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合同法复习考试简答题

合同法复习考试简答题

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1)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下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7、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

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8、要约要具备以下主要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9、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0、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11、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12、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有:(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3、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已考过)

14、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15、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16、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地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

17、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即这种错误与欺诈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18、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19、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则合同之债自始即不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就不可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出现不能实现的危险。

20、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

21、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主要有: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22、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1)不可抗力;(2)拒绝履行;(3)履行迟延;(4)不完全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已考过)

23、提存的适用条件又称提存的原因,主要有:(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抵销的要件有:(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

24、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所有的民事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的行为,由于当事人的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予以必要的补偿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赔偿损失要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即损害多少赔偿多少,没有损失就无须赔偿。25、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26、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主要内容:(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12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以上两条规定囊括了买卖合同的内容。

27、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3)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4)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28、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是效力极弱的诺成。

29、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是不能撤销的。(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对不须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的财产,由于所有权以交付为变动要件,一经交付,标的财产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因此赠与人只能在标的财产交付以前予撤销,如果赠与财产的一部分已经交付,则仅得撤销未交付的部分。

30、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31、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3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3、(1)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②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③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④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⑤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⑥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2)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①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②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③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④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⑤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4、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

选择权。

35、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外,还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4)承揽合同的履行需双方的协作。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2)运输合同多是格式合同。(3)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并多为诺成性合同。

36、技术合同特征:1、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3、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4、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

37、(1)保管合同的特征有:①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②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的小件动产。③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④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2)仓储合同的特征有:①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②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③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④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38、委托合同的特征有:(1)委托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4)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的特征: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居间合同的特征: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 模拟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每题2分,共30分) 1、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的最基本原因应当是( A )。 A.清偿 B.抵销 C.提存 D.免除 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B )。 A.过错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原则 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不履行合同,造成甲的经济损失10500元。现甲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责令乙向甲承担( B )。 A.10500元B.15500元C.20500元 D.30500元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转让的债权是( D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B.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C.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D.债务人不同意转让的 5.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0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同年1月10日前发货,乙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同年4月6日,乙将10万元货款债务转移给A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乙转移债务必须先经甲同意,才发生效力 B.乙经丙同意转移债务即对甲发生效力 C.乙通知甲,其转移债务行为即发生效力 D.乙必须通知甲和丙才发生转移债务效力 6、合同担保的目的是( C ) A.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B.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C.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和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统一 7、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 B )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 详参题后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 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 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人寿保险请求权正确 B. 劳动报酬请求权正确 C. 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D.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寿保险请求权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本票正确 B. 提单正确 C. 存款正确 D. 汇票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汇票, 提单, 本票, 存款 题目5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某电信公司甲通过广告称其有10部新型手机,每部999元,广告有效期3周,销售公司乙于广告发出后第3天带款去甲处买手机,但甲的手机已售完,现无货可供,依合同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正确 B.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C.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正确 D. 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合同法经典案例试题

试题 一、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1-3题。 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 4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 内的任何人披露。 2.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3.天利公司将李某在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 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决绝而将 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 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 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1-4题。 1.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 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B.制度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 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3.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有权提出意见。 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被裁减人员提出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出诉讼。

2013年1月合同法模拟考试题真题12秋法本

一.单选题20题(每题2分) 1..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该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B )。 A. 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B. 效力未定的合同 C. 代理合同 D. 有效合同 2. 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 A )是承诺。 A. 拍定 B. 拍买或拍定 C. 拍卖 D. 拍买 3.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C )。 A. 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C. 不负赔偿责任 D. 只赔偿直接损失 4.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B ) 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5. 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 C )。 A. 与合同成立同时 B. 双方约定 C. 合同成立之前 D. 合同成立之后 6.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B)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A. 3个月 B. 在出租人确定的合理期内 C. 12个月 D. 1个月 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化工原料10吨,每吨价款5千元。合同中约定2个月后履行,在此期间若该原料价格上涨,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签订1个月后改化工原料价格果然上涨,乙公司多次致电函于甲公司询问甲公司是否解除合同,甲公司未予答复。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B )。 A. 合同效力待定 B.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行使解除权 C. 合同有效 D. 合同无效 8.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 A )。 A. 行纪合同 B. 代理合同 C. 居间合同 D. 承揽合同 9. 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 一律由债权人承担 B. 一律由债务人承担 C.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D. 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由债权人承担 10. 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A )。 A. 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B. 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C. 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合同法案例练习题

