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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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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项目

单位

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 >15 >12 >9 ≤9

跨度m >24 >18 >12 ≤12

吊车吨位t >30 >20 ≤20-

多层檐口高度m >24 >15 >9 ≤9

建筑面积m2 >6000 >4000 >1200 ≤1200

其他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

民用建筑公共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45 >24 >15 ≤15

跨度m >24 >18 >12 ≤12

建筑面积m2 >9000 >5000 >2500 ≤2500

其它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56 >27 >18 ≤18

层数层>18 >9 >6 ≤6

建筑面积m2 >10000 >6000 >3000 ≤3000

构筑物水塔高度m >5 >50 ≤50-

(水箱)吨位t >100 >50 ≤50-

烟囱、砖、钢筋砼高度m >60 >30 ≤30-

贮仓(包括相连建筑)高度m >20 >10 ≤10-

贮水(油)池容积M3 >1000 >500 ≤500-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4.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的顶层,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6.属于框架结构的轻]二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不低于二类.。

7.冷库工程,含有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和沉井、沉箱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层工业建筑列为一类工程。

8.含有网架结构的工程,网架结构按一类工程计取费用。

9.锅炉房,当单机蒸发量≥20吨或总蒸发量≥50吨时为一类,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按檐高或跨度为准。

10.桩基础工程按土建工程类别确定。

11.扩建、加层建筑按总层数、总面积或总高度为衡量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二类。

12.附属于建筑工程的停车场,按建筑工程的类别降低一类,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单独建设的停车场按三类工程取费。

13.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以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14.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等随主体工程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1)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下注明者除外),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量在30吨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低压锅炉除外)及其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6.5吨/小时·台及其以上散装锅炉安装;

(7)100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防爆电器安装工程;

(8)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以及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罐制作和安装;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二类:

(1)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在30吨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2)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3)1000千伏安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4)一般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5)一般工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6)厂区(室外)无探伤要求的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和调试(已列入一类的除外);

(8)附属于本类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三类:

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建筑安装工程

一类: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二类: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三类: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单位工程中同时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的设备,均按主体设备执行。

城市道路的路灯工程按二类工程计取费用。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

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至10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

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

3.红线宽度>40米的道路(宽度包括人行道、车行道、隔离花坛);

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

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及以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

6.管径>01200mm且长度占排水管道总长30%以上的雨污排水管工程;

7.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雨污泵站,5万吨及以上水厂;

8.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的广场;

9.含有标准足球场地和标准跑道且看台标高>30米的露天运动场。

二类:

1.单孔跨径10米至2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5米至30米以内的中、小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

2.红线宽度3l米至40米的道路;

3.单排横截面宽度在1.5米以内的混凝土结构或不足2米的砖混结构的封闭式涵渠;

4.管径在φ1001 mm至φ1200mm且长度占排水管道总长30%以上的雨污排水管工程;

5.5万吨以下水厂;

6.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的广场;

7.含有标准足球场地和标准跑道且看台高度>15米的露天运动场。

三类:

1.单跨不足10米或多跨总长在15米以内的小桥及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天桥;

2.红线宽度21米至30米的道路;

3.管径在φ501mm至φ1000mm且长度占排水管道总长30%以上的雨污排水管工程;。

4.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广场、露天运动场。

四类:

1.单跨不足5米或多跨总长在8米以内的桥涵;

2.红线宽度≤20米的道路;

3.管径≤φ500mm的雨污排水管;

4.混凝土及砖砌电缆沟。

5.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广场、露天运动场二、取费标准表

(一)说明

1.一般性规定

1.1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也是确定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1.2 直接工程费(项目工程费)指消耗量定额的基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机械费;人工费指消耗量定额中人工费。

1.3 本费用定额中的措施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措施费应计取施工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4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措施费中增列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费。

1.5 间接费由规费和施工管理费组成。

(1)规费指经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收费项目,是不可竞争性费用。

(2)规费中含定额测定费。凡在我省内承担建设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的费率缴纳给造价管理部门。收交办法按鄂价房服[2002]47号和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3)工程排污费,包括施工现场向有关部门交纳的污水排放费用。

(4)本费用定额未包括建筑施工噪音,超标准排污费,若发生,可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1.6 施工企业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应收取增值税,构件增值税按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的7.05%计取,增值税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计取各项费用。

