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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

目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3.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

□03.02 消化内科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6.06 其他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 儿科

□03.10 老年病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

□03.11 其他

□03.12 重症监护(内科)□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4. 外科□07.04 小儿呼吸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4.03 骨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12 其他

□04.09 其他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5. 妇科□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附表5-3-2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

目备注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4. 医疗美容科

□08.06 其他

□15. 精神科

□09. 儿童保健科□15.01 精神病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09.06 其他□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08 其他

□10. 眼科

□16. 传染科

□11. 耳鼻咽喉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1.01 耳科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16.03 肝炎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04 其他□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12. 口腔科□16.07 其他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 结核病科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8. 地方病科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19. 肿瘤科

□13. 皮肤科□20. 急诊医学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21. 康复医学科

□22. 运动医学科

附表5-3-3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

目备注

□23. 职业病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23.02 尘肺专业□32.11 其他

□23.03 放射病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 中医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01 内科专业

□23.06 其他□50.02 外科专业

□50.03 妇产科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50.04 儿科专业

□50.05 皮肤科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

□26. 麻醉科□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肿瘤科专业

□30 医学检验科□50.10 骨伤科专业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

□30.05 其他□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

□31. 病理科□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32. 医学影像科

□32.01 X线诊断专业□51. 民族医学科□32.02 CT诊断专业□51.01 维吾尔医学□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 藏医学

□32.04 核医学专业□51.03 蒙医学

□32.05 超声诊断专业□51.04 彝医学

□32.06 心电诊断专业□51.05 傣医学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51.06 其他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2. 中西医结合科

□61. 重症监护室(综合)

□99. 管理科室

□99.01 感染(管理)科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申请审核表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 申请审核表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申请审核表 申请单位:天愿医院 单位地址:天全县城厢镇洪川北路58号 附表14-3-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 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02. 全科医疗科□03. 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 □内分泌专业 □免疫学专业 □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 □其他 □04. 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肝脏移植项目 □胰腺移植项目 □小肠移植项目 □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肾脏移植项目 □胸外科专业 □肺脏移植项目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心脏移植项目 □烧伤科专业 □整形外科专业 □其他 □05.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 □优生学专业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青春期保健专业 □围产期保健专业 □更年期保健专业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妇女营养专业 □其他

□07. 儿科 □新生儿专业 □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 □小儿呼吸专业 □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 □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遗传病专业□小儿免疫专业 □其他□08. 小儿外科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胸心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专业□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令狐采学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5. 妇产科 02.全科医疗科 05.01 妇科专业 03. 内科 05.02 产科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5.06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6. 妇女保健科 03.06 肾病学专业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11 其他 06.06 其他 04. 外科 07. 儿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7.01 新生儿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4.03 骨科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4.09 其他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8. 小儿外科 13. 皮肤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13.01 皮肤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13.03 其他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14. 医疗美容科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15. 精神科 08.06 其他 15.01 精神病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 15.02 精神卫生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15.03 药物依赖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15.05 社区防治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09.06 其他 15.08 其他 10. 眼科 16. 传染科

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基地申报表 医院名称: 申报专科:全科医学科 申报日期: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0年11月

填表说明 1.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专科为单位。申报表内容应详尽、属实,不漏填。 2.表2的《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专科情况表》,请填写与申报基地相对应的《专科情况表》。 3.表3中“培训基地负责人”指申报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4.符合条件的医院独立申报的,请填写表1~4;联合其他医院申报的,由牵头医院填写表1~4和表5;联合医院不能再独立申报该专科,也不能再与其它医院联合申报该专科。此处牵头医院指承担主要培养任务并牵头申报的医院,联合医院指提供部分培养条件的医院。 5.每家联合医院应分别填写一份《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的表2,并在封面的“申报专科”一栏注明“联合申报”字样。联合申报的医院之间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具体内容根据培养需要确定。 6.递交申报表时,请使用打印件,加盖公章后不得涂改。 7.请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表。申报表一律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8.上海市《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试行)》、《培训基地申报表》和《各专科情况表》可在市卫生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8722751.html,)下载。

