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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津高新区管发[2011]13号)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18760963.html, 2014-03-05 10:04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滨海新区区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加快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步伐,构筑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地,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1.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在自主创新资金中设立天津高新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自2011年起5年内,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企业所得税优惠、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大型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有关财税政策,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

3.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直属辖区注册并纳税,获得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实施筑巢计划,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

4.对新注册并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10万元到60万元的无偿资助,帮助其提高生存能力,实现快速成长。

5.成立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帮助企业落实注册地点与办公场所。

6.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落户两年内销售收入总额超过1亿元,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符合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经滨海新区认定后,由滨海新区与高新区共同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费补助。

7.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的高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的50%,每年兑现一次。

8.对成功引入新企业落户的机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引入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内的科技型企业,按照资金实际到位额,给予引荐单位或个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高新区招商引

资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实施倍增与卓越计划,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9.实施高新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倍增计划,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并且具有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的小巨人倍增计划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收入增速超过30%;销售收入在1000万到5000万之间,收入增速超过50%或连续两年平均增长超过40%的企业;给予20万到50万元的无偿资金支持。对符合上述增长条件,当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家管理能力,打造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

10.对列入高新区倍增计划、卓越计划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3亿元之间的,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为贷款利息的50%,最高贴息额度为30万元。

四、实施创新工程,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11.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申报资金补助。

12.对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和机构,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按照10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承担天津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的企业机构,按照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3.按照《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经认定为国家与天津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的企业,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14.按照《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对经认定的区内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开发合作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组织,给予20万--100万的立项资金支持。

15.推动高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参加信用评级的企业给予50%的评级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额为5000元。

五、推动载体建设,加大企业服务力度

16.对高新区范围内一次性新建和拓展孵化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孵化器,经认定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奖励;对从区外落户高新区建设孵化器的机构,根据其吸引落户企业税收贡献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资金由滨海新区和高新区共同落实。

17.鼓励各级孵化器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每年制定孵化器工作目标,根据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情况,给予孵化载体“孵化事业金”补助。

六、其他

18.本政策与高新区各项政策实行“从高不重复”原则。

19.享受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如迁出高新区的,应退回政策支持资金。

20.申请单位弄虚作假申请有关政策的,由高新区管委会追回其享受的政策支持资金。

21.本政策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2.本政策自2011年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4月14日。

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津高新区管发[2011]13号)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18760963.html, 2014-03-05 10:04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滨海新区区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加快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步伐,构筑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地,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1.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在自主创新资金中设立天津高新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自2011年起5年内,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企业所得税优惠、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大型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有关财税政策,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 3.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直属辖区注册并纳税,获得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实施筑巢计划,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 4.对新注册并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10万元到60万元的无偿资助,帮助其提高生存能力,实现快速成长。 5.成立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帮助企业落实注册地点与办公场所。 6.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落户两年内销售收入总额超过1亿元,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符合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经滨海新区认定后,由滨海新区与高新区共同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费补助。 7.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的高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的50%,每年兑现一次。 8.对成功引入新企业落户的机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引入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内的科技型企业,按照资金实际到位额,给予引荐单位或个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高新区招商引

史上最详细新三板并购重组操作流程

史上最详细的新三板并购重组操作流程 2015-06-24 leonduan文章来源阅 13008 转 350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微信分享: 新三板并购全程指引 一、新三板并购政策、风险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的升级转型,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浪潮渐行渐近。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建立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的基本框架。整个框架在某些方面仍需坚持和沿用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但是在某些方面,例如在监管制度,相比上市公司制度更灵活,也更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尽可能宽松的制度环境下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做大做强。需要注意的是,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资本交易,还涉及到并购的法律、政策环境、社会背景和公司的文化等诸多因素,企业必须注意并购前后的风险事项。 1.国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并购重组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的升级转型,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浪潮渐行渐近。作为我国实体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将会成为推动我国并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并购以及给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并购重组具体的法律以及法规指导,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建立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的基本框架。 其中,《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方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明确规定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的整体程序,信息披露要求,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并购与被并购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图表1 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和重组的制度体系(节选部分)

