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毕业设计)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毕业设计)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毕业设计)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毕业设计)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老师:史宗保魏平儒

专业:安全工程

班级:安全(2)班

姓名: 石道明

学号:04080214

实习单位:焦作煤业集团演马庄矿

日期: 2007年6月1日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

摘要:反向风门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通过演马庄矿,九里山矿的实例分析,对反向防突风门风门、防突金属栅栏、防逆风装置的了解。

反向风门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它的作用是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将突出物隔挡在风门以内而不向外扩散,即:防止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产生的高浓度瓦斯逆向流到新鲜风流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煤与瓦斯突出的扩展。因此,它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安全防护设施。为此,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检查评分办法》中对反向风门的设置都有相应的规定。但这些都是一般性的规定,具体到某个矿井来说,反向风门的位置、组数、风门及门墙的材质、结构等都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发生的一种复杂的瓦斯动力现象,是矿井严重自然灾害之一,我国凡是突出矿井对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执行“四位一体”防突综合措施,其中之一是在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进行掘进或开采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反向风门、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反向风门是防止发生突出时瓦斯逆流蔓延至进风系统的一种通风设施,实践证明反向风门已取得了抑制突出瓦斯逆流的良好效果。但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往往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鉴于各个突出矿井的差异性和井下的复杂性,规范反向风门设置的技术条件非常必要,为此特制定本标准。

关键词:煤与瓦斯突出、反向风门、防突金属栅栏、防逆风装置、传感器、迎风板

目录

前言 (4)

1.1 矿井概况 (6)

1.1.1 企业经济性质 (6)

1.1.2 经济管理方式 (6)

1.2 矿井开采自然条件 (6)

1.2.1矿井开采煤层情况 (6)

1.2.2 煤层顶底板情况 (6)

1.2.3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6)

1.2.4 煤尘鉴定情况 (7)

1.2.5 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7)

1.2.6 井田内地质构造情况 (7)

1.3 开拓系统及回采工艺 (8)

1.4通风系统 (8)

1.5 瓦斯抽放系统 (9)

2 煤与瓦斯突出 (11)

2.1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情况 (11)

2.1.1概念 (11)

2.1.2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11)

2.1.3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条件 (12)

2.1.4 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13)

2.1.5 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15)

2.2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16)

2.2.1区域性防突措施 (16)

2.2.2局部防突措施 (21)

3 典型的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31)

3.1 目前演马庄矿采用的 (31)

3.1.1水力掏槽 (32)

3.1.2高压注水 (37)

3.2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9)

4 煤与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探讨 (40)

4.1 演马庄矿目前的防风装置方案 (41)

4.1.1 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2道以上坚固可靠的反向

风门 (41)

4.1.2 重点监控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两道坚固可靠的防突金属栅栏

(45)

4.1.3重点监控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 (45)

4.2 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暂行规定 (46)

4.2.1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 (46)

4.2.2其他规定 (46)

4.3 存在的问题 (46)

4.4 针对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装防逆风装置的设想 (46)

结论 (47)

致谢 (48)

参考文献: (49)

前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到70%以上,煤炭的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我国与各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经常受到瓦斯,水,火,粉尘,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加上抗灾能力较弱,煤矿事故时常有发生。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最严重的国家,20%左右的国有重点煤矿属突出矿井,迄今累计发生突出次数达1.4万次。回采工作面发生突出次数占到15.8%。2005年至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在册的我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死亡事故76起,死亡人数389人,有近20%的突出发生在回采工作面,且由于回采工作面工作人数多,防治突出的区域大,往往造成较大的伤害,例如湖南省最近连续2次发生的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娄底市12.3事故,衡阳市12.13事故)均发生在回采工作面,造成24名工友死亡。2004年10月20日,河南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煤矿事故, 死亡148人, 事故原因就是先发生瓦斯突出后引发瓦斯爆炸。瓦斯事故是煤矿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瓦斯突出不仅能摧毁矿井设施、破坏通风系统,而且能使井巷充满瓦斯和煤(岩)抛出物,造成人员窒息、煤流埋人,甚至会发生瓦斯爆炸。特别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煤层瓦斯压力增大,矿井瓦斯危险性增高,防治难度越来越大,我国是瓦斯事故最多的国家之一,提高我国的瓦斯治理技术是我们的当务之急。煤与瓦斯突出在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突出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物理力学过程,尽管我们还不完全清楚突出的机理,但突出的综合假说得到了世界突出研究者的广泛认同,认为突出是瓦斯、地应力和煤体物理力学性质共同作用的结果。按照目前的认识和防治技术,根除突出灾害的发生是完全可能的。但由于经济和技术的原因,主要是技术的原因,全世界一些原来突出十分严重的国家,如法国、日本、英国和澳大利亚等,突出矿井已经全部关闭。我国突出矿井均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3],采取“四位一体”的防治措施。实践证明这一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它大幅度地降低了动力灾害发生的数量和规模。通过十几年的实践证明我国采取的四体一位

和区域性和局部性的防突措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是,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使事故的危害程度减小到最低程度,反向风门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它的作用就是当煤与瓦斯突出时将突出物隔挡在风门以内而不向外扩散,即,防止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产生的高浓度瓦斯逆向流到新鲜风流中,在一定程度是抑制煤与瓦斯突出的扩展。因此,它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安全防护设施。在煤与瓦斯突出后能否准确快速的启动方向风门对于降低灾害,它的及时、准确的启动具有重要意义.

