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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初稿)》(第一次征求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初稿)》(第一次征求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初稿)》(第一次征求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臵和进出口的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相关定义】

本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包括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及经鉴定分类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方针原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危化品单位之主体责任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标准化创建等多种形式,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独立运行、自我完善的安全机制体制。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对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各个部门在自己分管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负责。主管安全的副职领导协助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具体事务,单位内设安全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员工的安全履责情况。

第六条【危化品生产经营之禁止、限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和进出口的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

第七条【危化品安全之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公安、质量技监、环保、交通、投资、能源、建设、商务、工商、邮政、海关等依法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信、粮食、电力、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体育、科技、文化、旅游等对行业、系统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本行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前两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以下并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下并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生产单位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企业内部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实施安全许可;组织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危险化学品物理危害性鉴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等公共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涉及火灾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救援。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中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容器、运输工具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安全产品设施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生产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处臵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处臵单位进行资质认定;组织危险化学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批;负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处理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

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承担港区、港口、码头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安全许可工作,负责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寄递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化工、医药、食品、家电生产单位)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的行业规划和布局;负责危险货物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许可。

(七)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与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存在互为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中的安全条件审核。

(八)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与安全监督管理。

(九)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建

设和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地和卸载基地的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及相关安全审查,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危险化学品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其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含城市供水);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燃气、农村燃气(含沼气)、各类液体燃料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布局、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及其合建站的布局规划。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取缔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的违法行为;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十二)海关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信息。

(十三)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领域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农药、植物生长剂等)、

(十四)粮食、电力、林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五)教育、卫生、体育、科技、文化、旅游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负责对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进行安全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科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小试、中试、工业化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政府之工作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督促检查下级政府和同级职能部门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将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安全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各类危险化学品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本地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馈,构成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乡镇和园区政府之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区、港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和乡镇执法机构】

县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和危险化学品单位集中的乡镇设臵派出机构。

第十条【危化品安全之安全规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予以制定和组织实施。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制订国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业规划,统筹优化产业布局。

化工生产储存单位集中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危化品安全同其他安全工作之一体化】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体化监督与管

理。

第十二条【协会组织工作】

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的有关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领域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推动行业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鼓励有关部门制定职能转移清单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职能及工作转移至具备承接条件的协会组织。有关协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者政府委托事项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倡导简便、高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应加强转移后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将其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高等院校、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多层次的危险化学品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第十四条【提高危化品工作保障水平鼓励措施】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

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规划布局与建设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规划】

存在化工产业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应当规划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设立】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与防护目标的距离应对符合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域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退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关闭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应当整改调整直至关闭。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风险评估】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设立前应进行区域性风险评估,确认风险程度是否可以接受,核定安全容量,降低区域风险。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区域风险评估。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外,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管理】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应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建设,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支持区域内企业与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合作,协调解决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问题。。

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和项目建设要符合园区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三同时整体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新建项目进集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在政府部门依法规划的集中区内建设。

进入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建设项目,应优先考虑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园区产业链安全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的项目入园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设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二)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产业项目;

(三)项目不存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中规定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第二十二条【项目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在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竣

工验收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报告应对项目整体安全和职业危害风险提出结论性意见。

评价报告结论应作为投资主管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在项目审查、审批、备案、核准、项目规划审批、项目安全审查的重要依据。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评价报告应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安全条件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行业领域内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二十四条【安全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一)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

(二)设计单位应当坚持先进的安全设计理念,采用先进的减灾手段,选用本质安全装臵,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在建设项目前期论证或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单位应积极应用HAZOP分析等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四)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装臵应当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控。设计中和安装后应对安全仪表系统进行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

第二十五条【试生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超过1年。

第二十六条【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非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影响】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和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等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三章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行政许可】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许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九条【本质安全】

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订建筑防火、防爆防雷、化学品设施设备安全、仪表和自动化、低风险工艺路线等降低原生风险的设计要求、控制措施和禁止的行政法规或强制性标准。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制订设备设施和工程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环节有利于实现本质安全、提高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技术标准,鼓励分享、推行最佳实践。

第三十条【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评估、登记建档,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安全设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臵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二条【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显著位臵

设臵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通信、报警装臵】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臵通信、报警装臵,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四条【设备设施的风险评估】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风险等级及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五条【溯源管理制度】

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全过程溯源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设臵电子追踪标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采集、留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信息,保证危险化学品可追溯。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溯源管理办法。

第二节生产、储存安全

第三十六条【管道管理】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所属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及维护。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