资料来源:《新三板市场运作与创新》 由于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在实践上被证明是成熟且行之有效的制度。在设计非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时,在某些方面仍需坚持和沿用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例如,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收购制度在收购人准入资格要求、充分发挥财务股份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退出的管理要求、收购人的股份限售要求、违法违规的处罚等方面向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进行沿用和借鉴。 但是,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企业数量较多。这导致公众公司的并购情况与上市公司相比有所差异,在某些方面的制度设计应根据公众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例如,在监管方面,公众公司收购的监管范围广而且难度大,监管要求不宜过多、过高,应根据公众公司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公众公司所蕴含的收购机会可能更多,其所涉及的金额可能更小,收购监管制度安排应简便、灵活、高效,鼓励公众公司对外收购。 图表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分并购重组监督行为对比 资料来源:《新三板市场运作与创新》 灵活的监管制度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并购重组市场的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尽可能宽松的制度环境下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做大做强。 2.企业并购风险不容忽视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专报 第27期 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6月24日 领导批示:编者按:今年1-5月,游仙区把发 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全区大力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突破口,狠 抓招引培育和企业落地,开拓创新,攻 坚克难,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5月底, 全区共招引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170家(其中,新注册企业159家,存 量企业11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80.95%,目标完成率位居全市第一位。 近日,市委罗强书记、吴群刚副书记在 游仙区委、区政府报送的《关于游仙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上作 出批示。市委罗强书记批示:好,有成 效。吴群刚副书记批示:游仙区委、区

政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服务优质,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为全市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出了贡献。现将《关于游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摘要刊发于后,供学习借鉴。 关于游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科技立市、工业强市”方针的正确指引下,我区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全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突破口,狠抓招引培育和企业落地,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展顺利,初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任务数为210家(其中新注册企业200家,存量企业10家),累计达到390家。2014年1—5月,全区共招引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其中新注册企业159家,存量企业11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95%,目标完成率位居全市第一位。截止2014年5月,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350家。 二、主要做法 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招引培育和落地发展工作的主要做法是抓“四个创新”:

信息化建设.

2011-2012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发展报告 2011年5月

“十二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质量诚信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而信息化技术是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支撑和动力引擎。 2011年4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信息化确定了方向。《意见》指出:“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研发设计平台,提供工业设计、虚拟仿真、样品分析、检验检测等软件支持和在线服务。加快研发、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管理系统。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电子支付、物流配送、身份认证等关键环节的集成化电子商务服务。建立并完善一批面向产业集群的技术推广、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拓展等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网络基础设施服务,积极发展设备租赁、数据托管、流程外包等服务。” 为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及指导,根据“十二五规划”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明确未来5年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特计划实施“2011年中小企业信息化规划建设调查”。本调查力求做到全面、完整,为“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提供宏观指导,为各地各级中小企业相关负责单位提供参考依据,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各参与主体提供方向指引。

天津滨海新区现有优惠政策汇总

天津市促进企业总部和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津财金〔2006〕6号】 内容提要: 对在本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 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 人民币。 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可税前扣除并免征个人所得税。总部或地区总部职工按照不超过其工资总额15%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 于境外、国外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金融企业在本市规划的金融区内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减半返还 营业税;自盈利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 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奖励 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津财金(2006)22号】 内容提要:

天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天津科委

附件1 天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功能定位 技术创新中心以我市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功能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 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我市重大科技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依托大型骨干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实施从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化、产业化的一体化推进,打造重大关键技术的供给源头、区域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高地、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的众创平台。 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开展产业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艺试验和各类规范标准制定,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

产业化。加强对现有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和多渠道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技术创新中心等管理。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在若干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满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技术创新网络,攻克转化一批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催生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实现新跨越。2018年启动建设1—2家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至2020年,全市布局建设3—5家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150家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原则 ——聚焦产业。围绕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署,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支撑实体经济质量提升。 ——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牵头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加强创新成果的对外扩散,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强化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改革牵引。将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

