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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总则

2规划

3设计

4施工

5管理

附录A渗透系数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B给水度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C稻田渗漏率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D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

附录E排涝模数计算公式

附录F地下水临界深度

附录G调控地下水位的末级固定沟和吸水管间距计算公式

附录H排水沟道平均流速的计算和断面设计参数的选用

附录J管理设计中与充盈度有关的系数确定方法

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1.0.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

1.0.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0.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划

2.1 一般规定

2.1.1农田排水规划应在流域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和治理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查明治理区内的灾害情况和排水不良的原因,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洪、旱、涝、渍、

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确定排水任务和排水标准,遵照统筹兼顾、蓄排兼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在按照不同类型治理区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原区应充分考虑地形坡向、土壤和水文地质等特点规划排涝和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系统。在涝碱共存地区,可采用沟、井、闸、泵站等工程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采用种稻洗盐和滞涝等措施;在涝渍共存地区,可采用沟网、河网和排涝泵站等措施。

2干旱盐碱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盐分组成及含量等情况,同时进行灌溉与排水规划,采取冲洗改良技术和有效调控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并结合灌溉、农业与生物等措施,改良盐碱地。

3 沿江滨湖圩垸区应根据自然条件和内、外河水文等情况,采取联圩并垸、修站建闸和挡洪滞涝等工程措施,在确保圩垸区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按照内外水分开,灌排渠沟分设,高低田分排,水旱作物分植等原则,以及有效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的要求,制定洪、涝、渍兼治的排水规划。

4 滨海感潮区应根据自然特点和潮汐规律等情况,充分利用潮间自排的条件,采取防洪挡潮、整治河道、修建闸站和蓄洪滞涝等工程措施。

5山丘冲垅区应根据山势地形、水土温度、坡面径流和地下径流等情况,采取冲顶建塘、环山撇洪、山脚截流、田间排水和田内泉水导排等措施,同时应与水土保持、山丘区综合开发和治理规划紧密结合。梯田区应视里坎部位的渍害情况,采取适宜的截流排水措施。

6 对已建灌区内发生次生盐渍化或次生渍害的地区应以水盐平衡或水量平衡为依据,制定以调控地下水位为主的排水规划和必要的监测规划。

7分蓄(滞)洪区应根据其使用概率、土地利用和耕作计划,以及分蓄(滞)洪后生产恢复等要求,选用适宜的和易于修复的工程措施。

8制定农田排水规划时,应对出现超设计标准的降雨提出减灾措施和对策,并进行论证。

2.1.2农田排水规划的蓄排方式、工程措施和排水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治理区应充分考虑库、塘、湖、沟和土壤的调蓄能力,因地制宜地选择水平或垂直排水、自流或抽水排水及其相结合的综合蓄排方式。在圩垸区内,一般要求蓄涝水面率为排涝面积的5%~10%,调蓄水深1~2m,蓄涝水位应低于地面0.2~0.3m。

2根据GB/T 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排水系统通常可分为干、支、斗、农四级,视治理区面积的大小亦可增减级数。其中起输水作用的干、支级宜选用明沟,斗级以下的田间排水工程应视涝、渍、盐碱的灾害成因和排水任务,因地制宜地选取明沟、暗管、鼠道、竖井等单项排水措施或不同排水措施结合的组合排水措施。

3 治理区受外来地表径流或地下径流补给,需在其影响的前沿地带布设堤、沟进行拦洪、截流或截渗排水时,必须遵守流域规划和有关规定,统筹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的排水要求,不得造成水利矛盾。

4 在水资源不足地区的农田排水工程,原则上应为排水再利用创造条件。

5治理区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灾害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排水措施和管理运用要求等情况,进行排水分区。

2.1.3农田排水规划应根据工程系统和排水控制要求等情况,布设排水建筑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建筑物应随排水工程系统统一规划并布设到田间。

2排水建筑物与灌溉建筑物相邻近或有交通、航运等多目标要求时,应按照布设合理、运用方便和节省投资等原则,采用联合布置形式。

3圩垸区圩口闸的防洪标准应与外河堤防的防洪标准相一致。

4排涝泵站应尽可能结合灌溉,实行排灌两用。

2.1.4农田排水规划必须进行方案比较,择优选取的规划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实用、占地较少、管理方便。

