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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

答辩内容:不同意赔偿全部医药费,对诊疗及用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原告仅住院13天,并未进行手术治疗,即花费近15000元的医药费,明显属于扩大损失,因此被告申请对原告产生的医药费进行诊疗及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只赔偿具有合理性的部分。并且原告是否在医疗终结时进行伤残鉴定与伤残等级有着密切的关系,被告同时申请对医疗终结时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医药费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及数额的,应由本案另一被告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伤残赔偿金:12年12月8日,原告在事故发生当日入院时,影像诊断报告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并伴有12椎体发育畸形”,即仅有一个椎体压缩骨折,诊疗时医生明确说明原告因有老伤未愈,无需入院治疗,回家静养即可,原告也认可医院说法,回家静养。而在经过7日后即2012年12月15日,原告再次入院治疗时,诊断结果已变为腰1-3椎体骨折,与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的受伤情况严重不符,被告可以合理怀疑的是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发生了其他扩大损失的事故,也就是说原告在回家静养期间,可能二次摔伤,导致再次入院时诊断结果加重。由此,我们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也持有异议,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补充鉴定,并对腰一、三椎体的压缩性骨折的损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一、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答辩人:济南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X4号文东花园X座X单元X室法定代表人XXX 就周雨诉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所主张误工费16512.56元,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1、发生事故时,原告是罗村农民,并不在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工作,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是虚假的,没有证据效力。 2、误工时间,必须以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结合其住院病历等为准,但从原告提供的病假证明来看,其只有一次休息时间为一个月30天的病假证明,加上其住院时间(1+18+15),一共只有64天。其从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开具的误工证明称误工时间是359天,与事实不符。 3、原告在中心医院第一次出院(2004年1月16日)时,在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情况一栏记载原告的治疗情况是:“治愈”,并且没有给其开具病假休息证明,说明原告的伤情已经治愈,不是持续误工,不需要休息。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有误工,必须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是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存在虚假性,并不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有劳动关系,也应该提供休息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证明其收入确实减少,但是原告并没有提供考勤

表和工资表,因此,原告的误工费的主张缺乏证据,被告只承担应由其承担的部分。 (二)、关于护理费部分,被告不予承担。理由如下: 原告提供的护理费证明不足。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也没有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因此,被告不予承担护理费。 (三)、交通费的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但原告只提供交通费凭据,未能提供时间、次数、人数情况。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淄博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原告在张店住院一共34天,按每天6元计算,34*6=204元。 (五)、残疾赔偿金4208.9元有异议。原告应提供其户口簿,证明其受伤时户口性质。 (六)、理疗费没有法律依据。 (七)、原告父母亲抚养费,应按原告的伤残等级,结合原告父母亲户口,年龄以及原告有无其他兄弟姐妹综合计算。 (八)、摩托车修理费300元,被告不予承担。被告车辆受损也有修理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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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一般不是专业人员都不会写答辩状文书与不知道答辩状格式是怎样写的,如果写答辩状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答辩状范文格式让大家参考。 答辩状例文【一】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行政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二】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面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口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这是制作答辩状的法律依据。 一审行政答辩状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无须写被答辩人,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2.正文。 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 答辩状是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在掌握充足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诉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因此,作为被告应当向法院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1)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总是要依据一定的案件事实。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事答辩状范本(3篇)1 答辩人:林西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林西县西街 法定代表人:xxxx 因中昊小区杨东辉诉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请求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3100.00元没有法律依据。 一、答辩人自接管中昊小区以来,一直严格按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小区业主提供着物业服务。 对于原告丢失电动自行车一事,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接到原告称电动自行车在本小区丢失开始,答辩人及当班门卫人员积极协助原告到公安机关做笔录,提供证据及相关线索,做到了应尽的义务。而且答辩人属于物业服务企业,门卫的任