1 矿井资料

1.1 矿井概况

演马庄矿由武汉煤矿设计院设计,1958年9月开始建井,1961年4月投产。矿井设计能力45万吨/年,2005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通风能力150万吨/年,2005年实际生产原煤89.6万吨,2006年实际生产原煤90万吨。

演马庄矿现有职工总人数4158人,其中全民工3040人(固定工1093人,合同制1947人),农民轮换工1118人。劳动组织方式为“三八”制即全天分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

1.1.1 企业经济性质

演马庄矿为合法国有企业。

1.1.2 经济管理方式

演马庄矿属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一个分公司,即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演马庄矿分公司,既不是独立经营,又不是个人承包经营。

1.2 矿井开采自然条件

1.2.1矿井开采煤层情况

井田内含煤系8个煤层,全为优质无烟煤,二

1

煤为本井田主要开采煤层,

赋存于山西组底部,上距砂锅窑砂岩78米左右,下距山西组底界(L

9

顶)10米左右。煤层赋存稳定,结构简单,厚度1.7m~10.6m,平均厚6.60m,可采性指数为97.5%,总体呈一单斜构造,走向N40°~45°E,倾向SE,倾角4°~15°。2006年末地质储量11423.8万吨,可采储量6764.7万吨。

1.2.2 煤层顶底板情况

顶底板岩性:伪顶为炭质泥岩,厚度0~1.0m,直接顶为粉砂岩,一般厚度为3~5m,局部为泥岩;老顶为砂岩,厚度为20~30m。底板主要为泥岩和粉砂岩,直接底为粉砂岩与泥岩互层,厚度为16~22.9m,其间夹薄层石灰岩,为

1煤至L

8

灰岩之间的主要隔水岩层。

1.2.3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每年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自燃倾向:经煤炭科研总院抚顺分院鉴定煤的原样燃点为387°~392°C,还原样与氧化样燃点之差(△T)为11°~19°C,二

1

煤层应属于Ⅲ

类不易自燃煤层。

1.2.4 煤尘鉴定情况

本区为无烟煤,挥发分(V

f

)为6.16%,块度多以块状、粒状为主,煤尘量较小,且经测试知,火焰长度加岩粉量均为零。经煤炭科研总院抚顺分院鉴定

1

煤层为无煤尘爆炸性煤层。

1.2.5 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型:有含水层五层

①第四系砂砾岩孔隙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粘土、砂砾石,厚31.97m~173.20m,冲积层含水层与隔水层相间,呈互层状,上部潜水埋深18~30米,水位+81米左右,下部承压水,水位+80米左右。

②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由3—4层细中粒砂岩组成,总厚5.3~61.27m,平均20米,但其总水量不大于2m3/min,水力补充较差,易于疏干。

③L

8灰岩含水层:厚8~10m,上距二

1

煤底一般为20米左右,岩溶裂隙

较发育,富水性强,但差异性较大,为矿井涌水量的主要来源,现有水量45.5m3/min,如果不受断裂破坏,不会突水。

④L

2灰岩含水层:厚4.82~14.34m,上距二

1

煤底75米左右,岩溶裂隙

十分发育,目前水位+70m左右,连通性好,突水性大,对矿井生产威胁大。

⑤O

2灰岩含水层:厚度约400米左右,上距二

1

煤底110米左右,岩溶裂

隙特别发育,连通性好,富水性极度强,目前水位+81米左右,是矿井水的总

水源,对井下不直接产生影响。

矿井正常涌水量74m3/min,最大涌水量85m3/min。

1.2.6 井田内地质构造情况

该井田位于焦作煤田中部,具体构造位置处于九里山、凤凰岭、方庄三条断层所形成的(韩王~演马、九里山三井田)三角状断块中部,地层走向N50°~70°E,倾向SE,倾角4°~15°,一般9°左右的单斜构造,区内构造以断裂为主,褶曲不发育,时有小型的宽缓褶曲出现。

该区主要断层有:①凤凰岭断层(F

218

),走向近东西,倾向南,倾角70°,

走向长大于8公里(本区),西部落差180米。②马坊泉断层(F

204

),走向北35°

东,倾向北西,倾角60°,落差25米左右。③王母泉断层(F

212

),走向北60°东,倾向北西,倾角70°左右,落差50~120米。

1.3 开拓系统及回采工艺

演马庄矿共有井筒5个,即:①主井(进风井):直径6米,井筒净断面28.26m2,井深185.5m(井口标高+110.3m,井底标高-75.2m),主要担负原煤提升任务;②副井(进风井):直径6米,井筒净断面28.26m2,井深185.2m,(井口标高+110.6m,井底标高-74.6m),主要担负升降人员、提升物料及排矸任务;③西风井(回风井):直径4米,井筒净断面12.56m2,井深69.61m(井口标高+123.25m,井底标高+53.64m),主要担负矿井西翼通风任务;④东风井(回风井):直径4米,井筒净断面12.56m2,井深105.04m (井口标高+105.04m,井底标高±0),主要担负矿井东翼通风任务;⑤东四进风斜井(进风井):巷道净宽3.8m,净断面10.23m2,井深175.40m(井口标高+113.04m,井底标高-62.36m),主要担负矿井东翼进风任务。布置方式:主、副井筒位于井田中央,西风井位于井田上部边界的西部,东风井位于井田上部边界的东部,属中央边界与两翼对角式混合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分水平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连接,一水平大巷标高-75m,二水平大巷标高-200m,每个采区有三条上(下)山,即胶带运输上(下)山、轨道运输上(下)山和回风上(下)山,均布置在煤层顶板岩层内,与煤层法线距离6~14m,其中轨道上(下)山和胶带运输上(下)山为进风,回风上(下)山用于专用回风。在矿井上部煤层露头附近布置一条(个别段为双巷)总回风大巷,贯穿矿井东、西两翼,并通过风井联络巷与风井相连,用于矿井回风。

目前矿井一水平上山采区全部采完,生产地区主要集中在二水平。矿井现有生产采区为11采区、22采区、25采区、27采区,准备采区为二一下山采区、二七下山采区,二一下山采区正在开拓准备,二七下山采区还未进行开拓。1.4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和两翼对角混合式,矿井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共布置三个进风井筒(主井、副井、东四斜井),两个回风井筒(东风井、西风井)。

东风井主要服务于二五、二七采区,安装两台BDK618-8-N028对旋式主要通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主要通风机风叶为扭曲型风叶,安装角度+6°,总排风量6015m3/min。

西风井主要服务于二二采区、一一采区、二一下山采区,安装两台2K58-N024轴流式主要通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主要通风机风叶为扭曲型风叶,安装角度35°,总排风量5653m3/min。