2工程建设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经济效益高。

3工程有利于改善治理区内外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1.5农田排水规划应根据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要求,实行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从骨干到田间统一规划,并制定实施计划。

2.2 明沟排水系统

2.2.1明沟排水系统由各级排水明沟及其建筑物和承泄区组成。明沟级数应按本规范2.1.2第2款确定,在涝、渍、盐碱严重地区可增设毛沟、鼠道等各种临时性辅助排水措施。

2.2.2排水明沟的布置形式和线路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明沟应结合灌溉渠系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在地形平坦的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同的双向排水形式;在倾斜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邻的单向排水形式。在轻质土地区,相邻的渠、沟之间宜布置道路或林带;有机械清淤要求时,宜采用路、沟相邻的布置形式。

2各级排水明沟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流的原则和以下规定选择线路:

1)各级排水明沟原则上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

2)支沟与干沟,干沟与天然河流之间宜成锐角相连接,支、斗、农沟宜相互垂直连接。

3)各级排水明沟的线路应选取在有利沟坡稳定的土质地带,若必须通过不稳定土质地带时,应提出沟坡防塌措施,其中斗、

农沟宜采用简易防塌处理或改用其他徘水措施。

4)当地形坡度大于0.5%时,末级固定沟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布设。

2.2.3排水承泄区的选择及排水出口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承泄区应保证排水系统的出流条件具有稳定的河槽或湖床、安全的堤防和足够的承泄能力,且不产生环境危害。

2排水出口设计水位低于承泄区同期或同频水位,或受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而不能自流排水时,应设置抽排泵站。若仅有部分时间不能自流排水时,可采取自流与抽排相结合的排水工程设施。2.3 暗管排水工程

2.3.1田间暗管排水工程一般由吸水管、集水管(沟)、附属建筑物和排水出路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吸水管应具有良好的吸聚地下水流和输水能力;集水管(沟)应能及时汇集并排泄吸水管的来水。

2暗管排水工程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检查井、暗管口门和集水井等附属建筑物。

3田间暗管排水工程的排水出路通常为明沟系统,应保证其排水通畅和沟道稳定。构成暗管排水系统时的排水出路应符合本规范2.2.3的规定。

2.3.2暗管排水系统的组成、分级与管道的类型、规格等,应根据排水规模、排水要求、地形、土质、管材、滤料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3.3暗管排水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原区暗管的平面布设:

1)地形平坦区宜采用吸水管布设在集水管(沟)两侧呈正交或锐角斜交的形式;在缓坡地区利用灌排相邻的排水沟为集水沟时,宜采用吸水管布设在集水沟一例呈正交或锐角斜交的形式。

2)平原区的吸水管宜采用等间距布设,并与地下水流向垂直或呈较大夹角。

3)在水田或水旱轮作区,一条吸水管宜布设在同一田块内,当相邻田块的高程相近和种植作物相同时可串田布设。

2山丘区暗管的平面布设:

1)冲境田内的吸水管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等间距布设,集水沟应视地形条件,可在农田中部或环田布设。

2)梯田里坎处吸水管的条数及其间距,应视里坎的受渍宽度和程度及吸水管的作用范围而定。

3)田块内有泉水影响时,应首先查明泉眼位置和水量,设置导泉暗管(涵).把泉水直接导人集水管(沟)。必要时应在泉眼处设置反滤暗井,并与导泉暗管连通。然后再根据需要布设田间吸水管。

3检查井一般应设置在管道交接处、管路转角和比降突变处,以及穿越沟、渠、路的两侧或下游一假侧。当管道较长时,每隔200~

300m也应设置一个检查井。

4水田或水旱轮作地区的吸水管出口为明沟时,通常应按调控排水要求逐条或多条联合设置控制口门。对于地形平坦和作物种类相同的地段,宜在集水管(沟)出口设闸进行分区排水控制。

5暗管排水治理区无自流排水条件时,应视工程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分片抽排。

6吸水管的起始端距灌溉渠道不宜小于3m。

2.4 竖并及其他排水工程

2.4.1在含水层的水质和出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采用竖并排水,并实行井灌井排,调控地下水位,综合防治旱、涝、盐渍灾害。竖井的规划布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SDl88—86《农用机井技术规范》和当地水利规划的要求。

