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方联胜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2011112901
签约地点:深圳市境泽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11-11-29
甲方:乙方:深圳市南方联胜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
大厦B座1205
电话:电话:0755-******** 82514047 82996028
传真:传真:07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锦湖支行
账号:410014000400070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产品包装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价格表:
1、委托设计项目价格表:
序号项目名称
单价
(元)
数量
价格
(元)
备注
1 产品包装设计1300/
款
3款3900
产品外包装设计、产品固定
内塑设计合计3900元(不含税)
税地税8.5%
总计3900元(不含税)
二、付款方式:
序号执行时间
款项名称
占合同总额
比例
实际金额(元)备注
1 合同签署1个工作
日内
预付款30% 1170
2 设计定稿后交付前尾款70% 2730
3 总计
3900
不计税,乙方无需
提供发票
三、执行时间:
序号工作内容工作时间(2011年) 备注
1 签署合同、预付款11月29日贵方需指定一人全程参与
2 资料收集、前期调查11月29日---30日
3 设计12月1日-11月7日
4 初稿提案12月7日--8日贵方联系人、决策者需参与
5 修改12月8日---15日
6 定稿12月15日---16日贵方联系人、决策者需参与
7 尾款支付12月16日---17日
8 成品交付12月17日尾款支付后1个工作日内交付成品1、如果甲方或乙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时间提前或者顺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调沟通执行时间问题。
2、执行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定并执行;
3、如因甲方原因(如资料准备不全或不及时、对设计稿修改意见反馈不及时)导致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交出设计作品,则乙方有权要求时间顺延;
4、如因乙方原因(如设计不配合、故意延工、修改不及时)在规定时间未能交付让甲方满意的设计作品,并在甲方发出书面催稿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与甲方协商出最终处理结果,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预付款。
四、版权:
1、在甲方未付清合同款项之前,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设计作品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所有。
2、甲方按合同付清所有款项之后,最后定稿的作品之版权自动转移给甲方。本次转移后为
无限期由甲方完全持有。
3、甲方提供的图片如有版权等问题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执行设计时,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如涉及到其它图片或设计元素,乙方应保证
其合法性,如有图片等版权问题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许可下,所设计作品可以作为成功案例用于乙方网站或者其他形式进
行乙方的业务宣传。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4、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应制定专人与甲方沟通协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与合同金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3、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与合同金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设计成品,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成品完成时间推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款项,若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则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设计成品原文件,并有权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深圳市南方联胜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