务是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视小区人群居住情况指定管理制度,要求定时巡逻,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电动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答辩人属于原告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小区门卫的职责范围只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是安全、消防、交通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并且,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属于私有财产,答辩人没有与原告签订私有财产的保护合同,也没有与原告签订电动自行车的保管协议,对于原告将其所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在停放时,没有交给答辩人,也没有告知答辩人的工作人员所停放的具xx置,答辩人的工作人员也并不知情,所以,答辩人不知道所以没有法定义务对原告电动自行车进行保管,相应的也没有赔付原告3100.00元的义务。 综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原告的诉讼请求都是不合理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林西县人民法院 林西县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事故纠纷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纠纷被告答辩状 答辩人:济南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X 4号文东花园X座X单元X室法定代表人XXX 就周雨诉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所主张误工费16512.56元,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1、发生事故时,原告是罗村农民,并不在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工作,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是虚假的,没有证据效力。 2、误工时间,必须以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结合其住院病历等为准,但从原告提供的病假证明来看,其只有一次休息时间为一个月30天的病假证明,加上其住院时间(1+18+15),一共只有64天。其从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开具的误工证明称误工时间是359天,与事实不符。 3、原告在中心医院第一次出院(2004年1月16日)时,在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情况一栏记载原告的治疗情况是:“治愈”,并且没有给其开具病假休息证明,说明原告的伤情已经治愈,不是持续误工,不需要休息。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有误工,必须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是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存在虚假性,并不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有劳动关系,也应该提供休息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证明其收入确实减少,但是原告并没有提供考勤表和工资表,因此,原告的误工费的主张缺乏证据,被告只承担应由其承担的部分。 二、关于护理费部分,被告不予承担。理由如下: 1、原告提供的护理费证明不足。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也没有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因此,被告不予承担护理费。 三、交通费的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但原告只提供交通费凭据,未能提供时间、次数、人数情况。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淄博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原告在张店住院一共34天,按每天6元计算,34*6=204元。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 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

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及《xx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答辩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为复议案件的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对复议案件材料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查阅的方式向申请人、第三人予以相应的公开。在本复议案件办理中,因案件适用的法律政策需向有关机关请示,答辩人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决定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书面通知案件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告知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相关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例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例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答辩状范例,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例【1】 答辩人:李X,女,汉族,xxx年8月8日出生,住广州市XXX。 被答辩人:阙XX,女,汉族,xxx年11月3日出生,住XX。 被答辩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地址:xx市南海区XX;负责人:XX

因(本案原告)诉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本案被告二)及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xxx3)佛X法民五初字第XX号],答辩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对XX的起诉作以下答辩: 一、关于答辩人某某和某某某分别负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问题。 某某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减轻答辩人某某的赔偿责任,根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答辩人只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事故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材料、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及xx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南公交认字[xxx2]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xxx2年3月19日07时30分许,某某某驾驶粤XX0普

