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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在特立中学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派出所所长,我叫***。在这个秋高气爽、五谷飘香的九月,我们迎来了新生入学的日子。为了增进学校师生以及新老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帮助新同学了解一些校规,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今天,学校组织了有全校师生参加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我能受邀来到现场,和大家一起就一些中学生常见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研究讨论,感到非常高兴。借此机会,我利用一些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使大家能对一些常见法律知识和犯罪概念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在多年的办案生涯中,有很多案件已经在记忆中模糊了,但是,有一个案件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在2005年7月,我市先后发生两起抢劫案,被抢手机两部。几天后,案件破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令人吃惊的是,嫌疑人杨某是省内某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李某刚参加了高考,并被大学录取。案情很简单,他们想拥有一部手机,但是不敢向家里人要,看到电视里持刀抢劫的情节后,于是想出了到街上抢劫的主意。案件的结局很悲惨,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学校知情后将他开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手握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进入了监狱。他们的大学生涯就此结束,而人生也增加了一个洗不去的污点。堂堂的大学生,

和将要进入大学深造的优秀青年,为什麽会犯下这个错误?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罪与非罪的界限,等知道了,已经铸成大错。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情啊。今天,我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还有人重蹈段某、杨某的覆辙。由此可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下面,我开始讲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律?中学生为什麽要学习法律?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环保法等等,范围很广。大家不要认为只要我们不犯罪,法律就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从一出生起,就享有了姓名权、名誉权、继承权等,到上学的年龄有受教育权,年满十八周岁后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可以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受着法律的保护,我们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都在由各种不同的法律调整着。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参与社会活动,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和谐相处的需要。

大家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甚至作为将来的大学生,将在艰苦的学习中不断用知识武装自己,最终成为对社会、对祖国有用

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必将对人生大有裨益。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是走好人生路的需要。人生的路很漫长,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次长跑,那你们所处的阶段,应该是刚喊了“起跑”后的起步加速阶段。要想人生精彩,在加速阶段能有效提速很关键,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也许不能让你跑得更快,但能让你跑得更稳、线路更直、不走弯路。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认真学法用法,才能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第二、学习法律知识是完善自身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大家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学习法律知识是走向成功的需要。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大家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有了法律的维护,大家在工作中才能少一些障碍,少一些错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犯罪行为?一旦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要远离犯罪,就要认清楚什么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3条

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般来说: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高中生,年龄应该在16周岁以上,《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因为年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从十六周岁开始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一旦犯罪,司法机关就会根据罪行轻重给予相当的处罚。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平时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到不了犯罪的地步。我们的校园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些同学

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捉弄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的同学霸气十足、匪气太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上网就向同学强行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些行为一旦过激,达到量刑的标准就有可能把自己送进牢房。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同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多年的侦查办案生涯中,不少青少年罪犯原本是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洁身自好,远离网吧、舞厅等不良场所。

接下来,我讲第三个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几种常见类型。

在这个部分中,我将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大家介绍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等几个类型。

案例一:四名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今年1月,我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持刀抢劫案,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学生。2008年12月,高平二中高一学生赵飞、郭

琛、李茹和高平职中学生常浩四人经过预谋,携带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作案4起,抢劫现金500余元。

赵飞等四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劫罪。赵飞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犯罪情节严重。其他三人已满十六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办案过程中,赵飞、李茹的家长拿来一大摞奖状,说孩子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表现很好,希望能从轻处罚,让孩子重返校园。然而,法定的从轻量刑是有严格规定的,法不容情啊。最终法院判处赵飞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郭琛有期徒刑二年;李茹和常浩也被判处了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起诉后,在一次亲情会见中,家长与自己的孩子在看守所见面,父母哭天喊地,痛心疾首;孩子失声痛哭,悔不当初。

值得指出的是,只要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以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为目的,强行劫取财物的,就构成抢劫罪。至于抢劫的财物多少并不影响罪名成立。也就是说,只要你抢了,哪怕没有抢到钱,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抢劫罪的起刑标准是3年,也就是说,只要构成抢劫罪,且没有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最低也要判3年。在上世纪80年代,曾有人抢了3毛钱被判10年有期徒刑。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不要让一时的无知葬送了大好前程。