1.7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建设单位收取,也可由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内容包括:

(1)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

(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

(3)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

(4)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

(5)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1.8 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塑料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玻璃幕墙,塑铝复合板幕墙等工程,按塑钢金门窗的费率计取费用。其他建筑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的各项费率计取费用。

独立承担装饰工程的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降低一类计取费用。但最低不得低于四类。

1.9 市政工程按直接工程费取费的有: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中给排水部分(不含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塑料管道、复合管道)及给排水构筑物、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地铁工程中的结构、轨道中的道床部分;按人工费取费的有:市政管网工程中的给水工程、煤气工程中的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设备安装、刷油防腐工程,地铁工程中的轨道(不含道床)、信号、电力牵引部分。

1.10 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己综合考虑。市政工程施工增加费指具有市政工程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边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

2.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2 单位工程造价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规费和税金。

2.3 本费用定额是我省社会平均水平的体现,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可采用本企业的施工消耗量定额或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根据实际需要参考本费用定额执行。但不得低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

2.4 建设单位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以内计提预留金,用于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预留金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以人工费计费的工程,预留金中的人工费按10%计算。

2.5 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分部分项程费的2%以内计取,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数量。

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2.7 绿化工程可参考下表计算的各项费用,并计取税金。

3. 定额计价

3.1 实行定额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采用工料机单价法,内容包括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的建设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

3.2 本费用定额以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工程统一基价表,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为计费基础。

3.3 价差指人工,材料,机械费根据有关规定和材料信息价格(或预算价格)与全省统一基价中的取定价格的正、负差价。价差可计取利润和税金。

3.4 包工工程,计时工按2003年湖北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和统一基价表(估价表)计算人工消耗量的,执行本费用定额的人工费标准,以人工费的18%计取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和炊事员的工资,补贴及办公费,职工差旅费,技工的工具津贴,烤火费,医药费以及上交乡、镇,县建委和管理费等。施工用的特殊工具,如手推车等,仍由建设单位解决。

包工工程范围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工程。施工企业自备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按定额收取机械费,但不收取其他费用。

3.5 绿化工程按人工费的28%计取费用,并计取相应的税金。

3.6 房屋修缮工程仍按鄂建[2002]89号文的规定执行。

3.7 在有害身体的环境中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可按建设方人员享受保健的标准计取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计取税金。

3.8 工程由于采用了新材料定额缺项,若施工工艺,消耗量相近,按相应定额子目换算,其基价仍以定额基价确定,新材料的价格与定额基价中相应材料取定价的价差列入总价差。

3.9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外费用,甲乙双方按实签证。按工程定额计算的预算外费用,列入直接工程费,计取相关费用。不按工程定额计算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计取利润和税金。

3.10 总承包工程中,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材料费应进入工程直接费,计取各项费用。

3.11 本费用定额不能作为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和核算的依据。

(二)人工费

(三)施工组织措施费

注: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排除雨,雪、污水的费用。

2、以人工费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人工费按15%计取。

3、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计算。

(四)间接费

1、规费

注:清单计价合计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合计。

2、施工管理费

注:1.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除绿化工程外,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费率计取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费基础为直接工程费,定额计价时为直接费。(下同)

注:1.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的计划利润按相应定额人工费的6.0%计取.

2.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 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在清单计价时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定额计价时按直接费计取利润。 1.不分国营或集体建安企业,均以工程所在地区税率计取。

2.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修缮单位,承包本单位建筑,安装工程和修缮业务不计取税金(本单位的范围只限于从事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的企业单位本身,不能扩大到本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或总分支机构之间)。

3.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分包形式的,税金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计取缴纳。 三、建筑安装工程价格计算程

序表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表中"2×费率/1×费率"中的"1×费率"用于"利润"表附注2规定的安装工程。(下同)

注:表中"6×费率/(1+3)×费率"中的"(1+3)×费率"用于"利润"表附注2规定的安装工程。(下同) 。

注:1.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

2.表中"材料单价/材料单价×(1+利润率)"中的"材料单价×(1+利润率)"用于"利润"表附注2规定的安装工程。

5.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四、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土方没超过6000m3的附属土石方工程和开工前的平整场地。

(二)装饰装修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木门窗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三)市政工程

