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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四章合同违约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中另有赔偿约定和赔偿标准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情形均须由员工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基层员工:部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事业部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行政事业部备案。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行政事业部将《员工离职申请单》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见附件八);员工被辞退或被除名处理,由行政事业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离职者应在行政事业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离职移交规定

(一)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填报《员工离职、调岗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七)交接清单内容由离职者本人编制,直接上级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

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他应归还公司的物品;

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

其他: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应移交事项。

(二)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三)接交规定:离职者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接收;无指定接收人时由直接上级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涉及财务类移交须有相关财务人员参与,并经财务经办人员和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

(四)监交规定:移交时应指定监交人,监交人对移交过程作全程监督;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移交由行政事业部主任监交;其他人员由直接上级监交;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岗位特性由总经理指定监交人。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责任仍由离职人负责。

第二十条各级审核人要把好离职移交的审核审批关,人员离职后发现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有亏欠未清的,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工资福利结算

(一)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行政事业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

(二)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双方约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

(三)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次月5日公司统一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四)社保计算:15日之前离职,当月结清,社保缴费从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15日之后离职,次月结清,公司代缴部分由个人补偿。

(五)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不法行为的,公司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接收人、监交人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五条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工资结算、转调人事关系、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而离开当前工作岗位,参照离职规定进行相应移交。

第二十七条必要时,对与经济直接相关的人员在离职离岗前,由行政事业部组织相关部门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作离职(离任)审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事业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与《招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行政事业部。

附件一: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NO:XX号因劳动合同到期,已通知其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NO:XX号:

您好!您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感谢您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内的综合表现,经公司综合考评,决定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特此通知。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附件二: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附件三: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NO:XX号经综合考评决定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已通知其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NO:XX号

您好!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内(或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经公司综合考评,根据《劳动合同》第条第款规定,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接到通知后按下述第项要求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1、按公司规定,在年月日前至行政事业部办理好移交、离职相关

手续,包括以下工作项:

A、办理薪酬、保险等结算手续。

B、办理调档、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C、办理工作移交。

D、其他:

特此通知。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附件四:公司员工离职申请单

表单编号:

附件五:公司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

表单编号:

附件六: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表单编号:

附件七:员工离职、调岗工作交接清单

表单编号:

附件八:离职员工沟通记录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超全)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离职审批流程 (2)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2)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3) 5.2离职交接流程 (4) 5.3离职分析 (6) 5.4退休及返聘流程、政策 (6) 6.注意事项 (6) 7.附件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3.名词解释 3.1离职:指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被动辞退等原因,办理所有物品、财务、信息及工作 等各项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2离职流程:指员工离职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 3.3离职面谈: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对优秀员工予 以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以制订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经营管理方式。 4.职责 4.1离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系统内部离职审批流程跟踪、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工作, 通常由部门人事员负责。 4.2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和离职分析工作,保证离职交接程 序完整无误。 5.管理制度 5.1离职审批流程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5.1.1.1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所 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及 所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员工主动离职,书 面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姓名,所在部门,离职原因,个人原因辞职要求 写明“本人主动提出辞职”,辞职书要求有日期及本人签字。 5.1.1.2部门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辞职的第一时间和辞职员 工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原因,确定是否挽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017企业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图

离职管理流程 一、目的 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因人员离职造成的损失,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依循。 二、围 适用公司所有离职员工。 三、离职类型 1、辞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 2、辞退(解雇)种类如下: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工作能力达不到本岗位工作要求,在公司部调整也没有合适岗位的。 (3)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6)因个人行为致使公司蒙受3千元以上损失的。 3、自动离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员工连续矿工两日以上或未经单位批准其它擅自离职的行为。 四、离职管理的流程 1、辞职流程 (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书》(附件一)报告所在部门。

