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观点:有“问题意识”,也要有“过程意识”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一
编者按
今日中国,仍在穿越历史的三峡。这样的阶段,水域开阔也暗流涌动,大河奔腾却泥沙俱下。如何准确把握时代方位、辩证看待社会发展,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从未如此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从今日起,我们刊发“本报评论部”系列文章,与大家共同探讨、共同思考。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待我们所处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关键是要把问题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观察,与国情对接、跟现实对表
曾有学者慨叹,我们遭遇了一个“问题的时代”。从大都市恼人的雾霾到田野间空心化的村庄,从“蚁族”、“蜗居”难圆梦想到“舌尖上的安全”屡现危机。翻开报纸,相关讨论不绝于耳;打开网络,种种质疑迎面而来。一时间,问题让人烦恼,问题使人愤怒,问题令人“绝望”。
如何看待我们时代的问题?
“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是对问题应有的态度。“问题是时代的声音”,3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可以说正是在解决问题中步步向前。如果眼里没有问题、心里没有期待,也就不会改革、难言发展。有“问题意识”,是认识能力提升的表现;能畅所欲言直面问题,更是时代社会的进步。
然而,过犹不及。如果“唯以问题识天下”,群情激愤中,任“问题焦虑症”裹挟成极端情绪,固化为狭隘认识,演变为偏执思想,将人人变成易燃易爆品;如果“只让问题遮望眼”,心灰意冷间,让“问题悲观症”驱逐社会自信心,抵消发展正能量,吞噬我们的幸福感,“问题意识”本身就也成了问题。
今天的中国,发展很快,矛盾高发,问题不少。我们固然要有“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但也不能期望万年之事、朝夕解决。将问题拖成历史问题诚不可取,毕其功于一役也绝不现实。任何时候不能忘了,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各种问题,不切实际的空头支票,超越阶段的夸张口号,或是“一招就灵”的万能良药,不是天真幼稚,就是轻浮狂躁。
历史无非就是问题的消亡和解决,现实也无非是问题的存在和发展。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待我们所处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关键是要把问题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观察,与国情对接、跟现实对表。一年一度的春运最为典型,一个多月34亿人次出行,而人均拥有的铁路,还不到一根
香烟长度。现代化的速度提升了,过程却无法压缩,再加上不断增大的人口规模、水涨船高的期待诉求,都使问题的存在有客观性、必然性,问题的解决有复杂性、长期性。
希望找到一个总开关,按一下就解决所有问题,肯定是空想。但在充满纠结的生活中,几乎每一个问题的细节里,倒确实暗藏着一个“哲学按钮”,按下那个按钮,被遮盖的意义就会一目了然。比如,农民工问题。过去十几年里,2.6亿农民相继进城,接近俄罗斯和日本人口的总和。他们的生活要在短时间内超越“绿皮车、编织袋”阶段,子女教育与就业,自身医疗与住房,十几年积累的问题要一下解决,即便是奥林匹克山上的希腊诸神,恐怕也无能为力。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消化问题同样需要时间。用辩证法的方式考量社会进程,才能还原事件的真实意义。
解决问题的愿望迫切,可以理解,更应该重视。不过,如果能多点“过程意识”,会更有利于看到主流、形成共识。比如教育公平。北京、上海的常住人口中,非户籍人口占三分之一强。异地高考理应破冰,可如果不加任何限制地开闸放水,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即使翻番,也无法满足如此激增的就读需求。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不正是在这样的日拱一卒中,才逐渐逼近问题的最终解决?