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中的给排水部分(不含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塑料管道、复合管道)及给排水构筑物、钢筋工程、地铁工程中的结构、轨道中的道床部分。

(四)安装工程

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热力设备安装,炉窑砌筑,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业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自动化仪表安装,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设备及线路、建筑智能化、长距离输送管道等工程预算定额以及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还适用于市政管网工程中的给水工程、煤气工程中的金属管道、预应力管道、设备安装、刷油防腐工程,地铁工程中的轨道(不含道床)、信号、电力牵引部分。

(五)炉窑砌筑工程

适用于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六)金属构件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柱,梁,屋架,支撑,拉杆,钢门窗等的制作,刷油及安装工程,对于零星构件应分别列入土建安装等工程内计算。

(七)塑钢门窗安装

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彩板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铝合金玻璃幕墙,塑铝复合板幕墙等工程。

(八)大型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室外给水排水管沟土方,运动场及厂区铁路专用线的路基以及单幢建筑物内部的土石方超过6000m3以上者(指单挖或单填)等。

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7)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预算价格

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抽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

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构件增值税,是指施工企业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应收取的增值税。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

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施工现场50米以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不包括水井、场外临时水管、线路、道路、铁路专用线、锅炉房、水泵房、变电站以及锅炉、变压器、水泵等设备。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临时设施产权履施工单位。

5. 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 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施工,采取防寒保暖或防雨搭施所增加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保温费及防雨措施费等费用。

9.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10、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间接费

由施工管理费、规费组成。

(一)施工管理费:是指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应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财产,车辆保险。

7.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8.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8.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是指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

4.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5.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利润。

四、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湖北地区建筑安装项目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2013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 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 2、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3、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4、费率标准 5、工程量清单计价 6、定额计价 7、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8、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9、文件汇编 9.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9.2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9.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9.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9.5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9.6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鄂建[2006]5号 9.8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额价工服规[2012]149号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 鄂建文【2013】66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预

结算工作,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3版定额”),现予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2013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应执行2013版定额,2013年10月1日 以前已招投标开标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定额的版本。 二、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仍按原2008版定额执行。 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2、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湖北省建设工程2008年取费定额.

规定及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6、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各专业工程中一次性单挖、单填6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注:1.表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用和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下同) 2.在6000m3以下的土石方工程随各专业工程计取费用。

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文件 湖北省计划委员会 鄂建[2000]176号 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配合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贯彻执行,我厅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现予以颁发,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与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配套执行。 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暂执行1996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重新颁发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时,本费用定额将配套执行。 三、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经我厅批准后实施。 四、本费用定额中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2000年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建筑、仿古园林工程按工本费用定额执行,2000年10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房屋维修工程的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O年九月七日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项目表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直接工程费 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综合费用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 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 构件增值税 间接费 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 劳动保险费 计划利润 税金 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 层 檐口高度 跨度 吊车吨位 M M T >15 >24 >30 >12 >18 >20 >9 >12 ≤20 ≤9 ≤12 -

湖北2013年定额

第一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按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三类编制,砌块的规格按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三类编制,各种砖、砌块规格如下表所示。 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砌筑是按常用规格设置的,如实际采用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含量可以调整。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围上下水工程。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 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一、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项目 单位 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 >15 >12 >9 ≤9 跨度m >24 >18 >12 ≤12 吊车吨位t >30 >20 ≤20- 多层檐口高度m >24 >15 >9 ≤9 建筑面积m2 >6000 >4000 >1200 ≤1200 其他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 民用建筑公共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45 >24 >15 ≤15 跨度m >24 >18 >12 ≤12 建筑面积m2 >9000 >5000 >2500 ≤2500 其它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56 >27 >18 ≤18 层数层>18 >9 >6 ≤6 建筑面积m2 >10000 >6000 >3000 ≤3000 构筑物水塔高度m >5 >50 ≤50- (水箱)吨位t >100 >50 ≤50- 烟囱、砖、钢筋砼高度m >60 >30 ≤30- 贮仓(包括相连建筑)高度m >20 >10 ≤10- 贮水(油)池容积M3 >1000 >500 ≤500-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湖北2013费用定额.

