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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

巧家县环保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建全长效工作机制,超前防范群体矛盾、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机制。1、按照巩固提高和新建完善并重的要求,逐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使预防和处置特殊群体信访稳定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于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具体抓,提高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的实效性,筑固单位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完善维稳信息预警处置机制。把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条:实施真情感化,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1、分类建档帮扶。要通过调查把特殊群体人员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身体情况、就业愿望、面临问题等情况全部真实准确地反映清楚。区分不同人员进行帮扶,对帮扶的人员分别建立个人档案。2、深入实际帮扶。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特殊群体人员遇到困难时,采取多方面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就业指导帮扶。不间断地入户走访,分析问

题,为特殊群体人员出谋划策,深入就业指导。划分类别,联系用人单位,组织相应资源,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尽可能增加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机会。

第三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上访人员合理诉求1、强化教育疏导。坚持对特殊群体人员以教育、疏导为中心,热情接访、认真处理。2、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加强特殊群体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规范整顿信访秩序。3、加强形势教育。广泛对特殊群体人员进行形势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和企业的政策,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形势等,起到“稳人心、控局面”的作用。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措施 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吸毒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我镇目前排查有吸毒人员3 名。 二、工作目标 搭建完善的救防体系,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服务管理责任,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不失控,有效防止吸毒现象滋生传播。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搭建救治防范体系。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集打击、求助和关怀于一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吸毒人员救助防范体系。镇一级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全面负责全镇的禁毒和戒毒工作。村(居)委会一级,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医疗人员和禁毒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和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全镇上下构建起以镇禁毒办为龙头,以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为基础的救助防范工作网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吸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对象是指抗拒社区戒毒和帮教,无正当职业,随时可能复吸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医疗人员包保,实行严密控制、即时尿检,发生复吸的,实行强制隔离戒毒;重点管理

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长,毒瘾较深,有复吸倾向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社区民警包保,做好帮教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控制;一般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短,毒瘾较轻,日常表现较好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禁毒志愿者在做好帮教的同时,做好谈心、鼓励等工作,帮助其改掉陋习。通过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增强对吸毒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镇派出所负责健全完善吸毒人员的档案,建档建卡,实行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曹县人民医院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 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适用范围 1. 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2. 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3. 群体性伤害:指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1. 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证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2.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抢救程序及操作常规。 3. 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1. “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2)接诊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3)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4)与此同时,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

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患者。(5)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等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工作时间总值班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6)患者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剂科、手术室、功能科等科室必须紧密协作,全力抢救。(8)明确患者身份后及时进行补办登记。(9)联系家属无效的患者,医务科、总值班或医院其他行政科室、应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病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做好登记,给患者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2)医师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并及时通知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4)终末消毒。 四、特殊病种医疗救治工作流程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

巧家县环保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建全长效工作机制,超前防范群体矛盾、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机制。1、按照巩固提高和新建完善并重的要求,逐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使预防和处置特殊群体信访稳定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于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具体抓,提高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的实效性,筑固单位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完善维稳信息预警处置机制。把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条:实施真情感化,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1、分类建档帮扶。要通过调查把特殊群体人员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身体情况、就业愿望、面临问题等情况全部真实准确地反映清楚。区分不同人员进行帮扶,对帮扶的人员分别建立个人档案。2、深入实际帮扶。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特殊群体人员遇到困难时,采取多方面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就业指导帮扶。不间断地入户走访,分析问

题,为特殊群体人员出谋划策,深入就业指导。划分类别,联系用人单位,组织相应资源,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尽可能增加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机会。 第三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上访人员合理诉求1、强化教育疏导。坚持对特殊群体人员以教育、疏导为中心,热情接访、认真处理。2、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加强特殊群体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规范整顿信访秩序。3、加强形势教育。广泛对特殊群体人员进行形势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和企业的政策,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形势等,起到“稳人心、控局面”的作用。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小办发[2011]11号 中共小河镇委办公室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的 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王旗营农场、镇直企事业各单位: 《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小河镇委办公室 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中共小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特殊人群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关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创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特殊人群齐抓共管格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原则;(2)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原则;(5)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6)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7)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8)坚持加大投入,保障运转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涉及特殊人群、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 和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主要任务 针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社会闲散青少年、艾滋病人和长期反映利益上访人员等七类特殊人群,分类实施服务管理创新措施,做到“底数全摸清、情况全掌握、管理全覆盖、服务全到位”,形成具有宜城特色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有效实施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医院)

