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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0关于下发2014年春节期间保勤及1-2月份生产进度

33能发…2014?50号

关于下发2014年春节期间保勤及生产进度

考评结果奖惩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煤业公司、各施工单位:

根据33能发[2014]02号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保勤措施》的文件和公司元月份生产例会会议精神,公司对各矿基建生产1—2月份矿建、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含2014年1月31日—2月15日,合计16天的春节保勤),按照各矿和公司安监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调度室保勤期间统计和抽查结果,44、55、66的各施工单位在保勤期间均未能按照要求达到人员出勤天数和完成重点作业头面的生产作业计划。为进一步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增强计划的严肃性,现对各矿和施工单位的奖罚决定如下:第一部分:对各矿春节期间保勤的奖罚

一、44煤矿

因受县局封火药库影响,1月24日—2月15 日停发炸药,炮掘队未能施工。

(一)龙煤37处项目部

1、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不在岗,处罚项目部3万元,处罚项目经理5千元。

(二)贵州新建项目部

1、重点考核的主井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2月10日方安排人员作业,保勤期间2天停掘无人作业,按停头处罚2万元/日计,共处罚4万元。

2、矿“八长”负管理连带责任,停掘一处每人处罚500元。

合计:对龙煤37处项目部罚款3.5万元;对贵州新建项目部罚款4万元;对矿“八长”每人应罚款500元,鉴于矿领导春节保勤期间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在项目部放假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矿领导出勤率在全公司最高,故免于处罚。

二、55煤矿

因受县局封火药库影响,1月27日—2月15 日停发炸药,炮掘队未能施工。

(一)龙煤37处项目部

1、重点考核的大胜运输巷喷浆,保勤期间13天停工无人作业,按停工处罚1万元/日计,共处罚13万元。

2、保勤期间2月1—8日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不在岗,处罚项目部3万元,处罚项目经理5千元。

3、矿“八长”负管理连带责任,停工一处每人处罚500元。

(二)温州二建项目部

1、重点考核的后沟运输巷喷浆,保勤期间13天停工无人作业,按停工处罚1万元/日计,共处罚13万元。

2、重点考核的后沟猴车梁安装,保勤期间13天停工无人作业,按停工处罚1万元/日计,共处罚13万元。

3、保勤期间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不在岗,处罚项目部3万元,处罚项目经理5千元。

4、矿“八长”负管理连带责任,停工两处每人处罚1000元。

合计:对龙煤37处项目部罚款16.5万元;对温州二建项目部罚款29.5万元;对矿“八长”每人罚款1500元。

三、77煤矿

因受县局封火药库影响,1月25日—2月15 日停发炸药,炮掘队未能施工。

(一)中十冶项目部

1、重点考核的首采面切眼掘进工作面,完成计划的76.0%,未出现停掘现象,符合公司文件要求,享受保勤奖励待遇。

2、重点考核的副井反掘掘进工作面,完成计划的60.9%,未出现停掘现象,符合公司文件规定,享受保勤待遇。

3、保勤期间项目经理在岗,符合公司文件规定。

4、项目部出勤率为65.0%,符合公司文件规定

5、保勤期间未出现停掘,符合公司文件规定,对矿“八长”不奖不罚。

合计:中十冶项目部春节保勤期间共出勤工数368个,其中:春节3天(1月31日—2月2日)实际在矿52个工(按合同约定发放误工补助);享受春节保勤的工数(2月3日—15日):管理人员13个工,井下直接工74个工,井下辅助工113个工,地面辅助工116个工。

四、66煤矿

因受县局封火药库影响,1月24日—2月21日停发炸药,炮掘队未能施工。

(一)龙煤36处项目部

1、重点考核的井底水仓浇筑,保勤期间13天停工无人作业,按停工处

罚1万元/日计,共处罚13万元。

2、重点考核的井底车场变形地点处理,8日安排人员施工,保勤期间5天停工无人作业,按停工处罚1万元/日计,共处罚5万元。

3、矿“八长”负管理连带责任,停工两处每人处罚1000元。

合计:对龙煤36处项目部罚款18万元;对矿“八长”每人罚款1000元。

五、南河煤矿

因村民堵矿,地矿关系停工,矿井放假,不予考核。

第二部分:各矿三类工程生产进度、矿建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考评结果因本月各矿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工作均未开展,故只对矿建工程进行了考核。矿建工程因春节放假及其他政策性影响,对生产作业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各矿矿建工程生产进度