表1.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基本情况表

表2. 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专科情况表 拟申报成为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科基地的专科(科室)应按专科分类填写各专科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情况表》(参见另表)。 表3. 申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评报告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1)是否达到《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其主要依据是什么?(2)能否妥善解决培训有关经费问题?(3)能否解决住院医师培训过程中的人事管理问题等?(4)如需要联合其他医院申报,请说明理由。(5)需要说明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汇编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培训基地(医院)负责人: 职能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培训基地(医院)为单位。 2.申报培训专业目录与代码详见表1。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以科室为主要单元进行,为易于培训工作的落实,本目录均以科命名。 3.表2为培训基地(医院)情况,由医院主管部门填写;表3为专业基地情况,由本专业科室填写;表4为协同医院情况,由协同医院填写后交申报医院上报;表5由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后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填写内容应属实、详尽、不漏项。填写不够的均可另附页。 4.申报表中年收治病人数、床位使用率、年门急诊量等数据,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量统计报表如实填写。 5.表2-1培训基地(医院)基本情况中联系人为主管院长。 6.表2-2中培训制度应提供相关制度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7.表3-1专业基地基本条件中相关专业一栏应根据不同专业填写相应的项目。 8.表3-2疾病种类、临床技能或手术种类,表3-3设备仪器名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中要求的排序填写。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统计报表的数据如实填写。 9.表3-6中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指专业科室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现任科主任。 10.协同医院基本情况除填写表4外,还应另行填写封面、表2-1、表3-1、表3-2、表3-3中医疗设备、表3-5、表3-6、表5。 11.拟作为全科、预防医学科培训基地协同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需对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细则要求,另附页上报。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最新版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2012版代码一级诊疗科目二级诊疗科目三级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2 全科医疗科 03 内科03.01呼吸内科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03.03神经内科专业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03.05血液内科专业03.06肾病学专业03.07内分泌专业03.08免疫学专业03.09变态反应专业03.10老年病专业03.11其他 04 外科04.01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小肠移植项目04.02神经外科专业 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04.05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01心脏移植项目04.07烧伤科专业 04.08整形外科专业 04.09其他 05 妇产科05.01妇科专业 05.02产科专业 05.03计划生育专业 05.04优生学专业 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06.06其他 07 儿科07.01新生儿专业 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07.12其他 08 小儿外科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09.06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11.01耳科专业11.02鼻科专业11.03咽喉科专业11.04其他 12 口腔科12.01牙体牙髓病专业12.02牙周病专业

示范性实训基地申报表

三、建设方案概述 项目建设必要性包括当地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 电子信息产业是昆山市的支柱产业,昆山及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建设迅速发展,信息网络遍布城乡各地,信息技术应用在各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昆山市“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发挥产业优势,加强研发创新,完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等产业链,并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到“十二五”期末,成为国内最大、世界一流,集生产、研发和交易为一体的电子信息产业主导区,成为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要加快电信网、计算机宽带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技术改造,推广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通信业务。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和应用普及工作。到“十二五”期末,智能光网、3G无线网、物联网等主要基础设施覆盖中心城区。 物联网产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作为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正在交通、物流、农业、医疗等方面实现应用。昆山的发展物联网,是基于十多年传感器产业的厚积薄发。众所周知,感知是物联网产业链中重要环节,传感是感知环节的核心技术。享有“传感器王国”美誉的昆山,涵盖传感器材料、产品、应用等多个领域,并研发生产红外、光电、霍尔等十大系列产品。昆山正布局物联网产业上下游及周边企业进驻,实现产业链聚集,并借此完成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战略布局。昆山物联网产业园已正式开工,新智成电子等6个物联网项目签约落户产业园。从基础原件到技术合成,直至市场应用,物联网产业正在昆山迅速发展生根。 昆山十二五规划中指出“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着力培育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动漫游戏、体育竞技、广播影视、文化制造、会展广告、印刷复制等特色产业”。目前昆山动漫数字产业基地是省级动漫数字产业园。动漫数字产业基地、昆山N维空间产业园、昆山盛世产业园三大基地以动漫技术服务、动漫人才培训和动漫衍生产品拓展三大平台为基础推动产业升级发展,人才需求量成逐年渐递增的趋势。基地作品《兔子镇的火狐狸》获第14届华表奖和国家动漫精品工程奖。 产业发展,人才先行,人才是科技发展的关键。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中职教育强调的是以能力为本,尤其是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而学生的职业技能主要是在实训基地中培养。 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在教学过程中各种针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实训不够深入,导致了学生毕业后无法很快的适应工作岗位。而物联网、动漫产业则为新兴的行业,学校已有的实验实训条件无法满足教学的要求。因此实训基地的建设就成为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需要。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请表.doc