案例二:好逸恶劳四青年盗窃犯罪落法网

2007年4月,我市公安局打掉一青少年入室盗窃犯罪团伙,4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经调查,除1人为20岁外,其余3人均为17岁,其中一人为在校学生。该4人流窜在高平市寺庄镇伯方、箭头、王报等村,采取翻墙入院、入室盗窃等手段,先后盗窃作案5起,盗窃现金1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吃喝等挥霍。

本案涉及《刑法》中两个概念: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还可处更高刑罚,直至死刑。我省对盗窃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也就是说,盗窃1000元以上是要判刑的。有的同学问了,那我小偷小摸,不够1000元是不是就没事了?就不受处罚了?不是这样的,尽管你可以不受刑事处罚,但是仍要受治安处罚,可以拘留、罚款,多次被治安处罚的,还可以被劳动教养。

案例三:一怒拔刀真威风后果严重法不容

2008年4月26日,河西镇镇办中学学生连小帅因琐事与同学缑晨晨在楼道内发生争执,连小帅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缑晨晨腹部刺伤,后经法医鉴定,缑晨晨之伤为重伤。最终,连小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其父母为此赔偿对方医药费几万元。

而在2003年3月18日,我市米山中学年仅14岁的初二学生吴非因与同宿舍室友发生口角,竟持匕首将其捅死。就在今年9月9日下午,我市长平中学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在校学生赵某与女同学杨某恋爱中发生矛盾,杨某多次找人教训赵某未果。案发当日下午7时许,杨某叫来校外青年庞鹏飞、赵飞将赵某拖出校门进行殴打。打斗中,赵某拔出折叠刀将庞鹏飞、赵飞刺伤,后庞鹏飞经抢救无效死亡,赵飞目前还在住院治疗。

《刑法》第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几年校园故意伤害案时有发生,不但扰乱了校园秩序,对被害人产生巨大的身体、心里和精神伤害,而且自己也锒铛入狱,抱恨终生。

以上三起案件的凶器都很让大家惊讶,就是长不到10厘米的水果刀、弹簧刀,他们原本只想出口恶气,吓唬对方,让对方流点血、得个教训,可人是很脆弱的,一旦刺中要害部位,非死即伤,后果不堪设想。在这里,我向大家呼吁,与同学相处时一定要宽容忍让,产生误会后多沟通,不要逞强凌弱,更不要暴力相向。

案例四:无所事事找刺激身陷囹圄悔来迟

王亮是我市东城办店上村的一名少年,初中没有读完就辍学在家。因整日无所事事,2008年12月,王亮多次到四中门口,向四中学生陈某索要钱财,每次2元、5元、10元不等,后来被民警抓获,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有期徒刑6个月。审讯中王亮说,根本不知道要几元钱花花会是犯罪。王亮的家长也很痛心,说不知道孩子在外向人要钱的事,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管教的,再说,真的需要的话,几十块钱家长也不是不给。可就是这二、三十块钱,却把孩子推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犯寻衅滋事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在在不少学校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大同学利用推搡、恐吓等手段,向低年级同学要钱,有的学生认为这就是闹着玩,要几块钱花花又不是犯罪。其实这是错误的认识。王亮失足的案例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甚至,如果在向同学索要钱财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手段,那就构成了抢劫罪。还有人说了,公安机关追究也不怕,大不了还给他就是了,这样的看法也不对。向小同学要钱,不仅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拿走,更严重的是使有的学生不敢上

学,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不是还几块钱就能补偿的。在这里,我提醒那些行为不轨的学生,做错事是要负责任的,千万不要拿自己的青春和前程开玩笑。

看了上面四个案例,大家一定对身边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青少年犯罪?应该如何面对青少年犯罪现象?这是我讲的第四个问题。

据我在多年的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数据显示,高平市2001年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2%;2002年发案17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2003年发案21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3%。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也悄然抬头。一些未成年人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学校不良教育方式的影响。学校教育中还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状,无法对未成年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行有效地引导。

(三)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还充斥着一些描绘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化制品,污染了我们的社会文化生活。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美国学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电影、电视常常生动地描绘暴力的画面,并且剧中的暴力被说成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它甚至反映了一种英雄气概,那些娴于暴力的英雄从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会的制裁。由此,人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暴力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或人际关系。”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未成年人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未成年人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少年犯罪的发案正是随着网络的普及程度而水涨船高的。高平市公安局在近年来打掉的未成年人抢劫、盗窃犯罪团伙中,团伙成员大部分是在一起上网时认识的,所抢、所盗的钱物也大都用来上网消费。

(四)受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教养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

(五)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正所谓: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团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

