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打造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旗舰

打造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旗舰

打造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旗舰
打造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旗舰

打造公务员培训教育的旗舰

——我国MPA教育发展状况及有关热点问题的政策分析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2级MPA学员杨跃华

摘要:自2001年至今,我国MPA教育完成了第一个教学周期。其间,也伴随着一些困难和曲折,有些问题至今仍困扰着教育界和理论界,并影响着MPA教育

发展的方向和前途。例如:MPA教育在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如何建立“MPA教育与某些职业相联系的制度”,“学历”与“学位”之争的出路

何在,等等。如果仅仅站在“当局者”的角度,可能会影响分析问题的眼界和境界。

因此,笔者试图置身“局外”,将MPA教育放在国家公务员录用、培训等制度的完

善、整个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以及我国学位制度的建设等背景下,运用政策分析等

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视角观察和分析有关的热点问题。今年人事

部60号文件的出台和招考规模的扩大,可能是MPA教育发展的一个拐点,这同时也

呼唤MPA教育管理理论的创新。本文得出的初步结论不是“理想的”,也未必是“令

人满意的”,但希望是有益的。

关键词:MPA教育公务员培训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学历学位

今年6月,国家人事部发出《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其实,自2001年我国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每年的全国联考报名之前,人事部都会发出一份例行通知。不过,往年的通知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就报名、考试等具体事项进行事务性安排,而今年的文件则表达了很强的政策导向,令人耳目一新、为之一振。

就在去年首届全国MPA论坛期间,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持、全国首批24所MPA 培养院校828名在读MPA学员参与完成的《全国MPA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不到30%的被调查者对MPA教育持乐观态度,不足40%的被调查者认为MPA教育性价比良好,近90%的被调查者认为学历问题影响MPA发展。(1)舆论界对MPA在中国的发展有了“水土不服”的论调。

笔者作为一名MPA学员,同时在党委组织部门从事宣传教育工作,应该是一个政策科学特别是公务员培训教育制度的学习者和研究者。因此,就有了对特定背景下我国MPA教育发展进行一点政策分析的愿望。正如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朱立言教授所说:“……MPA专业学位的学习者,也是MPA专业学位的建设者、创新者……”(2)当然,我认为,对这些问题,如果仅仅站在维护一己之利的角度,或者就事论事,不仅会影响分析问题的眼界和境界,事实上也很难为别人理解和接受。如果能树立宏观和全局意识,运用政策分析等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也许会豁然开朗。

1 MPA正在成为我国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0余年来,公务员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做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1700多万人次。1996年,人事部制定下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以来,公务员培训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公务员培训类别体系逐步确立,形成了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为主要类型,有对口培训、学历教育、出国(境)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公务员培训门类体系。最近几年,参训率不断提高,每年大约有230多万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卓有成效的培训,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能力明显增强。从学历上看,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的比例由1993年的32.1%,上升到2002年底的69.2%,提高了37个百分点。(3)

中共十六大报告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之一就是通过严把“进口”关,同时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培训,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国办发〔2001〕77号)提出,要确立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纲要指出:“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公务员的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特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把提高质量摆在培训工作的首位。”纲要列出了公务员培训的6项主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其学历层次”,其内容就包括“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提出该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从2001年起,国家开始重点在公务员队伍中积极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从2001年至2003年,全国24所首批试点院校MPA录取人数为:2001级3506人,2002级4225人,2003级3828人,其中国家公务员共有8000余名。2004年,我国MPA教育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人事部〔2004〕60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以及《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中有关“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和“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意见:一、充分认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二、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三、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通知还首次明确提出:“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今年,MPA招生院校由24所扩大到47所,所在省、市、自治区由14个扩大到24个。中央组织部将继续输送政府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全国MPA联考,由北京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2004级全国录取人数将会有历史性突破。

——各级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公务员在职参加MPA教育。《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浙人教〔2001〕264号)提出:鼓励公务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第二学历教育,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浙江省宁波市每年选送50名优秀年轻公务员到国内重点高校攻读硕士学位,选拔40名公务员赴国外攻读MPA,选送中青年公务员数百人(次)赴国外进行中短期培训,与国内重点

高校联合在宁波设立了MPA硕士点。(4)

今年3月18日,山东省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0号)。在该文件的第二部分“突出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中关于“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里,明确提出“选拔培养一批公共管理硕士”。

位于西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公务员2.5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仅115人,占总数的0.46%。宁夏将今年确定为“公务员素质提高年”,提出了一系列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具体措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宁夏人事厅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开办的“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宁夏班”今年也首次开课。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003级宁夏共有44名公务员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5)

云南省也按照人事部[2004]60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把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云南大学获准招收80名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情况下,今年云南省仍继续委托武汉大学计划招生50名。(6)

——MPA教育得到认可和借鉴,其学习模式和内容正成为其他的公务员培训方式的示范和参考。上海市人事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在2008年上半年之前,全市公务员必须参加MPA 核心课程培训;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公务员2006年上半年前须修完全部课程。培训情况将作为公务员上岗、任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此次培训将上海市国家行政机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全部“一网打尽”。 MPA核心课程培训将采取“8+X”模式,即由8门公共管理课程和若干专业课程组成。8门课程指宪法与政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行政法、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等公共课程;“X”即根据部门的性质设置不同专业课程。首次考核时间将安排在今年11月份。上海市人事局有关人士指出,MPA作为专业学位出现后,吸引了本市一些公务员去修读,但这毕竟是少数,此次培训将实现普遍性。(7)

