有建筑,拆除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按照尊重历史文化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加强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管理,鼓励按照绿色、节能要求,对

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增强既有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提高建筑能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文物局负责)十六、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的原则,开

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在试点范围内的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中,先行推行工程质

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

负责)

十七、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创新工程监理制度,引导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过程结算,严格落实工程咨询(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

员的质量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八、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

担的责任。积极推进雄安新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打造

全省乃至全国标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九、探索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推进住宅工程业主预验房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建筑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维修保障体系,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工作成效,并适时推广。相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引导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立建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聚焦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大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度。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高设计建造水平。在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建筑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各级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将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责任部门的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统筹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业务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也是一项开拓创新性的重大改革任务。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必须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政策更加配套、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稳健. 坚持三个原则,把握社会保障发展方向。一是坚持社会保障标准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二是坚持从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需求。三是坚持由近及远、循序渐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要注意把握改革政策出台的时机,注意保持有关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衔接配套,注意采取平稳可行和符合国情国力的过渡措施,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 推进四个转变,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市和企业职工为主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二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向多种所有制转变。三是适应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四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单位管理为主向由社会机构提供管理和服务转变。

完善三个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稳定可靠多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通过利益导向鼓励参保缴费,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统筹调剂机制,将养老、失业保险金的下拨与上解挂钩,与扩面征缴情况挂钩,对基金困难的地方,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调剂金予以支持。三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机制,及时落实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优势企业对慈善机构进行捐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定点挂钩、定向捐赠、结对认养等方式,参与集中供养。 强化两项措施,夯实社会保障基础。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肃查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服务对象跟踪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块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内容提要】自解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数十年来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但从根本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急待继续建立和完善。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浅层次的论述,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现状,不足,对策,意义

前言: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实现完全意义社会主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条件。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当前全国发展议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项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近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之快显而易见,已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不保险,下岗人员基本生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模块共同运作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该体系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已初见成效。人民的生活已有较好的保障和改善。但是,目前的成绩并不能掩盖现行制度的缺点和不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要符合整个国情的发展要求,仍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SOCIALSECURITY)亦可理解为社会安全,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概括地说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等五大体系。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每个国家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之一,由国家建立并实行。同时,国家必须立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范的调整。所有相关法律总称社会保障法,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和实施依据。建设一个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一个人国家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从历史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途径,被称为“铁血宰相”的贝斯麦曾说:“社会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士最安分守己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从现实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有切身关系的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活动迅速和世界接轨。市场变化日新月异,随着外来竞争力的影响,企业的兼并和破产使下岗和失业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为市场经济创建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同时也避免了下岗人员可能产生的不良心理,保证了社会稳定。从未来的角度看,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不但养老金的需求增加,而且医疗需求也将大幅上升。我们人口老龄化具有的三个特点:规模大,速度快,底子薄。更说明了在当前社会建立以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版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汇编

2012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汇编 附件1: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 A.1??土石方工程? ??1.“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那么土方开挖、回填、运输的工程量均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答:都是按照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灰土回填中所用粘土的运输工程量如何套用土方运输定额的量,是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还是虚方体积?? ??答:灰土回填粘土数量是虚方量,折成天然密实体积后套运输定额。? ??3.关于平整场地项目:当建筑物上小下大时应该怎么计算工程量,例如:某建筑物车库占地大于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计算平整场地项目时是按车库占地面积还是按地上建筑物面积?? ??答:按地下车库占地面积计算。 4.人工挖土方如上部分为冻土,下部分为不冻土,那下部分是否考虑放坡? 答:考虑放坡。? 5.计算规则中第三条,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可计取平整场地,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实际院面铺装前也做院面平整,是否可按平整场地执行?????? 答:可以按平整场地计取。???? ? 6.房心回填土如何执行定额?? 答:按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材料》第19页第(八)条有关说明执行。 7.如果施工现场地面已经三通一平,是否还需要套平整场地??????