以上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而更多的,应该是未成年人主观上的原因。从生理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身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讲,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正处于形成时期,对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认识和适应还不巩固,极易受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影响和冲击,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时期至关重要。未成年人具有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好玩乐、讲义气等心理特征,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或者成为犯罪的动机。从心理素质上讲,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心理素质还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较低,容易接受外界的暗示和诱惑,感情易冲动,行动易过激,往往会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举动。

面对愈演愈烈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无论从道德情操的培养,还是法制教育的实施,都要把预防放在第一位。我国汉代思想家荀况认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被尊为近代刑法之父

的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里亚也曾有过精辟的论述:“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切立法之优秀目的”。目前,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保护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未成年人思想品德的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堵塞性预防。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目前,我们所有的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设立了法制课堂给学生普法,下一步,我们还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参观看守所,听取青少年罪犯的感言,从而使自己接受教训,远离犯罪。

3、控制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改造性预防。改造性预防是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

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通过家庭教育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但这个关键环节至今未得到有效利用。主要是我们国家国民素质偏低,一些父母在教育子女上毫无做法,不能以身作则,更不会针对性教育。

6、通过校园教育预防。除加强未成年人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学校真正成为一个门槛,即便一些同学因为天资差异或者兴趣使然,不能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才,但也必须成为合格准入的社会参与者。

以上主要讲了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的问题,刚才我们也提到了,很多青少年犯罪分子指向的,是未成年人甚至自己的同学,的确,大家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这是我讲的第五个问题:如何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培养一个优秀的青年很难,但改造一个犯错的青年更难。未成年人不良习性一旦养成,要矫正过来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因此,未成年人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1998年,我市南城办上庄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年仅12岁的李某因为一颗玻璃珠子,把同村一名8岁的小女孩残忍地用石头砸死。被抓获后,因为不达刑事责任年龄,李某被执行少年管教。2003年8月,被释放不到一个月的李某不思悔改,再次作案,猥亵同村一女童,并欲将其杀死。后因及时发现,女童脱离危险,李某年仅17岁便“二进宫”。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如果大家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要记住两点:第一点,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假装顺从、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向警方提供准确线索。在这里,我强调一下:提倡见义勇为没错,但我们不能有勇无谋,及时报警、协助破案也是见义勇为。第二点,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己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9.9”故意伤害致死案中的赵某,当杨某多次召集人员报复他的时候,如果他及时与杨某进行沟通,消除误会,或者和学校保卫部门反映,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事情的结局恐怕就不是这样了。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找人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学生刘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刘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外出。在车上,刘某听李某和他的朋友

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刘某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还是去了。实施抢劫时,刘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他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他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刘某一并抓获。刘某归案后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刘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犯罪。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在场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大家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听了这五个大问题,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该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立大志、善慎独、慎交友、敢维权、要坦白。

1、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家之所以来上高中,想必最终的目标是考个好大学,学一身本领,争取广阔的发展空间,用更好的业绩报效国家、回报社会、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这就是正道。相反,用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2、善慎独。“慎独”是我国古代儒家创造出来的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慎独”指的是人们在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防止有违道德的欲念和行为发生,从而使道义时时刻刻伴随自己。“慎独”作为自我修身方法,不仅在古代的道德实践中发挥过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仍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切不可盲从。

3、慎交友。从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多数违法犯罪嫌疑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在涉足社会中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

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大家在与人交往中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青年同流合污。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部门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因为《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此,我想向一些平时表现不佳,已经走向犯罪边缘的同学大声疾呼,希望大家能悬崖勒马,不要毁掉自己幸福的青春。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的只是有关违法犯罪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几个问题,由于时间关系和本人水平有限,讲得非常粗浅,只能给大家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成长,还要靠大家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知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最后,我祝愿在座的同学,在新的学年里认真思考、勤奋学习,为自己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老师和同学们!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到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应当具备的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安全法律知识。每位同学们能够健康成长,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在我读小学那会,每当周围有人提起法律,内心就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可能是这种敬畏的感触,我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的生活学习规则和约束在座的你我他。 一、我下面列举一些小学生常识,大家就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 (一)、比如众所周知的,(可以发问同学们我国的国旗是什么颜色的?是否是五星红旗?),在每周的星期一和重大的活动都要进行升国旗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予以明确阐明,这些才是国家的象征。 (二)、有首儿歌其中有句话“过马路,两边看”这其实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大家知道为何我们一年级入学年龄在6岁?《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四)、你自己可以不可以去买课外书、书包等?可以。你可以不可以买电脑、自行车?不能。这是民法给你的权利,你自己可以买课外书、钢笔等,不能买电脑、自行车,想买怎么办?让爸爸妈妈去买。 (五).再比如你们的书包、文具为什么是你们的,这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内容。 (六).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如买了假货,被人打,甚至被人辱骂,是自己的哪些权利受到侵害。在座的各位同学可能不能很清楚的回答。尽管法律不能穷尽所有的社会现象,但可以包罗社会的基本秩序并维持这些秩序。也就是说,除了犯罪行为由法律规定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均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怎么样?现在来学习和关心法律知识并不多虑吧?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二、下面我给大家讲些学生为主体的侵权方面的小案例: (一)、同学之间做游戏发生的纠纷:破碎的肥皂泡夺去八岁儿童眼 2002年9月3日,背夏涉秋,农村天气燥热。下午4点左右,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课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

