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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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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鉴定报告

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鉴定产品:

争议双方:

类别:产品质量鉴定

委托单位:

指定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XXX产品质量检验院(站)

XXXX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站)

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苏XXXX:XX号共X页第X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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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现场或检验部分照片

2、鉴定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和检测工作,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的检测机构,须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中心”)审查合格并签订资质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登记产品抽样检测工作。 第三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接到检测任务后,应当及时安排专业抽样人员按照规定抽样程序和方法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须携带专用抽样单(抽样单格式见附录)和相关抽样证明性文件,实行持证抽样。 第四条现场抽样过程中,应当根据种养殖产品区域大小和分布特点,合理布设采样点。所抽样品要能够代表整个登记产品生产区域范围内所有产品的总体情况。 第五条各类产品具体的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由接受任务的检测机构商申请登记产品所在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共同确定。 部中心根据登记产品抽样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制定分类别的登记产品抽样细则。 第六条抽样人员和登记申请人对抽取的样品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并负责。样品按规定进行适当的前处理后在

现场进行加贴封条,并由抽样人员、登记申请人同时在封条上和抽样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抽样单一式四份。一份随检测报告上报,其余三份分别由登记申请人、检测机构、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留存。 第八条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依据申请登记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相关可量化品质指标进行检测。 第九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其产品符合相对应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部分指标不符合其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具备其他典型可量化品质特性的,可建议申请人根据检测结果修改其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出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四份。一份交由登记申请人随申报材料上报,另外三份分别由登记申请人、检测机构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留存。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机构接到登记申请人有关检测结果异议后,应当及时进行复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检结果通知登记申请人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 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 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 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 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 工作程序 4.1 首件鉴定 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 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 不准批量进货或生 产。 4.2 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 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 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 鉴定。 4.4 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 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 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 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4.4.3对工厂自制的一般加工件、组装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生产车间操作 人员在首件完成后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首件鉴 定。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范本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制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 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质量鉴定申请书

质量鉴定申请书 质量鉴定申请书一: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申请人: ××××,男,汉族, 住北京, 电话:委托代理人: xx-x xx-xxx-xxx-xx 电话: 1xx-xxx-xx7被申请人:××××,男,汉族,电话:××××××××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引起纠纷一案作工程质量的鉴定.事实和理由:200×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建。 由于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导致申请人的厂房,车间以及一些其他工程项目出现坍塌,墙体剥落,等等一些其他严重的质量问题。 该工程已建成二年了。 致使该项工程租不出去,无法使用。 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现向贵院申请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检测,请予以安排。 鉴定的内容清单:1、厂区内××个消火栓;2、××修理车间顶棚与墙面结合处密封不严;3、××修理车间顶棚中间凹陷,顶棚彩钢板露出内泡沫,顶棚彩钢板之间封闭不严,整个车间漏水导致机器设备受损;4、××修理车间内设三间办公室及一间库房顶棚漏水,墙体下沉,墙面断裂;5、××修理车间内的地面,厂区内水泥地面;6、××办公室顶棚与墙面结合处,顶棚彩钢板,墙面装修;7、××仓库中间顶棚(已自行修补),南一间的顶棚凹陷,地面中间裂纹,南两间的东墙体断裂;8、××三间办公室的墙顶的墙皮装修脱落,门锁损坏;9、××地面里面高,门口低,污水倒流,小

便池不下漏;10、××房地面的质量问题,门和窗户已烂。 质量鉴定申请书二: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399字)申请人:xxxx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市xxx路xxx三楼。 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长被申请人:河南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xx市xx区xx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长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承建的xxxx11#、13#、14#、15#、16#、17#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的具体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承建的xxxx11#、13#、14#、15#、16#、17#住房交付使用后,部分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现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于墙体裂缝的责任主体存在争议。 鉴于房屋墙体裂缝的原因直接影响到本案审理判决结果,为了能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上述请求鉴定事项作出公正合法的鉴定此致xxx 市人民法院申请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量鉴定申请书三: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书(227字)申请人:xx法定代表人:xx请求事项:请求法院组织对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交付给申请人的电动百叶帘组件中的电机和控制器进行鉴定,以确认为不合格产品。 事实及理由: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纠纷案,贵院已受理,案号为(2010)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33号。

