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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统计站工作职责

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的领导,具体职责为: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组织、协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本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第一、第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上级统计机构或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规范保存和使用统计数据资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

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统计站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具备合格的资质。

三、统计站根据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及时对各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进行培训。

四、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学习培训质量。

社区“读书驿站”建设管理制度

24小时自助图书馆——社区“读书驿站” 建后管理制度 为实现全区“读书驿站”建后常态化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镇街文化站必须与“驿站”属地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及权利(见附件),实现安全和内务日常管理常态化; 2、区图书馆建设全区“读书驿站”监控中心,对“驿站”故障延迟处理、图书延迟更新进行提示或调控。对流通数据进行统计和效果评价,并提出是否迁移的报告; 3、各镇街必须加入全区新增公共藏书“三统共享”机制,区图书馆组织“三统共享”实施,为“驿站”图书供给提供保障; 4、各镇街文化站必须围绕“驿站”服务,编辑印刷宣传资料,开展服务宣传活动,每年每个站点至少组织1次读书推广活动。区图书馆提供协助; 5、各镇街负责“驿站”图书更新,每年至少更新3次; 6、各镇街负责“驿站”网络管理、设备维护和处理故障,区图书馆协助; 7、“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安排值班保安人员(或志愿者)负责兼顾“驿站”外围环境管理,防止破坏或不利“驿站”正常开放的行为发生。如敲、砸房体玻璃和设备、开门不关、偷书等; 8、“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安排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打扫“驿站”卫生、整理书架,每星期2次,并签名登记; 9、“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将“驿站”服务宣传资料发到一家一户,引导居民利用“驿站”;

10、“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向文化站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如遇门禁故障,文化站接到读者呼叫电话,可通知保安协助处理,方法是:启动应急措施,事后恢复正常; 111、“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免费提供日常服务使用的网络通讯接口和水电; 12、“驿站”属地社区必须在“驿站”服务流量太小即绩效不合格的情况下,协助迁移“驿站”地址。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XX县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乡财县管乡用”的有关规定和我镇的实际情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打紧开支,逐步缓解镇财政压力,特制定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镇机关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必须接受统一管理,接受财政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的《会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收支必须按月做账,财务账目要符合财政和审计部门的要求,接受人大、纪委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关各部门都必须按《XX 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基预算,财政统管,县管镇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严格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同行。 1、票据。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各种行政性收费,一律使用财政统一的专用票据,在财政所领用登记,禁止使用收款收据收款。 2、时限。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从收到款之日起两日内,必须用“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财政所预算外专户,并将信用社盖章后的“缴款书”直接交财政

所总会计。各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否则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3、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和殡改罚款的上划,由财政所总会计会同计生办、民政办,按规定每月上划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在资金安排上调整支出结构,改善管理办法,本着一是提高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二是财政目标要服从于公众需要、服从于施政目标的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化解债务的力度,确保政府资金的正常运转,使干部职工的地方津贴、下乡补助、福利费及各种年终目标奖等能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1、事业单位履行法人单位职能,可以在实行自行核算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财会人员,自行做帐,支出审批由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报销。 对事业单位票款同行的资金实行划拨制。 2、将计划生育收费总额的30%、殡改收费总额的30%作为公共财政经费镇政府统筹,其余可支配资金采取报销制,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包括公用经费部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工作奖励经费、手术及普查费、火化费及其他费用)。 3、财政所负责办公用品、接待物品的采购、管理和接待生活的安排。机关行政干部、工勤人员办公用纸、墨、笔记本及其它小项物品和接待用茶叶、烟、水等物品,一律在财政所领用并进行登记,不得自行在外购买。村干部会议补

基层乡镇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管理形式 第六条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