美国联邦政府中10%--20%的工作人员、公共政策领域中50%--60%的工作人员具有MPA 或相近的学位。在韩国60万公务员中,科长级以上的公务员有1万人,这1万人中的30%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了MPA学位。(8)过去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多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承担。MPA教育的出现和发展,使公务员培训走上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一些地方举办的MPA主干课程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同时也提升了MPA教育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希望MPA教育能成为我国公务员培训教育的一艘旗舰。

2 如何建立“MPA教育与某些职业相联系的制度”

与MPA教育的权威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01年全国首届MPA报考人数为1.2万多人,2002年报考人数下降到9000人,2003年更下降到6000多人,仅有首届报考人数的50%。根据《全国MPA教育状况调查报告》,对MPA教育持乐观态度的学员仅占全部被调查者的29.1%,认为读完MPA对自身发展作用不大或不知道的占62.9%。在2003年12月举行的首届全国MPA 论坛上,与会者在分析当前我国MPA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认为:有关政策尚未衔接配套,没有将接受MPA教育作为公务员录用、提职、晋升的重要考核条件及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习者的积极性。“职业化”名不符实,MPA“出口”不畅,制约了非公务员群体报考MPA的积极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王乐夫教授表示:“要建立MPA教育

与某些职业相联系的制度。”(9)

那么,如何建立“MPA教育与某些职业相联系的制度”?有一种理想的愿望就是,最好让MPA专业学位在公务员录用、提职、晋升等环节成为优先条件甚至是“充分条件”,例如让MPA学位获得者中的非公务员能够“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我认为,对这一问题应该放在两个背景条件下进行考虑——一是包括MPA在内的整个专业学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如果没有这样的视野和角度,抱着理想化的愿望,我们或许很难自圆其说——难道JM(法律硕士)、EDM(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获得者,都可以直接取得法官(律师)和教师等执业资格而不必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

2.1 统筹规划包括MPA在内的专业学位教育与相关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的关系

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它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我国自1991年开始正式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目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学位已经有13个,即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博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等。截止到2002年,各专业学位已累计招生十几万人,远远超过同期学术性学位研究生的发展速度。社会对专业学位教育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专业学位已经成为与学术性学位并行的另一种类型的学位,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0)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位〔2002〕1号)中指出,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探索出比较适合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培养模式,培养了一批合格的专业学位人才。但是,由于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专业学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规模偏小,优秀教材与案例比较缺乏,师资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专业学位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质量保证措施尚需完善等。

就目前各个专业学位所涉及的“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来看,基本上都建立了各自的考试、考核或评审制度。职业资格的取得,主要是通过相关的“入门考试”,如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岗位任职资格,主要是通过选拔任用制度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取得。

由此可见,MPA毕业生“出口不畅”的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要着眼于整个专业学位教育与相应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衔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意见中针对“专业学位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特别强调:“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根据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先导性的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相互衔接的相关政策。”(11)因此,在寻求解决途径的时候,很有可能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有了这样一种视野,我们才能更好地处理个体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真正做到“切实可行”并“具有一定先导性”,也不枉我们对政策科学的学习与研究。

2.2 逐步建立MPA教育与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的衔接机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因

此,目前我国公共部门(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实行的都是“凡进必考”的制度。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就曾在去年全国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维护录用考试的严肃性。不能用通过某种考试,如MPA考试,替代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不能随意简化考试科目,降低考试难度,不经规定程序录用一些特殊人员;不能不顾试题质量,随意组题进行考试。”(12)

既然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确立了“凡进必考”的录用规则,那么我们在致力于解决MPA学位获得者的“出口”问题时,就不能简单地用一种规则去破坏另一种规则,而应该注重规则之间的联系。其实,即使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我们还是可以寻求结合点的。

以公务员录用制度为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关于考试的第五章中,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同时,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采取相应的测评方法或简化考试程序:(一)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二)因职位特殊需要专门测量其水平的;(三)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四)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云人发〔1994〕26号)第一条规定:“录用国家公务员一律实行考试录用,未经考试的不得录用。”然后第五条也提出:“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所规定的一些特殊岗位的考试,简化考试程序的办法,另外发文规定。”

我的理解是,对于非公务员的MPA毕业生,不能简单地破坏规则,非要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而可以依据上述有关规定,通过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将MPA专业学位获得者纳入制度化的简化考试程序中。例如,可以按照“向下兼容”的原则,明确MPA毕业生报考某些岗位时,可以免试部分公共或专业科目,有的岗位可以实行免笔试进入后续考试(考核)环节、同等条件优先等制度,为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提供“绿色通道”,这样既不破坏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又可以增强MPA教育的吸引力。

对于MPA专业学位在公务员考核、晋升等环节的地位和作用,也可以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加以明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之一就是:“经过党校、行政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现在,既然人事部门已经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那就应该建立组织、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横向与纵向联系,明确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用人、提职、晋升时应有的地位,以激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者和学习者的积极性。