1、某建筑公司因为工程建设的需要急需一批水泥,但是又没有存货。为此,该建筑公司于2006年2月12日向本市甲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X号水泥1000吨,五天内要货,如果贵厂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急需此货。”甲厂收到函电后当天回复说该厂有贵公司需要的水泥,说2月15日送货,并通知了价格和运输方式,要求第二天回复。建筑公司随即回复答应购买并马上发出函电,但是该函电由于邮局的原因于2月17日到达甲水泥厂。但是甲水泥厂认为回复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限,通知建筑公司已经将1000吨水泥卖给了另一家建筑公司,建筑公司由于没有买到水泥,受到很大损失,遂将甲水泥厂起诉。试问: (1)在此案例中得几个文件从合同法得角度看属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该案中,建筑公司和甲水泥厂之间有没有形成有效得合同关系,为什么? 2、某外贸公司销售科科长高某长期为该外贸公司联系业务,掌握有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2007年3月,高某得弟弟由于跑运输需要买一辆东风车,由于资金不够所以打算向银行贷款,但是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高某的弟弟找到高某,请他想办法,并说不会亏待他。高某想到现在跑运输很赚钱,遂以该外贸公司的名义为高某得弟弟提供了担保,并在合同书上盖了该公司得合同专用章。但是高某的弟弟在运输过程中出了车祸,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得贷款。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强行从该外贸公司的账上划走了相当于贷款得数额。该外贸公司得知后,以没有授权为理由要求银行返还该笔款项。试问: (1)该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某得行为会带来什么样得法律后果。 3、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与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2月10日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某支行向星海公司提供为期3个月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本金20万元,还款日期为2002年5月11日。为担保还款,某支行与星海公司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由星海公司提供其一辆小货车(估价为10万元)进行质押。合同签订后,某支行按约提供了贷款,但星海公司以可能影响业务和还款能力为由,一直未将小货车交由某支行保管。 2002年6月20日,由于星海未能按期还款,某支行与星海公司双方达成协议,将还款日期延至2002年7月20日。但星海公司到期仍未归还任何款项。此后,某支行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一直未顾及此事。此间,星海公司于2003年5月将小货车卖给了东方运输公司。 2004年6月在清欠中某支行发现此笔欠款。经催款未果,某支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星海公司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裁定星海公司与东方运输公司转让小货车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由其行使质权,以小货车用于清欠; 问:上述两项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4、1999年3月7日,甲公司刚刚购进一批机器,但是由于厂房扩建,没有地方安置,遂将其交给乙公司保管,双方签订了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为1个月,并约定了保管费用。4月7日,甲公司由于厂房扩建急需资金,所以没有缴纳保管费,乙公司遂将该货物留置,并通知甲公司缴纳保管费。由于没有得到甲公司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

单选题 A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A.首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A.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F 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D. 3 个月