2.4.2鼠道(含线缝沟)适用于施工深度内不含较大卵砾石的粘性土

地区的田间治渍排水。采用鼠道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鼠道宜相互平行布设,应具有良好的排水出路。

2鼠道排出水一般流人集水沟。若需流入暗管时,必须在其交汇处设置滤层。

3多年使用的鼠道,应在每块田头埋设横向管道将多条鼠道连通,集中于一个出水口通向集水沟,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控制设施。

2.4.3组合排水应根据治理要求和具体条件选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涝、渍、盐碱兼治的地区,可根据土质、地形、治理要求及技术经济等条件,选用明沟与暗管相结合的排水系统,其布设应有利于综合治理。

2在旱、涝、盐碱兼治且利用浅层淡水灌溉的地区,可采用井灌井排与明沟相结合的排水系统进行综合治理。当有地面灌水或降雨人渗补给条件的浅层微咸水和半咸水地区,亦可采用明沟与竖井结合,利用竖井抽水灌溉,或经淡化后灌溉,或将不宜利用的咸水排出区外。

3在粘质土地区采用暗管排水治理渍害时,可在田问增设临时性的浅明沟、鼠道或线缝沟,构成深浅相同或相交布设的组合排水,并宜辅助以增强排水效果的松土、改土等措施。

2.4.4排水工程的综合利用必须通过可行性论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排水明沟蓄水、输水进行灌溉时,必须考虑工程系统调度运用的灵活性,并采取防止沟道泥沙淤积、边坡坍塌及水位超标而引起两岸土地发生或加重涝、渍、盐碱灾害的有效措施。

2利用排水沟网建闸蓄水回补地下水时,宜选在土壤渗透性较好的沟网区或沟段,并应处理好蓄水回灌与正常排水的关系,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和涝渍灾害。不得引用水质超标的污水及含泥沙的浑水进行回灌。

3利用排水沟网进行养殖和水运时,其水深和水面宽度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严禁在排水沟网上节节堵坝壅水,必需增加的附属设施不得影响正常排水。

3 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治理区应根据排水任务选择设计排水标准。若当地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时,可适当提高标准;若受条件限制,可分期实施达到标准。

3.1.2排水设计中,应按所在流域或地区的防洪规划和GB50201—94《防洪标推》的规定,确定圩垸堤防、泵站和其他排水工程的设计要素。

3.1.3农田排水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工程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有关的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和SL72—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

3.1.4治理区土层的渗透系数、给水度和稻田渗漏率等参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C确定。

3.2 排水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2.2.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附录C 注水法试验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开始计时,每当压力下降,应及时向管道内补水,但最大压降不得大于,保持管道试验压力恒定,恒压延续时间不得少于2h,并计量恒压时间内补入试验管段内的水量;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实测渗水量(L/min·km) W——恒压时间内补入管道的水量(L) T——从开始计时至保持恒压结束的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q实测渗水量[L试验管长/min·m]=W补水量/T实测时间×L试验管长注水法试验应进行记录,记录表格可见表的规定。 表注水法试验记录表

施工单位:试验负责人: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记录员: 条文说明 附录C 注水法试验 本规范规定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应采用注水法试验,内容系在原“规范”附录A 基础上修订的。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 根据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强

制规定“污水、污雨水合流至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一、试验准备 闭水试验应编制闭水试验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试验段排水管的性质污水、雨水或污雨水沟槽土质 管材名称、型号、规格、直径试验段长度、标准井距、雨水井、检查井的型号、尺寸 2、管道两端堵头的设计 3、进水、排水、排气孔等设计 4、计时加水量计量设备及试验用水保障 5、井距之间分隔分段 6、参加试验人员组成 7、观测与记录 8、安全保障措施。 二、试验管段必须具备的规定 1、管道与检查井、雨水井外观质量已经验收合格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全文】: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后更为《灌溉 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 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1991年4月开始工作,1994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年4月完成送审稿,并于1997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没法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12章36节356条和15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灌溉与排水工程学复习要点