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免费开放通知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六至周日,上午10:00—下午4:00;赶集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开放内容: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棋牌娱乐室、卡拉ok室、书画活动室。 三、入内享受服务和开展活动需实名登记。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借阅证等),配合管理员的登记工作。 四、成人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未成年人需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 五、请读者自觉遵守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勿乱扔垃圾果皮,勿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公共设施及物品,若有损坏,按物品价值的2-5倍赔偿。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室内禁止吸烟,如需吸烟,请到室外。 七、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协助排除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服从管理员指挥,有序快速撤离。 八、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请主动配合管理员工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用于向广大读者提供免费的信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成年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 三、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下)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陪同上机。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未成年人每天累计上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时间管理员有权强行终止上机。 四、读者须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和室内吸烟。自觉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口香糖、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和在室内吸烟。 五、读者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室内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否则视为本人损坏,损坏、遗失设备,按设备价

文化站免费开放须知

文化站免费开放须知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须知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入内享受服务和开展活动需实名登记。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借阅证等)。 三、成人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未成年人需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 四、请读者自觉遵守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相关规整制度,自觉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勿乱认垃圾果皮,勿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公共设施及物品,若有损坏、按物品价值的2-5倍赔偿。 五、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室内禁止吸烟,如需吸烟,请到室外。 六、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协助排除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服从管理员指挥,有序快速撤离。 七、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请主动配合管理员工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综合文化站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实行名制管理,仅限用于向广大读者提供免费的信 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没人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上网卡的机会,成年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或上网卡,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可上机。 三、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下)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陪同上机。或有监护人凭有效证件办理上网卡,凭上网卡入内,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未成年人每天累计上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时间管理员有权终止上机。 四、读者需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和室内吸烟。自觉保护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口香糖、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和在室内吸烟。 五、读者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室内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否责 视为本人损坏、损坏、遗失设备、按设备价格的2-5倍赔偿。不得将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一经发现按偷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未经允许,个人不得随便携带移动设备拷贝或考入文件,需使用U盘下载学习资料的读者需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读者如需在计算机上安装应用软件,需征得管理员同意,经批准后由管理员派专人进行安装。室内空调有管理员操作,读者不得擅自操作。 八、本室仅提供信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益智游戏等服务,严禁从事与学子无关的活动,违者选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上机资格。 九、严禁登陆和浏览,色情,暴力及有反政府需向的网站;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诽谤他人的信息,违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上网卡遗失者,需领取并填写(上网卡挂失登记和补办申请书),未成年人需凭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补办,同时需缴纳二次办卡工本费5元。

文化站图书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三、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 四、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五、负责搞好图书室内卫生和安全工作。 六、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年底定期清点一次。

乡文化站图书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三、入站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四、保持站内安静及站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五、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 六、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乡文化站图书借阅规定 一、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50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退还全部押金。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四、图书可以外借。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五、借书证有效期三年。

乡文化站图书杂志阅览 规定 一、本站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 二、爱护室内书刊、设备,污损、撕剪、擅自将图书、杂志带出室外者取消借阅资格。 三、自觉维护室内卫生,请勿吸烟、乱扔杂物,不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乡文化站图书、报刊、杂志遗失 损耗赔偿办法 一、图书室的书刊杂志均为公有财产,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遗失和据为已有,否则按规定赔偿。 二、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杂志照以下办法赔偿: 1、多卷册图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2、工具书按原整套价5-10倍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随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取消其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文化站进行处理,

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管理形式 第六条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

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二)汇报前首先由各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会同分管的业务和部门排出本月用款计划,送镇财政部门汇总后,报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研究后,再提交党委、政府成员会议研究确定。 (三)本月中如遇特殊突发开支须由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的共同研究核定,并下达增加月开支计划后执行。 第十一条镇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丰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履行债务审批程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偿还计划,及时归还债务。 第十二条镇财政部门在外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必须预留镇长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8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文化站办公室职责

