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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前科报告义务

犯罪前科报告义务

1、作为前科所导致的法律义务之一,见于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该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的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是指按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应当注意,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入伍”指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就业”包括参加任何种类的工作。“向有关单位报告”,是指自己向应征入伍的征兵部门或部队报告,向自己参加工作的单位报告。报告的方式是如实填写有关调查或审查表中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一栏。前科报告制度以合法化的形式给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永远贴上了“犯罪人”的标签,使其不能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2、其它法律、法规对前科人就业的禁止性规定。(1)我国《法官法》第10条、《检察官法》第11条、《警察法》第26条分别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2)我国《律师法》第9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但过失犯罪的除外。”(3)我国《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4)我国《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等。

3、前科无期限存在缺乏合理性

(1)前科无期限存在,不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对刑事释人员的社会保护是当事人重返社会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环节,也是社会文明与民主进程的一个标识。但是,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到,在我国不管当事人是过失犯罪、犯罪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

(2)前科无期限存在是我国民主性法律思想长期匮乏的体现。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做坏事就应当受到惩罚,这一感情观念根深蒂固。就我国古代刑法史而言,可称得上是刑罚标签演变史:宫、劓、黥、膑、城旦等耻辱刑都是将犯罪人加上特殊标记和符号以区别于他人,显示其身份。而前科制度,也不过是现代文明社会给受刑人员贴的形标签罢了。“犯罪人”的标签,让那些彻底悔改的前科人,永远无法摆脱耻辱的犯罪记录。因此,遭受歧视、无法从事那些自己本能胜任而被法律明文禁止的工作。这将可能影响当事人重新做人的信心,为其再次实施犯罪埋下伏笔。基于此,前科记录的无期限存在,不仅不能有效的遏止犯,而且将违反其存在的初衷,矫枉过正,成为促成再犯的力量。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定稿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人_邳立军___ 年级_10秋____ 专业_法专___ 分校__宝坻分校__ 指导教师_陈楠__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一、前言部分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调查人邳立军 调查时间 2012年7月20日——2012年8月4日 调查地点:宝坻区司法局 调查方法:采访 二、事实部分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

( 调研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5663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The latest crime investigation report in 2020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例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他们常年闲散在社会上,参加了被告人张俭

峰(34岁、公司法定代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15名人员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内共10名是闲散未成年人。 2.犯罪组织形式呈团伙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该部分人群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完全,意志不坚定,实施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身薄体弱,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倾向于三五成群结成团伙犯罪,以虚张声势,互相壮胆。例如:闫某晚上在某迪吧跳舞,见到宋某与女友跳舞又唱又跳,看不顺眼,便纠集刘某等5人,手持棒球棍、钢管等作案工具,对宋某头部猛打,致使其头部5处创伤,创口最长一处达7.5厘米。其中闫某等5人是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成长于我国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方面受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良好社会环境的影响,能够在“中国梦”的指引下全面发展,成为栋梁之才;另一方面又受到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影响,有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原因。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2、学校原因。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而目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5级物理学3班郭雪如 一、调查对象:十二岁至十八岁的青少年 二、调查目的:了解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调查方法:数据统计分析 四、调查现象及应对策略: 都说青少年是新时代的希望,肩负着新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然而,最近这些年青少年犯罪问题越发的加重,青少年的人生道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顺利,青少年的犯罪案例历历在目,有些青少年e时段,却因种种原因陷入了犯罪的泥潭,给人生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人们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也不得不对新一代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叹息。 2001年至2003年,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到25周岁)犯罪嫌疑人23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53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为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青少年犯罪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明显增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青少年模仿澳台的黑社会组织,组成具有黑社会萌芽性质的犯罪团伙实施犯罪活动。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以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不良家庭环境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师长,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另外,家庭的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及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少年结群而误入歧途。学校对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疏忽,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成长因素也不容忽视。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格和正确的理想、道德观念,缺乏是非曲直的判断力,容易感情冲动而失去理智和控制,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产生犯罪动机。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样的,因此,要从不同方面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的治理。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第一、要从家庭入手,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担起法定的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循循善诱,使自己的子女懂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要特别注意孩子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教会子女正确思考人生和面对人生。 第二、要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的 “黄”“赌”“毒”泛滥的情况,应坚持不懈的进行调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进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身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还要有意识地磨练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自己。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告.doc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 告 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 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我镇公安机关破获的王moumou寻衅滋事案,参与成员只有王moumou一人,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取利益,尚不构成团伙性犯罪,更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 2、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黑恶势力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活动范围也一般是以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或骨干分子的居住地为中心而展开的,就我区而言,黑恶势力比较集中的地区主要是各乡镇场镇、城市边缘、学校周边及网吧、溜冰场、KTV等处,这些地方,治安状况复杂、成员聚集,便于作案和逃窜,为了某种目的,他们往往成帮结伙,形成了土生土长的地方恶势力。目前,yl镇不存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未发现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成员逐渐低龄化 黑恶势力成员年龄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年龄一般在二、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个人隐私相结合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规范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对被证明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作出的证明。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违法记录包括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劳动教养等。 第五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犯罪记录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处罚生效判决,以及行为人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犯罪记录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第六条以下情形,不列入违法记录证明事项: (一)被证明对象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轻微违法受到两次以下罚款、警告处罚的; (二)因交通违法受到罚款、警告处罚的; (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规定其他不应列入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形。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 印件。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下列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范证明范围: (一)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 (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 法人员的案底调查; (三)党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 第十条因招录公务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 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 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 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证部门介绍信; (二)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犯罪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福祉,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更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虽说,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更加多样,且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特点,面对这一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了解这西塞山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对该地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会有重大意义。 二、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政府等部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所采取相关措施的逐步推进,黄石市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已有所好转,治安也相对稳定。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通过采取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笔者发现,该地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上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分析其现状,对提出可行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具有重大影响。本次调查共涉及样本153份,作废10份,有效问卷143份,地域分布在西塞山地区;性别结构是男4