至于说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给与公务员中的MPA学员适当的学习费用支持,就更行之有据了——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部门都有对在职完成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务员实行学费补助的制度,而且这也符合公共部门经济学中政府对于“正外部性”进行公共投入的理论。如果把MPA学员的学习费用支出看作是一种消费行为,那么这种消费带有明显的正的外部性。正如人事部〔2004〕60号文件中所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公共经济学中的外部效应理论认为,政府通过对带有正的外部效应的物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发放相当于其外部边际效益大小的财政补贴,将其私人边际效益提高到同社会边际效益相一致的水平,以此实现正的外部效应的内在化。这与某些没有考试考核作为质量保证的“花钱买文凭”现象,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2.3 关于“学历”与“学位”争论之我见

据《全国MPA教育状况调查报告》,在读MPA学员中公务员比例为78.5%,89.1%的学员认为,学历问题影响MPA今后的发展,因为MPA教育为学位教育,毕业后没有研究生学历。而现行公务员人事制度中,主要以学历而不是学位为考察标准,使许多本想接受MPA教育的公务员失去兴趣。学历与学位之争,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我认为,作为一个致力于公共管理事业的学习和研究者,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课题。从系统发生论的观点出发,可以把公共政策看作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所以,对于学历与学位之争,我们也要从政策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等,政策客体——学历与学位、学校和学生以及社会环境特别是文化、教育体制环境等三方面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来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了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资格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的资格规定中,有完全相同的表述:“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具备各自资格的前提下,条例第四、五、六条中还分别明确了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条件。在我国恢复学位制度前夕的198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发文提出:“从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毕业的研究生,如本人已完成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提出申请学位,可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单位组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如该单位今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则由本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补授相应的学位;如该单位未被批准为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者可按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今年以前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再按学历补授学位。”“为了使学位制度更好地起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在去年(即1979年——笔者注)二月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学位条例时曾提出,获得学士学位和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工资可以不加区别;但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的工资,原则上应该略高于没有获得学位的研究生的工资。”(13)由此可见,学历、学力和学位,应该是条件与结果、路径和目标的关系。

在我国恢复学位制度以前,只能用“学历”(其外在形式是毕业证书)作为衡量一个人学业完成情况的指标。从1981年恢复学位制度至今,我国实际执行的是学历和学位“双轨制”,这也无可厚非。因为,现实中存在大量实行学位制之前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他们只有学历证书(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他们的学历证书与后来的同级学位证书(如本科对应学士学位),当然应该同等看待。

如果情况到此为止,那么高等教育中学历和学位“双重承认”的状况将作为一种历史的过渡,逐渐被“学位本位”所取代。目前,国内一些高校中,以某些学业指标(如外语、体育成绩或论文是否通过等)作为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这就是以学位作为最终评价的体现。现在,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也要求具备学士学位(而不只是本科学历),也是“学位本位”的体现。

问题在于,改革开放后,我国又出现了夜大、电大、函大等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新生事物。国家为了鼓励公民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对夜函大等几类毕业生都实行了国家承认学历、享受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的政策。目前,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

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都予以承认。(14)这就意味着,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取得同级学位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也不一定通过全日制就读方式,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事实上,无论是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还是在夜大、电大、函大,或者自学,这只是路径的不同,只要有确定的质量评估标准(如全国统一的“自考”),对于符合标准(即通过相应考试或考核)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矛盾就在这里产生了。一方面,多种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被国家“承认学历”,甚至包括典型的属于非学校学习经历的“自考”;另一方面,包括MPA在内的13种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虽然参加了选拔性的全国联考,并按规定通过课堂教学修满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却绕过“学历”,直接获得了学位。矛盾在于,如果把“学历”定义为广义的学习经历,那么上述两个方面都有当然的学习经历,其本身根本无需“国家承认”,国家只需通过学位认证把住“出口关”,达到殊途同归的目标;而如果把“学历”狭义地定义为全日制学校学习经历,那么显然也无法解释为何承认前一方面,而又否认后一方面。

面对矛盾,一种解决思路是就事论事、“一事一议”——MPA、MBA或JM们分别为争取“国家承认学历”而奔走,夜函电大的毕业生则为获得学位而努力。作为一个MPA的学习者,应该通过政策的系统分析看到,只要这种“学历”概念定义模糊、学历与学位关系混乱的状况继续存在,类似的矛盾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采用权宜之计,更有可能延续和加剧这种混乱。

我的观点是:确立“学位本位”的目标,选择渐近改革的路径。从最终目标来说,应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以统一的学位认定作为高等教育的评价标准,并打通夜函电大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毕业生获得学位的通道,将“承认过程”的“学历”发展为“承认结果”的“学位”,使国家承认真正变为社会承认。同时,确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地位平等、各有侧重的关系(如同科学院院士与工程院院士的关系)。以学位作为学业评价标准,也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但是,在路径上,不应该、也不可能立刻废除“学历”认证。政策评价离不开环境分析。既然学历学位“双轨制”是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在历史条件尚未完全改变以前,也不能靠“一刀切”马上解决问题。我认为,可以按以下步骤逐步推进:

1) 在现阶段,尊重客观现实,实行双重承认、“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凡现行国家政策承认的学历、学位均一视同仁,由现行制度造成有学历无相应学位,或有学位无相应学历的,取其高者落实相关待遇。同时,可以逐步改进某些工作制度,例如不要再在统计工作中出现“专科、本科、硕士、博士”这种不同口径的选项并列的情况;

2) 推进和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使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均以学位为学业完成目标。实际上,现在“自考”毕业生就可以通过外语统考和论文答辩获得学士学位。规范和强化这一取向,“学位本位”意识就可以逐步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就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认学历”之说,学习目标和社会评价自然就以是否获得学位为标准;

3) 时机成熟时,全面实行以学位作为接受和完成本科以上高等教育的惟一标尺,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当然,那时仍然可以有“学历”这一概念,但它将被明确定义为记录个人大专(及以下)的获得法定认可条件的学习经历;同样,研究生这一概念也同样存在,但它是专指正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而不是现在的一种学历概念。

“实行学位制度,不仅是教育、科学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也将促进人事制度的改革。”(15)可以预见,随着学位制度的推进与人事制度的改革,他们之间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将使“学历”与“学位”之争迎刃而解,也将极大地促进包括MPA在内的整个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

《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国办发〔2001〕77号)

《公共部门经济学》(高培勇崔军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导论》(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第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一九八零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公务员培训类型和内容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及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务员培训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四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机关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机关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和行为准则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了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工作做好准备。初任培训在试用期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初任培训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职,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 任职培训是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所实施的相应的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职务的职责打好基础。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机关为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而提供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是指析需要,从机关暂时抽调公务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就是指围绕从事上述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工和方法等开展的培训活动。培训对象是从事该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培训由负责该专项工作部门组织。培训目的是保证公务员能够胜任专项工作的需要。 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是指机关有计划地对在职的公务员所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常规性全员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帮助全体在职公务员及时调整知识结构,补充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来说,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已经开展多年,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所以公务员法规定,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的在职培训,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后备领导人员培训,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后备干部培训,是培训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后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对象是列入后备队伍的人选,培训的目的是促进后备领导人员的成长,使其在需要时能担负起更高层次的领导职务。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求其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因此,后备领导人员培训的内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还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知识、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

申论范文——打造服务型政府相关范文

申论范文——打造服务型政府相关范文 关于我写的范文 樊政:人们常说“文无定法”,采用给同学们提供所谓“范文”的办法帮助教学,实属下策。笔者本人写作能力、认识水平更是壶中天地管窥蠡测,如此做法实在力不从心。但是,由于多数同学针对公务员考的试备考时间仓促,申论考试有着其特有的独特性,其他渠道又找不到相对不错的申论范文。只好用拙作贻笑大方抛砖引玉,,以为同学们的提高作铺垫。 樊政:这里有几点问题要强调: 第一,凡是收录到这里的范文,都是针对申论最典型、最基本主题的内容。同时,这些范文也将最主要、最基本的典型申论主题基本覆盖全面了。所以建议在大家备考之初,请尽量精读、熟读这里的范文。尽管范文水平有限,但是相对其他方法,精读、熟读这里的范文能够更直接地在包括学习党和政府的各项基本政策、了解各种常见的社会问题及社会现象、掌握申论考试中对策的提出论述及问题的分析方式、熟悉申论文章的基本写作技巧、规范申论写作行文及用词习惯、强化对时代最强音的理解等方面给予读者参考帮助。 第二,为大家提供范文,决不是希望大家照搬照抄。申论题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重点千变万化,甚至可以无限地衍生组合。更何况同样的申论题目,可能会有很多种不同的优秀答卷。希望大家对范文能有正确的借鉴扬弃态度。 第三,有些段落,虽然不是十分精彩。但是,大家在考试现场时间宝贵,情急之下也不妨一用。例如以下文章结尾: □□□□□,是我们当代中国人当代中国政府的伟大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历史重任的认识高度,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进一步完善□□□□□,积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很多情况稍加改动,就可聊且应急。这样就可节约出宝贵时间认真思考其它部分了。 类似的还有: 《左传.襄十一年》有云:“如乐之合,无所不谐。”古人用诗一样的语言描绘了如同音乐般美好的和谐社会。而在当今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了我们时代的主旋律。□□□□□,从而□□□□□,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以上可做开头) 胡锦涛曾经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位列其中,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等等,不多枚举。