灌溉与排水工程学灌溉排水:利用人工干预方式,采用灌溉或利用降雨田间土壤水分和排除农田多余水分。 精量灌溉:精确估算出农作物生长必需的灌溉水量,并采用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将此水量准确而均匀的灌入作物根系层土壤中。 农田水分状况:农田土壤水、地面水和地下水的状况及其相应的养分、通气、热状况。 我国水资源现状:水资源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匀,旱涝灾害频繁,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减少。灌溉地带的划分的依据:根据不同地区及农作物对灌溉排水的要求,按降雨量划分:常年灌溉地带:降雨量小于400mm/年。不稳定灌溉地带:400-1000mm/年,东北和黄淮海地区。水稻灌溉地带:长江中下游及西南地区,1000mm以上。 1、非充分灌溉制度:是在有限灌溉水量条件下,为获取最佳的产量目标,对作物灌水时间和灌水定额进行最优分配的灌溉制度。 农作物的灌溉制度:是指旱作物播种前(或水田栽秧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灌水的灌水日期、灌水定额以及灌溉定额。 灌水定额:是指一次灌水单位面积上的灌水量。 灌溉定额:农作物在全生育期各次灌水定额之和。 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采用水量平衡制定旱作物的灌溉制度,作物主要根系吸水层。 作物水分亏缺:当作物植株的蒸腾失水超过作物根系吸水时,造成植物细胞体内储水量减少,叶水势降低 作物需水关键期:水分亏缺对作物产量影响最敏感、最严重的生育时期 烘干法测定土壤含水率的步骤;每个人在同一位置取三个土样。步骤:1.称取土壤铝盒质量

m1 2.取土3称重m2 4.烘干5.称重m3 6.计算公式:含水率=m水/m土x100% 土壤水分的存在形式;固态、汽态、液态(吸着水:不能被利用其上限以下的水为无效水;毛管水:田间持水率和无效水之间的水,容易被植物利用,有效水;重力水: 地下水位高,停留在根系层的水影响土壤的通气,这部分水称为过剩水,地下水位低,水很快排出根系层而不能被使用。) 水分入渗的规律、特点及考斯加可夫计算公式 入渗前土壤含水率θ0很小时,地面初始入渗速度i1很大,地面处的含水率短时间内就接近饱和含水率θs。随时间的延长,入渗路径的加大,入渗速度i t不断减小,最后趋于一稳定值i f,即接近该土壤的渗透系数K。通常用入渗速度i t和累积渗水量I与时间t的关系曲线描述入渗规律。入渗过程分:渗吸阶段,入渗速度i t随着入渗时间加大不断减小,为非稳定流阶段;渗透阶段。考斯加可夫公式:i t=i1t—a, 式中:i t是任一时间的入渗速度,以单位时间渗入土壤的水层厚度(mm/min或cm/h);i 1是第一单位时间末的入渗速度;t为入渗时间(min或h);经验指数α=0.3~0.8,一般土壤取0.5。 水分亏缺的定义和影响;(1)水分亏缺对作物生理过程的影响,抑制作物器官和个体的生长发育;影响光合与呼吸作用;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和同化物运输;影响生化反应;影响对矿物质吸收。(2)水分亏缺对作物干物质累积和产量的影响,导致作物干物质累积和产量的降低,影响程度取决于水分亏缺的程度及发生水分亏缺的时间。(3)有益作用:适度的水分亏缺有益于提高作物产量和改善果实品质。 计算:经测定某灌区土壤干容重为1.41g/cm3,田间持水率为23%(重量比),冬小麦拔节期计划湿润层为0.6m ,日耗水量为3mm,土壤水分下限为田间持水率的70%,假定土壤初始含水率为20%(重量比),在无雨情况下还需多少天应进行灌溉?其灌水定额为多少? 解:计划湿润层内土壤可供水量为:W1=γ(θ0-θmin)H=1.41 ×(θ0-70%θf) ×600mm=1.4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实施方案GB50318_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2.2.2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和废水受纳体条件,结合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及城市原有排水设施情况,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2.2.3 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 2.2.4 合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3 排水量和规模 3.1 城市污水量 3.1.1 城市污水量应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排出的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组成。 3.1.2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3.1.3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要求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第1.0.5条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第1.0.6条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第1.0.7条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第1.0.10条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11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灌溉排水工程-习题集