全公司调整后生产计划1517.3米,实际完成1204.6米,完成计划的79.39%。

1、南河矿:因地矿关系全月停产,工程未能按月度计划施工。

2、55矿:调整后计划370米,实际完成266.5米,完成计划的72.0%;

3、77矿:调整后计划510.5米,实际完成396.1米,完成计划的77.60%;

4、66矿:调整后计划346.6米,实际完成286.6米,完成计划的82.70%;

5、44矿:调整后计划278.2米,实际完成255.4米,完成计划的91.8%;

二、矿建单位工程质量

1、第一名:44矿贵州新建项目部回风大巷,巷道工程质量得分83分,工程进度完成97.78%;

2、第二名:44矿贵州新建项目部轨道大巷,巷道工程质量得分82分,工程进度完成84.62%;

3、第三名:66矿36处项目部总回风巷,巷道工程质量得分80.5分,工程进度完成100.00%;

4、倒数第一名:77矿中十冶项目部070101面切眼,巷道工程质量得分70分,工程进度完成76.0%;

5、倒数第二名:77矿中十冶项目部副井反掘,巷道工程质量得分78分,工程进度完成60.9%;

6、倒数第二名(并列):66矿36处项目部2103回风顺槽,巷道工程质量得分78分,工程进度完成100.0%;

(77矿3个队参加评比;66矿4个队参加评比;44矿2个队参加评比,其他掘进队不具备评比条件。)

第三部分:各矿三类工程生产进度、矿建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奖惩情况根据以上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生产进度考核奖惩规定,经公司生产进度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对各矿和施工单位的奖惩如下:

一、三类工程生产进度的奖罚

(一)对各矿的奖罚

本月因进入冬季,五矿的土建、机电安装生产作业未能开展,加上春节放假等影响因素,故不予考核。

(二)对施工单位的奖罚

本月因生产影响较多,矿建作业计划调整后,各矿建施工单位调整计划后仍未完成任务的,按文件要求给予处罚:

1、处罚

(1)55矿温州二井矿建项目部:未达到生产进度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生产作业计划的60%,最终工程款按实际预算的80%进行结算。

(2)55矿37处矿建项目部:未达到生产进度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生产

作业计划的76.48%,最终工程款按实际预算的88.24%进行结算。

(3)44矿37处矿建项目部:完成生产作业计划的73.72%,最终工程款按实际预算的86.86%进行结算。

(4)44矿贵州新建矿建项目部:完成生产作业计划的100.0%,最终工程款按实际预算的100.0%进行结算。

(5)66矿36处矿建项目部:完成生产作业计划的82.69%,最终工程款按实际预算的91.35%进行结算。

(6)77矿中十冶矿建项目部:完成生产作业计划的77.6%,最终工程款按88.8%进行结算。

二、对矿建单位工程质量的考核

(一)奖励:

1、44矿贵州新建项目部回风大巷,巷道工程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掘进施工队伍15000元;奖励施工单位负责人3000元;奖励矿“八长”每人1500元。

2、44矿贵州新建项目部轨道大巷,巷道工程质量评比第二名,但进尺完成比例未达到奖励条件,故不予奖励。

3、66矿36处项目部总回风巷,巷道工程质量评比第三名,奖励掘进施工队伍5000元;奖励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奖励矿“八长”每人500元。

(二)处罚:

1、77矿中十冶项目部070101面切眼,巷道工程质量评比倒数第一名,处罚掘进施工队伍15000元;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3000元;处罚矿“八长”每人1500元。

2、77矿中十冶项目部副井反掘,巷道工程质量评比倒数第二名,处罚掘进队伍10000元;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500元;处罚矿“八长”每人1000

元。

3、66矿36处项目部2103回风顺槽,工程质量评比倒数第二名,处罚掘进队伍10000元;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500元;处罚矿“八长”每人1000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奖惩通知

主送:公司各部门、各煤业公司

抄送:公司各领导

灵石11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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