保密基础知识培训答案

保密基础知识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3分) 1.不准将普通手机带入涉密场所。 2.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3~5年, 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 3.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登录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系统口令更换周期不 得长于一周。 4.单位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5.现场审查中,审查组应当组织被审查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闭卷考试。 6.保密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 7.被撤销保密资格的单位,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保密资格申请不被受理。 8.保密资格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9.单位分包涉密任务,分包单位应当是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 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 10.单位应当每6 个月组织保密检查,保密委员会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 检查。 二、判断题(每题3分) 1.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定密工作负主要责任。(×) 2.单位聘用涉密人员,不必与其签订保密责任书,只需在聘用合同上明确保密要求就 行。(×) 3.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时间为年度每人不少于 8学时。(√) 4.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 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5.对密品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存放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 管理规定。(√) 6.机密级计算机的身份鉴别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口令长度应当是十位以上, 并以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混合排列。(√) 7.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和无绳电话。(√) 8.没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以不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9.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也可以实行逻辑隔离。(×)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告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 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 三、单选题(每题4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C),并保持相对稳 定。 A.考评 B.考试 C.考核 2.各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C)的保密培训,并定期进 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A.工作中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初任教育培训的几点看法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初任教育培训的几点看法 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存在培训需求了解不够、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实际效果。主要从端正“考公”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尽快进入角色,实现角色转换;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技能这三个方面就如何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实效性谈谈自己的看法。 标签:初任培训;理想信念;角色转换;工作技能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每年都通过考试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这对激发社会活力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我国实现向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有力保障。公务员制度实施多年来,在公务员培训方面已经步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对在职公务员实施了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这对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精干”公务员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就目前来看,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还存在培训需求了解不够、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初任培训的实际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等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旨在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教育、培养、训练活动”[1]。初任培训“主要指对经公开考试后被录用的初次从事公务员事务的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培训”[2]。2008年颁布的《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规定“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基本内容,但是在制订初任培训计划的过程也应当充分考虑到培训对象的因素,做好初任培训的需求分析,“所谓培训需求分析,是指在规划与设计每项培训活动之前,培训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人员等采用各种方法与技术,对参与培训的所有组织及其员工的培训目标、知识结构、技能状况等方面进行系统的鉴别与分析,以确定这些组织和员工是否需要培训及如何培训的一种活动或过程”[3]。只有将培训目标和培训对象的知识结构、工作环境,心理需求、技能状况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让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达到较好的效果。根据我多年的培训经验,结合培训内容和新录用公务员特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需达到以下目的。 一、端正“考公”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1993年我国正式实行公务员制度,从1994年开始公开向社会招录,至今公考人数一年比一年多,竞争日益激烈,上百人竞争一个岗位已是常态。所以国人将日益火爆的公务员考试称之为“国考”。“国考”日益火爆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随着20世纪末高校扩招,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不再包分配相关政策的出台,

保密基本知识(培训材料)

培训材料 保密基本知识 一、日常工作中的保密 (一)涉密文件的处理和档案资料的保密 涉密文件的处理包括对涉密文件拟写、印制、传递、携带、承办、使用、移交和销毁等各个环节。档案资料的保密是指对载有秘密内容的文件报纸、期刊、教材、图表、照片(含底片)、以及各类资料汇编、工作手册的保密管理。 1、涉密文件的拟写与印制。秘密资料的拟制,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承办人起草文件时,应提出发送范围、定何密级、保密期限等意见,报签发领导一并核定。文件的草稿应按正文的密级管理。承办人拟制完毕以后,应将文件的定稿由保密人员分发、保存。秘密文件的复印、打印、铅印等,须经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批准后,在公司内部或指定的地方场所进行,并严格控制份数。文件印制过程中的校对稿和废页,要及时彻底销毁。 2、涉密文件的传递。发送文件、报纸、刊物等要由专门人员统一分发。发往外地的秘密文件资料,要经有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不得经普通部门邮寄,传递时要有专人专车直送。 3、涉密文件的承办与使用。承办人在收发秘密文件时

要及时做好登记。借阅文件时要有领导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无关人员不得阅知。组织传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崔退,不得失去控制。 4、涉密文件的移交。一切秘密文件资料使用后,均须存放在档案室。确需业务部门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放在有安全保障的保密柜内。绝密件应专门保管。交接保密文件资料时,双方人员要当面点清,在移交文据上共同签字盖章,必要时由领导派人监交。调动工作、离职人员必须把承办、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本全部清退给档案室(保密员),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交接不清不办理离职手续。 5、档案资料的管理。档案资料是指具有查考使用价值、经过立案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各种文件资料。在档案资料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秘密,有的甚至是核心秘密。因此,必须严格档案资料的保密管理。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按借阅档案的要求,写明使用目的、内容和方法,经领导同意由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 6、废旧资料的销毁。废旧资料,是指按规定不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和已经超过保密期限、无存档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办公所用的废旧报纸等文字资料。由于在这些资料中也有一些公司的秘密,所以对这些资料的销毁,也必须要按规定进行。销毁应选择安全保密的场地进行,由两人以上监销。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保密知识培训讲稿

保密知识培训讲稿 案例一: 麻痹的代价 一辆东风牌平头卡车疾速而过,后车厢被苫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中年男子叫赵委,他是K 市军工企业Kw厂的保卫干部,此次奉命到南方押运一批密品,这次到南方提货,一路上马不停蹄,没机会欣赏沿途风光,吃不好、睡不香。坐惯了办公室的他,真有点吃不消了。 司机老王盯着前方,手里握着方向盘,强打着精神。赵委有点不放心了。心想,现在这帮司机都是“耗子给猫做三陪——赚钱不要命”的主儿,休息叉不太好,交通肇事就是这么发生的。他对老王说:“王师傅,你不是疲劳驾驶吧?我在保卫处这么多年。尽强调安全了,咱们可要安全第一啊!实在累了就歇会儿”。老王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流露出一丝不安。他犹豫了一下说:“好,那咱们就找个地方歇一会儿。” 看着远处闪动的灯火,两个人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两个人终于醒了,…走了几个小时后。他们又停车休息了一次。清晨5 点,他们在一个叫甘舵的小镇停了车。赵委的目光呆住了。原本用苫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车厢,顶部赫然出现了一个大窟窿,货被偷了!他动作敏捷地爬上车一看,窟窿有一米见方,一清点,缺了两箱货!苫布是被人割开的,货物显然不是颠丢的。 “军事秘密,这可是军事秘密啊!身为保卫干部他深知此事非同小可。赵委跳下车,对正在往车上爬的老王说:“不要动那个窟窿,保持原样!”赵委慢慢走到路边,缓缓地掏出手机…… 远在西北的Kw厂知道密品丢失了!随后消息被迅速上报到有关部门!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展开寻找和调查工作。国家保密局责成K 市所属的G 省保密局立即调查此事。经检查发现,Kw厂在这次押运密品的行动中,从一开始就没有严格执行密品押运的有关规定,未对密品押运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出事原因: 第一,该厂未按密品押运的有关规定使用集装箱式货车,而只是租用普通的东风牌敞篷卡车; 第二,厂方未对押运人员进行严格的事前保密教育,有关保密事项押运人员不甚了了;