抽象的价值,存留在理论之中;具体的公正,则需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不像喊喊口号那样简单。医疗改革既需协调利益魔方,更需面对海量刚需和分布不均的现实;收入分配改革“分好蛋糕”理念明确,具体调整却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知易行难,在当前中国,尤其如此。不存在一种简单化的理念,可以立竿见影搞定所有“中国式问题”。30多年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正是从哲学层面上理清了问题与过程的关系,才摒弃了急于求成的冒进,拒绝了休克疗法的诱惑,找到了正确的逻辑和顺序。
风雨多经人不老,关山初度路犹长。有时候,我们的确感到被问题“追着走”、“推着走”。这可以理解,转型期中国问题一大堆,公众和舆论更加敏感,未来的改革之路肯定也充满挑战。但也要看到,正是在对问题的不断突围中,国家社会得到了实质性改善。既有“问题意识”,也有“过程意识”,才能让改革者有更多回圜余地,才会对未来更有信心。
人民日报人民观点:有“权利意识”,也要有“法治观念”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二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爬坡中,法治观念必须“跟得上”权利意识的步伐
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如果说,当年一部《秋菊打官司》的电影,曾让人们充满好奇,那么今天,“讨说法”已经成为社会口头禅。从主张经济、社会、文化和消费者权利,到捍卫政治、环境、食品安全和纳税人权利,“权利意识”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深入人心、影响社会、改变国家。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由平等意识、网络媒体勃兴提供的多元表达平台、民主政治进步造就的个体意识启蒙,所有这一切,成为人们权利意识的萌发、表达和伸张的“时代注脚”。与之相伴,“权利意识”的高涨,也为树立法律权威、培养法治观念、发掘公民意识,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成为社会进步的催化剂。“一元钱”官司的较真,厘清的是社会是非观念;“物权”概念的普及,调动起创造财富的热情;“环境权”的主张,增强着生态文明的群众基础……
与此同时,时代的洪流往往泥沙俱下,在极短时期内高涨的权利意识,也呈现出某种“初级阶段”特征。正如《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指出的,“一部分人只注重享受权利,不注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导致公众权利意识强与社会责任意识弱并存这一现象的存在”。飞机航班延误,冲上跑道拦飞机;发生医患纠纷,把棺材花圈抬到医院;网上讨论辩论,动辄粗口相向,乃至暴力威胁……一些人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无视他人权益,罔顾公共利益,甚至更进一步,把他人权益、公共利益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走岔道的极端方式,将“权利意识”异化为“交相害”而非“交相利”的行为,让人遗憾,也发人深思:权利的风帆如何行进,才能抵达文明的彼岸?
“在一个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权利,其唯一的来由是法律。”法学家杰里米·边沁的结论一针见血。“权利意识”的伸张,离不开“法治观念”护航。在法律的条款中去寻找依据,权利的主张才能水到渠成;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推进,权利的实现才能顺理成章。反之,把“权利”当作为所欲为的通行证,认为有了利益诉求,就能够理直气壮地去冲撞底线、挑战规则、突破边界,整个社会又如何做到和谐运转?
一个成熟的社会,有许多不言自明的遵循:在高速公路开车,尽管车是自己的,但是不能超速行驶;在城市里盖房子,尽管土地使用权是自己的,但依然要服从市政规划。这些常识的背后,是对个人权利的清醒认知——没有什么权利是绝对的。任何个人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惟其如此,自己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他人的权利才能得到维护,社会的福利才会趋于最大化。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爬坡中,法治观念必须“跟得上”权利意识的步伐。一边是权利意识已经成为人们的惯性思维,一边是法治观念尚未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其间的落差,很容易造成社会生活的失序。没有对公共规则的遵从,我行我素的自由,就会导致“组团式过马路”的乱象;缺乏对法律程序的敬畏,对化工项目的异议,很可能演变成行为失控的骚乱。那种只问结果不计手段、“以错纠错”式维权,看似“高效有力”,却会让更多人不讲文明、
不守规矩。在这个意义上,权利如果不能正确行使,不仅不能成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反而可能变成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任何社会行为一旦脱离法治视野,便不可能带来公共福利的实质增进,也难有公平正义的真正实现。今天,如果说,“权利意识”的启蒙我们已经完成,那么“法治观念”的启蒙还在路上。这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层原因所在。既要“权利意识”,也要“法治观念”,二者彼此砥砺、相互促进,才能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生活,使“权利意识”成为构建现代公民人格、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
人民日报人民观点:有个体意识,也要有全局观念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三
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需要每一个人更多秉持目光四射的全局观念,更多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
在今日中国的现实语境下谈全局观念,很容易招来拍砖乃至讥笑。一个传统上如此重视集体归属感的群体,又刚从“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年代走出来不远,很多人还沉浸在对“无我”的反思之中。追求个性的张扬,强调多元与多样,思想的松绑,仿佛才刚刚开始。有什么必要在肯定个体意识的同时,强调全局观念的“也要”?