新三板精选层改革要点解读及各细分领域龙头整理

新三板精选层改革要点解读及各细分领域龙头整理 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对新三板大刀阔斧改革之后,精选层无疑是2020年资本市场最大的亮点,甚至可能都不用加“之一”。本文将对精选层的政策进行解读,并整理出了各个细分领域的龙头股票,以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新三板改革主要看点 1、入层指标与科创板相似 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挂牌公司拟进入精选层,应当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报材料,依次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完成公开发行后,达到精选层准入条件的方能进入精选层。 从精选层的标准来看,其所要求的指标与科创板十分相似: 2、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上市,不需要证监会审核 建立直接转板上市机制,是此次新三板深改的核心内容。根据政策安排,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新三板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

3、30%涨跌幅限制 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对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与之相比,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基础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 1 次提升至一天 5 次;将创新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 5 次提升至一天 25 次。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 50%,涨幅限制比例为 100%。 新三板改革之深度解读 1、精选层落地,多层次资本市场显现 新三板的定位与沪深交易所形成错位发展格局,主要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精选层满一年可以转板机制设定为沪深两市的后备军,有助于减少上市发行障碍,缩短上会排队时间。同时新三板自身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个层次不断递进的市场结构,精选层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达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和投资者风险的分层管理。 2、强化市场交易定价,吸引长期资金 此前新三板市场由于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退出渠道不畅,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精选层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后续适时增加混合做市交易方式,强化了市场交易定价功能。 台湾的“新三板”:兴柜市场,目前市盈率(剔除负值)中位数为14.23,上柜台股市盈率(剔除负值)中位数为 17.39 倍,两者估值差在 22%左右。预计未来精选层整体合理估值将介于目前创新层与创业板之间。 3、公募基金入场,精选层流动性得到相当程度的保障 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引导公募基金抢滩精选层。 在此之前,公募基金产品不能直接投资新三板市场,而主要通过专户产品形式参与。专户产品的投资者门槛要求较高,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性质上属于私募产品,部分普通投资者囿于高投资门槛而无法参与。此次《指引》明确,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这意味着,个人投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实困境与改善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实困境与改善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滁州市经济发展状况总体较好,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研究中,通过对部分企业的调查发现,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人才引进难、融资难以及环境欠佳的状况。为此,要实现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学发展,必须加强企业人才的引进,建立企业融资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的环境。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滁州市;路径 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最具有创新活力的经济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成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基础。近10年来,滁州市经过了“大滁城”建设、“美好滁州”建设,特别是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的重要一翼,滁州市加快了经济转型发展的步伐,重视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但是,由于滁州市总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创新发展的动力还不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科学快速发展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打开。因此,要想加强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找到科学发展的原动力,突破发展桎梏,开创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 2017年5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了明确的界定,并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制定了具体的指标。文件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1]。在国家文件的指导下,2017年底,安徽省科技厅实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程。2018年3月初,安徽省科技厅对2018年第1批462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滁州市共有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这也是滁州市入库的首批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对这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各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企业运营效率也相对较高,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率也处于较好的水平,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中等偏差水平,企业的整体流动性较强,但应收账款占用情况比较严重。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整体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还相对较低,且两极分化的情况较为突出。可见,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整体的成长发展能力还较弱。在其他方面,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员总体素质虽然明显高于本地其它企业,但是与发达地区科技型企业相比,高层次科技人才较为匮乏,科技人员所占企业员工的比例也相对较低;在企业的研发能力方面,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均每年投入在研发方面的经费总体不高,在所调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企业平均研发投入比率约为5%,说明各企业比较重视企业的研发,但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的极少。从分析结果来看,当前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发展中能够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但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需要多方协同,扫清其发展障碍。 二、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新三板政策解读 课后练习