目前矿井总进风量11433m3/min,矿井有效风量10387m3/min,有效风量率87.51%,矿井等积孔5.54m2。

各采区总进风大于总需风量,各采区风量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矿井各采区供风情况如下:

二二采区目前布置掘进工作面3个,采区总进风量2236m3/min,总回风量2528 m3/min。

一一采区目前布置采煤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2个,采区总进风量1956m3/min,总回风量2076m3/min。

二五采区布置采煤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4个,采区总进风量3265m3/min。总回风量3326 m3/min。

二七采区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采煤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3个,采区总进风量2864m3/min。总回风量2894m3/min。

矿井各采区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各采区均布置有专用回风系统,专用回风系统没有设置通风调控设施,采掘工作面均设置有专用回风道与采区专用回风上山相连通,形成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目前,矿井通风系统不存在不合理因素。

1.5 瓦斯抽放系统

演马庄矿现有东、西两个地面永久抽放瓦斯泵站,东泵站安装有2台2BEC42型水环式真空泵,最大轴速120m3/min,极限压力80KPa,配套电机功率160KW;西泵站安装有2台2BEC40型水环式真空泵,最大轴速80m3/min;极限压力80KPa,配套电机功率110KW。地面泵站通过垂直钻孔管道与井下主管路连通,经由主、干、支管路分别与各个采掘抽放工作面钻孔相连,实现完善的抽放网络系统。抽放管路系统中,通过在总回风主管路上安设的隔离阀门,实现对东、西两个泵站的连通和隔离,以便均衡调整泵站负荷。在各采区干管和各个采掘工作面支管路上均安设有控制阀门,可方便地调控抽放参数。

东、西总回风巷中主管路3035m:其中西总回风为Φ400mm的高强度塑料

管920m;东总回风巷中管路2115m,其中Φ200mm钢管1150m,Φ150mm钢管965m。各回风上山中干管总长4090m,其中二二回风上山为Φ400mm高强度塑料管1870m,二七回风上山中为Φ400mm高强度塑料管1100m,二五回风上山中为Φ200mm钢管1120m。采掘工作面支管根据瓦斯涌出情况分别采用有Φ200mm高强度塑料管和Φ100mm钢管。

2006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8.0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2.25m3/t,矿井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依靠地面永久抽放瓦斯泵站,采用本煤层抽放方式,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抽、边采边抽和边掘边抽,抽放钻孔均采用聚胺脂双抗塑料管封孔。地面泵站抽放负压40~60KPa,瓦斯浓度25~40%,支管抽放负压30~50KPa,支管瓦斯浓度15~60%,单孔孔口负压20~35KPa。月抽出瓦斯纯量70万m3,矿井抽采率30%以上。

目前抽放系统运行平稳,只是由于系统初设时部分主干管路直径较小,造成个别管段负压损失较大,另外Φ400mm塑料管路,在高负压长期作用力下,出现管变形,断面减小,造成抽放负压损失,以上不足需进行管路更换和加固。

1.6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使用KJ90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井上部分有监控计算机、监控终端机、监控数据传输接口、打印机、避雷器组成;井下部分由中分站、小分站、高低沼瓦斯传感器、低沼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负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馈电传感器、风机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组成目前,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暂无不合理因素。

2 煤与瓦斯突出

2.1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情况

2.1.1概念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开采过程中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是井工开采煤矿井下发生的一种杂的有煤、岩和瓦斯,个别有二氧化碳参与的瓦斯动力现象。具体表现为在几秒至几十秒极短的时间内,大量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向采场、巷道等采掘空间喷出。喷出的煤从几吨到上万吨,瓦斯量从数米3到百万米3。突出时常伴有较大的动力效应,如摧毁支架、推倒矿车、破坏通风设施,使风流反向等。突出后,常在煤体中形成楔形、梨形、舌形突出孔洞,堆积的煤常有明显的分选现象,表面含有大量的粒度极细的煤粉。

2.1.2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煤与瓦斯突出机理是解释突出原因和描述突出发生、发展过程的理论。本节所谈的突出机理是针对上节第一类的瓦斯动力现象,即煤与瓦斯突出来进行分析。对突出的其它类型,如压出、倾出来说,其机理与突出相类似,仅是瓦斯动力现象的主要能量由所不同,倾出的主要能量是煤体自重,压出的地应力,而突出的主要能量是地应力和煤中所含的游离和吸附瓦斯。

根据对矿井发生突出事例的分析以及实验室和现场的观测研究,对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原因,提出过许多假说。概括起来,突出假说大致有以下几类。

①瓦斯假说

这类假说认为,引起突出并促使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煤中所含的高压瓦斯。在这类假说中,“瓦斯包”假说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种假说的拥护者认为,在原始煤体中,存在着瓦斯压力比邻近区域高的多的“瓦斯包”,瓦斯包中的煤,松软、揉皱、裂隙发育,包周围煤体的透气性极小,使包中的高压瓦斯得以保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瓦斯包”时,高压瓦斯则连同碎煤一起突出。至于“瓦斯包”如何形成,一般多认为是地质构造破坏的结果,也有人认为与火成岩活动有关。一些研究者认为,在“瓦斯包”中并不一定有高压瓦斯,而是强调在煤层和与其相了邻的围岩中,有空隙、裂隙异常发育的地段。由于在该地段煤层与围岩有裂隙网连通,使游离瓦斯大量增大。

②地压假说

这类假说把突出发生的原因归结为局部地区地应力的增大。在这类假说中,构造应力说占有重要的地位,构造应力说又可分为残余构造应力说和现代应力说两种。地层中产生地质构造需要又庞大的力量,即构造应力。残余构造应力说认为,尽管在久远的年代以前,地质构造已经形成,但在地质构造带煤层坚硬的围岩中,仍人残存着部分构造应力,即残余构造应力,其值远大于自重应力值。当巷道接近这些含有残余构造应力的岩层时,后者会像弹簧一样张开,释放其中储存的大量弹性潜能,引起突出。但在漫长的地质年代中,残余构造应力是否能保存下来,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所以又有人提出了现代构造应力说,即现代构造应力大的区域即为突出危险区域。

