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有: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6、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签证,参与处理工程事故。
7、监督、检查承建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督促承建单位搞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督促履行承发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10、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核验,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11、督促有关工程资料的整理,达到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
12、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签认。
监理工作内容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建设单位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开工前,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
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测量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满足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
6、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8、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9、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中各项工程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10、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编制的总、月、周(旬)度施工进度计划。
11、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进行审核;按规定对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合格时予以签认。
13、对施工的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旁站。
14、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5、按合同审查工程量清单,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16、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文明施工。
17、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编制月报。
18、编制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0、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