灌溉排水工程习题集 一、问答题: 1、今后世界灌溉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2、灌溉和排水工程的任务是什么? 3、作物全生育期中的需水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4、影响作物需水量的因素有哪些? 5、拟定旱作物灌溉制度需哪些基本资料? 6、渠系在输水过程中,渠道渗漏有什么危害? 7、砌石防渗的特点是什么?适合哪种渠道? 8、混凝土衬砌的优缺点? 9、膜料防渗的优点? 10、选择渠道防渗类型时,要考虑哪些要求? 11、什么叫渍害?如何使作物免受渍害? 12、扩大灌溉水源的措施有哪些? 13、无坝引水有何优缺点? 二、填空题 1、“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将提高到以上。 2、稻田节水有多种途径,有工程节水技术,如、、等;也有非工程的节水技术,如,及等等。 3、自然界的土壤结构多种多样,一般按结构体的形状和大小进行分类。常见的有和、和、片状和板状以及团粒状等结构体类型。 4、当土壤含水量小到一定程度,土壤持水力与作物的吸水力接近相等时(1.5 MPa),作物即不 能从土壤中吸收水分,即使再灌水,也不能使作物恢复生命活动,此时的土壤含水率称为。 5、当悬着毛管水达最大值时的土壤含水率叫,是土壤的最大持水率,常将此作 为旱田土壤有效水分的上限,同时也是农田灌溉的上限指标。 6、农田水分存在三种基本形式,即、和,而是与作物生长 关系最密切的水分存在形式。

7、土壤水按其形态不同可分为、、和等。 8、作物的需水量包括和,所以需水量也称为腾发量。 9、幼苗期和接近成熟期日需水量(多少),而发育中期日需水量最(多少),生 长后期需水量逐渐(增加减少)。 10、最大的时期称为作物需水高峰期,大多出现在作物生育旺盛、蒸腾强度大期,这一时期称为或需水关键期。 11、稻田(本田期)耗水包括三部分:、及。 12、灌溉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作物播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各次灌水的、、和。 13、在水源一定的条件下,灌溉设计保证率定得高,灌溉用水量得到保证的年数多,灌区作物因缺水而造成的损失小,但可发展的灌溉面积(大或小),水资源利用程度(高或低)。 1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以抗旱天数为标准设计灌溉工程时,单季稻灌区可用,双季稻灌区可用。 15、以地表水为灌溉水源时,按水源条件与灌区的相对位置有、、及蓄引提结合灌溉等几种。 16、无坝引水取水口位置应布置在,以便利用弯道横向环流的作用,使主流靠近取水口,以引取表层清水,防止泥沙淤积取水口和进入渠道。 17、有坝引水枢纽主要由、、及防洪堤等建筑物组成。 18、用(指标)反映渠系渗漏情况。 19、渠道衬砌防渗按其所用材料的不同,一般分为、、、、及等。 20、土料防渗包括、、等。 21、沥青防渗材料主要有、、等。 22、一个先进而合理的灌水技术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23、灌水技术通常可以分、、。 24、根据灌溉水渗入土壤的方式,地面灌溉可分、、、。 25、作物的和是农田排水规划的重要依据,农田排水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排除一定标准的暴雨所产生的地表径流,使作物淹水深度、淹水时间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不影响其正常生长。

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投标)

3 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3.1施工准备 3.1.1排水工程开工前应与整个飞行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相互配合、熟悉设计文件、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设计技术交底,结合现场水文、地质情况,根据工期及施工工艺等条件编制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等,应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 3.1.2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成果和设计文件复核测量资料,并进行施工测量。 3.1.3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调查和试验,在强度、规格及其它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进行备料,并做好储存和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3.1.4施工前做好防洪、排除地面水、降低地下水位等措施,施工中应做到不积水、不冲刷,保证降水及施工余水的畅通排除。临时排水工程可利用原有排水沟管并结合正式排水工程,以久代临,统筹安排。 3.2 施工测量 3.2.1内容和要求 1施工测量应首先验收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测量成果,验收后的所有测量成果、标志由施工单位接管保护。作为施工测量依据的网点,测量精度必须符合要求。 2根据设计排水线路的平面位置、线路长短及沟管的结构形式,确定利用原测量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桩,控制网点按永久性标准设置。 3沟管放样测量 1)、应注意沟管轴线、沟管底高程、坡度的正确性,沟管交汇处及进出口位置、方向、高程和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为防止差错,施工测量必须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校对记录。 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测量记录和竣工图纸按沟管名称分类装订成册(含隐蔽工程),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3.2.2测量精度 1、平面测量 1)、施工控制网点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二级导线测量的各项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导线长度 2.4km 平均边长 0.25km 测距相对中误差≤1/14000 相对闭合差≤1/10000 方位角闭合差 16〃n1/2(n为测站数) 测角中误差 8〃 测距中误差 15mm 2)、施工放样定位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三级导线测量的各项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范