首件鉴定管理规定

首件鉴定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编号:版本号:V1.0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 2012-12-16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3、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将鉴定产品的内在质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因此,产品质量鉴定一项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它区别于仲裁检验。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1.申请人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3.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与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签订委托书,明确产品质量鉴定的委托事项,并提供所需要的有关资料。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1)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标的;(4)完成产品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5)产品质量鉴定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886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报告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报告一: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组织对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交付给申请人的电动百叶帘组件中的电机和控制器进行鉴定,以确认为不合格产品。事实及理由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纠纷案,贵院已受理,案号为(XX)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33号。申请人也依法提起反诉,因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涉案货物不合格(组件电机和控制器不合格不能使用导致整个电动百叶帘布能使用),故申请人依法申请贵院组织鉴定。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报告二: 申请人:建湖县**石化阀门厂 法定代表人:朱**,厂长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要求: 被上诉人泰州市**工业设备制造厂出售给申请人的kgps1200/2.0/1s中频炉频繁出现的死炉现象是操作不当引起,还是因内在质量瑕疵或设计缺陷引起。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26日,申请人与被上诉人泰州市**工业设备制造厂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被上诉人向申请人出售型号为kgps1200/2.0/1sk 中频炉一台,价格17万元;由被上诉人负责安装调试,提供产品基础图;质量与技术标准为jb/t4280-93、jb/t8669-20xx,主电路保修1年,二次回路三年质保。合同对其他事项亦作了约定。申请人在使用该炉后,发现经常出现死炉、电容及晶闸管烧毁等内在故障。被上诉人应申请人的要求,于20xx年6月份到9月份之间曾多次派人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使该炉正常运作。20xx年10月份以后,被上诉人开始拒绝维修,甚至连申请人的电话也不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书产品质量鉴定书

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书产品质量鉴定书 目录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的特征 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1]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所谓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产品质量鉴定的特征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3、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将鉴定产品的内在质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因此,产品质量鉴定一项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它区别于仲裁检验。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1] 1.申请人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 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3.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与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签订委托书,明确产品质量鉴定的委托事项,并提供 所需要的有关资料。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1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标的;4完成产品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5产品质量鉴定 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6违约责任;7申请人和鉴定组织单位代表签章和时间;8其 他必要的约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及其审查和备案[1]1.产品质量鉴定的实施 专家组负责制仃产品质量鉴定实施方案,独立进行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需要 查看现场,对实物进行勘验的,申请人及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场,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 的条件。对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必要条件使产品质量鉴定无法进行的,应当终止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需要做检验或者试验的,专家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进行,并 由其出具检验或者试验报告。 2.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专家组负责出具产品质量鉴定垠告包括以下有关事项和内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和受理产品质量鉴定的日期;2产品质量鉴定的目的、要求;3鉴定产品情况的必要描述;4 现场勘验情况;5产品质量鉴定检验、试验报告;6分析说明;7产品质量鉴定结论;g鉴定专 家组成员签名表;9鉴定报告日期。 3.审查和备案 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负责。 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交付申请人,并向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模块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首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件,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件;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引用标准: GJB908A-2008 《首件鉴定》 GJB 9001B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职责: 4.1技术部编制《首件鉴定目录》;生产部负责填写《首件记录》;质量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4.2《首件鉴定报告》由首件鉴定小组填写,首件鉴定小组组长签字。参加首件产品鉴定的人员应对鉴定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首件鉴定的程序 5.1首件鉴定范围的确定 公司应按照1确定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零件,并编制《首件鉴定目录》,具体列出需鉴定的零件号、版次、名称等。对于采用相同的生产过程和方法且具有相同特性的产品的首件鉴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 对于A、B、C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技术部编制并经质量部门会签。 对于D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质量部门编制,经顾客会签。 5.2标识