通二轮摩托车沿XX小区北门外的通道外的通道由广州方向往罗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江XX对开路段时,遇答辩人某某驾驶粤EXXXX号小型轿车从摩托车行进方向对右侧通道驶入摩托车行驶的路面,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某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理交通事故。 2.某某某驾驶粤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南海区XX区北门外的通道外的通道由广州方向往罗村方向行驶,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行驶本属违法行为。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相关规定,未取得“禅桂新”通行证的摩托车辆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 由于事故发生路段为“禅桂新”限摩区域,某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没有“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的通行资格,此类车辆上路行驶本属违法行为。 3.xx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于xxx2年04月23日作出南公交认字[xxx2]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1) 答辩人(被告):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 答辩内容:不同意赔偿全部医药费,对诊疗及用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 原告仅住院13天,并未进行手术治疗,即花费近*****元的医药费,明显属于扩大损失,因此被告申请对原告产生的医药费进行诊疗及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只赔偿具有合理性的部分。 并且原告是否在医疗终结时进行伤残鉴定与伤残等级有着密切的关系,被告同时申请对医疗终结时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医药费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及数额的,应由本案另一被告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伤残赔偿金:xxxx年12月8日,原告在事故发生当日入院时,影像诊断报告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并伴有12椎体发育畸形”,即仅有一个椎体压缩骨折,诊疗时医生明确说明原告因有老伤未愈,无需入院治疗,回家静养即可,原告也认可医院说法,回家静养。 而在经过7日后即20xx年12月15日,原告再次入院治疗时,诊断结果已变为腰1-3椎体骨折,与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的受伤情况严重不符,被告可以合理怀疑的是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发生了其他扩大损失的事故,也就是说原告在回家静养期间,可能二次摔伤,导致再次入院时诊断结果加重。 由此,我们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也持有异议,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补充鉴定,并对腰一、三椎体的压缩性骨折的损 害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综上,原告的医药费产生过大,明显有不合理、不必要的用药。 且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存在旧伤未愈,在二次到同一医院就诊时,伤情明显加重,被告认为一定存在发生了扩大损失的事实。 因此,被告申请进行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医疗终结时间司法鉴定及损害与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鉴定,并依据该因果关系鉴定结论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种鉴定结论才可以作为本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客观真实性的赔偿依据。 被告不应就原告未愈的旧伤及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再次发生其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XXX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2) 答辩人:被X 、男、19xx年3月15日出生、汉、住xx省xx市xx县,电话:xxx 被答辩人:原X、男、19xx年5越3日出生、汉、住xx省xx市xx县 答辩人因原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被答辩人诉求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xx年8月20日06时,原X驾驶“绿化”牌电动车由南陵县籍山镇经一路未靠 路口中兴点的右侧左转弯时,与被X沿籍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皖G/X 号“黑豹”牌轻型普通货车相碰撞,造成原X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实见: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

交通事故案答辩状

交通事故案答辩状 我们在遇到一些不太好的事的时候,我们要用法律的途径维护我们的权益,一般的交通事故案都是私下解决的,严重的可能就要请律师,下面是交通事故案答辩状范文,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案答辩状【1】 一、原告所主张误工费16512.56元,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1、发生事故时,原告是罗村农民,并不在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工作,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是虚假的,没有证据效力。 2、误工时间,必须以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结合其住院病历等为准,但从原告提供的病假证明来看,其只有一次休息时间为一个月30天的病假证明,加上其住院时间(1+18+15),一共只有64天。 其从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开具的误工证明称误工时间是359天,与事实不符。

3、原告在中心医院第一次出院(2004年1月16日)时,在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情况一栏记载原告的治疗情况是:治愈,并且没有给其开具病假休息证明,说明原告的伤情已经治愈,不是持续误工,不需要休息。 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有误工,必须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但是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存在虚假性,并不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有劳动关系,也应该提供休息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 证明其收入确实减少,但是原告并没有提供考勤表和工资表,因此,原告的误工费的主张缺乏证据,被告只承担应由其承担的部分。 二、关于护理费部分,被告不予承担。 理由如下: 1、原告提供的护理费证明不足。 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也没有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 因此,被告不予承担护理费。 三、交通费的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但原告只提供交通费凭据,未能提供时间、次数、人数情况。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淄博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原告在张店住院一共34天,按每天6元计算,34*6=204元。 五、残疾赔偿金4208.9元有异议。 原告应提供其户口簿,证明其受伤时户口性质。 六、理疗费没有法律依据。 七、原告父母亲抚养费,应按原告的伤残等级,结合原告父母亲户口,年龄以及原告有无其他兄弟姐妹综合计算。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范文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范文 现在由于车辆增多,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就是在交通事故纠纷中需要使用的法律文书!以下是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范文,提供给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张三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保险公司、被上诉人李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首先,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上诉人、李四是本案赔偿主体,应当赔偿答辩人的损失。 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二者并行不悖,并无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以答辩人已经得到工伤保险报销为由不予赔偿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答辩人也尚未得到社会保险部门赔偿的工伤待遇。 最后,工伤待遇赔偿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受《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而《保险法》约束的是商业保险行为,工伤保险