2017年保密意识与保密常识教育考试答案 (2)

..
2017 年保密意识与保密常识教育考试答案 1 .保密法属于那门法律的下位法:AB A. 宪法 B. 行政法 C. 经济法 D. 刑法 2 .定密权属于何种权力:ABC A. 公权力 B. 国家权力 C. 行政权力 D. 私权力 3 .我国保密法隶属于那种法系:BC A. 英美法 B. 大陆法 C. 成文法 D. 判例法 4 .国的保密法律法规有那几部分构成:AB A. 法律 B. 总统行政命令 C. 法规 D. 习惯 5 .保密法与几个部门法有联系:ABC A. 行政法 B. 刑法 C. 民法 D. 社会法 6 .涉密工程这一概念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 U 盘等。√ 8 . 国家秘密的基本保密期限是,绝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 25 年,机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 15 年,秘密级国家秘密不超过 10 年。╳ 9 .涉密人员的权益就是所谓的合法权益,就是法律确认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权利和利益。√ 10 .保密工作中的定密权可以委托给企事业单位。╳ 11 .鉴于保密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不同,我国把两法分列入不同的法律部门。╳ 12 . 保密审查的原则是领导负责制。╳ 13 .涉密人员在非涉密区域和时间内,可以自由通行国内外。╳ 14 .中国中央办公厅规定,中央电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五大类型。√ 15 . 所有超过解密期限的保密内容,都可以自动公开。╳ 16 . 17 . 18 . 19 . 20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由一名领导人亲自负责文件的保密。√
;..

深化政府“放管服” 打造服务型政府

深化政府“放管服” 打造服务型政府 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让群众满意。 “你妈是你妈” 奇葩证明层出不穷 在去年5月举行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痛斥:证明“你妈是你妈”,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一年时间过去了,这类“奇葩证明”还在层出不穷。媒体最新爆出,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一个社区,老人领取高龄津贴要复审,如果腿脚不便,还要在家里拿着当天或当月的报纸拍个照片,证明自己“还活着”。类似的奇葩证明还有很多。比如,妻子探望丈夫被要求开具“老公是老公”的证明,老年证丢失被要求出示“丢失证明”。 “放管服”三管齐下不但要放还要管好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各类审批达到1700多项,投资创业和群众办事门槛多,审批过程手续繁、收费高、周期长、效率低。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放出的“当头炮”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去年又把优化服务纳入其中,也就是,“放管服”三管齐下,不但要放,而且不是一放了之,还要管好,管好的同时还得做好服务。目前这项改革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但是要看到,政府眼下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转变政府

职能的“放管服”,很多时候还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有的政策措施“听起来很美”,人们实际办事时却感觉不到。证明“自己还活着”之类的笑话,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5月9号举行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此就有生动的描述。他说,有的审批只是由“万里长征”变成了“千里长征”;在办理一些证照时,有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互为前置,“蛋生鸡、鸡生蛋”,搞得群众团团转。 简约治理才能带来繁荣与富裕 “放管服”改革以来,一些政府部门在工作方式方法、管理制度等方面没有应时而变,影响了改革成效。各类“奇葩证明”之所以长期存在,说到底就是因为一些部门宁愿“群众多跑腿”,也不愿“信息多跑路”。 在几乎“人手一张网”的今天,政府部门要确定“你妈是不是你妈”、“老人是不是还活着”再容易不过了。但现实情况是,80%以上的信息数据资源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明明一根网线、一个接口就可以实现的信息互联互通,却偏偏要固执地保留一个又一个“信息孤岛”,人为地制造一个又一个“21世纪怪现状”。 烦苛管制必然导致停滞与贫困,简约治理才能带来繁荣与富

谈构建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服务型政府构建探究 内容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但是目前在观念、规章制度、管理体制、效率等方面都存在着有多问题,本文从治理理念、民主参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角色转变等方面阐述了应对措施。推进政府转型,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字:服务型政府,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这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步骤,也是顺应国际形势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从功能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由原来的控制者变成服务者,政府以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服务为目标,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变为公共服务领域;从管理模式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有限管理社会的权利,对经济社会管理负有限责任,通过对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互动式管理的政府模式;从特征角度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全新的服务理念支撑,在服务中试自己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追求发展和进步的政府,突出以民为本,以提高政府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共服务为特征的政府管理体系;从理念和宗旨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的政府。 (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府是社会主义政府,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注意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没有处理好效