(2)所在部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应在三日之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将该员工的《辞职申请书》转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发放《部门工作及相关物品移交清单》(附件二)监督该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由监交人,接交人、移交人分别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转出事宜,发放养老保险手册及社保、公积金停缴、转移单。 (5)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签订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限,辞职人员须按照相应条款支付相应费用。 2、辞退(解雇)流程 (1)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解雇)审批表》(附件三),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转行政人事部,由离职人员签字确认。 (2)行政人事部汇总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按照辞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因公司原因辞退(解雇)员工,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自动离职流程 (1)自动离职人员,在个人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情况下,由部门负责人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该员工相关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材料证据、工资性收入、劳动保险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核查、停发、封存、冻结等处理,做好原始记录的保留工作,并上报总经理。 (2)在个人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依法及时启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3)人力资源部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书面的形式直接送达本人,本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17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employee turnover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

员工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参考

员工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入职管理: 目标:规范员工入职管理,让新员工高效融入公司。 1. 将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关键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新的工作态度、工作习惯,这将影响其将来的工作效率,并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2. 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概况,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让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融入到工作团队与公司之中。 3. 在试用期内对新员工的工作进行跟进与评估,为其转正提供依据。 一、入职时间规定 以新进人员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当天作为该员工的入职日。 二、入职手续办理 1.入职时所需资料 1) 离职证明(原件) 2)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 3) 武汉市内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非汉口银行,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及支行信息); 2.档案、住宿的办理 1)新入职人员到行政人事部交验相关资料并办理入职手续,行政人事部依据新入职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系统资料录入,并将备妥的资料转交人事专员。 2)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为其办理公司钉钉账号,考勤及门禁指纹等手续。如需住宿公司宿舍,作好相关的安排。 三、劳动合同

新入职的员工,在一个月内,安排按要求填写劳动合同(公司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约定项,不另行使用试用期合同),试用期1~3个月,合同为固定期限三年。若试用期没能达到公司职位要求,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延长试用期限。 四、保险办理 入职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购买各种保险,如社保、商保等。 五、新员工上岗前进行职前培训,按培训制度进行。 ·员工离职管理: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工作与规范人事制度,现就员工离职特作以下规定: 一、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种 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钉钉离职申请;试用期过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钉钉离职申请,到离职日期办完离职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 解雇: 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 开除: 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 二、离职办理流程: 1. 辞职申请报告 提前1个月在钉钉上走离职申请流程。 2. 沟通挽留 主管与辞职员工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申请表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完整版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目标: 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离职形式 1、辞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关系 2、辞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开除:是指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二、离职流程 1、离职申请 (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 (1)经理、主管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人员需办理事项 (1)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 (2)按《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控制程序

员工离职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员工退休的管理机制,规范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的管理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员工退休的管理。 3 定义 3.1 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 3.2 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用工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3.3 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3天以上,或员工没有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离开单位,强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公司将视其为自动离职。 4 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员工退休的管理; 5 内容 5.1 员工辞职管理 5.1.1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1)试用期的员工辞职,按规定需提前3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公司正式员工辞职,按规定需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5.1.2 员工辞职谈话 1)员工提出辞职意愿后,管理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同时询问员工辞职缘由,必要时征询辞职员工对公司管理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2)若与辞职人员的离职无法挽留,管理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由公司领导出面与辞职员工沟通,进行离职挽留。 5.1.3 员工辞职审批办理 若公司领导与辞职员工的沟通仍然无法挽留,辞职员工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办理辞职审批。辞职员工离职审批办理完毕,按规定的时间在最后工作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5.1.4 员工辞职审批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处理原则 1 2020年5月29日

.(.....)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专业提供企 管培训资料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 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

文档仅供参考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 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 2020年5月29日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加美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条件及有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7年6 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2.2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审核及面谈、离职手续,核算员工离职前的工资、福利等项目。

3.2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员工离职事项,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3财务部负责结清员工借款。 四、工作程序 4.1 离职类别及条件 4.1.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可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⑴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 ⑵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同意员工辞职,但有以下情形除外: a.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b.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c. 在劳动合同或与劳动合同有关联的专项协议中约定有必须服务期,且必须服务期未满的。

4.1.2资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因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调整、岗位撤并等,致使员工的岗位消失的; ⑸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或因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体力、健康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调整的。 4.1.3协商解除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随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起草与修改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人事行政总监负责制度的审 核。 3.2 总经理负责制度的核准。 3.3 各部门负责执行此管理制度。

.. 4.0 工作容 4.1 离职类别与定义 4.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 为。 4.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 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 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 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 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 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

.. 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 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 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 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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