这正是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所在。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哪种观念像个体意识与利益诉求一样,如此席卷人心。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到“我的地盘我做主”,从“言利未必非君子”到“无利不起早”,个人利益已经成为很多人处理社会关系的出发点。或含蓄或直白,或温和或激烈,对个体的强调,迅速在社会价值谱系中全线展开。
观念的演进,源自奔流的实践。个体意识勃兴的背后,是告别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进程。明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边界,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也正是因为对个体利益的尊重,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才赢得了亿万人发自内心的推动。只有集体没有个体的时代一去不返。
然而,“全局”从来不会因为对“个体”的强调就不复存在。辩证法的伟大在于,它永远提醒我们认识到问题的另一面。垃圾焚烧厂建在你这里不行,建在我这里也不行,但它总要建在一个地方,否则必然是垃圾围城;修桥修路修车站,拆你的房子不行,动我的奶酪不许,但它不可能修在空中,除非大家都不过桥不
走路不出远门。一边抱怨雾霾遮天,一边不愿安步当车节能减排;一面痛骂就医难买房贵,一面又都想挂专家号住豪宅,这样的“通吃心态”,不止是在初级阶段的中国行不通,在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地方,恐怕也都会碰壁。
一切都让个人听命于集体,强调个人为“全局”无条件牺牲确属苛求;但“我满足了,才是公平,我满意了,才叫正义”,肯定也非理性。如果每个人都想着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以自身的感受衡量社会进步,“各私其私,绝无国民同体之概念”,不仅难以发育出良好的社会,也难以长久维持个体的利益。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利益多元的时代。如果我们承认权利和利益的多元多样,欢呼由此带来的文明进步,那么也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不同的利益都要尊重,个体与整体必须协调。近年来,无论是地铁禁食的争议,小区文明养犬的讨论,还是公共场所禁烟引发的热议,一系列公共事件无不提醒我们,个体行为并非是可以肆意奔突的河流,权利是有边界的。正如谚语所说,你挥舞拳头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懂得不同主体的妥协沟通,才能形成多元共存的利益格局。
社会的发展,将个体的尊严和福利推上了空前的高度,但也要看到,超乎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个人主张,可能成为国家之痛。对“从摇篮到坟墓”高福利制度的过度追求,让欧洲国家掉入高成本、高税收的陷阱,社会危机由此而生。同样地,在中国进入快速城镇化的当下,要求取消所有城乡差别,在教育、医疗、户籍制度等方面实现绝对的均等化,不仅是脱离历史的,也是超越时代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以后,传统的权利概念经历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即绝对的、排他的权利须受到某种限制,以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个过程也是作为个体的公民重新进入社会的过程,是意识到权利之上还有社会责任的过程。无视他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脱离时代的语境,抽象的权利只能在现实中逐渐风干。
不要总让“个体”与“全局”彼此排斥、互相追尾,不要总将对“全局”的考量,放在“个体”的对立面上。标签盛行的地方,理性容易枯萎;思维陷入绝对时,真理即成谬误。如果说,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只是公民意识成熟的第一步,那么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需要每一个人更多秉持目光四射的全局观念,更多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
人民日报人民观点:有“批判精神”,也要有“建设心态”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四
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不是置身事外的冷嘲热讽,也不是痛快一时的情绪宣泄,而是破与立的对立统一、批判与建设的相得益彰
曾有人说,批判精神,是呼唤进步的闪耀火花,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沉沦;批判精神,是追求真理的神圣之光,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堕落;批判精神,是面向未来的热切向往,它证明至少我们还没有绝望。
诚哉斯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批判是思想进步的活水、社会发展的源泉。没有哥白尼的批判精神,就没有神学大厦的坍塌,也就没有我们所生活星球的真相;没有费尔巴哈的批判精神,就没有对黑格尔哲学的扬弃,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登场;没有共产党人的批判精神,就不会有社会主义中国的拨乱反正,也就没有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正是在批判中,我们突破一个又一个禁区,从必然王国一步步逼近自由王国。
如果说问题是时代的呼声,那么批判则是对这呼声的回应。在认识论层面,批判是认识问题的逻辑起点;从方法论角度,批判为解决问题、推动进步提供了契机。然而,仅仅有批判精神,混沌的世界是否就一片澄明、丛生的问题是否就迎刃而解?