苍溪县中医医院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 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一)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三)群体性伤害:指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一)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证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抢救程序及操作常规。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一)“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接诊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

3、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4、与此同时,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患者。 5、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等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工作时间总值班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 6、患者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 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剂科、手术室、功能科等科室必须紧密协作,全力抢救。 8、明确患者身份后及时进行补办登记。 9、联系家属无效的患者,医务科、总值班或医院其他行政科室、应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病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做好登记,给患者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2、医师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并及时通知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并做

安全特殊人群管理方案

安全特殊人群管理方案 公司所属各部门: 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良身体状况是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而影响这一因素的主要是公司一小部分人,为了有效减少和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导致的事故,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特殊人群重点管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军 副组长:王庆刚 组员:赵广文、郭守林、秦立华、王建华、李海涛、仲波、王慧涛、兰学忠、苑林宏、郭学文、范兴龙、王大伟、邱昌柏、黄荣军、各部门班长 职责: 1、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并具体实施; 2、推进、指导各部门活动的开展; 3、对活动方案实施结果进行评价,总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健康和安全部。办公室主任:赵广文,职责: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检查、总结汇报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2018.04.05-2018.06.25 三、活动计划

1类:家里负担较重,心里压力大,忧郁,工作时会导致心不在焉。 2类:特殊病症有发病或有病发迹象,身体素质不好,岗位职业禁忌 3类:体息不好,上岗时犯困,精神不振,反应迟钝。 4类:情绪不稳定,心烦,思想包袱重,心不在焉。 5类:初来乍到的新工人,岗位操作标准和危险因素不熟悉,易违章操作。 6类:嗜酒,容易岗上饮酒或酒后上岗 7类:冒险蛮干、工作粗心,有一种无所谓心理,表现为对公司规章满不在乎,意识不到危险的存在,认为有时不违章就干不成活,这种人是公司目前管理的重中之重。 8类:其他。 注:部门辨识并建立特殊人群清单时,可以考虑以上几点,但不限于。 三、管理要求 1、各部门请于4月10日前建立本部门安全特殊人群清单,报至环境健康和安全部; 2、各部门按照管理措施方案排期开展管理活动,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附件:安全特殊人群管理档案 华润雪花啤酒(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2018.03.20

八类特殊群体制度

辛寨镇辛寨小学关于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工作,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辛寨小学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纳教育”思想,依据每个学生独特的个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实施教育和教学,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学生需求,平等对待特殊群体学生,以崇高的师德和深深地关爱促进特殊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群体学生”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达到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的目的。 二、领导小组: 组长:张洪芳 副组长:孟庆海孟宪辉 成员:刘伟姚文利张军吉巨梅田刘丽芳陈红霞巨德智白世华马彬彬孙翠翠刘霞吴绍荣朱美华朱晓丽李金翠张在荣周岩刘美琴 孔凡红陈立波卢建明李宝玉巨丰梅刘伟马艳敏 三、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的界定: (1)家庭贫困学生;(2)学习困难学生;(3)单亲及孤儿学生;(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留守儿童;(6)随班就读残疾儿童;(7)家庭条件特别优越的学生;(8)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全体学生摸底排查,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特别档案,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并由各教学部汇总上报学校德育处。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找特殊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和心理动态,了解他们的需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每次的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观察、家访、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跟踪教育,并将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及时记录,学校将定期组织相关的“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特殊群体学生的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要唤起班级全体学生的爱心,让这类学生感受集体的温暖,平等的力量,并有计划地帮助残疾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7.实施个性化教育。结合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在学习方面的特殊要求,通过选课走班制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促进他们的成才和成长。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doc