表1 批准文号字()第号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为医疗机构向校验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的隶属关系。 4、表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哪种所有制。 5、表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情况,只能填一个。 7、表3备注;可填写拟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项目,如: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诊诊疗科目、注册资金、地址、床位等。 8、表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同时填报床位、医生、护士情况,只开展门诊服务的科目,在备注中注明“门诊”字样。 9、表3新增加或注销某诊疗科目的也在备注栏注明“新增”或“注销”。 10、表3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和未划分二级诊疗科目的二级医院应填报一级诊疗科目,如“内科”、“外科”等。 11、表3三级医院和划分有二级诊疗科目的二级医院须填报二级诊疗科目如“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等。 12、表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对于只开展某一级科目下的二级学科(专业组)的,不能填报该一级科目,只填报二级学科(专业组)。 13、表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14、表4项目过多者可另加附页, 15、表5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6、表5医疗机构的人员分类按现任职务和岗位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人“行政后勤人员”中。 17、表5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 18、表5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9、表5其他人员指不在上述所列的类别中的其他人员。 20、表5“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21、表6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22、表7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23、表7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24、表7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人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

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范文

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范文 篇一:项目建设申请书 长宁县规划和建设局: 我因原因,拟建设(项目名称)。 一、建设意向和要求如下 1、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性质、用途: 3、需用地面积: 4、需用地范围(附示意图): 5、需建设建筑面积: 6、建设内容(子项目清单): 7、其它要求: 二、可能对外部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环境、安全影响,对相邻土地业主权益影响等),及愿意对此承担的义务。 三、我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建业主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文件。 4、非新征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件及地籍图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地形图。 6、其它材料。 特此申请 申请人:(私章或签字)

年月日 (个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式文本) 个人: 我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地址:区(县) 联系人:电话:邮编:私章或签字: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地点:镇(乡):申报时间: 设计单位:设计号: 联系人:电话: 注意事项: 1、本表由建设业主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建设业主一栏要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3、申报前请按本表下面(转自)的要求备齐文件、图纸装订成册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门受理申报后发出申报表,请妥善保存,并凭申报表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审批文件。 申报文件和图纸: 1、申请 2、选址意见书及附件 3、设计方案图件每一方案2套 4、效果图每一方案各一套

长宁县规划和建设局印制(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式文本) 个人: 我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地址:区(县) 联系人:电话:邮编:私章或签字: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地点:镇(乡)申请时间: 设计单位:设计号: 联系人:电话: 注意事项: 1、本表由建设业主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建设业主一栏要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3、申报前请按本表下面的要求备齐文件、图纸装订成册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门受理申报后发出申报表,请妥善保存,并凭申报表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审批文件。 申报时所需要的文件和图纸: 1、申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注:应写明建设项目的规模(楼层、结构、分设计用途的面积、) 2、建筑设计方案批文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及卫生部相关修订及历年增设汇总(截止2010年修订)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及卫生部相关修订 及历年增设汇总 (截止2010年修订) 一、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卫医发(1994)第27号) P02-P12 二、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 (卫医发[2007]174 号) P13-P14 三、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 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发…2007?227号) P15-P16 四、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 诊疗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9号) P17-P19 五、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科二级科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55号) P20-P21 (注:本文所有内容来自卫生部网站以及互联网)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卫医发(1994)第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1994年9月5日卫生部发布)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师资培训基地申报书