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作为在校的小学生,同学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我们现在了解一下,在法律中什么样的年龄阶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2020安全教育广播稿5篇

2020安全教育广播稿5篇2020 safety education broadcast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安全教育广播稿5篇 小泰温馨提示:广播稿就是为了广播需要而准备的草稿,通过无线电波或导线传送声音。广播稿的特点为口语化,内容生动,结构简洁、主题集中。本文档根据广播稿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安全教育广播稿 2、篇章2:校园安全教育文档 3、篇章3:关于小学生安全教育广播稿 4、篇章4:假期安全教育广播稿 5、篇章5:宣传法制安全教育知识广播稿 篇章1:2020安全教育广播稿 女:“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男:当早晨灿烂的阳光温暖着整个校园时,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合:今天是10月26日,星期二,首先愿每位收听我们 广播的老师和同学,都在这美好的天气里有一份很好的心情去对待一天的工作和学习。 女:今天的红领巾广播由我们五(3)中队主播 男:我是主持人:今天的播音主题是《安全教育》女:同学们,在校园里,你们是否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楼梯上,一位同学不是走下楼,而是趴在扶手上滑了下去;校 园里,几位同学横冲直撞,根本不去顾及身边的小同学;栏杆上,有同学踮起脚尖,甚至爬上栏杆,好奇地向下张望……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们就应该问问自己,这样做对吗? 男: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很可能会摔下来。在校园里 飞奔的同学一旦相撞,往往会撞伤对方,还可能头破血流;栏 杆上的同学也许根本没有想到爬在栏杆上可能导致终身残疾或者丧失生命…… 女:同学们,当你背着书包上学时,看到过指示行人过 马路的斑马线吗?当你走到路口,看到过为安全站岗的红绿灯吗?当你乘坐火车、汽车时,听到过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的热情关照吗?在我记事时,就听爸爸妈妈说:干什么事都要注意安全。走进校门,老师也教我们要注意安全。

初中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和谐校园 缠溪中学法制安全教育报告 缠溪中学 2017年9月1日

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和谐校园 缠溪中学法制安全教育报告讲话稿 政务处:张凤兴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 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因此学校方方面面工作、安全第一。我校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楼梯疏散、夜间巡查,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对重点时段安全巡查和安全督导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

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 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灾、滑坡泥石流)等时有发生,多名学生伤亡的惨剧。那是多么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一幕啊!我县近几年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2013年11月10日下午15时,武功县北营初级中学学生穆某、杨某、杨某、杨某某在普集镇营南村高速路南蒸发池附近玩耍时,穆某不慎落入蒸发池内,杨某三人见状立即相互营救,不慎落入水中。四名落水学生均不幸身亡。 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与垃圾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上下楼梯靠右行,课间不追逐打闹,不乱攀爬……我们就会少事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些可防范的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对于我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小叶子)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有机会能来到我们(小叶子)中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自觉的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唯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点,我们警察叔叔表示压力很大呀。如前段时间北京就处理了一个8 人抢劫、流氓团伙,他们平均年龄不足14 岁,却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 起。这8 个人都是从小就被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而且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那是相当的多呀。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因为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少部分人偶尔会犯点小错误嘛。我希望大家今天既然坐到了这里,就不要在这里打酱油,不要想着你妈妈会喊你回家吃饭,大家给点力,认真听,好不好? 小时候呢,我也没想过自己能当上警察,那么在座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警察的呢?有木有呀?有木有?大家举个手,我看看(如果有人回答或举手)很好,同学们都有惩恶扬善的精神嘛。 (如果没有人回答或举手)没有人吗?看来大家都在潜水呀。嗯,那在座的各位未来的警察,今天跟着我这个警察哥哥一起,临时当一次警察过过瘾,也来破一回案,看看你们有没有当警察的天赋吧。由于中学生平时犯的都是小错误,涉及到更多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个案例:在读初中甲和乙两个人是同学,因为两个闹了点小矛盾,于是甲就动手把乙打了,打成了轻微伤乙级。很简单的一个案例,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处理?大家想一想。