xx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制定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门卫管理相关规定。 一、门卫24小时在岗值守,关闭校门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 相关人员除外)不得进入校园。经学校批准可进入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测试。 二、门卫佩戴口罩,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试并作记录。 三、制定开学新冠疫情防控校门出入登记表。 四、校门放置医用口罩、体表测温仪、医用酒精、消毒制剂等卫生防 疫物品。 五、学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师生、家长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学校聚 集。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疫区或接触过高危人群的人员,立即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六、校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需有内袋并加盖),按要求进行 废弃口罩的处置,每日三次对校门区域进行消毒。所有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确有需要进校,必须在进校前对车辆和设施也进行消毒。 七、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需登记身份证,检查体温,问明事由,经学校 值班行政允许方能进入学校,非学校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xx学校 2020.4.2

附: xx学校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落实门禁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与引导。学校电子屏交替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及教育部“五个一律”禁令(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疫情防控意识。 (二)落实好门卫值班值守制度。学校要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力量,校门突发事情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处理,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保安人员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保安须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携持必要的安保器械,加强对校门及周边的巡查管控。 (三)加强开学期间的体温检测秩序维护。疫情管控期间,在校门口设置学生入校体温检测专门通道或体温检测区域,安排人员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同时应合理安排力量维护现场秩序,坚决制止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守则.doc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情况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至哺乳期满,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当日22时到次日8时)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怀孕期间,每班分两次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的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女职工可享受四个月的产假,采取节育措施后,可继续享受两个月的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产假期满后到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期,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7、矿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妇科疾病普查,费用由矿行政支付,占用时间按出勤对待。 8、矿对正常出勤的女职工每月发放32元的卫生费。 9、单位不能以结婚、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害、有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害作业”的规定,杜绝招收录用未成年工。 2、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在生产全过程中,抓好全员的动态安全,由被

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老峰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重点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重点人群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重点人群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重点人群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重点人群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监狱、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社区)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

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1)社保所牵头,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税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2、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1-2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流动人口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 (2)维权服务。建立司法、劳保、工会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维权新体制,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受理劳资纠纷投诉,维护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理权

高危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高危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高危人群管理服务机制日益完善。建立健全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患者、吸毒人员的治疗和教育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台账,确保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确保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的管控机制常态化。 二、工作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由派出所牵头,卫生、民政办、镇综治办协作配合,按照摸清底数、分类管控的思路,加强对高危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有显示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2、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精神病人,卫生、民政、公安部门联动,基层组织、家庭配合,落实治疗、管控措施。 3、加强对违法犯罪艾滋病患者的管控工作。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由派出所、卫生院、综治部门协同,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职责,把部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健全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责任制,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责任单位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究。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矫正工作 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在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矫正工作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矫正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强化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完善。 (三)闲散青少年群体工作

景区特殊游客服务管理制度

景区特殊游客服务管理制度 9.1 总则 9.1.1 对特殊游客(老人、幼儿、残疾人等)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9.1.2 对上述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服务及代邮、寻人及预约、送票等必要的服务。 9.2 职责 9.2.1 工程部门负责残疾人专用通道、残疾人专用便池及特殊标识的设计安装。 9.2.2 物业部门负责为残疾人、老人、幼儿提供轮椅或婴儿车服务。 9.2.3 游客服务中心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检票及按规定给老人、幼儿放行,提供预约送票服务并负责公司寻人服务。9.2.4 游客服务中心负责旅游工艺品的代邮服务。 9.2.5 其他部门负责特殊游客的相关接待和服务。 9.3 工作程序 9.3.1 为残疾人、老人、幼儿提供的服务 9.3.1.1 设施 a. 景区入口和出口设有残疾人专用通道,工程部门应在公司内外设立相应的标识; b. 景区卫生间设有残疾人专用便池,并保持其设施良