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内容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3篇)

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内容保密宣传教育培训 计划(3篇) 为落实《合肥市"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逐步推进"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xx年市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要点及《合肥市xx年度保密宣传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xx年保密法制宣传培训计划。 一、组织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保密宣传活动以网站、简报、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主题;同时认真贯彻xx年全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以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和定密工作基本知识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保密技能,规范保密工作行为。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把保密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利用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为单位保密普法教育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密组织全面协调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积极开展机关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 继续将保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上岗培训、任职培训内容。特别

是在今年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委又是重点机构改革单位之一,保密法制教育尤显重要。我们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或专网等,开展对公务员的日常性保密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将保密法律法规及重要的保密文件纳入委机关公务员的学习内容,促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促使公务员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和播放警示片等形式,开展生动直观、面向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保密工作》学刊用刊活动,结合宣传重点和工作实际组织编写保密宣传资料,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保密法制教育形式,挖掘保密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岗位人员进行重点保密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工作技能和保密防范水平;对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在积极参加本单位保密法制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按照市保密局的要求和部署,有计划、有部署地安排他们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保密法制教育和保密执法资格、保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保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对借调和聘用编外人员的保密法制教育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我委及各直属单位要采取集中培训、观看保密教育片、口头谈话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对借调和聘用编外人员的保密法制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保密意识。保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2

公务员培训规定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 (2008年6月27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中央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本辖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对象 第六条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第十条法律法规对领导成员、后备领导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保密知识测试题2

一、单选题共:50个题。每题1分,共50分) 1.新闻出版单位和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建全()保密审查制度。 A.报纸杂志 B.工商部门 C.新闻出版 2.涉密人员保密宣传教育一般采取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专门保密培训相结合方式,根据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的岗位特点和管理要求,采取相应的形式抓好()各环节的保密宣传教育。 A.上岗、在岗和离岗 B.初任、任职和在职 C.招聘、录用和解聘 D.升职、晋级 3.以下口令能够满足秘密级开机复杂度要求的是()。 A. 12564567 B. HJKLBNMP C. ~!@#¥%&* D. A4S9&k*j 4.涉密文件资料印制《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年。资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提前()个月重新申请。 A. 3 6 B. 4 5 C. 3 8 D. 3 3 5.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的情况进行监督。

A.定密授权 B.定密审核 C.定密通知 6.下列不属于定密工作监督管理内容的有:()。 A.保密专用防护设备检查 B.定密统计工作 C.不及时变更和解密 D.标志不规范 7.2010年4月,()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A.《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B.《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8.机关、单位对()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定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 A.未定密 B.已定密 C.有争议 D.不明确 9.收到国家秘密载体的机关单位,要根据()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人员范围。 A.密级行政级别 B.保密期限行政级别

《保密工作》“保密知识测试”题答案

《保密工作》杂志“保密知识小测试”题 (2012年1—12期) 第1期 1.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在其( )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A 所有活动 B 内部管理 C 公务活动 D 外部管理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 A 社会效益技术信息 B 经济利益经营信息 C 社会效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D 经济利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任用、聘用的境外管理、科研人员确需接触、知悉我国家秘密的,应按照( )原则,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A 一事一批 B 集中审批 C 定期审批 D 年度审核 4.机关、单位应与拟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境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A 需要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及理由 B 承担的保密义务 C 违约责任 D 协议的法律效力 5.公开发布信息应当遵循( )原则。 A 谁公开谁审查 B 事前审查 C 事后审查 D 依法审查 6.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 )的工作程序。 A 信息提供部门自审 B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 C 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D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答案 :1.BC 2.D 3.A 4.ABCD 5.ABD. 6.ABC 第2期 1.国家秘密变更的内容包括密级的( )、保密期限的( )、知悉范围的( ),三者即可以单独变更,也可以同时变更。