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前款公共区域指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以外的区域。

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适用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十七条【包装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其包装物、容器应当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八条【一书一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

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三十九条【环保要求】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十条【剧毒、易制爆流向管理】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臵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四十一条【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储存数量、管理以及发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储存能力,不得出现超量储存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储存管理】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作业管理及特殊作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严格作业审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四条【新工艺】

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单位在工艺转让前,应当完成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禁止在在役生产装臵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工艺转让时同时提供安全技术特性、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资料,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节使用安全

第四十五条【行业领域分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部门规章,确定并公布所在行

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监督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节经营安全

第四十六条【仓储经营单位衔接性规定】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法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零售点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七条【经营单位禁止性规定】

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该向购买方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电子追踪标识的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八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规定】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单位,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九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五十条【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转让和废弃】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

《疫苗管理法》主要内容介绍

考试成绩90分,考试通过 《疫苗管理法》主要内容介绍 单选题:每道题只有一个答案。 1.接种单位必须由()依照要求规定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备案的医疗机构。 A.县级以上卫健部门 B.市级以上卫健部门 C.省级以上卫健部门 D.国务院 2.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B.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C.接种单位 D.疫苗配送单位 3.对疫苗研制、生产、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单位是()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C.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人 民政府 4.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 A.特殊审批 B.优先审评审批 C.先批后审 D.无需审批

5.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A.预防性中药制品 B.预防性生物制品 C.预防性化学制品 D.预防性血液制 品 多选题:每道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多选漏选均不得分。 1.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A.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B.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 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 C.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D.对法定代表人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50-300万元。 2.违反本法规定,批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A.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检验 B.未及时公布上市疫苗批签发结果 C.未按照规 定进行核实 D.发现疫苗存在重大质量风险未按照规定报告 3.下列是《疫苗管理法》立法原则的是() A.严格市场准入 B.鼓励研发创新 C.强化生产监管 D.优化流通配送 4.违反本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xx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化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 1、总则 1.1南化公司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运营转型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绩效,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管理最优和效益最佳,为公司在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与能力方面实现改善提升,达成更高业绩水平和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助力。 1.2持续改进工作是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是公司机关各处室、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和运行部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公司相关职能处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2公司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研究解决持续改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持续改进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议。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持续改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3公司持续改进办公室职责: 2.3.1在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3.2对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办公室实行管理,集中力量推动公司持续改进工作;对公司两级持续改进人员定期进行考评,并视情况提出轮换和调整的建议。 —1—

2.3.3负责牵头制订并贯彻落实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对公司专业管理、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负责推动跨专业、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协调和解决。 2.3.4负责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制订持续改进总体工作目标,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3.5负责管理、指导与检查各专业处室、分子公司和运行部持续改进工作,协调相关资源,促进各单位在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和能力上持续改善提升,对各单位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月度评价。 2.3.6负责牵头对持续改进项目进行审核与指导、检查与跟踪、评价与激励。负责牵头组织跨部门、跨单位持续改进项目。 2.3.7负责持续改进工作的成果验收和固化,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复制和推广,为经验传播交流共享提供平台。 2.3.8负责对内训师进行资格评定,组织教材编写,定期开展持续改进骨干的培训工作,并对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及支持。 2.3.9负责持续改进工作的对外沟通、交流和向上级部门汇报。 2.3.10负责公司级运营转型项目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档案的汇总和管理。 2.4机关各部门职责: 负责专业管理方向的持续改进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与支持各单位组织的持续改进项目,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持续改 —2—

2019版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知识测试试题及答案

2019版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知识测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施行日期:。(B) A、2019年1月11日 B、2019年12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9年12月1日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配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年备查。(A) A、5 B、4 C、3 D、2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年备查。(C) A、3 B、4 C、5 D、2

4、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D) A、二年 B、一年 C、二个月 D、一个月 5、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备查。(A) A、五年 B、三年 C、10个月 D、5个月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BCD ) A、加强疫苗管理 B、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 C、规范预防接种 D、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BCD)

A、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C、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 D、具有冷藏保管制度 3、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ABCD) A、查对预防接种证 B、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 C、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D、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 4、从事疫苗生产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 A、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B、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 C、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 D、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5、违反本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规划编制组织 第六条(组织编制主体)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和修改,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七条(编制单位资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前期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战略研究等前期工作,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路和重点。 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当至少在现行规划到期前两年开始。 第九条(专题研究和技术论证)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空间资源保护利用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题研究,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论证。