公司应对首件鉴定过程中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A、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B、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中上作“首件”标识; C、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D、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5.3生产过程的检验 公司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2.2的要求实施检验。 5.4产品的检验 公司应按2.3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5.5重新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不合格时,组织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3.3和3.4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 5.6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1公司应按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 5.6.2审查人员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质量部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 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 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的过程流程卡、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 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

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篇一:产品质量评审结论评审报告 篇二:产品质量评审管理办法4 产品质量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产品质量评审的工作程序,以确保未经产品质量评审的产品不得交付分系统、系统试验及顾客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产品质量评审,但不适用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质量评审。 批量生产过程在首批产品交付前,应参照执行本程序。 3职责 3.1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产品质量评审的组织及归口管理工作。 3.2被评审项目或单位负责提出产品质量评审申请。 3.3产品质量评审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评审组,评审组负责实施评审,总结评

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出评审结论。 3.4被评审项目或部门负责根据评审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确定待办事项,明确责任人、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3.5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评审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 踪检查。 4工作程序 4.1产品质量评审是产品加工完成之后、经初步验证(静态检查、性能调试)符合规定要求以后,交付分系统、系统试验之前,对研制产品的质量及其质量保证工作所作的全面与系统的审查。用于重要试验(如样机鉴定试验、定型试验)的样机不得跨越此程序。未经评审的产品不得交付顾客使用。 4.2产品质量评审必须纳入研制计划,并在研制网络图 上标出。 4.3如产品在院外生产及总装,产品质量评审可在生产 厂进行。 4.4评审应具备的条件: a)产品按要求已通过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及首件鉴定; b)产品经检验或试验符合图样和规定要求; c)有经批准的《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d)提交的产品质量评审文件应完整、齐全。 4.5评审的依据: a)研制总要求或合同;

产品鉴定申请书3篇

产品鉴定申请书一: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ⅹⅹa市智能仪表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ⅹⅹa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ⅹⅹ路ⅹⅹ号。 法定代表人:何ⅹⅹ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赵彦儒,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其鸾,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就下列事项作出鉴定:2007年3月14日,ⅹⅹb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属院发生爆炸事故中,编号为ⅹⅹⅹⅹ的燃气表质量是否合格。 鉴定目的:确定涉案事故房间内的液化气浓度过大,究竟是编号为ⅹⅹⅹⅹ的燃气表质量不合格漏气造成的,还是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管道漏气造成的,还是煤气灶没有关好漏气造成的,以及涉案事故房间内另一液化气罐漏气或对其操作失误造成的。 事实与理由: 宋ⅹⅹ诉ⅹⅹb市ⅹⅹ燃气有限公司、ⅹⅹa市智能仪表工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2007年7月28日作出事故调查结果报告,认为燃气表左恻壁一内径为2.2公分工艺孔漏气遇电火花是引发爆炸事故的原因。申请人认为,虽然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燃气泄露遇电火花而引爆的,但是燃气泄露有多种可能的原因,如用气后未拧紧,或者燃气管道泄露,事故现场另一液化气罐漏气等等。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调查结论认为:燃气表左侧壁内径为2.2公分工艺孔漏气遇电火花而引发的爆炸事故。显然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正常使用管道压力应该小于10kpa。而此工艺孔是400 kpa过盈配合压进去的,浙江省ⅹⅹ燃气具有限公司在100kpa条件下检查了密封性,合格不漏气;而且事故发生时,工艺孔的堵头已经飞出找不到。应该是爆炸将堵头打飞的,而不是堵头漏气。ⅹⅹb市公安局ⅹⅹ分局是从刑事侦查的角度对此事故进行调查,作出的结论,意在排除人为作案的可能,且ⅹⅹ公安分局并无对燃气表具产品进行质量鉴定的资质和检测手段,该事故调查结果报告不应当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申请人要求对涉案燃气表具进行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篇一:产品质量评审结论评审报告 篇二:产品质量评审管理办法4 产品质量评审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产品质量评审的工作程序,以确保未经产品质量评审的产品不得交付分系统、系统试验及顾客使用。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产品质量评审,但不适用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质量评审。 批量生产过程在首批产品交付前,应参照执行本程序。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产品质量评审的组织及归口管理工作。 3.2 被评审项目或单位负责提出产品质量评审申请。 3.3 产品质量评审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评审组,评审组负责实施评审,总结评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出评审结论。 3.4 被评审项目或部门负责根据评审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确定待办事项,明确责任人、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3.5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评审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质量评审是产品加工完成之后、经初步验证(静态检查、性能调试)符合规定要求以后,交付分系统、系统试验之前,对研制产品的质量及其质量保证工