师资培训基地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 培训专业名称: 填 表 日 期 : 广东省教育厅印制 2013年 月 日 交底。课件则:在理;设备高资料试。对前掌握系统接气设备护装置,电活。对发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由申报广东省中职师资培训基地的院校填写。 二、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专业必要时可加页。 三、本表须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详细地址 学校类型 学校网址校 长联系电话 手 机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电子邮箱 学校办学整体情况(不超过300字)主干专业建设情况(不超过300字)学校基本情况 何时已设立相关培训机构 住宿条件 餐饮条件校内住宿规模费用标准 是否通互联网食堂面积 一次可容纳学 员规模 费用标准(元/餐·人) 校外住宿规模费用标准保障条件是否通互联网培训机构组成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专业职务 学历 学位 教学、研究专长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诊疗科目代码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代码目录表 01 预防保健科 02 全科医疗科 03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 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601心脏移植项目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 09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病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4.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1.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 2.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3.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4.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5.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科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 01.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02.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 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 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6]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普通外科专业 (04.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04)下肾脏 移植项目,胸外科专业(04.05)下肺脏移植项目,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下心脏移 植项目。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 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 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 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04.外科 04.01普通外科专业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神经外科专业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诊疗科目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

上海职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上海职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 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 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 他

附件一: 见习基地申请书 ××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公司 (盖章) 二○年月日

附件二: 见习学员培养计划 岗位名称:银行大堂经理助理(供参考) 岗位描述: 1、引导和识别客户。负责迎送客户,分流、疏导客户,引导客户到不同区域办理业务,识别潜在中高端客户并推荐给理财师。 2、提供产品咨询和销售。负责向客户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和推介,在网点大堂内向目标客户销售我行各类金融产品。 3、指导客户使用自助机具和填写各类单据。负责指导客户使用各种自助设备,指导客户填写业务办理所需相关单据。 4、维护网点秩序。保证网点正常营业秩序,调解争议,解决突发事件。 培养计划: 1、培养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见习,学员能够熟悉银行各项金融产品和业务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产品营销技巧和营销能力。见习结束后,学员能够胜任银行网点各类一线业务工作、服务行业客户服务工作以及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 2、计划安排:见习第一周安排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和服务规范、服务意识和技巧、个金产品和业务知识。见习期间,分行和支行将安排不定。 阶段一:第一月 培训内容: (1)、熟悉银行金融产品和业务。 (2)、能够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引导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3)、学会使用银行各类自助设备和各类单据。 阶段二:第二月 培训内容: (1)在大堂内识别出中高端客户并进行产品营销。 (2)在大堂内处理较复杂的客户投诉和争议。 阶段三:第三月 培训内容: (1)维护中高端客户,向中高端客户进行持续营销。 (2)能够为中高端客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方案,达到理财师助理要求。 带教老师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主要工作内容: 简历: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及卫生部相关修订及增设汇总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13.03 其他 14. 医疗美容科 15. 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医院名称(盖章) 医院负责人 职能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申请日期 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培训基地为单位,同时应包括符合条件的专业科室。 2.培训基地申报专业目录详见表1。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中凡要求填写的收治病人数、床位使用率、门急诊工作量等,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报表如实填写。 (2)表2-1培训基地(医院)基本情况:联系人为主管院长或主管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人。 (3)表2-2培训制度建设:应填写院级、主管培训部门、专业科室三级机构。 (4)表2-3医院科室设置:应包括医院所设置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 (5)表3-2疾病和临床基本技能种类及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疾病统计报表如实填写。 (6)表4-2专业基地负责人情况:指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现任科主任,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 (7)表5填写自评报告:应涵盖专业基地简介、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状况等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并经过医院审核、盖章后有效。 (8)表格填写不够的均可另附页。 4.填写申报表内容,应属实、详尽、不漏项。 5.协同医院基本情况:请填写封面、表2-1、表3-1、表3-2、表3-3、表4-1、表4-2、表6。 6.拟作为全科、预防医学科培训基地协同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需对照相应专业基地认定标准要求,附页填写相关内容。

表1 申报专业目录

表2-1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

表2-2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

表2-3 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

附件: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01心脏移植项目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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