③综合假说

综合假说认为,突出是地应力、煤中所含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力学现象,综合假说全面考虑了突出动力(地应力、瓦斯)和阻力(煤强度)两个方面的主要自然因素,因此,该假说得到了国内外突出研究者的普遍认可。

突出的发生与否取决于上述三因素的一定组合。对突出发生的区域条件来说,该区域的地应力越大,煤层瓦斯压力(含量)越高,煤越松软,则区域的突出危险性就越大。对采掘工作面发生的一次突出来说,除与上述三因素个参数的原始值有关外,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面附近的应力、瓦斯压力的分布状况和煤强度性质的变化。工作面前方应力和瓦斯压力梯度越大,煤强度越不均质,则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也就越大。

2.1.3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条件

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包含在煤中的瓦斯及煤结构力学性质综合作用下产生的动力现象。在突出过程中,地应力、瓦斯压力是发动与发展突出的动力,煤结构及力学性质是阻碍突出发生的因素。因此,在研究突出发生条件时,必须首先研究地皮力、瓦斯与煤结构条件。

1)地应力条件

一般说来,地应力在突出中的作用有三:

(1)围岩或煤层的弹性变形潜能作功,使煤体产生突然破坏和位移;

(2)地应力场对瓦斯压力场起控制作用,围岩中高的地应力决定了煤层的高

瓦斯压力,从而促进了瓦斯压力梯度在破坏煤体中的作用;

(3)煤层透气性也取决于地应力状态,当地应力增加时,煤层透气性按负指数规律降低。因此,围岩中增高的地应力,也决定了煤层的低透气性,使巷道前方的煤体不易排放瓦斯,而造成较高的瓦斯压力梯度。煤体一旦破坏,又有较高的瓦斯放散能力,这对突出是十分有利的。

应力状态的突然变化一般有下述几个原因:

(1)巷道进入地质破坏区;

(2)石门揭开煤层时;

(3)工作面迅速推进时,如放炮(4)巷道从硬煤带进入软煤带;

(5)煤层突然加载,如巷道顶板下沉等;

(6)煤层突然卸压,如悬壁梁的突然断裂、煤的冒落。

2)瓦斯条件

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于煤裂隙和孔隙中的瓦斯,对于煤体又三个方面的作用。

(1)全面压缩煤的骨架,促使煤体中产生潜能;

(2)吸附在微孔表面的瓦斯分子,对微孔起楔子作用,因而降低煤的强度。

(3)具有很大的瓦斯压力梯度,从而造成作用于压力降低方向的力。在这个方向上,压力不是作用于煤层全断面上,而只作用在部分断面上。该断面与脱离接触的面积与煤结构单元的表面积的比值成比例。

3)煤结构和力学性质条件

煤结构和力学性质,与发生突出的关系很大,因为煤体和煤的强度性质(抵抗破坏的能力)、瓦斯解吸和放散能力、透气性能等,都对突出的发动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一般来说,煤愈硬、裂隙愈小,所需的破坏功愈大,要求的地应力和瓦斯压力愈高;反之亦然。因此,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为一定值时,软煤分层易被破坏,突出往往只沿钦煤分层发展。尽管在软煤分层中,裂隙丛生,但裂隙的连通性差,因而煤体透气性差,易于在软煤分层引起大的瓦斯压力梯度,又促进了突出的发生。同时,根据断裂力学的观点,煤层中薄弱地点(如裂隙交汇处、裂隙端部等)最易引起应力集中,所以煤体的破坏将从这里开始,而后再沿整个软煤分层发展。

2.1.4 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我国突出矿井大量突出事例统计表明我国所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具有以下一般规律。

(1)煤层突出危险性随采深增加而增大

对同一矿区、同一矿井、同一煤层来说,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突出危险性增大,在浅部开采为高瓦斯甚至为低瓦斯的矿井,开采到深部后,由于煤层赋存条件的变化,煤层瓦斯压力增大,可能转变为突出矿井;一些在浅部开采突出危害较轻的突出矿井,开采到深部后,可能转变为严重突出矿井。矿井或煤层一般有一个始突深度,当小于该深度时,不会发生突出;当大于该深度时,就有发生突出的危险。

(2)绝大多数突出发生在煤巷掘进工作面

在统计的9845次突出中,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7482次,占76%,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567次,占5.76%,回采工作面突出1556次,占15.8%。需要指出的是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次数少,并不代表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小、危害轻,主要是因为矿井石门揭煤次数少。

(3)煤层突出危险性随煤厚增加而加大

对同一矿区、同一矿井来说,突出煤层厚度越大,突出危险性也越大。南桐矿务局三号井煤层厚度0.3~0.5m,平均突出强度2吨/次,最大突出强度5吨/次;五号煤煤厚0.7~0.8m,平均突出强度38吨/次,最大突出强度138吨/次;六号煤厚1.0~1.5m,平均突出强度43吨/次,最大突出强度450吨/次;而煤层厚度较厚的4号层,煤厚2.5~3.2m,平均突出强度88吨/次,最大突出强度5000吨/次,该局所有特大型突出都发生在该煤层,突出次数占全局突出次数的60%以上。在同一煤层,煤层由簿变厚,突出危险性也增大。

(4)突出大多数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在有严重突出危险的矿务局的3082次有地质构造情况详细记录的突出中,有2525次突出地点有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煤层厚度变化等地质构造,占81.9%;有557次突出无地质构造,仅占18.1%。需要指出的是,对刚刚开始突出的突出矿井、突出煤层,突出几乎都和地质构造有关,而对突出已有几十年历史的严重突出矿井、突出煤层,当作业地点无地质构造时,也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5)大多数突出前有作业方式诱导