新三板政策解读课后练习 判断题: 、新三板挂牌公司是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人。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人。股东人数未超过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 、新三板挂牌准入相关规则中规定“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最近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注册资本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可以成为新三板的机构投资者。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新三板机构投资者要求:()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集合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或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目前已于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中,行业隶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数量最多。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挂牌企业中,行业隶属于制造业的企业占比最高,达到。隶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挂牌企业数量位于所有行业中第二位。 、新三板挂牌公司要求最近两年持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新三板挂牌公司对盈利无要求。 、新三板市场目前已形成由国务院决定、证监会规章和股转中心自律规则组成的层次鲜明、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则体系。 、对 、错 正确答案: 题目解析:新三板市场目前已形成由国务院决定、证监会规章和股转中心自律规则组成的层次鲜明、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则体系。 、公司新三板挂牌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并且双方应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天津市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推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实施扶持政策"聚焦" 国家和本市已经颁布实施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均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筹集财政资金20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市级资金80亿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30亿元;市开发区、保税区和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共筹集3亿元;塘沽、汉沽和大港管委会共筹集10亿元;滨海新区以外的15个区县共筹集50亿元。 三、加强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主要在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和除滨海新区以外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不含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相关功能区(包括: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塘沽、汉沽、大港,下同)管委会筹集的资金,作为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形式为主,对提出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支持,额度一般在10万元至60万元,帮助提高生存能力,实现快速成长。对获得"天使资金"资助的新增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资金也将按照资助资金的一定比例酌情给予奖励和补贴。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创新资金支持。 四、加强对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市级资金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筹集的资金,作为政府资助周转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入成长期和壮大期的科技型 腹有诗书气自华

国内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比较研究

国内外科技型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比较研究 尹建华 王兆华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研究所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企业规模两极化已成为现代经济中企业组织演化的一大趋势。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系统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所占的份额将越来越大,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制定出各种扶植政策。 1 国外一些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111 美国 美国政府历来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政府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是多层次的,从联邦政府到各州政府,均有各自的政策。 1)各种财政支持及其计划。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者贷款担保已有几十年历史,而且逐年递增。在1993~1996年期间贷款总额为480亿美元,超过以前12年的总和。1997年提供贷款或者贷款金额超过130亿美元。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执行一种“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它是一种政府行为的风险投资计划,为正在成长的小型的公司提供风险资本。1996年,计划许可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投资了2731个小企业,总计投资额为2317亿美元。1997年,具有4171亿美元资本金的33个新小企业投资公司得到批准。自1994年小企业投资计划得到改进以来,总计资本金为1517亿美元的111家新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加入该计划。 2)发展资本市场环境。除著名的NASDAQ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循环场所外,1995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发展了一种指导资本向有活力的小企业流动的工具—天使资本电子网络,该电子网络是一种全国性的小企业股票市场。 3)政府对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小企业创新研究(SB IR)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帮助保证国家的研究与发展资助直接面向小企业。在1996年财政年度,超过325项STTR计划,资金总额为0138亿美元对249个小企业进行了资助。SB IR计划对小型高技术公司投资额接近10亿美元,小企业局的两项贷款计划已经帮助了2000个高技术公司的创新活动。 4)税收减让。1997年采取税收减免行动。在今后10年内对小企业将有数十亿美元的税收减让。减少投资所得税率有利于鼓励投资者投资小企业。 5)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政策制定。1996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小企业规章实施平等行动,使得小企业有机会参与机构改革和政策制定活动。 6)政府协助打开海外市场。美国政府促进经济成长的关键之一是帮助小企业打开新兴的成长的市场。1996年,与美国签订信息技术协议的国家有37个。通过该协议消除了美国向这些国家输出计算机、半导体和通信设备的关税及其它贸易壁垒,增加了数十万人的就业机会。

新三板今日再迎政策利好,定增新规过渡期需要这样做!