待遇赔偿并不受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性原则规制,上诉人以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性原则为由不予赔偿,显然混淆了两种保险的界定范围。 二、答辩人提交法庭的是加盖迁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对章 的医疗费票据,结合同时提交的答辩人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符合证据的三性原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证明答辩人为交通事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三、鉴于上诉人对误工费的上诉意见与其第一条上诉意见的观点及理由重复,本答辩状第一条答辩意见已涵盖,故不赘述。 四、法医鉴定费、痕检费、酒精检测费、复印费系为确定事故责任和答辩人的损失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由上诉人赔偿。 即便上诉人与李四的保险合同约定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此约定也因违反《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答辩人:张三 20XX年2月21日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本【2】 答辩人:李X、男、43岁、汉、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答辩人:王X、男、24岁、汉、住北京市海淀区 答辩人因王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

被告答辩状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被告答辩状的格式和写作方法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状或民事上诉状单方面的内容,针对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复答,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的第一审被告人或第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是其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充分阐明答辩人的观点和主张,使人民法院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利于对案件的处理。民事答辩状根据提交的审级不同,分第一审答辩状和第二审答辩状两种。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答辩状由三部分所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事项与民事起诉状相同;其次要写明答辩事由。 (二)正文 主要在于阐明答辩的意见和理由,揭示对方提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的不当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自己行为的

合法性主张的正确性,并列举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求得人民法院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其中涉及到举证事项,还应当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尾部 应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由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答辩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清答辩状副本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三、注意事项 制作民事答辩状,特别注意的是要有针对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说明、反驳和答解;二是在答辩中同时阐明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根据;三是根据依法论辩,不能无理狡辩,如果对方的指控或上诉的确有理,并有事实根据,不应当一概否认,需要解释的可以作解释性说明。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注: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法人的项目填写 201*-08-09

交通事故案件答辩状标准模板两篇

交通事故案件答辩状标准模板两篇 答辩人:陈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XX房。 被答辩人:周XX(原告) 被答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被告二) 因原告周XX、周XX诉答辩人陈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告的起诉答辩如下: 一、原告周XX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答辩人只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根据广州市公安局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告周XX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答辩人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因此,本案中答辩人只应承担50%的损失赔偿责任,原告周XX应自行承担50%的损失。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合理,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其不合理部分的赔偿请求。 1、原告主张在城镇居住、工作,其收入来源于城镇,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原告的户口在农村,伤残赔偿金应按广东省200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399.80元/年的标准计算。 2、答辩人对原告主张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有异议,原告提交的工资条没有单位盖章确认,工资条不能充分证实其工资收入的真实性。 3、关于被扶养人周XX的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由于受害人周XX和其妻子黄XX均系农业户口,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即广东省200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73元。被扶养人周XX出生于2008年6月XX日,事故发生时未满1周岁(事故发生时间是2009年6月2日),其在农村居住生活,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抚养费。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的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1) 答辩人(被告): 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 答辩内容:不同意赔偿全部医药费,对诊疗及用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 原告仅住院13天,并未进行手术治疗,即花费近15000元的医药费,明显属于扩大损失,因此被告申请对原告产生的医药费进行诊疗及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只赔偿具有合理性的部分。 并且原告是否在医疗终结时进行伤残鉴定与伤残等级有着密切的关系,被告同时申请对医疗终结时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医药费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及数额的,应由本案另一被告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伤残赔偿金:xxxx年12月8日,原告在事故发生当日入院时,影像诊断报告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并伴有12椎体发育畸形",即仅有一个椎体压缩骨折,诊疗时医生明确说明原告因有老伤未愈,无需入院治疗,回家静养即可,原告也认可医院说法,回家静养。 而在经过7日后即20xx年12月15日,原告再次入院治疗时,诊断结果已变为腰1-3椎体骨折,与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的受伤情况严重不符,被告可以合理怀疑的是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发生了其他