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发言稿

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即“安全”就是金钱与生命;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因此学校工作、安全第一,安全防范、尽责为先。我校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楼梯疏散、夜间巡查,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和安全督导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但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灾、滑坡泥石流)等时有发生,多名学生伤亡的惨剧。那是多么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一幕啊!我同学们,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过期变质或垃圾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乱攀爬……我们就会少事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些可防范的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对于我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全体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注重并加强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2.注意课间安全,不准追逐打闹,举止要文明得体。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奔跑,

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广播稿

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广播 一、什么是校园暴力: 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二、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①不崇拜暴力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②不参与校园暴力。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杜绝校园暴力,自我防护的方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

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①遭受语言暴力时的自救:应对语言暴力,我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淡然处之。二是自我反省。三是无畏回应。四是肯定自己。五是调整心理。六是法律维权。 ②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1.是找机会逃跑。2.是大声呼救。3.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4.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5.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6.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及时报告,以法维权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

安全教育讲稿讲座稿

安全知识讲座讲话稿 时间:4月9日下午 地点:校园 参加人:全体师生 主讲人:张娣兰 安全教育主题: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内容简记: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是黄金。有人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有人说,安全是生命之水,是幸福之源。有人说,安全就是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来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因此,我们要牢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在家做“平安家庭”的维护者,在校园做“平安校园”的参与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在学习和生活中确保自身安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以安全为主题的教育讲座。讲座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知道,任何时候都可能存在的病菌、不洁饮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不良习惯以及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潜在的危险因素。一系列数据显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正在逐年上升,这就要求我们学校、家长和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要强化安全意识,防火、防电、防水、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警钟长鸣。下面我主要谈一谈我们同学应如何强化安全意识,学 会自我保护。 一、居家、外出安全 居家时要学会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睡前检查关闭门窗、煤气阀门。要养成进出家门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去处告诉父母,说明回家的时间;上学、放学要与同学结伴同行;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允许私自或者和同学在河边玩耍,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有驾车的陌生人问路,要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贴近车身。不要把家中的钥匙挂在胸前。不要在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如有陌生人对你说家中有急事时,应立即报告老师,并与父母取得联系,以确认是否属实。外出时穿着打扮要朴素,不穿名牌服饰。不要单独到银行存款或取款,必要时,可把积蓄的钱交父母替你保存。携带钱财时要隐蔽好,切忌招摇过市。远离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及其团伙活动,遇到敲诈事件,尽量不要正面冲突,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想办法尽快离开或靠近人多的地方,然后报警或告诉家长、老师。 二、饮食安全 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也是各种病菌活跃的季节,是传染病的高发期。学校要求同学们在家吃饭,不要随意购买游商小贩的物品,要求不吃油炸摊点的不洁食物,就是因为我们有些同学自制能力差,养成不良的饮食习惯,以致于影响身体健康,分散学习精力,甚至带来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今天再强调一遍:不要吃不洁的食品,或者随意购买游商小贩的食品,当然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看有关任何饮食 方面的事故发生,相信同学们会理解学校这些规定的良苦用心,自觉遵守。 三、交通安全 交通规则人人都懂。怎样走路、怎样骑车,父母和老师不知叮嘱过多少遍。但我们有些同学就是不肯自觉遵守。走出校门,老师不可能再跟着你,父母也不可能永远接送你上学。