答:套用平整场地。??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桩基工程中第19条“人工成孔及机械成孔时,如遇岩石层,其入岩工程量单独计算。”入岩增加费如何计算?例如:工程成孔深度8m,其中1m进入岩石层,套用成孔定额时是按8m计算,另外再套用1m入岩增加费;还是按7m计算,另外再套用1m 入岩增加费?????? 答:套8m项目,增加1m入岩增加费。? ??2.桩基工程中土层锚杆子目只有水泥砂浆子目,没有干混砂浆子目,现在施工现场均要求采用干混砂浆,如何执行?????? 答:按以下定额执行。(子目略) 3.预制管桩填心部分的托板以及与锚入基础的放射筋如何套用?? ??答:管桩中的托板套用铁件制作、安装项目;锚入基础的放射筋套用钢筋制作、安装项目。? 4.桩基础工程中,说明中第十条,前提条件是灌注桩还是预制桩,还是二者均适用? 答:均适用。?? A.3砌筑工程? ??1.砌块墙图纸宽度与砌块尺寸不同时,计算工程量的墙宽应该按哪个尺寸计算?例如:图纸中墙宽200mm、实际砌块宽190mm,图纸中墙宽100mm、实际砌块宽90mm,应按哪个尺寸计算?? ??答:除标准砖砌体以外的砌块以图示尺寸为准。??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栏板上突出的檐是套栏板还是挑檐子目?????? 答:套挑檐子目。?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

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一、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40号); (三)《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五)《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六)《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二、调整范围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2013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2015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三、调整内容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相应计价依据调整方式如下:? (一)一般计税方法 在现行计价依据体系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增值税征收有关规定,税金计算程序如下: 税金=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 增值税应纳税额和附加税费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进项税额)×11% 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0时,按0计算。 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计取费率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如下: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 2. 进项税额计算 进项税额=含税价格×除税系数 各费用含税价格组成内容及计算方法与营业税下相同,除税系数即各项费用扣除所包含进项税额的计算系数。 (1)人工费、规费、利润、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均为0。 (2)材料费、设备费按“材料、设备除税系数表”中的除税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2]138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5 【实施日期】2012.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政发〔2012〕13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2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又好又快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

设,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统筹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建设目标 以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为重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待遇标准,着力提升统筹层次,巩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城乡、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保体系更加优化。围绕人人享有更高水平保障的目标,顺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强化城乡统筹,推进政策整合,促进相互衔接,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发挥工伤保险制度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作用。 (二)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到20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待遇保障更加有力。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 (四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9 题要 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 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应签字盖章齐全。3、工程资料应以打印文本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手工书写部分应用蓝黑或黑色碳素墨水。4、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字确认。 河北省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河北省的建筑工程 资料的分类、修改、编制等进行方方面面的规定。建筑工程 资料管理都必须依据这套规程来进行整理和保存。规程每隔 几年都会进行改进,所以就让来讲解一下河北省建筑工程资 料管理规程2017的内容。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的内容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进行了修订。 经组织审查,批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14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13(J)35—2002同时废止。

(一)新增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145—2012) 新增规定: 0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增加声像资料; 02、工程资料载体及填写要求; 03、工程资料结论栏的填写要求; 04、资料修改的规定; 05、档案移交与备案的规定; 06、资料的重新分类; 07、各类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的规定; 08、竣工图的绘制要求; 09、工程资料的编号; 10、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11、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12、工程档案的备案。 (二)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 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应 签字盖章齐全。 3、工程资料应以打印文本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手工书写部分应用蓝黑或黑色碳素墨水。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 —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 1... 三、合同工期 ........................................................... 1... 四、质量标准 ........................................................... 2... 五、合同价款 ........................................................... 2... 六、项目经理 ........................................................... 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 2... 八、词语含义 ........................................................... 2... 九、承诺 ............................................................... 3... 十、签订时间 ........................................................... 3... 十一、签订地点 ......................................................... 3... 十二、补充协议 ......................................................... 3... 十三、合同生效 ......................................................... 3... 十四、合同份数 .........................................................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 总则.................................................................................................................. 5... 1. 1 定义 5...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 1. 3 语言文字 9...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 1. 6 工程分包..................................................... 1..0.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