扩大损失的事故,也就是说原告在回家静养期间,可能二次摔伤,导致再次入院时诊断结果加重。 由此,我们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也持有异议,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补充鉴定,并对腰一、三椎体的压缩性骨折的损 害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综上,原告的医药费产生过大,明显有不合理、不必要的用药。 且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存在旧伤未愈,在二次到同一医院就诊时,伤情明显加重,被告认为一定存在发生了扩大损失的事实。 因此,被告申请进行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医疗终结时间司法鉴定及损害与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鉴定,并依据该因果关系鉴定结论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种鉴定结论才可以作为本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客观真实性的赔偿依据。 被告不应就原告未愈的旧伤及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再次发生其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XXX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2) 答辩人:被X 、男、19xx年3月15日出生、汉、住xx省xx市xx县,电话:xxx 被答辩人:原X、男、19xx年5越3日出生、汉、住xx省xx市xx县 答辩人因原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被答辩人诉求的赔偿额部分

交通事故二审答辩状

交通事故二审答辩状 交通事故二审答辩状 【二审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涂xx,男,汉族,19xx年x月 x日出生,现住xx市xx 区xx坳xx路x号xx居x栋xxx房。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被告人陈xx之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上诉人质疑答辩人误工费没有任何依据。 答辩人在一审期间提交了《xx市劳动合同》证明合同约定答辩人工资为每月xx000元,也提供了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证明用人单位合法身份,根据我国司法惯例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 至于上诉人认为答辩人庭审中存在口误(说错单位名称),以及答辩人工资表中显示扣除了所得税与社保费而答辩人认为没有缴纳所得税和社保费,这些只是答辩人表述的瑕疵,并不能推翻答辩人书面证据的效率。上诉人对答辩人的举证只是表示怀疑,却不能提出任何反证推翻答辩人的举证,因此这种所谓质疑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只有在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收入状况的特殊情况下才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上诉人完全无视《解释》的明文规定,显然是一种企图逃避足额赔偿责任的行为。 二、上诉人质疑护理人护理费用没有依据。 根据《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既然护理人陆xx有正常收入,那么答辩人的护理费就应该按照陆xx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由于答辩人住院实际住院37天,当然要计算37天的护理费。至于上诉人提出所谓护理人 20xx年7月3日到8月2日没有收入损失,仅凭护理人20xx年7月21日、7月29日两笔薪金收入合计12962.06元超过单位证明的平均工资7641.78元就认为护理人没有收入损失,完全是对我国薪金制度的曲解。 护理人作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广东xx银行xx分行信用卡部营销中心业务主任),其薪金收入当然包括工资收入和各种补贴、津贴甚至加班费,实际收入远远高于名义工资属于行业惯例。因此,上诉人认为护理费只应计算7天而不是实际护理的37天,是一种错误理解,完全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原审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效。 原审法院虽然没有完全支持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对其直接财产损失基本予以了支持,符合《解释》规定和《广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谈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精神,实用法律并无不当,应依法予以维持。 上诉人认为停车费1xx元不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对于有私家车的

民事起诉答辩状范本(含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答辩状范本(含注意事项)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解某某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_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结婚登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生育女孩解某某。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寄回家庭。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闭于家中。该种性格给婚生女

孩解某某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某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解某某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解某某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注意事项: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

上 诉 答 辩 状(交通事故)1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被上诉人):****** 答辩人因上诉人******公司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14)****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出上诉,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上诉人的三点上诉事实和理由答辩如下: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一、对于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欠妥问题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依据刑事优于民事的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应当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审理终结后,才进行民事部分的审理”没有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正当、合法。其理由如下: (1)、《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上诉人诉称的规定。本案为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首先不应适用《刑诉法》,再者《刑诉法》仅在第一百零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予以了规定,对于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处理并规定,即《刑诉法》不适用于本案的审理且该法也未规定本案一审程序应当中止审理。 (2)、本案的审理不适用刑事优先原则。该原则仅适用于对同一法律事实牵连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关系,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直接影响到民事责任承担的情况。但当同一法律事实牵涉的两种法律关系之间虽然存在交叉或关联,但两者不存在判决结果上的依赖关系,则可以同时审理,不必刑事优先。《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中应中止审理的六种情形于第一百五十条进行了规定,该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本案的审理结果不受刑事审判影响,不以刑事审判结果为依据,因此上诉人诉求无法律依据。 二、对于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精神抚慰金问题