中学安全法制教育课讲课稿

在特立中学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派出所所长,我叫***。在这个秋高气爽、五谷飘香的九月,我们迎来了新生入学的日子。为了增进学校师生以及新老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帮助新同学了解一些校规,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今天,学校组织了有全校师生参加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我能受邀来到现场,和大家一起就一些中学生常见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研究讨论,感到非常高兴。借此机会,我利用一些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使大家能对一些常见法律知识和犯罪概念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在多年的办案生涯中,有很多案件已经在记忆中模糊了,但是,有一个案件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在2005年7月,我市先后发生两起抢劫案,被抢手机两部。几天后,案件破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令人吃惊的是,嫌疑人杨某是省内某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李某刚参加了高考,并被大学录取。案情很简单,他们想拥有一部手机,但是不敢向家里人要,看到电视里持刀抢劫的情节后,于是想出了到街上抢劫的主意。案件的结局很悲惨,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学校知情后将他开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手握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进入了监狱。他们的大学生涯就此结束,而人生也增加了一个洗不去的污点。堂堂的大学生,

和将要进入大学深造的优秀青年,为什麽会犯下这个错误?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罪与非罪的界限,等知道了,已经铸成大错。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情啊。今天,我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还有人重蹈段某、杨某的覆辙。由此可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下面,我开始讲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律?中学生为什麽要学习法律?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环保法等等,范围很广。大家不要认为只要我们不犯罪,法律就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从一出生起,就享有了姓名权、名誉权、继承权等,到上学的年龄有受教育权,年满十八周岁后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可以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受着法律的保护,我们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都在由各种不同的法律调整着。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参与社会活动,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和谐相处的需要。 大家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甚至作为将来的大学生,将在艰苦的学习中不断用知识武装自己,最终成为对社会、对祖国有用

法制副校长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副校长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的"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就是要把我们所开展的"注重安全、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新的高潮,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让法规校纪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学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我就学校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抓安全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能力培养。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的要求,我们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指导思想。就是抓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第二,明确教育目标。即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明确基本原则。即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其它学科教学

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能力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抓法制教育应促进依法治校,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今年是全国实施"五五"普法的第四年,是普法教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结合我校的实际,我们在抓法制宣传教育时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等,以及禁毒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同学们遵章守纪,学法守法的自学性。第二,把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重,注重道德养成的实践。要完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明确班主任、德育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让"八荣八耻"深入人心,成为大家为人的准则。第三,利用开展法制教育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逐步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三、抓安全法制教育必须抓落实,出成效。 每个学期,我校都要举办"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

法制安全教育的广播稿

法制安全教育的广播稿 关于法制安全教育的广播稿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 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 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 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 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 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 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 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 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 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 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 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甲: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徐校长、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到开发区实验小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应当具备的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安全法律知识。每位同学们能够健康成长,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在我读小学那会,每当周围有人提起法律,内心就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可能是这种敬畏的感触,我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的生活学习规则和约束在座的你我他。 一、我下面列举一些小学生常识,大家就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 (一)、比如众所周知的,(可以发问同学们我国的国旗是什么颜色的?是否是五星红旗?),在每周的星期一和重大的活动都要进行升国旗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予以明确阐明,这些才是国家的象征。 2. 有首儿歌其中有句话“过马路,两边看”这其实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 大家知道为何我们一年级入学年龄在6岁?《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四)、你自己可以不可以去买课外书、书包等?可以。你可以不可以买电脑、自行车?不能。这是民法给你的权利,你自己可以买课外书、钢笔等,不能买电脑、自行车,想买怎么办?让爸爸妈妈去买。 (五).再比如你们的书包、文具为什么是你们的,这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内容。 (六).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如买了假货,被人打,甚至被人辱骂,是自己的哪些权利受到侵害。在座的各位同学可能不能很清楚的回答。尽管法律不能穷尽所有的社会现象,但可以包罗社会的基本秩序并维持这些秩序。也就是说,除了犯罪行为由法律规定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均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怎么样?现在来学习和关心法律知识并不多虑吧?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二、下面我给大家讲些学生为主体的侵权方面的小案例: (一)、同学之间做游戏发生的纠纷:破碎的肥皂泡夺去八岁儿童眼 2002年9月3日,背夏涉秋,农村天气燥热。下午4点左右,某小学二年级活动课结束后,几个还没收回顽心的孩子聚在走廊上,对着天空欢快的吹着肥皂泡。这时,8岁的王欣从班级中走出来,凑过身子招呼正在吹泡泡的同学王会一起去厕所。突然眼前人影一闪,眼睛一黑,到处乱捉泡泡的任玉一指头戳中了王欣的右眼。疼痛难忍的王欣捂着眼睛蹲到地上“哇哇”地哭了起来。闻讯赶来的班主任崔云翻了翻小王欣的眼皮,轻轻地吹了几下,见他已不觉疼,只是眼睛有些发红,怀疑他感染了正在流行的红眼病,便嘱咐王会带弟弟回家,让父母陪着去村卫生所。王欣的父母也没放在心上。9月12日清晨,正准备去上学的王欣