比批判更进一步,费尔巴哈贡献了唯物主义的思想武器,哥白尼勾画出太阳系运行的真实图景。中国共产党人的态度,毛泽东说得清楚:“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这样的态度,是辩证唯物主义者的态度,也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态度。在他们眼中,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不是置身事外的冷嘲热讽,也不是痛快一时的情绪宣泄,而是破与立的对立统一、批判与建设的相得益彰。他们懂得,当批判精神异化为“为批判而批判”,不加分辨地否定昨天、鄙薄今天、怀疑明天,结果只能陷入历史的虚无:昨天一无所有,今天一无是处,明天一无建树。
社会总有不完美,值得批判的事情岂止车载斗量。13亿人口的中国,快速发展的转型期,有问题,甚至有很多问题,都再正常不过;即便是已经“熊抱”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也不得不承认,“今天,技术的进步已经使得人类可以往返于地球与月球之间,但我们在处理人类事务方面依然捉襟见肘”。对这些问题拿起批判的武器,正确而且必要。问题是,如果人人都坐而论道,谁来为我们解决问题?
与解决问题相比,做个“批判家”并不难,对照理想,现实的缺憾俯拾即是。做个“愤青”就更容易,只需加一句“这个社会怎么了”,微博便会“很有气质”。但是,复杂的矛盾不会因批判自然遁形,社会的正义更不会因批判自动实现。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德尔诺夫舍克说得好,“单靠政治人物的努力是难以改善世界的”。社会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都不能放弃对肌体健康所负有的责任。
批判是通向正义感的捷径,是体现存在感的绝佳方式,但历史的责任不允许我们满足于道德飙车。中国的进步,不只需要“好不好”、“该不该”的判断,也需要“行不行”、“能不能”的探寻。制度的改革,社会的改良,人心的改善,有待众人一起发力。鞭挞黑暗时,点亮蜡烛;蔑视贪婪时,拒绝同流;痛斥冷漠时,伸出双手……我们不仅要做提出问题的共同体,更要做解决问题的共同体。
“颠簸于批判主义的无边波浪之中,我们需要寻找一块陆地建构自己的理想。”令人欣慰的是,在我们的时代,有18名路人漠然而过的佛山街道,也有大学生司占杰倾注爱心的麻风病村庄;有彭宇案莫衷一是的质疑,也有硕士生李英强兴办乡村图书馆的志向;有郭美美炫富的空虚手袋,也有志愿者行动的朴实守望;有校园里“怀疑的时代还需要信仰吗”的不休争论,也有新闻界“我是建设者”倡议的强烈共鸣……站在这块剧烈转型的不完美土地,有人沉溺于愤世嫉俗,有人习惯于悲观抱怨,但总有一些人以行动肩起责任,用积极主动的点滴努力,积攒起改造社会的正能量。
时代不仅需要解构,更需要建构。不要把批判的自由留给自己,却把创造的权利让给别人。历史的原野如此辽阔,作为时代的一员,你完全可以栽下花草、留下芬芳,种下树木、留下清凉。不仅当一个批判者,也要做一个建设者,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时代前进的一大步。
人民日报人民观点:有利益考量,也要有理想情怀
——辩证看待社会发展与问题之五
在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的当下,尤需在物质利益之外,多一份理想情怀
“如今的青年怎么了”,近来,关于青春的话题持续引发社会热议。有声音批评,本是最富朝气锐气、最有权利做梦的年轻一代,不少人却陷入利益的羁绊,精致利己而老于世故,热衷实惠而耻谈理想。
实际上,时常陷入利益羁绊的又何止青年?一事当先,做还是不做,往往悉心思忖;分内工作,竭尽全力还是敷衍塞责,尚得仔细权衡。得与失,取与予,风险与收益,付出与回报——在利益的坐标系上,很多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演绎着价值排序,精准计算着投入产出。一切似乎都进行得准确顺畅。只是,当物质的欲望填满生活,利益的喧嚣遮蔽生命的星光,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也会惘然惆怅:为什么,我们“两手满当当,心中空荡荡”?