最全最新合同法综合案例考试必备

合同法课本案例: 案例一:王某与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王某见张某家里有一漂亮的鱼杆,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张某至法院。请分析:(1)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张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1、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2、不会支持。因为赠与人张某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消权。《合同法》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且张某的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也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所以张某可以行使撤消权。案例二:旅客李某投宿于蓝天饭店,将千只装有8万元现金,要求饭店赔偿其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饭店对李某的损失是否有声付义务? 答:旅客李某与蓝天饭店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投宿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双方对保管物无异议,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密码箱被他人冒领,说明饭店未尽到保管人义务,属违约行为。因此,饭店就承担因自己过失而丢失保管物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论本案是否是无偿保管,但被告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被他人领走”,是显而易见的,故被告保管人蓝天饭店不存在负责情况。所以,蓝天饭店应当赔偿旅客李某的损失,如果是无偿保管,可以酌情减轻赔偿责任。 案例三:1996年7月11日,甲市综合商店函请乙县服装厂携带服装样品到甲市来商洽签订购销合同。物价部门证实涤纶与尼龙在价格上接近。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这是一个凭样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的标的存在误解,争议的焦点是服装厂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商场却认为服装厂在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欺诈,故不履行合同。而本案中服装厂既没有欺诈故意和欺诈行为,商场不履行合同是因为服 装的滞销。根据以上事实,标的物 和样品相符,双方对标的物都产生 了重大误解。(1)双方当事在缔约 时,商场在向服装厂携带的样品中 一致认为是买卖尼龙哔叽裤子;(2)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购买尼龙哔 叽,商场将样品封存,待货到按样 品验收,可见双方表示仍是尼龙哔 叽裤子,样品应该是尼龙哔叽裤子; (3)双方对样品是认可的,但对封 存的样品和合同中规定的样品存在 误解,误把涤纶当成尼龙哔叽,从 而导致样品与实物不符的矛盾。因 此这个不是样品的样品就不能作为 衡量到货的依据,认定这批货物是 否符合合同规定,必须看货物是否 与双方真实意思相符合。本案情况 属于错封样品,是重大误解行为。 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根据本案提 供的情况,本案应做如下处理:(1) 未履行的合同将终止履行(2)已履 行合同做如下变更,因为双方对造 成重大误解均有过错,且双方认为 均同意降价处理,则在双方提出的 降价幅度中取中间值处理(3)因为 双方均有过错,对造成的损失各自 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四:建筑工人某甲为合同工, 共花去医药费5800元,甲又无正当 理由反悔,但建筑公司表示愿意在 甲复原后继续留用甲。试问甲是否 有权向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为 什么? 答:甲有权向A市建筑公司索要 医疗费用。因为劳动用工合同中约 定“工伤概不负责”免费条款,属 于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造成对方 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同时也违反 劳动法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案例五:红桥商场将其下属的百货、 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承包。法 院查明承包组无支付能力,判决红 桥商场支付货款,法院的判决正确 吗?为什么? 答:法院的判决正确。判决红 桥商场支付货款的根据,10万件服 装的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服装厂, 一方为红桥商场。红桥商场承包合 同的规定不能对抗第三人,该规定 可以使用红桥商场的名义和公章, 就是同意承包组为红桥商场的合法 代理人。至于承包公司所言“但发 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红桥商场无关” 是违背《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 规定无效条款: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 律行为。被代现理人对代理人的代 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合同 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 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 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 为有效。本案中红桥商场同意各承 包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即同意以红桥商场名义对外进行民 事活动,依法则应承担各承包组的 代理后果。 案例六:2000年1月1日,某甲向 某乙借款6万元,无奈之下,乙只 好诉请法院保护其权利。试问乙可 以行使什么权利作为救济?行使该 权利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本案中债权人乙某可以根据 《合同法》第74条之规定行使法律 赋予的撤销权,维护其债权。因为 某甲与其友某丙的行为已经在客观 上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须 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 负担的行为。债务人某甲财产状况 严重恶化,并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 让给其友某丙。(2)须债权人的债 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某甲 与某乙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成立, 且某乙在债务到期后向某甲索要 的,所以债权是有效成立且继续存 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债务人甲在借乙6万元后,财产状 况严重恶化,申请强制甲执行的财 产时,已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 某甲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其友某 丙,已严重危害了债权人某乙的6 万元债权,使其债权难以实现。所 以,某乙可以行使撤销权,对某甲 与某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他 们之间的赠与合同,返还甲的贵重 财产,以其清偿某乙的6万元债权。 案例七:服装公司与织布厂签订棉 布购销合同,织布厂拒不发货。双 方发生争议,诉之法院。试问此时 织布厂是否有拒绝发货的权利?为 什么? 答:织布厂有拒绝发货的权利。 此权来源于织布厂的不安抗辩权。 织布厂与服装公司之间成立棉布购 销合同。织布厂是棉布供货方,即 出卖人,服装公司是棉布购买方, 即买受人。合同约定服装公司收到 货物3日之内付款,存在有先为给 付义务的当事人织布厂,因对方当 事人服装公司存在“经营状况严重 恶化”的事实,资信明显减弱,有 难为对待给会的情形时,在服装公 司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织 布厂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即织 布厂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 1

合同法总则习题与答案(新)

合同法模拟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2、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 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佟柔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 3、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 ) 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 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某机床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所需,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车床设备双方本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退货。 试分析: 1.甲方的要求,即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当有效。 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凋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二.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而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9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2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三.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