【题名】: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副题名】:Code for design of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标准号】:GB 50288-99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发布日期】:1999-03-02发布 【实施日期】:1999-08-01 实施 【标准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批准文号】:建标[1999]70号 【批准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0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90]16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8-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全文】: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后更为《灌溉 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 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1991年4月开始工作,1994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年4月完成送审稿,并于1997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没法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12章36节356条和15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陕西省水利厅 主要起草人:余开德窦以松司志明陈登毅高启仁茆智瞿兴业袁可法 丁夫庆朱凤书魏永曜黄林泉董冠群朱树人刘清奎林世皋 李占柱廖永诚王兰桂仲伯俊 1总则 1.0.1为统一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水节地,降 低能耗,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0.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根据流域水利规划和 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察、观测和实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1.0.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等级划分 2.0.1蓄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总蓄水容积的大小,按表2.0.1确定。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总则 2规划 3设计 4施工 5管理 附录A渗透系数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B给水度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C稻田渗漏率的野外测定方法 附录D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 附录E排涝模数计算公式 附录F地下水临界深度 附录G调控地下水位的末级固定沟和吸水管间距计算公式 附录H排水沟道平均流速的计算和断面设计参数的选用 附录J管理设计中与充盈度有关的系数确定方法 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1.0.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 1.0.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0.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划 2.1 一般规定 2.1.1农田排水规划应在流域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和治理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查明治理区内的灾害情况和排水不良的原因,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洪、旱、涝、渍、

市政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总说 明

排水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1、 根据业主要求,本工程雨水系统只考虑承接路面雨水;污水根据规划要求实施,不考虑路周边建筑物的接入。 2、 设计依据 1、 《由业主提供的区内道路的各道路规划坐标和规划标高》 2、 《业主提供的该片区防洪排涝、竖向及排水工程专项规划》 3、 业主提供的该区域1:1000现状地形图 4、 清远市规划局提供的清远市暴雨强度公式; 5、 道路施工图设计图纸; 3、 设计规范 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 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1998); 7、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64:2004)。 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9、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 10、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GB/T19472.2-2004 4、 标准及参数 1、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 2、雨水量计算公式: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清远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q-设计降雨强度 ·地面集水时间t=10分钟; ·设计重现期 P=2年; ·径流系数:除公共绿地、林地、园地等采用0.25,其余均采用0.7;·汇流面积:8000m2。 3、污水量:本工程规划纳污面积整个小区的生活污水。

灌 溉 排 水 工 程 习 题 集 与 答 案

灌溉排水工程习题集与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作物需水量 2.灌溉制度 3.灌溉水利用系数 4.作物水分生产函数 5.地下水临界埋深 二、是非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你认为叙述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你认为不正确的打×。 1.同一种作物,同样的土壤水分条件下,叶面积指数越大,作物蒸腾量也越()2.在制定水稻的灌溉制度时,必须考虑地下水补给量和因作物根系层增加而增加的水量。() 3.为防止渠道因超过允许最高水位而酿成决堤事故,一般在渡槽、倒虹吸等重要建筑物的下游要修建泄洪建筑物。() 4.地面灌溉采用畦灌时,畦长越短越节水。() 5.喷头的喷射仰角在45°时射程最大。() 6.当土壤含水率低于田间持水率时,作物将会因土壤水分供给不足而产生缺水() 7.在一定的范围内,土温和水温增高,可以促进根系吸水。() 8.非充分灌溉时,作物的产量因实际腾发量减少而减少,其净效益随之下降。() 9.渠道采用续灌时的灌溉流量一般比轮灌时小,因而更省水。() 10.田间排水沟的间距取决于土壤性质和排水要求,与排水沟深度无关。()三、填空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毛管水是由______、______和______的共同作用而保持土壤孔隙内的水分。2.描述土壤水运动的基本方程是根据______和______推导而来。