当今中国,利益的正当性早已“除魅”。对利益名正言顺的主张,让人人得享发展成果,“利益觉醒”可说是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就之一。马克思早有断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刻意回避利益,岂止是陈腐迂阔,离开利益的齿轮,世界将空挡滑行。对个人也好,对社会也好,都如小平同志所言,“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主义”。
但是,考量利益,并非让利益的追求绝对化。表面上看,精致的利益计较未必无益于社会的进步。相反,它有可能在短期内创造出经济奇迹。利益最大化的风轮,很容易鼓荡物质的城堡遍地开花。然而,这样的城堡却精神凋敝,缺乏良性演进的可能。只在意自己的人不会在意公共问题,只关心物质利益的人不会关
心社会福祉。一旦利益的巨浪吞噬了理想情怀,我们的身边便会充斥利己主义的铁杆拥趸,责任能够淡忘、道德可以离席、灵魂容许出丑。不是吗?毒奶粉泛滥,地沟油盛行,在唯利是图的利益尽头,是良知的出局和底线的崩塌。
志愿服务,主动回报社会,却被猜测其中掩藏着利益动机;应对灾难,企业献出爱心,却被揣度背后有着利益交换。杨善洲图什么,用利益的逻辑说不通,就斥为“傻瓜”;郭明义为什么,用功利的尺子量不了,就断言“神经病”。利益的风暴撕碎了悬在一些人头顶的崇高云层,人不过是欲念死海中一个小小的漩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与实利挂钩的理想不是“做作”、便是“矫情”,利益于是成为时代价值的“粉碎机”,让我们的社会只剩诛心之论,难言感动信任。
这是现代版的义利困惑,也是堕落版的利益考量。走出了“耻于言利”的时代,难道就一定要抛弃“时刻准备着”的理想?经历着“利益解放”的大潮,难道就一定要放弃“为了全人类”的信念?拒绝利益主义独步天下,理想情怀又该何处安放?
就像文学家所说的那样,“理想有如晨星——我们永不能触到,却可以借着星光在人生海洋中远航”。确实,理想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不能帮我们找一个优厚的工作,领一份体面的薪水。甚至一个有理想的人,活在当下,会比别人更觉生存的困难与尴尬。但是人若没有了理想,生命将走向何方?我们赞颂希望“让人类远离饥饿”的袁隆平,我们钦佩把汗水洒落山间邮路的王顺友,实际上是赞颂一种更饱满的意义、钦佩一种更丰盈的人生。循着理想的星光,我们才能跳脱一己得失,眼界更远、胸怀更大,找到一个更持久、更深刻的生命出口。
“唯意志论”者固然举步维艰,只有利益的人生同样苍白无力,“喻于利”不是开启幸福的万能之钥,“喻于义”才能推开梦想的必然之门。构筑精神的高地、留存理想的底色,才有灵魂的原野郁郁葱葱,文明的河流碧波荡漾。这就是为什么写出《国富论》的亚当·斯密,更看重《道德情操论》,也是为什么社会的改革者,既需要现实主义的利益考量,更需要理想主义的勇气担当。
翻开历史,越是大发展、大变动的时代,越需要有超越个人、超越利益的理想。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的执着信念,法国大革命中民主自由的热烈追求,20世纪初叶席卷世界的红色狂飙,都曾是导引时代前进的旗帜。在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的当下,尤需在物质利益之外,多一份理想情怀。借用叔本华的一句话,它是对每个时代伟大事物的同一性和连续性的信心,是对一代代人的变化和衰退的抗议。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
专家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须警惕“明放暗不放”
“这是一场静水深流型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蔡礼强这样
评价本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月24日和5月6日,国务院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了71项和62项行政审批事项。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动员。这意味着,新一届政府成立两个多月以来,已经3次提到行政放权,133项审批事项将被“松绑”。
“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历了6轮‘大动作’。本轮改革可谓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因为行政审批权是政府部门最具‘含金量’的权力。”在蔡礼强看来,本轮机构调整的部门数量不大,却堪称我国走向“有限政府”的一场深刻自我革命。
静水深流型的改革意味着任务艰巨,“暗礁”潜伏。蔡礼强提示,除了严防利益格局成为改革“绊脚石”外,3种情况最值得改革者警惕:行政审批权“明放暗不放”、改革避重就轻和官办协会担当“二政府”。
釜底抽薪的反腐举措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时,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到了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的位置。“转变政府职能,是在当前形势下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举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在13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这一改革举措的地位,作出了清晰界定。