A 降低缩短缩小 B 降低或提高缩短或延长缩小或扩大 C 提高延长扩大 D 降低缩短或延长缩小 2.国家秘密的密级如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 A 定密责任人认为需要变更 B 确定时依据的保密事项范围已作调整 C 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发生变化 D 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 3.( )人员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 A 酗酒 B 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 C 受过刑事处罚 D 受过警告处分 4.涉密人员某些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须报告的重大事项有( )。 A 发现针对本人的渗透行为 B 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 C 配偶出境旅游 D 与境外人员结婚 5.涉密人员上岗、在岗应该( )。 A 主动接受保密教育培训 B 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C 签订保密承诺书 D 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 答案:1.B 2.BD 3.ABC 4.ABD 5.ABCD 第3期 1.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 )或者( )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 A 产生经常 B 经管偶尔 C 产生经管经常 D 产生经管偶尔 2.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 )。 A 不得擅自出境 B 不得到外资企业工作 C 不得为境外人员提供咨询或服务 D 不得为境内单位工作 3.确因工作需要,且目的地不通外交信使,携带(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经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或地市级(含)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A 秘密级 B 机密级绝密级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青理东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思想,对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也是推进我市改革发展事业的重要课题,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成败,有待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探索,大胆创新。 一、坚定信心,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效能建设重大意义 1、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就是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就是要解决好态度和效率问题,通过创新服务流程,克服和纠正行政审批环节多、执法行为不规范、程序不严密、时限不确定等突出问题,实现提速增效。提高机关行政执行力,要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整合公共行政资源,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平台,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型政府。 2、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当前,发展环境特别是以政务环境为重点的软环境,已成为决定资金、人才、项目等资源流向的主要因素,成为地区间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内容。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就要求我们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从改善发展软环境入手,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着力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3、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当前,全市不仅面临着发展不快、经济实力不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突出矛盾,更面临着发展中社会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突出矛盾。机关中不良作风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投资环境,影响了一个地方的发展,而且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要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入手,推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转变,从集权繁琐向简政便民转变,从随意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从暗箱操作向公开透明转变,从无序低效向规范高效转变。 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竭尽全力方便群众办事 1、着力规范服务平台。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是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便民的重要保障。当前,我们要围绕“一网络一中心三系统”,迅速配备设施设备,着力打造电子政务、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三个平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要加强各级各部门配套建设,尽快将单位网络与行政服务中心网络互联互通,拓展服务平台,切实改变“多头送审、多头跑路”的不良现象,让办事群众少花冤枉钱、少跑路。要加强基层行政效能阵地建设,整合站所职能,集中开门办公,确保群众诉求有人接、群众事务有人代、群众困难有人帮。 2、全力方便群众办事。要坚持做到市、县、乡、村(社区)四级联动,逗硬落实“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集中式会审、下伸式服务,推进服务职能向基层一线延伸。要坚持做到公开承诺,扎实稳步推进政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公开承诺,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都清清楚楚,每一次代理、每一项手续、每一笔收费都明明白白,每一项承诺、每一项服务、每一天工作都实实在在,努力为办事群众“节约每句话、节约每米路、节约每分时、节约每元钱”。要坚持限时办结制度,不仅要解决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旧症,更好解决好一些干部在岗不在行、在岗不在状态、办事推诿拖拉的顽疾,努力确保政务服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的目标。 3、强力转变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

保密培训记录表.pdf

保密教育及安全文明培训记录表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培训参会人员 培训内容 一、安全保密的基本常识 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安全保密规定,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进的不进,自愿接受保密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擅自进入与岗位无关的涉密场所和活动区域,不记录、复制、保存、传递、透露服务单位的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发现其他人员存在保密违规行为,及时向管理处客服中心报告;违反保密承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等。 二、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奇、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的。 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三、安全规则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 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 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最新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题库

一.判断题(每小题2.0分,共20 分) 1.职业道德与精神文明发展方向无关。() 门A.正确初B.错误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 评述: 2.通过立法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手段。() B.错误 正确答案:A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3.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 L A.正确 创B.错误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4.只有法治才能确保公务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5.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A.正确r B.错误正确答案:A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r —A.正确 (P T L—B.错误 正确答案:B ;

6.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传统文化的差异性,教育水平的层次不齐,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和发展没有什么关系。() r A.正确困 B.错误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7.职业道德离不开规章制度的约束,制度约束是规范管理和服务的根本内容和最终保障。() 童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G A.A ?绝对禁止 B.做出有关限制 「C.不限制,但要求与公务员的职权分开 8. 对公务员进行物质利益赔偿,越多越好。() 厂A.正确 籽B.错误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9. 建立健全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可有可无。() r & A.正确 F B.错误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10. 新闻媒体对公务员的监督实践没有什么作用。() 厂A.正确 Q B.错误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二.单项选择题(1。每小题2.0分,共40 分) 1. 世界各国法律对公务员配偶及其子女从事赢利性活动, 是:() L L D .不限制 正确答案:B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2. 韩国重视公务员主要道德,韩国国会年通过了《公职人员道德法》, 其中的主要制度是()。 Q A.公职财产登记制度 1_B.礼物申报制度 也C.就业制度 F D.以上都是 正确答案:D ;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3. 树立正确的公务员人本观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 限制的方式

2016年涉密人员保密知识学习题

2016年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宣传活动月 部分保密基本知识学习题 一、填空题(20题)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 3、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4、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5、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6、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7、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保密审查和培训。 8、因私出国(境)的重要涉密人员须经军工集团公司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批。 9、涉密人员脱密期届满的,对其知悉的国家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10、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 11、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清退所保管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承诺书以后,才能办理手续。 1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登录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系统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13、处理秘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 14、处理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 15、高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使用。 1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 17、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18、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工作,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19、单位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20、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二、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30题) 1、国家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4、“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原则。(√) 5、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6、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7、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8、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9、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10、涉密岗位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服务型政府论文

浅谈构建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序论: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站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但是目前在观念、规章制度、管理体制、效率等方面都存在着有多问题,本文从治理理念、民主参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角色转变等方面阐述了应对措施。推进政府转型,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字:服务型政府,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这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步骤,也是顺应国际形势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从功能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由原来的控制者变成服务者,政府以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服务为目标,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变为公共服务领域;从管理模式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有限管理社会的权利,对经济社会管理负有限责任,通过对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互动式管理的政府模式;从特征角度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全新的服务理念支撑,在服务中试自己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追求发展和进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