目录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文件汇编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doc要点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找平层 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65,台阶找平层乘以系数1.48。 三、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中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3.楼梯整体面层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底面的抹灰。 4.台阶整体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5.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四、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粘贴砂浆厚度见下表,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 1.楼地面按室内主墙间净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2.楼梯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防滑条如无设计要求时,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湖北2008费用定额

湖北2008费用定额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 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 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的有关规定, 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i酪h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湖北省2008年定额与2003年定额区别

湖北省2008年定额与2003年定额区别 一、安装工程 1、鄂建文(2008)214号文第四条约定:“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均为定额取定价,其中人工价差按省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定额中所有材料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定额取定价格的,可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或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结算正负价差;机械台班根据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按价差处理”。 2、定额中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机械是按200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实际工程中,若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为: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租赁的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3、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和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连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4、定额除各章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底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与非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5、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元计取。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应

湖北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5 1000 1000×1.5%=15 1001-5000 1.2 5000 15+(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注:①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 Y=33/1000x 1 500 16.5 500-1000 Y=27.2/1000x+2.9 2 1000 30.1 1000-3000 Y=24/1000x+6.1 3 3000 78.1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湖北省费用定额 (2).doc

2018 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013)44 号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 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 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 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 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

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 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人工级别普工技工高级技工 工日单价92 142 212 注: 1. 此价格为 2018 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 1-3 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 4-7 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 7 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六、总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

湖北省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设厅 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144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 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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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定额 201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 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 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市 人工级别专业夜普工房屋建筑工技工装饰工程高级技工 间施工增加费程通用安装工程政 0.16 0.14 0.15 0. 其按施工组二次 搬运费 0.0.34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 0.40 0.38 中 0.0.13 0.12 0.14 工程定

鄂建[2003]44号文(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关于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定额》的通知 鄂建[2003]44号文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贯彻执行,我厅根据建设部2003年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颁发。本定额作为建设工程招标标底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造价编制。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计算按本定额执行,投标报价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以定额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应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本定额的规定。

二、市政工程、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仍执行2000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颁发了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本定额将配套执行。 三、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按鄂建[2002]8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我厅批准后实施。 五、本定额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3年7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 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 二 )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 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静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册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

湖北省2013年新定额发布前讲解

湖北省2013年新定额发布前讲解 省造价站总工程师:柯经安2012.11.21 一、2013新定额概述: 1、新定额除机械台班已编制出来外,其余部分待完善,有望年底出台。 2、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差价,区别在定额人工含量与市场价人工含量,应区别定额人工单价,因为定额人工含量较高,2013新定额只能部分解决,即定额人工含量补人工单价不足的差距,定额人工是按8小时,而市场价人工则可能是十几个小时,本次修编主要解决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单价不相符的问题。(住建部已下文:鄂建文[2012]85号,要在2014年对全国统一定额进行一次全面修编,界时可以调整此项目差异)。 3、新定额部分计算规则有变动。 二、2013新定额编制原则: 1、定额消耗量及定额水平贴近市场,如:桩基础定额的调整。 2、定额人工工日数量合理化,定额人工单价市场化。 3、定额简明实用,删繁就简。 删繁就简的原则如下: 1)可以通过材料的换算进入基价; 2)可以通过材料价差替换的方法; 3)可以通过系数来解决; 4)去掉已淘汰的施工工与材料; 4、体现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淘汰陈旧。 新定额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如下: 1、增加了换算和乘系数的工作量。 2、完善材料库的工作显得重要(因为材料的减少,必将导致材料项目的减少,从而材料库也会减少,但是实际工作中多数材料还是需要,所以平时要加强材料库搜集)。 3、从业人员要时刻有非常清晰的概念和清醒的头脑(即一对多的关系)。 4、要有一个新定额的适应期。思想上要有所准备,工作强度将增加。 总体上对原有很厚的定额进行了减少,纸张页数上减少了许多 三、2013新定额的构架 2013新定额分如下几册: 1、公共册 2、建筑册 3、装饰装修册 4、安装册 5、市政册 6、园林绿化册 7、费用定额册 8、机械台班册 各分册的变化: 公共册(此册为新增):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和砂浆及预拌砂浆配合比、人材机定额取定价。 园林绿化册: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项目中的装饰部分并入装饰分册)。 节能定额:取消,土石方定额:取消。 公共册: 1、涉及到运(推)距定额子目的设置:均按“基本运距+每增加步距”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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