煤与瓦斯突出除由应力、瓦斯、煤质三个自然要素决定外,采掘作业也是一种诱导因素。我国8480次有明确作业方式记录的突出事例统计表明,有8253次有放炮、支护、落煤、带钻等作业方式诱导了突出,占97.3%,其中放炮作业突出5481次,占64.6%,风镐落煤突出676次,占8%,手镐落煤突出1102次,占13%,尽管风镐落煤和手镐落煤突出强度一般不大,仅10~20吨,但由于施工人员在现场,一旦发生突出,势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6)突出前大多有预兆

大多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前,都会出现程度不同的有声或无声预兆。在我国统计的5029次有明确突出预兆记载的突出事例中,有4493次突出发生前有突出预兆,占89.3%,无突出预兆仅有536次,占10.7%。

(7)煤体破坏程度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突出煤层结构特点是破坏程度高,多为Ⅲ、Ⅳ、Ⅴ类煤,此类煤的共同特点是坚固性系数f值小、煤层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大、煤层透气性系数小、层理紊乱、多为遭受到地质构造揉皱的构造煤。

(8)石门突出危险性最大

在统计的9845次突出中,尽管石门突出次数少,但突出强度大,平均突出强度为316.5吨/次,是平巷平均突出强度(50吨/次)的6倍以上。在各个地点所发生的突出中,采面突出强度最小,平均突出强度为15.2吨/次。(9)煤层突出危险区常呈条带状分布

前苏联统计资料表明,在突出煤层中,突出危险区仅占突出煤层区域总面积的10%,即突出煤层中绝大多数地区都无突出危险。之所以是这样,目前的观点是:突出危险工作区受到带状分布的地质构造控制(如断层、向斜轴部、活成岩侵入地区以及各种地质构造交汇处等)和采掘形成的应力集中带(如采掘工作面邻近煤柱、采止线、两条巷道即将贯通处)的影响,煤层突出危险性增大;这些地区不仅突出频繁,而且极易发生大强度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突出煤层开采过程中,地质部门应随时掌握工作面附近地质构造变化情况,指导防突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

2.1.5 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层开采过程中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是煤矿井下发生的一种复杂的有煤、岩和瓦斯参与的动力现象。煤与瓦斯突出发生时,能在几秒

至几十秒的时间内将几吨到上万吨的煤和几百立方米到几百万立方米的瓦斯抛射到采掘空间。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极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1)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1971年,六枝矿务局大用矿突出煤量2000余吨,死亡99人,风流逆转,造成人员窒息,遇害人员多在距离突出地点700~800米。1975年8月8日天府矿务局三汇坝一井+280米水平(垂深500米)主平硐揭K1煤层时,突出煤(岩)量12700吨,喷出瓦斯量140万米3。这是我国所发生的最大的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例,也是世界上第二大突出事例。1999年12月26日沈阳矿务局红菱矿石门揭煤时发生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2000吨,瓦斯逆流2000多米,死亡28人,死亡28人。

(2)破坏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

(3)破坏井下设备和建筑物,如摧毁支架、推倒矿车、破坏通风设施

(4)诱发其它灾害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燃烧

1879年4月17日比利时阿格拉波二号井上山掘进时发生了世界上第一例大强度突出,突出煤量420吨,喷出瓦斯量50万米3以上,喷出的瓦斯流从提升井冲出地面,距井口23米处的绞车房附近的火炉引燃瓦斯,火焰高达50米,井口建筑被烧成一片废墟,在突出2小时后火焰将要熄灭时,又连续发生了7次瓦斯爆炸,烧死3人,烧伤11人,整个事故造成124人伤生,是世界上首例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严重影响矿井经济效益

2.2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为了更好地找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必须首先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动力现象及相关的其他因素。同时,还要非常清楚现在常用的防突措施特点及其适用范围。这样才能更深入地更彻底地明白问题所在,能从现在防突手段的基础上,研究出更好的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一般分为两类: 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2.2.1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煤层一定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区域性防突措施的优点是在煤层采掘工作开展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措施施工与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其防突效果优于局部防突效果。具体的防突措施有:

1)保护层开采

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的煤层群时,当首先开采一个煤层后,对其它煤层起到消除突出危险的作用时,则先采的煤层称为保护层,受到保护作用而消除了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被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措施,具有经济、简单等优点,是国内外公认的主要防突措施。

由于先采煤层(保护层)的采动影响,使其相邻的突出危险煤层(即被保护层)的应力状态、瓦斯动力参数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都将发生显著变化。现场和实验室的试验结果证明,被保护层各参数的典

保护层开采后被保护层各参数变化情况

P--煤层瓦斯压力 Q--钻孔瓦斯流量 L--煤层变形 a--正常应力区 b--集中应力

区 c--卸压区

型变化规律如图示。由图可看出,保护层开采后,在突出危险煤层的对应区域(被保护区)内煤体发生膨胀变形,地应力和瓦斯压力降低,煤层透气性系数增大,煤层瓦斯排出,煤体强度加大。这说明保护层的开采,既降低了突出煤层的突出能量,同时又增强了煤层抵抗破碎的能力,而且还降低了突出煤层工作面前方的应力梯度和瓦斯压力梯度,因此不会再发生突出。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可参照表或用式(1)和或式(2)确定。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

煤层类别最大有效垂距(m)

下保护层的最大有效距离:

S 下=s ’下b1b2 (1)

上保护层最大有效距离:

S 上=s ’上b1b2 (2)

式中s ’下,s ’上—下保护层和上保护层的理论有效间距,m.。它与工作面长度a 和开采深度H 有关,可参照表取植,当a>0.3H 时,则取a=0.3H ,但a 不得大于250m ;

表s ’上和s ’下与开采深度(H ),工作面长度(a)的关系 开采

深度

S’下 (m) S’上(m ) 工作面长度a(m) 工作面长度a(m) (m)

50 75 100 125 150 175 200 250 50 75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800

100

1200 70 58 50 4

5

3

3

2

7

2

4 100 8

5 75 67 54 41 37 125 112 100 90 73 57 50 148 134 120 109 90 71 63 172 155 142 12

6 103 88 80 190 170 154 138 11

7 100 92 205 182 164 146 127 114 104 220 194 174 155 135 122 113 56 40 29 24 21 1

