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如果T1、T5两个标段的清单内容基本相同(除工程数量不同外,其它内容相同),输入完T1标段的清单后,选择单位工程T1标段点击右键,选择复制到,在弹出的窗口点击确定。然后选择复制的单位工程T1标段复件点击右键,选择属性,在弹出的窗口修改单位名称为T5标段,点击确定即可。
2、如果在工程量表达式列不能直接输入数值,请点击锁定清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