国务院8月8日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全文,规划指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机制,鼓励 发展多种形式的并购融资。 规划强调:要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 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打通各类资 本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创业融资上的有机衔接。 几乎和国务院的文件同步,股转系统昨日发布文件——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 问题解答(三),进一步规范了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要求, 明确了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票发 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 核心要点包括:挂牌公司作为特殊条款的义务承担主体,也就是说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对赌;限制挂牌公司未来股票发行融资的价格; 强制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不能进行权益分派;挂牌公司未来再融资时,如果新投资方与挂牌公司约定了优于本次发行的条款,则相关条款自动适 用于本次发行认购方; 发行认购方有权不经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直接向挂牌公司派驻董事或者派驻 的董事对挂牌公司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今日(8月9日)股转再一次发出文件进一步明确新三板定增新规的过渡期适 用安排。 文件指出,自《股票发行问答(三)》公布之日起,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应当按 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现就有关过渡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于尚未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披露发行方案(已经披露发行方案的,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 新披露)、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信息化建设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30 经济观察 2012年35期(12月) 信息化是21世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国内化的趋势变得更加明显,企业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国际接轨,才能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去。那么什么是企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就是通过引进和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改革工作流程和管理体制,从而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创造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出口总额和上缴税收也占到全国的50%以上。随着数量和实力的提高,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信息化建设为提升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就显得大为重要和紧迫。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 建设的现状不理想,信息化应用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识淡薄,动力不足。目前有许多中小企业还不能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能系统地了解信息化建设的知识。有些企业虽然认识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但由于信息化效率不高,短期见不到收益。因此企业信息化建设缺乏动力。二是资金与专业人才的缺乏。中小企业资金实力有限,虽然机制灵活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即时的转型,但无论从事何种行业,资金永远是遏制其发展的最大瓶颈。与资金问题同样严重的是专业人才的稀缺。中小企业涉足领域广,而专业的网络人才绝大多数聚集于大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专业人才分布的严重失衡直接影响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三是外部环境瓶颈的制约。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环境条件 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 陈 烈 浅论信息化建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5]5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2 【实施日期】2015.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5〕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入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政策引导、技术带动,加快吸引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向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显著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基本原则。 1. 系统规划,统筹布局。根据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产业特色,整合聚集政策、区域、人才、创新体系建设等优势资源,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打造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2. 突出重点,加强培育。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明确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培育力度。 3. 政策引导,科学实施。构建区县培育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县联动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两级培育模式。发挥政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体系建设、政策服务、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导向作用,高效有序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4. 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建设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网络互动、在线评审等功能。强化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认定咨询、培训辅导、受理审核等服务工作。 (三)发展目标。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5年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净增312家以上,累计突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态势概要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态势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发展态势 1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1.1 公司体制多样、复杂。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资金来源中,自筹、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分别占83%、8%和9%左右。目前这类企业中,个体和私营经济占6%,集体经济占17%,国有民营占24%,股份制企业占25%,其他占28%。 1.2 经验不足,难以找到准确的市场定位。企业经营者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市场意识不强,科研能力不足,技术陈旧落后,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导致信息不畅,掌握不了最新的市场动态,制约了自己的理念和技术创新。 1.3 缺乏资金及融资渠道。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资金不充沛,科研能力相对较弱,本来更加需要银行的支持。可是据调查,我国的这些企业仅有8%左右的能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且是有一定成就的企业。而对于那些更需要资金,正处于创业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空有好项目,却难以转化为生存力。 1.4 决策机制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由于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虽然会遇到资金匮乏、不容易网罗人才等问题,但是俗话说的好,“船小好调头”,正是由于规模小,可制约的因素也较少,企业的经营者全权掌握了企业的财务、人事、经营等权力,在遇到市场疲软、运行不畅等问题时,可以迅速的做出决策,改变经营方向,使自己迅速的摆脱危机的困扰,具有“小型化”、“柔性化”的特点。能快速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营销创新的集成,很快的就将科研的发明发现,迅速的将其转化为市场化的商品,有效的占领市场。 2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初始投入资金少,投产迅速,能有效地而快捷的将投入转化为产出(更加可靠数据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不超过一年的时间,每个岗位就会增加3至5个间接的就业机会);第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设置灵活,调整方便,容易产生科技创新和科技产出,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作用巨大;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创造更多的补缺基点。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更能专心关注市场上被大企业忽略的某些部分,在这些市场上通过专业化经营来获取最大限度的收益,也就是在大企业的夹缝中能创造出更多的生存空间;第四,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和基本力量。这些企业虽然资金相对较小、竞争风险大,但机制灵活、富于创新,可以发挥贴近市场的优势,活跃在竞争十分激烈并快速变化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上。 3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面临的挑战