企业法制课讲课稿

坚持依法治企促进科学发展 ——煤矿企业依法治企讲课稿 各位领导、工人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举办这个讲座,主要是讲一些企业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内在联系。很多人说了,我们搞企业,抓生产,讲效益就可以了,为什麽要与法律法规挂钩呢?其实,只要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比如,我们煤矿企业抓生产,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也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要“照章纳税”,等等,这一切都能和法律法规发生联系。 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国内法制环境的不完备、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的法律工作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1.许多企业领导人对依法治企的认识程度还不够,缺乏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治企的自觉性不强。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仍处于一种被动的、应付法律事务的状态,而不是主动地预防、规划、应对。 3.企业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如对合作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了解得不够深,导致合同无法

履行;不审查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偿债能力而盲目担保;发生纠纷后不及时依法主张权利,造成经济损失等等。 4.甚至有许多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状况。 (依法治企的概念、背景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这个大环境下,各地纷纷响应,“依法治企”也便成为近年来指导企业发展的一个方针。那么什么“依法治企”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呢? 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它的意思,跟依法治国有点类似。所谓依法治企,就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治理企业,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依法治企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说到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依法治企”这个说法提出的背景。从2004年4月开始,国资委提出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求,主要做法是在央企积极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的是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在央企中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法律案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加强央企在改组改制、兼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演讲稿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演讲稿 有关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演讲稿 演讲稿是作为在特定的情境中供口语表达使用的文稿。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演讲稿的机会越来越多,大家知道演讲稿的格式吗?以下是的有关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

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法制教育广播稿

甲: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 乙: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甲: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欢迎收听校园之声广播 甲:我是主持人曹家璇。 乙:我是主持人董聪聪 合: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这次校园之声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乙:我们的国家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呢!希望大家多去学习,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甲: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乙: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三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甲: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乙: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每一次相聚都是那么短暂 甲:每一次怀想都是那么香甜 乙:让我们在快乐的海洋里翱翔! 甲:让我们手牵着手. 乙:让我们肩并着肩.

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

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一: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

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 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篇二: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六 (3)班的陈银清。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 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

法制教育课讲稿

法制教育课讲稿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课外活动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及时找到假币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有故意毁损人民币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显然,老师让学生在人民币上面涂写、签名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这位老师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罚了款。 同学们看,就这样一个很随意的行为,一不小心就让老师触犯了法律。我们还能说法律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吗? 根据民警叔叔办案的经验和一些调查来看,现在犯罪行为正在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你们知道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这个全世界公认的第三大公害就是少年犯罪! 某市对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显示,14岁犯罪的有41人,占15.4%;15岁犯罪的有78人,占29.2%;16岁犯罪的有116人,占43.4%;17岁犯罪的有29人,占10.9%。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未成年犯罪占71.6%,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和不计后果等特点。在座的同学们都是小学学生。你们也会进入到14到16岁这样一个危险区间。如果在这个时期内不把握住自己,那么就会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某市有一位姓严的少年,还没满15岁身高就达到了2.02米,刚满10岁的那年,小严就凭着高得出奇的个头被选入省少年篮球队。小严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为他的前途,父母还是按时交纳每年数千元的训练费用。小严更是连晚上睡觉都搂着一个大篮球,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夺冠捧杯。将近5年的训练不光教会了小严怎么打球,也令他见了不少世面,他随队去过哈尔滨、北京、天津、成都等大都市,然而封闭式训练的枯燥也让他学会了吸烟和酗酒。 由于小严的3门文化课经补考仍不及格,他被所在篮球队辞退了。老师和教练也都为他惋惜,省队里一个姓陈的教练还专门为他开了介绍信,联系了一个哈尔滨的著名球队。 小严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从家里要出钱了,他心里发急,想着\"出息了再还\",他偷走了四舅妈2个金戒指和2千元钱。他拿这些钱到了哈尔滨。在哈尔滨,少不更事的小严才体会到社会的复杂。球队不收留他,队员也不搭理他,在临走前的那天晚上,趁教练和队员都在训练,他偷走了教练的1千元钱、1部手机和队员的1部手机。就这样,小严辗转于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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