简政放权,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以这两大内容为主体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俨然成为新一届政府开局的核心内容。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以往6次的改革经验提示:‘就机构改机构’只能解决表面问题,政府职能转变才是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蔡礼强说。
他用“思路明晰、方向正确、力度和决心大”来形容本轮机构改革给他的印象:“本轮改革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职能转变这条主线非常明确,被中央牢牢抓住。”
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宁曾这样表示:目前政府经济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职能转变刚刚起步,一些部门仍旧习惯以传统手段管理经济社会,导致定位不准、越位、缺位,“这些问题都有待新一轮改革解决”。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看来,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作为突破口,是实现“有限政府”的必经之路。
王锡锌这样形容他眼中的“有限政府”:“就像我们的肺,当你感受不到它的存在的时候,才是正常的,当你呼吸有困难的时候,那可能是出了问题的。”在他看来,类似“生个孩子都要准生证”背后的公章丛生现象,就是当前政府职能设置不尽合理的一面镜子,“如果没有对这些职能进行正确界定,任何机构调整都是瞎折腾。”
“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要求‘放权’和‘限权’,而政府权力配置背后深层次的权力结构,就是行政审批权。”蔡礼强分析,通过掌握大量的审批权,政府部门便将资源配置的权力牢牢握在手里,最终导致“跑部钱进”等官场乱象。
此外,蔡礼强认为行政审批权也是政府吃拿卡要的症结所在。“过多的行政审批,压缩了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空间,限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也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为部门政府官员寻租和腐败提供了借口和便利。”
因此,蔡礼强认为,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反腐也是一记“釜底抽薪”之举。“这项改革是廉洁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取消部分行政审批权,恰恰把腐败的根和土壤给铲除了,比单纯‘加强监管’要有力得多。”
3块改革“暗礁”要警惕
“改革过程中的挑战很多,因为这场改革涉及的就是背后的利益配置问题。实施起来可能阻力重重,并伴随诸多怪相。”蔡礼强提示,因利益格局“绊脚”而功败垂成的改革,历史上并不鲜见。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3块“暗礁”最需要警惕:
一是“明放暗不放”。比如把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核准制等,但实质上,还是等同于变相的审批。
二是避重就轻。把不太重要、不太关键的审批权下放,但仍把一些项目审批、投资审批、资质审批等关键审批权,牢牢抓在手里。
“操作中,一些部门可能把那些含金量比较大的审批项目、可以带来重大寻租空间和寻租机会的项目,通过隐藏、移花接木的方式保留下来。而把一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失效的审判项目,上报取消。”蔡礼强称,改革过程中,应当警惕一些部门这样“蒙混过关”。
三是把审批权转移给一些官办协会手中,让没有独立性的官办协会发挥“二政府”作用,但审批权还是“遥控”在政府手上。
“很多社团组织与政府机构是依附关系,和主管部门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独立性不够。”蔡礼强说,若政府主管部门将审批职能转移给这些社会组织,实质上是“放手但不脱手”,无益于改革的推进。
如何绕过这3块暗礁?李克强总理13日已开出了一个药方:监督与问责。
李克强总理表示,新一轮转变政府职能的大幕已经拉开。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要把职能转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改革要公开透明,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动态清理”审批项目机制
专家则建议从更多制度细节上“做文章”。蔡礼强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建立一套动态清理审批项目的机制,以破除部分部门以种种形式保留和扩大审批权等现象。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行政审批权必须在《行政许可法》的框架内运行。但现存的很多行政许可项目,仅依据部门‘红头文件’就实行,导致乱象丛生。”
他认为,对各个部门已经掌握的行政审批权,中央应该及时进行“动态清理”:“即要求各部门明确列出审批事项的依据,对某项审批权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都进行充分地论证和评估。如果不符合保留条件,就坚决取缔。”
对于尚未出台的行政许可事项,蔡礼强也建议引入“事前评估机制”。