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doc

篇一:《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 关于对《*************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 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 二〇一*年*月*日经 篇二:《对文件征求意见的无意见回复》 说明 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我社已认真研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修改意见。特此说明。 xx 2016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2月24日 篇三:《无意见回复函》 XX局关于对《XXX监管办法 (暂行)(征求意见稿)》回复的函 XXXX办公室 《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符合XX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特别对XXX等人员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能够进一步提升XX场所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局对《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局 2015年4月24日 篇四:《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 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 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篇五:《关于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教师意见建议征求汇总

教师意见建议征求汇总 一、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一)、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办学条件有待改善。 2、对一些关系到校风学风的问题做到行之有效,不要只走形式。 3、安排落实工作应大量征求意见,力争最优,在做好理论学习后,应把重点放在学校中心环节教学上。个别教师有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4、校历安排内容过多,执行困难,个别流于形式。 5、按部就班多,与时俱进少;关注上级多,倾听意见少。 6、重教书,轻育人,会议多,内容重复,落实少。工作细节抓不实。 7、领导很团结,但领导和老师交流不够。 8、学校活动多而乱,应精简、精搞,多数活动流于形式。 9、应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第一位。 10、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够,校风不正,学风差。 11、紧紧围绕以学生为主体,提升教学质量。 12、课堂教学不扎实,教研氛围不浓厚,教学质量长期裹足不前。 13、加强对学校微机室,微机的管理与维护。 14、有些活动太注重形式,使活动目标的实现受阻,应追求实效。 15、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校务公开。 16、开展的活动虽多,但取得的效果不明显。 17、教导处工作人员过多。 18、开展部分活动有安排,没有督查,落实不够。 19、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 20、部分工作未见实效,过程性资料收集过多。 21、班子成员间缺乏沟通,有官僚主义倾向。 22、班子工作执行力不强。 23、要把学习质量关,一切活动以提高学生成绩为重。 24、校领导听课过多,影响上课进度。 25、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紧迫感不强。 26、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缺少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27、小学生在校时间超过六小时。 (二)、对开展好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1、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由下往上制定方案,扎实开展活动。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竞赛题库及答案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竞赛题库及答案 1、根据《药品管理法》,该法律的立法目的是() A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B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人民身体健康 C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公众健康 D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正确答案】 2、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新增章节是() A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B 药品生产 C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正确答案】 D 药品价格和广告 3、根据《药品管理法》,该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 A 在香港从事药品研制活动 B 在澳门从事药品生产活动 C 在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正确答案】 D 在境外从事药品使用活动

4、根据《药品管理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 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 A、中草药、中药材 B、化学原料药、化工原料 C、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D、疫苗【正确答案】 5、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 持的原则是() A 安全控制、全程管控、社会共治 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质量监管 C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正确答案】 D 风险管理、安全控制、质量监管 6、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应当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 A 安全、均一、有效 B 安全、有效、可及【正确答案】 C 安全、稳定、有效 D 安全、有效、经济 7、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负责 A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正确答案】

档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档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文件、资料、实物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留价值的文件、材料等,应将其中已经办理完结的部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交公司综合部统一归档。 第三条公司档案室的设置。 公司综合部设置档案室,存放每年产生的文书档案,及必要留存的其它档案。 第四条档案专职人员的职责。 (一)公司综合部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任务是向公司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收集上一自然年度已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鉴定、整理、立卷、归档、保存,并提供利用。 (二)公司综合部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一切文书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于第二年初,将前一年的文书档案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标准》及相关要求整理完毕归档。

第五条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的职责。 (一)综合部以外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已经办理完毕的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归档。 (二)每年三月前,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将前一年的文书档案依照《公司档案分类标准》及相关要求,整理完毕,移交给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第六条归档分类。 公司一切档案结合以下两种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一)依据档案的信息记录方式不同,划分为: 1、文字档案:是指公司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文件及接收的外部文字文件; 2、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能够反映本企业历史面貌的以感光、磁性材料为载体,以声音、图像形式为反映方式,具有保存价值的磁带、照片、VCD等; 3、实物档案:是指公司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本企业的各项工作成绩和历史面貌的奖章、奖杯等实物材料。 (二)依据档案的内容不同,划分为:

学校制度征求意见稿.4.10doc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征求意见讨论稿)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可以法指挥学校行政和教育工作。受董事会的委托,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校长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董事会相关决定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纲要及措施,主持校长办公会议。 2、组织和负责全面工作 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计划完成的情况。 3、审批教学招生等计划 负责审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等计划,督促与指挥各职能部门工作。 4、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 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定确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调配,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职工队伍;统筹安排好部门及教职工工作,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干部及教职工的作用,并不断实施与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制度,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勤有奖,怠有罚,赏罚分明。 5、管理好校舍设备经费 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审定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监督学校经费与校舍、设备的合理使用。 6、完成好其它临时性工作 副校长职责 1、主持校务会议及其它事宜。 2、重大问题提请校长讨论决定。 3、按照分工答复与处理问题。 4、经常检查部门执行任务情况。

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协助校领导抓好全校的管理工作。 2、起草全校的计划报告 负责组织起草全校的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 负责全校公文的审核工作。3、组织各种会议涉外活动 负责并组织安排全校各种会议、学习及重要活动,做好学校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的传达、贯彻及检查、督办落实工作。根据学校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及时处理各类上报下发、传阅的文件。负责和指导学校外事、档案、统计、收发工作,组织接待来宾的参观访问和校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协调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注意调查研究,掌握校内外信息,主动了解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5、完成好其它临时性工作 保卫组人员职责 1.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组织和依靠群众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同一切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学校安全的破坏分子作斗争,保卫学校内部安全。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和安全。 2、加强经常性的校园巡视 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检查落实,加强经常性校园巡视,制止外人闯入校园闹事生非。加强重点部位和发案较多地段的巡逻值班,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尤其是实验器材、财务室和考试期间试卷保卫工作。 3、做好防火防盗防特防灾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教育,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的“四防”教育。 4、执勤值班和节假日保卫 认真执勤值班,建立健全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的值勤保卫制度。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定稿版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条据书信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关于对《xxxxxxxxxxxxx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xxxxxxxxxxxxx: 你办下发的《xxxxxxxxxxxxx》(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xxxxxxxxxxxxx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经篇二:《回复意见函》 xx函〔xx〕X号 xx关于对《xx实施方案》无修改意见的复函 xx: 《xx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我办对该方案无修改意见。 xx xx年1月22日 xx年1月22日印发篇三:《征求意见回复函》 征求意见回复函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贵行征求意见函收悉,感谢贵行对我县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自xx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县医疗、教育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突

出问题,使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的成立,为县域经济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搭建了新的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县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几年,国家将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在省市区域布局中,我县处于全省东翼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一些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必将得到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我们面临着一个开拓创新、破解瓶颈、夯实基础的攻坚破难期。我县传统农业县经济特征明显,工业经济总量不 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家对项目论证申报、扩大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毗邻地区和兄弟县区的快速发展,使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展望未来,我们进入了一个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速增效的加快发展期。经过历届班子不懈努力,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石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步伐的加快,必将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长凤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建成通车,使我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县十六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今后合作,县委、县政府完全赞同贵行提出几点意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版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020年新疫苗管理法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新疫苗管理法试题及答案 1. 国家对疫苗实行()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填空题) (答案:最严格) 2. 疫苗包括()疫苗和()疫苗。(填空题) (答案:免疫规划非免疫规划) 3.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填空题) (答案:公益性) 4.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纳入国家战略。(填空题) (答案:储备)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填空题) (答案:社会发展规划) 6. 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填空题) (答案:集约化)

7.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填空题) (答案: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 8. 疫苗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严格控制生物安全风险,加强菌毒株等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操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证菌毒株等病原微生物用途合法、正当。(填空题) (答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9. 国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填空题)(答案:多联多价) 10.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填空题) (答案:药品注册证书) 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填空题) (答案:疫苗流通) 12. 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评审批。(填空题) (答案:优先)

征求意见稿回复函

征求意见稿回复函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一 关于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回复 *************: 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二 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我社已认真研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xx年x月xx日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三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xx年四月八日 xx学院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四