交通事故答辩状标准版范文两篇

交通事故答辩状标准版范文两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首先请允许我向本案的原告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然后针对原告提出的各项主张,我发表如下答辩意见,请法庭采纳: 一、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依法由我来负担。 本案中,肇事车辆Dxx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保险期间自xx年3月6日至xx年3月5日,而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xx年7月25日,属于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以及《保险法》第65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的约定,直接对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我支持原告直接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要求赔偿。 二、原告过错明显,应当减轻我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赣公交认字[xx]第0007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原告是无证驾驶无保险无年检的摩托车,其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撞。希望法庭公平合理的划分本案的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减轻我的赔偿责任。 三、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明显超过相关规定,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其不合理部分的赔偿请求 (一)医疗费。经法庭核实的医疗费用,我方同意支付。根据病历和诊断证明不存在后续治疗费5000元,不应予以支持。 (二)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原告于xx年7月25日发生车祸,11月2日进行伤残鉴定,误工时间应当为101天。因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民事答辩状格式及范文

民事答辩状格式及范文 大家了解过民事答辩状吗?如果需要学习写民事答辩状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这份:民事答辩状格式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事答辩状格式【1】 (一)概述 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的起诉或上诉人的上诉予以答复和辩驳的法律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答辩状的提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答辩状应在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起诉书或上诉书副本后15日内提出。 虽然逾期提出甚至不提出答辩书对人民法院的审理并无影响,但从答辩人的角度而言,答辩状的制作使用却是行使自身诉讼权利,充分表达个人意见的最好途径,因此如需书面答辩,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提交给法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写作内容与制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内容。

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 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某案进行答辩。 2 .正文 (1 )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 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原告、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的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这是答辩人在阐述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

交通事故答辩状

答辩状 一、事故造成的对方车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案涉车辆已于2018年8月6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保险金额为100万的三责险,交强险和三责险的保险期间分别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6日,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7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所主张的各项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提供保险条款,更没有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因此不能免责。有保险单为证。 二、关于费用计算问题 原告不是固定收入,误工费应当按照实际误工天数和行业平

均收入进行计算。原告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车辆因受损停运的天数、计算方法和损失数额,其误工费主张无事实依据,不应当支持。即使赔偿,由于我方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责险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此外,原告车辆损失、评估费等,应当提供其修车、评估及实际支出费用证明,由法院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实际损失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一、保险公司未提供保险条款,也没有进行解释说明。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单背后并无保险条款,也没有单独提供保险条款。在办理保险时,被保险人只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签字,让被保险人怎么签怎么签,没有人告诉被保险人保险条款中有免责条款,更没有人向被保险人进行解释。 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义务,不应当免责。 二、评估费、误工费等属于直接损失,不是间接损失。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误工费属于直接损失,不是间接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张三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保险公司、被上诉人李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首先,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上诉人、李四是本案赔偿主体,应当赔偿答辩人的损失。 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二者并行不悖,并无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以答辩人已经得到工伤保险报销为由不予赔偿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答辩人也尚未得到社会保险部门赔偿的工伤待遇。 最后,工伤待遇赔偿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受《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而《保险法》约束的是商业保险行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并不受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性原则规制,上诉人以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性原则为由不予赔偿,显然混淆了两种保险的界定范围。 二、答辩人提交法庭的是加盖迁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对章

的医疗费票据,结合同时提交的答辩人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符合证据的三性原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证明答辩人为交通事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三、鉴于上诉人对误工费的上诉意见与其第一条上诉意见的观点及理由重复,本答辩状第一条答辩意见已涵盖,故不赘述。 四、法医鉴定费、痕检费、酒精检测费、复印费系为确定事故责任和答辩人的损失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由上诉人赔偿。即便上诉人与李四的保险合同约定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此约定也因违反《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答辩人:张三 2014年2月21日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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