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

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 我们知道,企业在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时候,需要满足上市的条件,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2017年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费用:与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相比,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转让的费用要低得多。新三板上市业务费用分两部份;一部份是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一部份是各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费用一般在120万元左右(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主板券商的不同而上下浮动)。目前主要中介机构的总体费用在130万左右。若公司已经完成改制,整体费用可酌减。另外,当地政府对新三板挂牌企业都有财政奖励政策,一般在80-100万元左右。 上市运营成本: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运作成本每年不到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信息披露费(深圳信息公司收取):1万元/年; (2)监管费(主办报价券商收取):约2万元/年; (3)交易佣金:0.15%; (4)印花税:0; (5)红利个人所得税:0-10%。 新三板政府优惠政策: 北京:依据《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可申请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30万元,企业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可获得30万元资金支持。主办券商推荐的园区企业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挂牌报价文件备案确认函》后,每家券商可获得20万元资金支持。 天津:对在国内三板市场挂牌上市及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始融资额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专项补贴。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后,市科委、市财政局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县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合肥:对完成安徽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获得安徽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补助;企业进入“新三板”、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成功挂牌融资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2019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调查报告

2019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调查报告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为了获得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数据,支持科学制定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决定开展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抽样调查工作。 一、调查的目的、方法、样本及实施 (一)调查目的。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抽样调查工作的成果要有助于对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基本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并为政府制定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数据。 (二)调查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组作为调查的指导单位,于XX年8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调

查和典型案例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调查工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信息化测评中心作为调查工作的承担单位,负责调查设计、组织实施和管理、数据分析和撰写调查报告等工作。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作为调查的支持机构,负责抽样调查样本的选定和调查结果的测算工作。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公司作为调查的协助单位,分别向下属机构发文,召开了全国电视会议,部署并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三)问卷设计。经过反复论证研究,调查问卷的设计首先保证能够形成对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情况的总体判断,同时兼顾具有长效作用,争取形成基础性指标以及相对稳定的工作机制。 (四)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主要为企业总经理/总裁、分管业务或者信息化的

副总、信息化主管或者企业综合管理人员。 (五)调查容。调查容包括:影响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基本情况,特别针对尚未开展信息化的企业做了专门调查;企业在信息化方面的计划;企业信息化对政府和发展环境的要求;企业对第三方社会服务平台的评价;企业对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与质量的意见。 (六)样本选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抽样调查抽样方案》的要求,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完成了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抽样调查样本的抽取工作。抽样库采用了XX年最新维护的国家统计数据库。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在全国层面上选定了26022家样本企业。 “样本企业”既包括已经开展信息化的企业,也包括还没有开展信息化的企业。其中,21067家为支持分行业分析的样本,另外4955家为支持部分重点城

天津市招商合作相关政策(一)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主要内容(共10条) 一、深化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基本思路:以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企业发展模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重点改革内容: 1.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所属企业逐步推进政企分开,规范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推进企业经理人员职业化、市场化。 2.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吸引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工商行政管理。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到滨海新区投资创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5.加快大企业调整重组。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若干个主业突出、自主研发能力和竞争力强、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大企业集团。推进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按照建立决策、研发、营运、财务、人力资源“五个中心”的要求,做实集团控股公司。 6.创造有利于企业竞争与发展的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办好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的流通。设立环渤海区域综合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同,其中工业中小企业标准是: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 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列,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 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组织实施。随时受理,认定流程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为: 1、申报。企业登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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