3.渠道输水损失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 4.以地表水为灌溉水源时,其取水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5.灌溉排水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 四、简答题(共5 小题,每小题8 分,共40 分) 1.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的释水特性有何区别 2.灌溉水源对水质有哪些要求 3.农作物对农田排水有哪些要求 4.简述地面灌溉与喷灌、滴灌的主要特点和适用条件。 5.简述山区、丘陵区的自然特点及灌溉系统的特点。 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作物需水量:作物植株蒸腾量与棵间蒸发量之和 2.灌溉制度:指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栽秧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和灌水定额以及灌溉定额。灌水定额是指一次灌水单位灌溉面积上的灌 水量,各次灌水定额之和,叫灌溉定额。 3.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农田的有效水量和渠首引入水量的比值。 4.作物水分生产函数:作物产量与投入水量或作物消耗水量之间的关系。5.地下水临界埋深: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农业技术措施条件下,为了保证土壤不产生盐碱化和作物不受盐害所要求保持的地下水最小埋深。 二、是非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2.×3.×4.√5.×6.×7.√8.×9.×10.× 三、填空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土壤对水分子的吸附力、水分子之间的粘着力、水的表面张力 2.达西定律、质量守恒原理 3.水面蒸发、渗水损失、漏水损失

农田排水概述

§1农田排水概述作物的长生离不开水,水是生命之源。但是也不是水越多越好,水太多也会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甚至使作物死亡。因此缺水时需灌水,水多时则需排水。前面已学了灌溉理论,本章开始学习农田排水理论。 农田水分太多可能造成的灾害有洪、涝、渍和盐碱等。下面分别说明什么是涝灾、渍害和盐害,并介绍农田的排水要求、排水标准和排水措施等。 一、 涝灾、渍害和盐害 (一)涝灾(waterlogging) 1.定义降雨过多形成旱地积水或水田淹水过深而造成作物减产或失收的灾害。 2.涝灾与洪灾的区别 涝灾:当地降雨引起地面积水。 洪灾:客水入境引起地面积水。 (二)渍害(subsurface waterlogging) 1.定义:因地下水位过高或连续阴雨致使土壤过湿而危害作物正常生长的灾害。 2.成因:自然原因(1)降雨过多或阴雨连绵 (2)地下水位过高,如滨湖地区 (3)耕层滞水 有粘土隔层、犁底层 (4)地势低洼如兴化、建湖、泰县溱潼镇等地 人为因素:(1)重灌轻排 (2)工程不配套,大水漫灌、串灌串排 3.渍与涝的区别 渍:无地表积水 涝:有地表积水 渍可视为一种特殊的涝,渍也称为暗涝、地下涝、地涝等。

(三)盐害 1.定义:土壤中含可溶性盐过多,使作物吸水困难,从而影响作物正常生长的灾害。 中性盐:Nacl、Na2SO4等过多,称盐土 碱性盐:NaCO3、NaHCO3等过多称碱土,或盐碱土 2.盐碱地的形成 形成的条件(1)地下水含盐量大; (2)地下水位过高,上升毛管水能达到地面 形成过程1)地面蒸发、毛管水上升至地面; 2)水蒸发后,盐分留在土壤表层; (3)盐分积累,形成盐碱地。(绘示意图说明形成过程) 次生盐碱地:由于灌溉不当(过量灌水,或只灌不排)引起地下水位上升,形成盐碱地称为次生盐碱地。 3.分布 干旱、半干旱地区; 滨海地区; 二、农田排水要求和排水标准 (一)农田排水要求 1.除涝排水要求 使作物淹水深度和淹水时间在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的允许范围之内。 (1)不同作物、同一种作物不同生育阶段耐淹能力不同,由表7-1可知旱作物中棉花耐淹能力较差,玉米耐淹能力较高。 水稻分孽期耐淹能力较差,其它各阶段耐淹能力较高。水稻总体来总耐用淹能力较好,但是水田滞蓄水深和时间也应有所限制,见表7-2。 2.降渍排水要求 土壤含水量的大小与地下水位关系密切,地下水埋深越浅,土壤含水量越大,因此降渍要求可表示为对地下水埋深的要求。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讲解学习