考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院郑州校区专任教职工考勤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专任教职工须按规定时间到校上班,并亲自签到、签退。本院签到、签退采用以打卡为主,考查为辅的方式考勤。 第三条部门安排教职工值班的,由部门提前向人事处通报值班计划,做好值班考勤并于下月第一个工作日将考勤结果报送人事处。 第四条教职工上班期间(含值班)应坚守岗位,临时外出应按规定登记,或留条说明去处和具体离开时间,以便查找,否则按旷职处理;教职工临时外出如办公室无人,须在门上留条说明去处及具体时间,以便查找。 第五条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实习教师、助教、讲师在规定上班时间内,除上课外,应在办公室、图书馆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如不在办公室,应于离开时留条说明去处和时间;离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第七条教职工旷职,除按《考核办法》处理外,学院不再支付旷职者薪金。 第八条未安排行政岗位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上、下班可不用打卡;未安排行政岗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的专任教师除按时上课外,可在校内任何地点办公,但应配合人事处考勤。 第九条在开始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或在准予下班时间前10分钟以内签到、签退(打卡)者为迟到或早退;凡开始上班时间10分钟以后或在准予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签到、签退(打卡)者按旷职处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第十条教职工上、下班若无任意一次打卡记录,且没有办理临时外出登

记、未打卡报告单或请假手续的,每次视为旷职0.5日。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或因事外出2小时之内的,可填写《外出登记簿》,注明详细事由,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外出;教职工返校后须填写返校时间;超过2小时的外出须按照《请假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各部门《外出登记簿》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送人事处汇总整理。 第十二条如因故无法于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经校内同事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并由部门主管确认,人事处审核。 因个人疏忽在校期间未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每学期内累计3次填有未打卡报告单者,按迟到1次处理。 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时限以发生时间当天算起3日内有效(逢周假日、节假日顺延),否则按旷职处理。 第十三条教职工签到、签退(打卡),须亲自办理。如托人考勤、代人考勤,应按《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减分处理。 第十四条上班(含值班)期间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如不能提出在校、返校时间证明,按情况以旷职半日或1日处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超过2天的,假满次日须到人事处销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第十六条连续旷职2日或累计5日以上(含),属严重违反本院规章制度,本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不许聊天、串岗,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人事处须于每月10日前整理统计教职工上月出勤情况并公布。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教职工请假办法》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签呈批准后于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实施。

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遵照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合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在签订下列合同(协议)时须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后方可签订:赠与、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确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若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应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超越规定范围的合同、协议应履行授权手续,否则不予签订。 第六条公司的二级机构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即加盖本部门公章或者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行为)对外签订合同、发出合同要约或者接受他人要约后作出承诺。 第七条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合同主管(兼职)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⒈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⒉参与公司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法律文书起草、合同签约工作。 ⒊严格审查合同签订部门是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发现越权签订合同,有权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⒋负责处理合同纠纷,经授权参加经济纠纷仲裁或诉讼活动。 ⒌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条公司合同主管或合同管理员职责范围: ⒈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⒉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 ⒊参与公司重大的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起草、签约工作。 ⒋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⒌每月制作合同签订(履行)登记表; ⒍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部门须履行下列职责: 签订合同部门是指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函写【无意见的回复函(共6篇)】

函写【无意见的回复函(共6篇)】 《无意见回复函》 XX局关于对《XXX监管办法 (暂行)(征求意见稿)》回复的函 XXXX办公室: 《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符合XX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特别对XXX等人员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能够进一步提升XX场所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局对《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局 20XX年4月24日 《回复意见函》 XX函〔20XX〕X号

XXX关于对《XXX实施方案》无修改意见的复函 XXXX: 《XXX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我办对该方案无修改意见。 XXXX 20XX年1月22日 《意见回复函》 关于对《中共茂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州群工办关于深化“五联”群众工作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的回复中共茂县县委组织部: 你部下发的《州群工办关于深化“五联”群众工作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收悉,经认真讨论和研究,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

特此回复! 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5月8日 《审查意见回复函格式》 附件二: 关于“(工程名称)”施工图审查意见的回复函 (审图公司名称): 我院已于年月日收到贵方经甲方转来对我院“…(工程名称)”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非常感谢贵方对我院“?(工程名称)”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院针对此次贵审查机构所提出的意见,组织设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后。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华润安全管理规定大全征求意见稿

华润安全管理规定大全征 求意见稿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单位名称: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前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现“依法办矿、依法治企”的重要途径和管理手段之一,是安全科学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国家历来特别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来约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〇一二年,按照工作安排,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修订后的《太原/山西华润煤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考核、奖励与处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职业健康与卫生、安全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更加完善具体、规定更加科学规范、责任更加明确到位。它覆盖了公司所有矿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公司近几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整合。

签发令 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各部会审,符合我司现行发展需要,决定从签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总经理: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没有一个没有责任的人,没有一件没有责任者的事”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公司与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逐级传递压力,履行职责。 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对全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安排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监督各矿安全体系、机制的运行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和职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行业标准文件,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律,制定实施安全示范矿井建设规划、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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