如何推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何推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摘要: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生育、残疾、死亡、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时,社会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制度是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利益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确保公民基本生活权利而制定的安全保障制度。它作为现代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是对资源配置中市场失灵的弥补,也是为了纠正市场经济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或者说实质上不平等而作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通过社会资源的调节和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进而保障社会成员共享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成果。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它主要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制度组成。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中产生和发展的,是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文明成果。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群体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必要性途径注意的问题 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社会转型期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是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而社会保障制度是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重要载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和促进社会公平的战略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物质基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十一五”时期,是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要以完善城镇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城乡保障制度接轨。同时,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保障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及体现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 2、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安全网。建立和谐社会最大的挑战,是建立覆盖城乡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是按要素分配的,主要体现效率因素,难以实现社会公平,而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弥补收入分配领域的缺陷,实现社会相对公平。随着市场化改革尤其是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收入差距总体来说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如果不注意及时加以矫正,就会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十世纪拉美地区有的国家发展很快,由于只重视效率而忽视了社会的公平,结果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化,社会问题积累造成严重危机,结果是欲速则不达。缺乏社会公平,效率也难以持久。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协调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支撑市场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作用。要从根本上理顺我国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劳动关系的转变、流动人口与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冲突、地区之间与城乡之间发展失衡等复杂格局,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发挥应有的调节和保障作用。 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转变我国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保障到位之后,社会保障支出本身就创造GDP,同时可以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开启消费的闸门,将高储蓄率转化为高消费率,从而实现经济由投资拉动型转变为内需拉动型增长。消费率提高还将带动就业率、投资率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7……………………………………………………………………………………………………一、工程概 况………………………………………………………………………………………………………………………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七、词语含义………………………………………………………………………………………………………………………八、承包人承诺…………………………………………………………………………………………………………………九、发包人承诺…………………………………………………………………………………………………………………十、合同生 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0………………………………………………………………………………………………一、总则 1.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通讯联络………………………………………………………………………………………………………………… 5.工程分包………………………………………………………………………………………………………………6.发包人提供资料………………………………………………………………………………………………………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9.事故处理………………………………………………………………………………………………………………10.专利权…………………………………………………………………………………………………………………11.联合的责任…………………………………………………………………………………………………………. 12.保障………………………………………………………………………………………………………………………13.财产……………………………………………………………………………………………………………………二、合同主体 14.发包人…………………………………………………………………………………………………………………15.承包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课程作业任课教师:阳斌 □课程论文分数 □调查报告 □当堂测试 课程(作业)题目:《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课程名称:行政管理学 开课学期:2014-2015(下) 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年级班别: 2012级3班 姓名:张色作 学号:201203140339 2015年6月14日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政治与行政学院2012级3班张色作201203140339 摘要: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在这样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也产生了许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而社会保障的独特功能决定了它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还有待完善。因此我国应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正义完善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在当今收入差距较大的国情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使人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我国哪些现有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完善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而且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要比其他国家复杂得多;既有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新体制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因此,需要政府发挥其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从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的面还比较小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对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意义,全体公民都能“享用”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平衡问题凸显。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市中的非国有单位基本不包括在内,农村人口享受社会保障的份额几乎微乎其微。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充分建立,许多