好,清洁干净; c. 景区卫生间内应有防滑设施,以防老年人滑倒。 9.3.1.2 检票 a. 游客服务中心的检票员应主动热情为残疾人检票,并引导其使用残疾人通道;服务中应文明礼貌,禁止使用歧视性语言; b. 贯彻政府有关敬老爱老政策,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在验明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后,给予免票放行; c. 检票员在为残疾人、老人检票的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9.3.1.3 提供轮椅、婴儿车服务 a. 景区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准备轮椅和婴儿车为残疾人和带小孩的游客服务; b. 轮椅及婴儿车应定期清洗,保证车辆清洁、卫生; c. 轮椅及婴儿车应经常检查,确保其完好、安全; d. 轮椅及婴儿车的借用或租用手续应方便游客;游客交还车辆时,服务人员在办好手续后,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送修理部修理。 9.3.2 寻人服务 9.3.2.1 景区广播室应为游客提供广播寻人服务。 9.3.2.2 景区员工遇到寻人的游客时,应主动协助游客联系景

XX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计划

XX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特殊人群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区综治委《关于明确XX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八个专项组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的通知》(X综治委[2012]XX号)文件及XX区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关于印发<2012年XX区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工作计划>的通知》(X社治安组[2012] X号)文件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组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小组领导、成员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特殊人群齐抓共管格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小组领导、成员负责的原则;(2)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原则;(5)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6)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7)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8)坚持加大投入,保障运转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涉及特殊人群、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主要任务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在工作中做到“底数全摸清、情况全掌握、管理全覆盖、服务全到位”,形成具有XX特色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有效实施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为高效推进XX县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整体推进,我组根据(X综治委[2012]X号)文件部署,分别成立安臵帮教和社区矫正、戒毒、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4个工作小组,4个工作组工作计划如下: 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管理小组 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安臵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就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安臵帮教对象分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主要为四种(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在本人自愿接受矫正的情况也纳入心里辅导、执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范围。 目前我区累计接受矫正人员XXX名,累计解除XX名,现有社区服刑人员XX名,其中,判处缓刑的XX名,裁定假释的XX名,剥夺政治权利的XX名,暂予监外执行的XX名,被判处管制的XX名。今年年初至今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共

2016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总结

2016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总结 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精心指导下,我乡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分工协作、落实日常管理,创新帮扶方式等,使我乡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七里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今年以来的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消除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乡高度重视帮教工作,从战略的高度加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乡、村、组帮教队伍建设和帮教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了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实行每季度一检查,平时抽查,年底统一考核。二是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结合人事变动和村两委换届,及时调整乡、村领导组织,并按每一帮教对象落实一个安置帮教小组形式,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以司法所为主导,落实

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制度、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派出所、司法所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 一是以抓好衔接工作为开端,以抓好帮教为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的“意见”,坚持以帮教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乡民政、劳动社保等部门和村,对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能认真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在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村,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登记,建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情况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至哺乳期满,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当日22时到次日8时)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怀孕期间,每班分两次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的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女职工可享受四个月的产假,采取节育措施后,可继续享受两个月的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产假期满后到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

哺乳期,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7、矿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妇科疾病普查,费用由矿行政支付,占用时间按出勤对待。 8、矿对正常出勤的女职工每月发放32元的卫生费。 9、单位不能以结婚、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害、有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害作业”的规定,杜绝招收录用未成年工。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减少和解决特殊劳动人群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因生理特点和生理缺陷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特殊人群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殊劳动人群的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工资、待遇的核定,假别的核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3.2 各单位应建立负责特殊劳动人群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监督实施。同时负责监督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3.2 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 4 术语 4.1 特殊人群:指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 4.2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指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采取的不同于男子的劳动保护措施。 4.3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性别系数、体力劳动方式系数四个因素决定的。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体力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1级;大于15,小于20,为2级;大于20,小于25,为3级;大于25,为4级。各单位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识别本单位女职工劳动级别。 4.4 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2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高处作业。 4.5 低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工作地点平均等于或低于50C的作业。 4.6 冷水作业: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0C的作业。 4.7 三期待遇: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享受的劳动保护和工资福利待遇。 4.8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4.9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10 残疾职工劳动就业:指帮助安排达到规定就业年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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