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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新)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01]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 (三)市城建档案和理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进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应自收《申请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项目档案及其验收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 位责任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

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四)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第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收要求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自评报告(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施工企业公章) 5.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总监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监理企业公章) 6.监理评估报告附件(需施工、监理单位核查签署意见,并且签字盖章齐全) 6.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2屋面及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6.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5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6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8有环保材料要求的环保性能检测报告核查记录 6.9节能材料及外墙外保温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0饰面砖、粘接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和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2其它材料、构配件核查记录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9.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10.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表或竣工备案单(指含有人防工程的就必须提供) 11.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 13.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指市管工程) 14.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检测反馈通知单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 16.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市管工程由市站有关领导审批,区管工程由区质监站有关领导审批) 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交存原件) 1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9.竣工工程款支付证明(乙方盖章存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以下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政策性文件,会有所增减: 建设工程报送城建档案目录 请××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到××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竣工档案。档案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及《××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 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 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 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 2. 工程竣工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 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12. 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1. 图纸会审 2. 设计变更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开工报告 5. 技术交底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 收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01]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

重点建设方案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发改局)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 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县发改局组织验收或委托组织进行验收的项目,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县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凡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县城建局档案工作负责人员。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章验收申请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相关要求,依照《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和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资料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政策性文件,会有所增减: 建设工程报送城建档案目录 一:工程前期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 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12.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三:施工技术文件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工程竣工承诺书

工程竣工承诺书 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工程竣工承诺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工程竣工承诺书篇一工程名称: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交易区5-9号商业用房工程、14-18号商业用房工程、圆弧办公楼工程、金融办公楼工程、餐饮中心工程、交易区5-9号商业用房及14-18号商业用房室外道路工程。建设单位: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镇: 第一条承诺书依据: 我方(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所有项合同范围内单位工程,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含道路、各种管线等)所形成的工程预、决算资料及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档案真实、完整、齐全和准确。 第三条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档案的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 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资料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收费可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符合要求,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标准表格.docx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十堰市茅塔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审批(核准) 省发改委、水利部长江水利机关委员会 投资规模万元 建设单位 十堰市茅塔河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法人) 主要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 公司、湖北水总水利水电股施工单位份有限公司 计划档案 2017 年 6 月 验收日期立项日期 建设时间 2 年 湖北金浪勘察设计设计单位 有限公司 主要 丹江口汉江工程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计划竣工 2017 年 10 月 验收日期 联系人夏顺平联系电话8899169

地址 / 邮编十堰市茅箭区一堰路 2 号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 自检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验收组织 (单位盖章) 单位意见 年月日

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情况记录表 项目主管单位:十堰市水库管理处被检查项目:十堰市茅塔河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 序号 项目 内容验收标准 标准自评 分分 评定扣分 分原因 1 组织管 30理 建立了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 制度体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 1.144制理体制和工作程序(1 分),形成了项目档 案管理网络(1 分)。 项目建设单位 ( 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 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 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 2 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档案工作的 同步开 1.2检查监督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55展 及时整改(1 分),按规定及时填报《国家 重点建设档案管理登记表》(1 分);做到 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1 分)。

1.3 责任考 核 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确定了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及领导(分),实行了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责任制( 1 分),并采取了有效的考核措施( 2 分)。 4 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 2 人员配 1.4 分),档案管理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 4 4 备 (2 分)。 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 1.5 合同管 5 同管理(1 分),要求明确(2 分),控制措5 理 施有力(2 分)。 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2 分),配备了计 办公设 算机(分)、复印机及声像器材等必备的办 4 1.6 4 备 公设备( 1 分),且性能优良(分),满足 工作需要。 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 信息化。重点从基础设施(1 分)、资源建 设(2 分)、应用效果(1 分)三方面考核。 1.7 信息化 其中,全套项目档案同时编制有纸质和电4 3 子目录的分;全套档案目录和竣工图已数 字化的分;全套项目档案(施工原始记录 除外)已数字化的得 2 分。

五方备案资料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 一、验收纪要: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 3、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我单位年月日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档案馆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本工程的合同约定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的评价意见 1、参加地基验槽 2、参加基础及主体,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出具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意见 1、参加地基验槽 2、参加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 3、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 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6、出具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四、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评价意见 1、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符合要求。 2、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并对分部单位进行管理。 3、施组及施工方案有审批并执行。 4、按工程技术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5、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符合要求。 6、收集整理了完整的质保资料。 五、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评价意见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符合要求。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编制、审批。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 4、核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5、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7、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并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结果。 8、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 2011-04-13 14:25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 一、办理依据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90号)、?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山东省建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规定?的通知(鲁建发〔1999〕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东营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建发〔2002〕1号)、?东营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8716870.html,)(原件两份); (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审批文件; 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三)监理文件; (四)施工文件; (五)竣工图。 三、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窗口受理→科室(单位)办理→窗口告知。 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附件【东营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申请表.doc】

东营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编号:37050020XXXXXX0X 建设工程名称: XX住宅小区 XX号楼 申请(建设)单位: 东营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东营市城建档案馆制

填表说明 1、“项目性质”是指是否属于(1)国家、省、市重点工程;(2)建筑安装工程;(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自评意见”栏中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依据性、基础性以及设计、施工和有关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情况以及案卷质量情况做出说明; 3、“监理单位复核意见”栏中监理单位应根据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建设工程文件的内容是否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实际情况和建设全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章手续完备的情况进行复核、说明; 4、“建设单位审核意见”栏中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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