8 16 67 50 3

9 34 29 25 23 76 58 49 43 36 32 30 83 66 56 50 41 36 32 87 71 62 55 45 41 37 90 74 66 59 49 44 40 92 76 68 61 50 45 41 b1 –保护层开采影响系数,

当M<

上保护层

下保护层 急倾斜煤层

缓倾斜和倾斜煤层 〈60 〈50 〈80 〈100

当M>M0时,b1=1 (4)

M0-开采保护层的最小有效厚度。

b2-层间硬岩(砂岩,石灰岩)含量系数,以n表示硬层间岩石中所占的百分比;

n>>50%时,b2=1-(0.4*n/100)

n<50%时,b2=1

2 )预抽煤层瓦斯

(1)应用原则

对于单一煤层或无保护层开采的突出危险煤层,煤层透气性系数等于或大于0.001md,都可以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性的防突措施。由于大多数的突出煤层属于低透气性煤层,因此预抽煤层瓦斯的措施需要作大量的工程,要求预抽的时间也相当长,一般要求一年以上,所以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适应于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严重突出危险煤层,属于一般突出危险的煤层可考虑局部防突措施

预抽煤层瓦斯措施的防突机理

煤体卸压瓦斯抽放煤体强度增高释放弹性潜能释放瓦斯潜能增大突出阻力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消除

在大面积区域内,通过对突出危险煤层采前预抽瓦斯,首先可以降低突出煤层的瓦斯潜能,由于瓦斯的排放,煤体发生收缩,可以缓和煤体的应力紧张状态,从而部分地释放煤体的弹性潜能;此外,煤体瓦斯的排出能提高煤的强度,增大了突出的阻力,降低了激发和发展突出的作用力,因此可以达到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目的。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正式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9年5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考试题及答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 1、压风自救装置吊挂高度为距巷道底板( B ),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A、— B、— C、— D、— 2、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C )。 A、2m B、3m C、4m D、6m 3、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 B )。 A、50m B、100m C、150m D、200m 4、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必须立即( B ),并向调度室汇报。 A、加快工作 B、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C、正常工作 5、瓦斯突出时,瓦斯浓度达到( A )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A、5%-16% B、0、1%-64% C、5%-12% D、16%-40% 6、矿井瓦斯是井下从煤岩中涌出的以( D )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A、一氧化碳(CO) B、氮气(N2) C、一氧化碳(CO) D、甲烷(CH4) 7、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和( C )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碳 C、瓦斯 D、氮气 8、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 A )。 A、4m B、5m C、6m D、8m 9、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 A )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A、10m B、15m C、20m D、30m 10、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 D )。A、2m B、3m C、4m D、5m 11、煤与瓦斯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危险性也( B )。 A、愈小 B、愈大 C、没有明显 12、下列现象中煤与瓦斯突出的前兆是( A )。 A、瓦斯涌出量增大,工作面温度降低 B、有水气 C、煤壁挂红 D、钻孔有水流出 13、回采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浅孔卸压抽放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 B ),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A、40~65mm B、75~120mm C、130~160mm 14、回采工作面中高压注水措施注水参考的参数值为:钻孔间距 3.0m,孔径42mm,孔长( C ),封孔深度2~4m,注水压力8~12MPa,并以注水时煤壁或相邻钻孔出水为准。 A、~ B ~ C、~10m 15、煤与瓦斯突出频率低而强度高,下列选项哪个不是可能的原因( C )。 A、围岩破碎不严重 B、地应力相对集中 C、煤层酥松 D、煤质坚硬 16、矿井瓦斯积聚常常在巷道上部是由于( C )的原因。 A、风流速度小 B、巷道有冒高 C、瓦斯比空气轻 D、风流速度大 17完整可靠的( A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A、通风系统 B、机电运输 C 、防治水系统 18、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下列哪项不是( C )。 A、响煤炮 B、机枪声 C、水叫声 19、瓦斯是( B )、无毒、无嗅的气体。 A、有色、无味 B、无色、无味 C、臭鸡蛋味 20、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 B ),防突门不应小 于。 A、 B、 C、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45分) 1、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ABCD )。 A、突出煤流充塞巷道,能摧毁巷道设施,机电设备,破坏通风系统,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B、突出煤流埋人死亡,高浓度瓦斯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C、遇火源引发瓦斯燃烧和爆炸 D、污染环境 2、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爆炸的条件是( ABC )。 A、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 B、瓦斯浓度达到5%至16%之间 C、是遇到明火,点火温度达到650度以上 3、煤与瓦斯突出的无声预兆为( ABCD ) A、气温降低 B、硬度降低、光泽暗淡 C、煤体干燥、煤尘飞扬 D、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 4、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为: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 B );煤层产生震动( A );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 D ) A、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 B、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 C、瓦斯含量超过0、5%; D、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 5、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的是( ABCDE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编辑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区域防突措施; 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工作面防突措施; 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安全装备,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效果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施,强化保护层开采、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第九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防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十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矿井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按突出煤层管理的,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将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或者认定结果、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情况,及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713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 Coal and gas outburst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概述 含义: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在极短的时间内(几秒到几分钟),从煤、岩层内以极快的速度向采掘空间内喷出煤(岩)和瓦斯(CH4、CO2)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危害:它所产生的高速瓦斯流(含煤粉或岩粉)能够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造成风流逆转;喷出的瓦斯由几百到几万m3,能使井巷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喷出的煤、岩由几千吨到万吨以上,能够造成煤流埋人;猛烈的动力效应可能导致冒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的机理 突出的机理是关于解释突出的原因和过程的理论。突出是十分复杂的自然现象,它的机理还没有统一的见解,假说很多。多数人认为,突出是地压、瓦斯、煤的力学性质和重