作所作的全面与系统的审查。用于重要试验(如样机鉴定试验、定型试验)的样机不得跨越此程序。未经评审的产品不得交付顾客使用。 4.2 产品质量评审必须纳入研制计划,并在研制网络图上标出。 4.3 如产品在院外生产及总装,产品质量评审可在生产厂进行。 4.4 评审应具备的条件: a) 产品按要求已通过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及首件鉴定; b) 产品经检验或试验符合图样和规定要求; c) 有经批准的《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d) 提交的产品质量评审文件应完整、齐全。 4.5 评审的依据: a) 研制总要求或合同; b) 技术文件,如图样等; c) 质量保证大纲; d) 适用的标准、规范、法规及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6 产品质量评审文件 4.6.1 提交文件 提交文件为产品研制质量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 研制过程简介; b) 技术指标符合任务书情况; c) 产品技术状态符合情况; d) 质量保证大纲执行情况; e) 产品性能指标符合情况; f) 产品质量状况; g) 质量问理及归零情况;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治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给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畴内依照申请人的托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依照申请人的托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本方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仲裁检验 第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治理部门;(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人能够直截了当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能够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方法第八条规定的;(二)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三)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差不多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仲裁检验应当与质检机构签订仲裁检验托付书,明确仲裁检验的托付事项,并提供仲裁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仲裁检验托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一)托付仲裁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三)托付仲裁检验的依据和检验项目;(四)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方式;(五)

水运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doc

水运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 程安全质量 (1)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书 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经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各方检查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联动试运行情况良好。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上海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向你站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质量验收手续,请予办理。 附件: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一览表 3、其它有关资料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申请由建设单位提前十天填报。

提供的安全施工条件得不到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2];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合同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加在监理单位身上。安全监理工作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安全监理“责、权、利”不一致,导致监理对现场安全施工无法进行有效控制;更有一些民营资本运作的项目,往往把监理当成摆设和“替罪羊”,一旦出了问题,便将责任全部推在监理身 上。 2.2施工单位因素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管理水平差、投标报价低的施工企业进入水运市场,管理水平高的优质企业在施工竞标中被淘汰出局;“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违规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见不鲜。很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现场安全管理经验不足;一线施工者多是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经验不足且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工人应有的安全技能,对所从事的作业安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自我保护意识差。 2.3监理自身因素 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偏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项目监理部技术型人才配备较强,安全监理人员投入不足,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或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管其他工作[3];不重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敏感性;安全责任落实缺少考核和激励机制,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成“人人都不负责”。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作者:佚名q 日期:09-11-25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1999年3月10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 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 过程。 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 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本办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仲裁检验 第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 请。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号: V1.0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 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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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3 2020年5月29日

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本办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仲裁检验 第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它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人能够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能够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 (三)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 (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仲裁检验应当与质检机构签订仲裁检验委托书,明确仲裁检验的委托事项,并提供仲裁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仲裁检验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 (一)委托仲裁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 4 2020年5月29日

质量技术监督产品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免费下载

质量技术监督产品检验(检定)(鉴定)委 托书免费下载 篇一:检验委托书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消防器材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委托书 篇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

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第五条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第六条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按照本办法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为准。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仲裁检验 第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 (三)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 (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号: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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