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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份协议模版

代持股份协议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

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代持股份、担任董事的报酬一并以董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则上,代持股份报酬已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算;

2、董事报酬以每月元计算,按公司工资制度发放,但乙方同意将每月工资的%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4、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2)30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3、本第十三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范本2

股份代持协议书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具有丰裕的资金且有意于在油田开发建设领域获得突破性的发展,乙方作为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

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油田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800万元,持有80%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十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要书面形式且经同样的授权签署方对协议方生效。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时间:

范本3

股份代持协议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4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简单版

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

受。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授权。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个人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编号: GQ-2021993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The parties may dissolve the contract upon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标签: titlecontent]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风险提示: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的并不是很明确或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X 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风险提示:应列X 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

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对委托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应详细,以此证明委托方为代持股份额的实际所有者。注意,受托方仅为名义持有,不承担委托方的投资风险。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

股份代持协议模板

股份代持协议模板 股权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身份证号:(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目标目标公司)甲方是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目标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目标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二、委托事项 与目标公司股东身份(目标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目标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所有涉及目标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目标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成立后直至目标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隐名股东;委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显名股东;受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代持甲方对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币贰拾万元出资所形成的股份(该出资占“”总注册资本的%。以下简称“”),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如下: 1、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公司股东在(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并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 2、乙方以该代持股份的股东身份参与(某公司)相应的经营活动,

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 3、乙方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乙方在行使该代持股部分的表决权时,须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后方能参与表决。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行使该部分表决权的,该部分的股权表决无效。 4、代为行使《公司法》所规定的及(某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委托持股期限(见第八条其他事项)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且承受。 2、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及乙方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持甲方实际向(某公司)出资的人民币贰拾万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部分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乙方有权以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身份对(某公司)的经营管理、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202007更新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1.2目标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及所有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或红利、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全部或部分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或乙方有使甲方权益受损之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将相应的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 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份

资金代持协议书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代持协议书

编号:FS-DY-66636 资金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出资人民币5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注册资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标准样本

协议编号:WU-PO-2170-652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_______万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公司人民币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签订本协议后,如上述公司登记于乙方名下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有任何变动,所变动的出资金额的实际权利人均为甲方,并按本协议书的规定由甲乙双方行使相关权利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出资设立该公司、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该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范本(标准版)

股权代持协议 签署地: 名义投资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实际投资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能够引入第三方投资,本着互利互惠、共 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 标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基本信息 1.1 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 2、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2.1 甲方实际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元整(¥),占目标公司的 股权。乙方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实际投资 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占目标公的股权;上述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2.2 现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占目标公司的的股权全部委托甲方代持即 该 %的股权挂在甲方名下,另的股权中甲方同意无偿给公司员工所有 并委托甲方代持,乙方留在自己名下。因此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 工商登记中体现的股东身份比例如下:乙方股份为,甲方股份为, 丙方股份为。 3、表决权的行使

3.1 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决议或者决定,甲方作为乙方股权的代持方享有决定权,无需经过乙方同意,为此乙方无异议。且目标公司交由甲方全权管理,乙方不得干预。 4、本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以股东身份出现在目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材料中。 4.1.2 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本协议 确定的程序表达意见、作出表决、签署文件等。 4.1.3 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有权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其它《公司法》赋 予股东的知情权。 4.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持股份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或者进 行任何权益的处理。 4.2.3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 4.3 丙方的权利义务 4.3.1 丙方保证配合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在实施本协议中将放弃受让 乙方的股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利。 5、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5.1甲、乙双方以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承担公司的责任。 6、违约责任 6.1 如因甲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在公司的股份被强制执行,甲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6.2 如因乙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代持的股份被强制执行,乙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7、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7.2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8、其它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模板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股权代持协议书(模板)

与股权代持协议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注册号/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注册号/身份证号: (以上甲方为实际投资人,乙方为代持股东)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并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为拓展公司发展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现有股东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 %股权委托给乙方代持,乙方同意接收该部分股权,并成为公司显名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比例的股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持关系的确立 1、甲方作为实际投资人,合法持有公司 %的股权,并已全面履行了股东义务,现甲方将其中 %的股权委托给乙方代持。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自愿成为公司显名股东。 3、代持期限: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4、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回购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转让协议》作为双方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之用,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参照本协议执行;《股权回购协议》作为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甲方收回股权之用。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并不基于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代持而丧失股东权利,亦不能基于此而免除股东的义务。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仍然以股东的身份参加股东会会议,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资产收益权、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均由甲方享有。 3、公司经营所得收益或所获债权,均由甲方按照实际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后,需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2、甲方基于对乙方的委托关系,需按照每年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持费用。 代持费用应于每年度一月份内向乙方足额支付。首次代持费用,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30日内支付。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虽然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代持,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但不能基于此免除其股东义务,甲方仍对公司债务承担股东有限责任。 4、公司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或债务,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以其并非显名股东的身份而拒绝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基于甲方的委托关系,以及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显名股东的身份代持公司的股权,有权按照每年度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收取代持费用。 3、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可以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作为代持股东,并不实际履行股东义务,同时亦不享有除在公司章程中具名之外的任何股东权利。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质押、作价出资等所有可能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行为)其所代持的公司股权。 2、第三方基于乙方的显名股东身份向乙方主张公司债权时,乙方应自知道之日起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甲方延误债权期限,需

股权代持协议书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完整版)股份代持协议英文模板

Share-holding Entrustment Agreement This entrustment agreement (hereinafter called as “this agreement”) was signed by following parties (hereinafter called as “agreement parties) in Qingdao, China on July 20, 2008. Party A: Shengyuan Nutritional Food C o., Ltd. (“Shengyuan Nutrition”) Address: Seashore Industrial Park, Jiaonan, Qingdao Natural person A: Jiang Yunpeng; ID card No.: 231026************ Natural person B: Zhang Jibin; ID card No.: 370223************ (hereinafter called as “Party B” or “Party B Together”) Whereas: 1 Validly existing and lawfully established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y A is an exclusive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 whose lawful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umber is: 370284400001270; 2 Party B is a citizen of PRC;

股权代持协议(模板)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实际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甲方持有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权。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持有代持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代持股权相关的所有权益均归属甲方所有。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三条委托权限 3.1乙方有权代替甲方行使除分红权益以外的股东权利,但在代为行使任何股东权利之前均需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和授权。 3.2乙方作为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并经甲方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最终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或追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3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红、溢价等)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如代为接收的,应当在接收之后及时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代持并成为显名股东,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将代持股权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承诺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 5.2乙方承诺将其所收到的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及时转交给甲方。 5.3乙方应诚实、谨慎行使代持股权的股东权利,不得侵犯甲方的所有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分或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如抵押权、质押权等)。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5.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代持股权及其收益。 5.5乙方所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均需在甲方安排下行使,需事先与甲方沟通并在投票表决中执行甲方指示。 5.6 乙方参与经营管理目标公司应当勤勉尽责,不得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目标公司利益或者损害甲方股东利益,否则,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受托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代持股期间,为了维护甲方相关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委托持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代持股权全部转让为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双方均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本协议,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通知,因无条件提前解除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方应当负责赔偿。在此等情况下,乙方应当在10日内配合甲方办理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手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 2.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所列义务、承诺、保证或其他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万元的违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出资的方式为:;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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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协议模板 甲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鉴于: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万元占公司 %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股份代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际出资人(甲方): 名义股东(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股份按委托给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3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范本.doc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1.2目标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及所有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或红利、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全部或部分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或乙方有使甲方权益受损之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将相应的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 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份进行转让、质押、或设置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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