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突出的一般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后。每个煤层开始发生突出的深度差别很大,最浅的矿井是湖南白沙矿务局里王庙煤矿仅50m,始突深度最大的是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达640m。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数增多,强度增大。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附近,如断层、褶曲、扭转和火成岩侵入区附近。据南桐矿务局统计,95%以上的突出(石门突出除外)发生在向斜轴部、扭转地带、断层和褶曲附近。北票矿务局统计,90%以上的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区和火成岩侵入区。 3、突出多发生在集中应力区,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进工作面接近时,煤层留有煤柱的相对应上、下方煤层处,回采工作面的集中应力区内掘进时,等等。 4、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的危险性也愈大。 5、突出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之间没有固定的关系。瓦斯压力低、含量小的煤层可能发生突出;压力高,含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1646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 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to prevent coal and gas outburst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概况 1502采面掘进工程量为430米,其中回风巷130米,运输巷 210米,切眼90米,均在5号煤层中掘进,为了确保1502采面在 掘进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及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探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 将探孔施工到位(探孔的设计详见附图)。 2、排放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控制轮廓线外2米,由施工队组 进行施工,且施工队组必须按设计将排放孔施工到位。 3、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 每次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孔深10~11米,采 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K1max定为 0.4ml/g.min1/2,Smax定为3.2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x≥

0.4ml/g.min1/2或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lmax<0.4且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的布置详见附图)。 4、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进尺。 5、若在打钻过程中在迎头前方出现片帮现象,则必须在支护到位后方可继续进行打钻工作。但对于防突基点的前移距离(即支护距离),必须在申请进尺时进行扣除。 6、在掘进过程中,对1502采面上、下巷道实行本煤层抽放,排放孔施工在软分层中,并沿煤层倾斜方向打设。 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502采面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其工艺流程详见附图。 (一)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检查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防突风门。每次进入“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流程的第一步必须检查以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和完好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完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分析讲解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分析讲解 第一章、总则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施行时间:2009年8月1日,《防 2、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时间:2009年8月1日。 3、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 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区域防突措施;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4)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工作面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5、鉴定煤厚的确定: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6、突出煤层管理的确定 <1)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3)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7、突出煤层鉴定的两个指标: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 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f 等指标进行鉴定。全部指标均达到或者超过表1所列的临界值的,确定为突出煤层。 鉴定单位也可以探索突出煤层鉴定的新方法和新指标。 表1 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1、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 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 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2、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 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 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表2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及处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999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及 处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及处理详细 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节矿井突出事故的预防 一、区域性预测 主要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对煤层进行预测。 二、工作面预测 1、现场施工人员、瓦检员必须熟知突出预兆: (1)煤炮声、支架断裂发出的响声,岩煤开裂自行剥落、掉渣、底鼓与煤壁颤动,钻场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发现哨声、风声和蜂鸣声等。

2、钻屑量预测 (1)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钻孔。 (2)钻孔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时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h2为湿煤160Pa,干煤200Pa,K1值按如下表。实测K1值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h2 K1 危险性 Pa mL/(g?min1/2) 干煤湿煤干煤湿煤 ≥200 ≥160 ≥0.5 ≥0.4 突出危险工作面 <200 <160 <0.5 <0.4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2020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 安全技术措施(2020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 施(2020新版) 1、超前探明地质结构。瓦斯隧道施工,在掘进工作面前方和两侧钻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断层、裂隙和溶洞,以及它们的位置、范围和瓦斯情况。 2、排放瓦斯。在探明地质构造后,若断层、裂隙范围不大,溶洞容积较小,或瓦斯不多时,则让其自然排放,若范围较大或瓦斯较多时,喷出持续时间可能较长,就不能让其自然排放,应将钻孔封堵,接入抽放瓦斯管理进行抽放。 3、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若喷出瓦斯的裂隙范围小和瓦斯量不大时,可用金属罩或帆布罩将喷瓦斯的裂隙盖住,然后在罩上接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4、封堵裂隙。喷瓦斯的裂隙较小,瓦斯量较少时,可用黄泥或

其它材料封堵裂隙,阻止瓦斯的喷出。 5、对有瓦斯喷出可能的隧道地段,应适当加大施工通风量,保证瓦斯不超限。 6、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按设计文件规定打超前探孔和检查孔,预测和判定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超前地质钻孔探测,量测记录钻孔取芯溢出气体浓度压力及成份,确定可能溢出的瓦斯气体成分和含量。 7、在超前探测孔钻进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突出发生,且探孔直径越大,引发瓦斯突出的几率越大,故应做好防瓦斯突出的应急救援准备措施。超前探测距掌子面一般不小于20m,探测孔一般不少于5个,孔径界于100~200mm之间为宜。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最新_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

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放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专家解读.doc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专家解读 煤炭工业出版社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三节防突管理及培训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第五节区域验证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第四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附录A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B 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 附录C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 附录D 保护层保护范围的确定 附录E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流程参考示意图

前言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9年4月30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规定》是我国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规章之一,是指导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的一部专项的权威的技术规章。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和管理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同时也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1988年原煤炭工业部颁发实施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是我国煤炭行业第一个关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的专门文件,并在1995年修订后再次颁发。《细则》的颁发,是对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学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的总结,为推动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和科研的深入起到了很好的指导的作用,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定》的颁布,既是对《细则》颁发以来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总结,同时在《细则》的基础上提升了法律约束力,对防突工作将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能源发展战略。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技术措施

编号:AQ-JS-00828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技术 措施 Main technical measures to prevent coal and gas outburst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防突措施分类: 区域性防突措施:实施以后可使较大范围煤层消除突出危险性 的措施,称为区域性防突措施; 局部防突措施:实施以后可使局部区域(如掘进工作面)消除突出 危险性的措施称为局部防突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种。 1、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在突出矿井中,预先开采的、并能使其它相邻的有突 出危险的煤层受到采动影响而减少或丧失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保护 层。 被保护层:后开采的煤层称为被保护层。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 上方的叫上保护层,位于下方的叫下保护层。