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

社会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出现其它特殊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资金救济和援助,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建立在社会基本保障基础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杜尔伯特县逐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灾害、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受地方可支配财力影响,当前全县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甚至主要依靠上级补助资金,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救助力度依然有限,社会救助体系需要不断加快完善,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一、杜尔伯特县社会救助现状 杜尔伯特县地处黑龙江省西部,是大庆市极为重要的卫星县城。全县辖5镇6乡、12个农林牧渔场,共有79个行政村、288个自然屯,总人口2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3万人,属于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地域类型,下岗失业人员、农村特困户等困难群体较集中且数量较多。当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农村低保对象()户()人,五保供养对象()人,以上特困户占全区总人口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越是困难时刻越是要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这种趋势下,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扩大了社会救助范围,完善了全省社会救助体系,五保供养、救助的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全县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达()万元,其中,社会救助方面的资金()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领导重视,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县委、县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社会救助格局。二是在机构落实上,县、乡(镇)、社区都建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形成了网络齐全、上下联动的社会救助机制。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如《》、《》、《》等文件,明确了相关标准、范围、申请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等,使社会救助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在资金安排上,县本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县本级配套城市低保资金()万元、农村低保资金()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万元、精简老职工生活补助()万元、救灾资金()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

2019-2020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汇报

2019-2020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汇报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点 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和“五保合一”为主要框架,以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其主要成效表现为:一是“两个确保”不断巩固。1998年-XX年,我市累计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6.1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6.21亿元,“两个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三条保障线”相互衔接。至XX年底,全市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已达到1.2万人,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达到8.1万人,保障率为8.9%,基本上做到了“三条保障线”政策措施相互对应、保障对象不留空档、保险关系及时接续。三是“五保合一”机制初步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五保合一”、“五费一单”、一票征收运作,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晰、资金去向明确、记帐分帐无误、利息分配正确。 (一)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发挥最大效益,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内

部监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金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完善内部基金监管体系。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录制度,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内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项基金收支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二是建立完善基金行政监管体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点对所属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监管,主要看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征缴、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入帐、基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参保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费等。财政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进行监管,主要审查经办机构的年度预决算,监督经办机构上报的基金支出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监督地税部门收缴的基金是否及时存入国库。通过实施监管,确保基金足额收缴和及时拨付。审计部门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部门的基金收支进行审计,定期对财政部门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使基金收支及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河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安济杯奖)。 第二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在市优质工程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建筑工程获奖名额一般控制在100个。 第三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在建设厅的领导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电力交通工业项目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评选安济杯奖的建筑工程,应是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6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住宅工程,其规模应为: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四)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2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条凡是在河北省境内的工二程及河北省施工队伍在天津、北京、山西、上海施工的工程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安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中报安济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施工图必须经过设汁审查机构审定。 (三)申报工程须符合河北省建筑市场;有关管理规定。 (四)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已验收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五)工业和交通工程项目,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尤其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的特殊历史时期,如何创新和谐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做广泛而深入的探究。 充分运用社会保障调节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保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重视解决为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得到的补偿不对等的一些人的问题。通过予以适当的补偿,使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减少利益摩擦。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期和社会问题多发期,在这样一个时期,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问题。改变社会底层人员面临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和权利关系不对等的困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迫切要求党和政府建立相对独立、综合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通过社会保障平衡机制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和调控收入分配差距,在初次分配环节,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局面,扭转部分劳动者收入增长持续相对下降的局面,提高这部分劳动者的报酬及相应的福利待遇,适度放缓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步伐,适度降低收入偏高的投资

回报,使资本所有者、劳动所有者与国家的利益在效率原则下合理分配;在再分配环节,应当强化社会保障再分配的干预手段与分配力度,突出公平取向,国家财政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力度,同时扩大对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的投入,使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此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安全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保障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出发,构筑社会安全体系,这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主要体现。首先,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把握社会保障“度”的界限。就当前而言,社会稳定的使命要求社会保障必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权,保证其最低生活水平,但范围和标准的把握要适度。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要以维护社会安定的要求为下限,以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的承受能力为上限,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使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其次,要适当降低门槛,织大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方面要继续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如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将更多的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尤其是流动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另一方面要逐步强化国家在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解决所有国民尤其是城镇地区从业人员和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问题。第三,要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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