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 规划目的。说明规划编制背景及目的。 1.2 规划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有关政策和其他相关资料。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原则。 1.5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 3.1排水体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环保要求等综合因素,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划分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污水管网工程规划 4.1污水受纳水体。 4.2 污水管网布置。根据污水排水分区,明确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雨水管网工程规划

5.1 雨水受纳水体。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明确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 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近期建设内容,并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等。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提出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排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第八章附则 规定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审查批准、解释权归属等程序性内容。对规划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规范性解释。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1、城市区位图 2、城市总体规划总图。图纸中要明确标注规划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工业用地、绿地用地,河流、铁路等要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 3、城市污水设施及污水管渠现状分布图。标明现状设施的位置、占地界线、服务范围,现状管渠的分布、管径、控制点的埋深等。 4、城市污水排水分区图。标明各个分区的界线、分区面积。 5、城市污水管道水力计算简图。以简图的形式标明污水管网各管段的流量、坡度、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 6、城市污水工程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污水管网的实际敷设路径、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标明污水厂站的位置,用地界线、防护距离等。 7、城市雨水设施及雨水管渠现状分布图。标明现状设施的位置、占地界线、服务范围,现状管渠的分布、管径、控制点的埋深等。 8、城市雨水工程排水分区图。标明各个分区的界线、分区面积。 9、城市雨水管道水力计算简图。以简图的形式标明雨水管网各管段的流量、坡度、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 10、城市雨水工程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雨水管网的实际敷设路径、管径、管长、排水方向等,标明污水厂站的位置,用地界线、防护距离等。 11、城市污水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图。以城市规划总图为底图,标明城市近期建设管道的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篇一:市政排水工程验收规范 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二、沟槽开挖: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槽以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 1 进行。 管道槽底部的开挖宽度为: B=D1+2b1 式中B—管道槽底部的开槽宽度(?);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槽下有地下水时管道一侧应加宽400?。 各种管径的开挖宽度根据上式计算得出。 2、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测量定位的中心线,依据沟槽开挖尺寸,撒好灰线。

3、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与测量人员配合,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及放坡,防止超挖及放陡坡。 4、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20?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机挖人清)。 5、人工清挖槽时,应认真控制高程和宽度,并保护槽底土壤结构不受破坏。 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三、雨、污水管道工程: 2 (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安装: 砂石基础:沟槽开挖边坡,施工可根据管道安装条件及土质情况自行调整。 回填砂石基础时,应根据砂石基础的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整平砂石后用平板振捣夯夯实,夯实的密实应达到95%以上,应保持砂石的基础的含水量。混凝土基座按规范规定施工,基座尺寸及沉降缝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沉降缝位置应与管节的接缝位置相一致。 承插口管道地基的原状土层不得扰动,其地基承载力不应低于0.06Mpa,否则应进行地基处理。 管道铺设: (1)管道铺设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施工机具、工具、吊运设备、承插管、橡胶圈、润滑剂等材料。 2)复核沟槽中心线和基础标高。 3)清除承口内表面和插口外表面的油污、杂物。 4)按管径选用相应的橡胶圈,并检查橡胶圈外观应无气泡、裂缝及碰伤等缺陷。 5)准备好润滑剂,用刷子、布头沿插口涂刷一遍,然后将橡胶圈平滑套入,橡胶密封圈放置位置。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精选版

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 纲要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 规划目的。说明规划编制背景及目的。 1.2 规划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有关政策和其他相关资料。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原则。 1.5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 3.1排水体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环保要求等综合因素,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划分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 污水管网工程规划 4.1污水受纳水体。 4.2 污水管网布置。根据污水排水分区,明确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 雨水管网工程规划 5.1 雨水受纳水体。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明确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近期建设内容,并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等。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提出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排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第八章附则规定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审查批准、解释权归属等程序性内容。对规划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规范性解释。 第二部分 规划图纸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2.2.2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和废水受纳体条件,结合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及城市原有排水设施情况,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2.2.3 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 2.2.4 合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3 排水量和规模 3.1 城市污水量 3.1.1 城市污水量应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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