1)、开采保护层的作用 (1)地压减少,弹性潜能得以缓慢释放。 (2).煤层膨胀变形,形成裂隙与孔道,透气系数增加。所以被保护层内的瓦斯能大量排放到保护层的采空区内,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都将明显下降。 (3)煤层瓦斯涌出后,煤的强度增加。据测定,开采保护层后,被保护层的煤硬度系数由0.3~0.5增加到1.0~1.5。 2).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指保护层开采后,在空间上使危险层丧失突出危险的有效范围。划定保护范围,也就是在空间和时间上确定卸压区的有效范围 (1)垂直保护距离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间的有效垂距 表8-5-2保护层与被保护层间的有效垂距 名称 上保护层,m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全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e417571.html,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作者:常建飞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1年第04期 [摘要]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也是煤矿中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从1950年至今,在我国不同类型的200多个矿井中已发生了一万多次突出,约占全世界总突出次数的三分之一.其强度最大的一次,突出煤量12780吨、瓦斯140万米~3.我国已成为突出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因此, 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键词] 煤与瓦斯突出;突出机理;防治 0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采煤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煤与瓦斯的突然运动,是一种伴有声响和 猛烈力能效应的动力现象; 可在极短的时间内, 由煤体内部向采场、巷道等采掘空间喷出大量 的煤和瓦斯。突出物会造成埋人,破坏设施,突出的瓦斯使人窒息,甚至引起瓦斯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矿井损毁事故。我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分布范围广, 并且突出频繁, 突出后,在 煤体内形成各种奇异分岔形的突出空洞。不同类别的突出,起主要动力原因不同,表现的特征不同,采取的防治措施也不同。因此深入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是非常必要的。 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类型与一般规律 1.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我国根据现场资料和试验研究对突出机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新的见解和观点,特别是近 几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及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产生了许多新认识。目前已能对突出发生的原因、 条件、能量来源作出定性的解释和近似的定量计算,为防治措施选择及效果检验提供理论依 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中心扩张学说、流变假说、二相流体假说、固流耦合失稳理论、球壳失稳观点。 国外关于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的认识可归为4种观点:地应力假说、瓦斯作用假说、化学本质假说和综合作用假说[1,2]。 1.2 煤与瓦斯突出的类型 煤与瓦斯的突出包括:煤与甲烷突出、岩石与甲烷突出、煤与CO2突出、岩石与CO2突出等。由于突出时的原动力和表现现象不同,煤与瓦斯突出可分为突出、倾出、压出等3种情 况。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概况 1502采面掘进工程量为430米,其中回风巷130 米,运输巷210米,切眼90米,均在5号煤层中掘进, 为了确保1502采面在掘进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技术措 施。 二、技术要求及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探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施工人员必须严 格按设计将探孔施工到位(探孔的设计详见附图)。 2、排放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控制轮廓线外2米,由 施工队组进行施工,且施工队组必须按设计将排放孔施工 到位。

3、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每次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孔深10~11米,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 K1max定为0.4ml/g.min1/2,Smax定为3.2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x≥0.4ml/g.min1/2或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lmax<0.4且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的布置详见附图)。 4、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进尺。 5、若在打钻过程中在迎头前方出现片帮现象,则必须在支护到位后方可继续进行打钻工作。但对于防突基点的前移距离(即支护距离),必须在申请进尺时进行扣除。 6、在掘进过程中,对1502采面上、下巷道实行本煤层抽放,排放孔施工在软分层中,并沿煤层倾斜方向打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YF-ED-J711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 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概况 1502采面掘进工程量为430米,其中回风 巷130米,运输巷210米,切眼90米,均在5 号煤层中掘进,为了确保1502采面在掘进期间 的安全、特编制本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及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探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施工 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将探孔施工到位(探孔的 设计详见附图)。 2、排放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控制轮廓线

外2米,由施工队组进行施工,且施工队组必须按设计将排放孔施工到位。 3、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每次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孔深10~11米,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K1max定为 0.4ml/g.min1/2,Smax定为3.2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x≥0.4ml/g.min1/2或Smax≥3.2kg/m 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lmax<0.4且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的布置详见附图)。 4、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进尺。 5、若在打钻过程中在迎头前方出现片帮现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选学试题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选学试题 一、填空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2、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的确定,孔深不小于4m,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 8MPa。当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3、采煤工作面的松动爆破防突措施一般2~3m,孔深不小于5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应当适当控制装药量,以免孔口煤壁垮塌。 4、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矿井采掘工作面,当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明显的突出预兆情况时,应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8、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9、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10、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11、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12、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13、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时,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不得有人。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库知识讲解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库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库 2017年9月 一、判断题 1. 煤层突出的危险性随煤层含水量的增加而减小。(√) 2.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3. 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煤层或采空区,在采用通风方法处理瓦斯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4.在采掘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打开自救器戴好,然后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的地方。(√) 5.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具有明显的分选现象。(√) 6.突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7.突出的煤破碎程较度高,含有大量的块煤和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8.压出空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舌形、倒瓶形以及其它分岔形等。(×)9.突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孔洞。(×) 10.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1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2.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3.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可以不采用压人式。(×) 14.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15.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16.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 1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时,可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9.采取金属骨架措施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时,揭穿煤层后,应拆除或回收骨架。(×) 20.煤与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质构造限制。(×) 21.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及处理

国电贵州安家寨中柱煤业有限公司 突出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第一节矿井突出事故的预防 一、区域性预测 主要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对煤层进行预测。 二、工作面预测 1、现场施工人员、瓦检员必须熟知突出预兆: (1)煤炮声、支架断裂发出的响声,岩煤开裂自行剥落、掉渣、底鼓与煤壁颤动,钻场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发现哨声、风声和蜂鸣声等。 2、钻屑量预测 (1)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孔深10m的钻孔。 (2)钻孔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时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h2为湿煤160,干煤200,K1值按如下表。实测K1值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性工 (3)采用钻屑指标法连续预测突出危险性,当预测无突出危险

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5m的预测超前距。 第二节防治突出的主要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 我矿主要采取开采2#煤作为上保护层,在没有保护层可采的7#煤层必须在岩石巷内施工瓦斯抽放巷打穿层钻孔对煤层进行大面积预抽,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后,方可进行准备采掘工作面。 二、局部防突措施 (一)石门揭煤 1、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享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 在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距小于5m 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3、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底)部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42)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当岩巷距突出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