文化站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二、群众文化活动必须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四、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设施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六、平时工作中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诚恳,挂牌上岗,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文化站副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办好各类文化培训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文艺创作组织。 2、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3、贯彻、宣传文物法,协助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开发管理工作,对辖区电视、录像、台球、电子游戏、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4、指导帮助村委会文化室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好地区的文艺汇演,组织指导好地区群众的经常性文化活动。 5、做好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主动向镇领导和上级文化部门反映。 6、主动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文化宣传工作。 7、开展横向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劳动者素质。 9、积极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汤口镇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 黄山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利用,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依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文化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基层文化阵地,要建设成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设施。要成为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思想和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指导中心。

文化站管理制度

**镇文化站管理工作制度 为促进**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二、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书架、桌子、椅子、图书、报刊、杂志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要负责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5、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文化活动的开展。 6、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一、公共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书刊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书刊目录的检查维护工作,指导读者使用书刊目录。 4、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5、负责搞好阅览室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6、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定期清点一次。 页脚内容1

二、公共阅览室管理制度 1、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2、本阅览室书籍每人每次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3、如需借出本室书籍,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4、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书籍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页脚内容2

三、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室是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及素养而设定的。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借阅图书制度。 (一)图书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地居民借阅。其他人员如需查阅资料,必须持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二)一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有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三)对本镇群众开架借书。每人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教育类书籍限借5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四)借书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还所借图书,以便他人借阅。 (五)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 页脚内容3

(六)借书要按规定的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嬉戏打闹。 四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三)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 (四)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五)负责搞好图书室卫生和安全工作。 页脚内容4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附件2: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上下班时间以上级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县委宣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149 更新时间:2008-6-20 9:27:58 近年来,随着“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的大力实施,一大批乡镇综合文化站陆续建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文化阵地短缺的问题。但从整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等一些问题,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 一、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从2000年开始,巫溪县通过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资助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资助的“十百千万”宣传文化工程,建成了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通过调查和统计,这些文化站中除了2个活动开展得比较好外,其他的不同程度的存在挪用(当成乡镇人民政府的办公场所)、闲置(一座空房子)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领导“三重三轻”的指导思想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展,重物质利益,轻社会效益。认为只要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其他工作自然而然就上去了,因此对文化建设工作仍然“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是重“大件”轻“小件”。没有处理好房屋建设与文化设施建设的关系,在建设乡镇文化站的时候,不有效的分配建设资金,挪用设备购置资金把房屋建大,后期因为资金紧张,致使设备无法到位,最终形成“空壳”现象。二是重争取轻作为。有的乡镇存在着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思想,忽视了国家投入的真正目的和意义,造成项目到手后,既不能按期按质实施,更没有按要求对文化站实施管理和使用。三是重短期轻长效。90%的乡镇文化站注重一次性建设,应付上级检查。在后期管理和运营中,既没有财政投入,又不积极想办法争取其他支持,形成一种变相的“不作为”和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三、定义:1、原则1.1 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1.2 事前预防原则。1.3 谁使用谁负责。1.4 检查处理到位。2、组织架构??3、岗位职责?? ?3.1 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3.2 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3.3 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3.4 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巡查权利。3.5 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四、管理办法?1、类别 1.1 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

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 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2.1 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2.2 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2.3 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负责农村社会教育、图书阅览、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科普培训、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承担乡镇文化事业管理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四条文化站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文化不断发展繁荣。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的乡镇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站建设规模应不低于800平方米。文化站不得与乡镇政府办公楼合并建设。有关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展示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网吧、视频剧场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要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备的文化设备和文化资源,包括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所需要的投影、电脑、电视、多媒体影碟机、照相机、收录机;举办一般性文化活动所必须的乐器、服装、灯光、音像等设备和棋牌类、球类等体育器材;开展书刊阅览、培训、讲座的图书、音像资料、桌凳、黑板等。要创造条件设置室外文体活动舞台设施。边远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文化站要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文化站应有计划地购置、更新、充实活动所需设备,逐步增加必要的现代化器材和文化资源,努力完善服务条件,开展与文化站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第十条以文化站为依托,加强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加大文化共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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