“政府要公布行政许可的目录,接受公众监督,并论证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他表示,此外,政府也需给出其他两方面评估:“首先是成本效益评估,要考虑该审批事项是否会给社会和市场带来更大的成本;第二是创造力影响评估,即一个项目审批如果扼杀了社会和市场的创造力、抑制了活力,会带来副作用,就不宜出台。”
5月16日,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在针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所开出的药方就与上述思路“不谋而合”。中央编办等部委提出,为破除三块改革暗礁,需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抓紧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的具体办法,从根本上防止行政审批边减边增,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不反弹。”
此外,对“备案变审批”等“明放暗不放”行为,相关部门也有充分预判。比如中央编办等部委提出,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备案制办法中对备案的方式、内容、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适时组织专项督促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决定,和违反决定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等问题,将督促整改。
需要一批“接得住”的社会组织
为了防止官办协会充当“二政府”,培育一支独立性强、门类齐全、功能强大的社会组织,也被受访专家列为重点。
“转变政府职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能做的,政府就不要去管;二是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能自治的,政府就不用插手。”王锡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他看来,政府职能改革应该遵循“必要”和“适宜”原则:“当政府保留了最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下放了部分微观管理权后,要使这场职能转变能‘转得出去’,就必须有一支能‘接得住’的社会组织。”
对中国当前社会组织的发育状况,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杨凤春副教授并不乐观。“只有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自我管理得到了充分发育,政府职能转变才有成长空间。”他说,而目前无论独立性、竞争力还是管理水平,中国的社会组织均难以独当一面。
为此,蔡礼强给社会组织的建议是:取消双层管理方式,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
“对于官办社团,第一步要做的是‘政社分开’:切断社团和主管部门的依附关系,取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这一双层管理方式。在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与政府‘脱钩’,让它们有自主运营和发展的能力。”
社会组织的双层管理束缚,在今年3月已经“松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而不再需要主管部门。
此外,蔡礼强认为官办行业协会的垄断性,也需要改革来打破。“2012年,广东省已经在行业协会中引入竞争机制,取消了‘一业一会’的固有限制。”他说,“我们在努力破除体制性障碍,努力使行业协会变得有活力、有自立性,促使不同协会之间展开竞争,靠良好治理能力、优质服务、有效管理来获得发展空间。”
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从经济领域切入,但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又一主攻方向。
早在2012年10月,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就作出了如下表述:“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5月16日,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已明确,这一批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是一个开始,正在抓紧研究提出下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意见。
“相关牵头部门将坚持不懈全力推进这项工作,成熟一批、出台一批。取消和下放的重点,将继续聚焦在群众和企业反映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增加企业非生产经营成本的行政审批事项上。”
“政府的第一个任务是持续发展经济,从如何健全和完善经济制度‘入手’是可行的。而与此同时,我们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教育、卫生、科技领域同样亟待改革。”蔡礼强预计,改革将会非常艰巨,“但从李克强总理的表态中,我相信本届政府将会打好这场攻坚战。”本报记者王梦婕实习生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