7.55%,女5 45%;年龄结构是18岁以下39人,18至25岁49人,26至35岁20人,36岁以上58人;文化结构是本科以上13人,高中及中专56人,初中60人,小学一下16人。通过对以上样本调查观点的汇总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严峻表一: 现今,虽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表一中我们能够看出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其中经常发生达到了 10.49%,偶尔发生高达71%以上,从未发生只占到了不足20%的比例。该地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对这一问题重视起来,采取可行的措施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要真正做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其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之内,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较长的一段时间。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表二: 由表二可以看出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呈多样化,例如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其中发生最为频繁的是盗窃、聚众斗殴以及敲诈勒索,这与青少年本身作案时具有盲目性以及其心智尚不成熟有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所占的比例较高,这表明青少年犯罪许多都与金钱有关。有的青少年经常上网、抽烟都需要钱,但他们没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家长们又不会给他们太多的钱,日常花销的不节制、缺钱的现实情况是致使他们盗窃、抢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青少年大多数都年轻气盛,有哥们义气又容易冲动,一件小事因为不冷静就会将事情闹大,因此聚众斗殴的事件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络。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和社会机制以及个人机制的弱化、学校弊端的影响、多元文化、不良媒体文化的影响以及人文主义的缺失。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出发。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情绪特征 1.缺少社会情感。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人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情绪体验地基、庸俗,不择手段的追求物质享受,沉醉于不良的精神需要。 2.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遇有冲突易导致攻击行为。 3.自尊与自卑共存。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多数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有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3篇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3篇 案件是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中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分析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篇一: 关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的分析报告 最近,OOO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YYY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OOO 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在近几年的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号,我对本市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2、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青少年犯罪调查 -调查报告》

《青少年犯罪调查-调查报告》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xx年至xx年,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至25周岁)23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总数53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920人。赖某某等3人(年龄在14-17岁不等)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实为诈骗)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均为17岁)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陈某某、黄某(两人均为18岁,已于今年10月被执行死刑)伙同郭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经多次密谋,事先便踩点好埋尸地点,绑架了小学六年级学生连某,采取先“撕票”后勒索30万元现金的手法,用尼龙绳残忍地将连某活活勒死。周某某等九人受、书刊的影响,经预谋,在一周末晚上,由李某某将其初中女同学江某某等3人骗出喝酒,九对三少女轮番敬酒,后不顾江某某的苦苦哀求和反抗,对江某某实施了。 青少年犯罪的方式以结伙或共同犯罪为主,出现了帮派苗头。主要表现在抢劫、抢夺、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基本上都是2个人以上共同作案,在批捕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了62%。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他们之间相互影响、感染,互相提供信息、技术,作

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与对策(一)

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与对策(一)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特征/思想教育/尊老风尚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条件的大力改善,人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犯罪问题已变得越来越突出,呈现出不同的犯罪特点。从犯罪手段看,老年人犯罪往往采取非暴力手段,表现出智能性、间接性、隐蔽性;从犯罪类型看,男性多属猥亵、强奸、流氓犯罪、诱骗、放火、盗窃、侵占、窝赃、赌博、伪造、投毒、诈骗等,女性老年人犯罪则以盗窃居于首位。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前后的心理失衡,对新的生活环境及家庭关系的不适应,人格自身显示的敏感多疑、情绪不稳、以自我为中心等。针对如上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与原因,应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工作体系和网络;加强对老年人进行思想教育,教育他们保持晚节;积极安排他们进行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老人,不使他们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同时对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应列为犯罪学研究的重要新课题之一。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都属于老年型人口结构的国家,并称其为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早在1995年我国已达到了老龄化社会。我国现有12亿多人口,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9100多万,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20世纪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3亿,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以上,而且还正在以年平均3.2%的较高速度增长。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亿,到2050年将超过4亿。因此,早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注意人口迅速老龄化的趋势,及时采取正确的政策”。同时在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的重要课题,各地区、各部门都应该关心老年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中也曾指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急剧变化,是一个直接影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早研究相应的对策,避免在将来出现被动局面。” 人口老龄化使社会出现新的特点,也给社会带来种种问题,其中包括老年人犯罪问题。一般说来,在整个社会的犯罪中,老年人犯罪的比例是很低的,在整个老年人口中,犯罪的比率也是很低的。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老年人犯罪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日本每年一册的《犯罪白皮书》在谈到日本犯罪的两个特点时,其中之一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老龄者犯罪增加,在老年人犯罪中,初犯的比例很高,这说明,老年人犯罪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因此,对老年人犯罪进行探讨和研究实属必要。从世界范围看,使用德语的地方从20世纪开始,以埃克斯纳的《犯罪学》中关于老年人犯罪的论述为起点,已经出现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以美国、英国为中心的使用英语的地方,对老年人犯罪问题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世纪中期,日本人开始深入研究老年人犯罪问题。受德国等国的影响,我国台湾地区已对老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当前,我国大陆对老年人犯罪的研究较少。但是,老年人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仍占有一定的数量。因此,研究老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谓老年人犯罪,概括起来说,就是指60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这是一种以年龄为标准对老年人犯罪所下的定义,即为老年人规定一个起点年龄,达到这个起点年龄的人即为老年人,尽管年龄标准具有个体差异,不能反映每个人进入老年期的时间,但它整齐划一,便于掌握,因而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施奈德、凯泽、阿尔布莱希特等人对老年人犯罪所下的定义都是:老年人犯罪是指年满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总和1](P245)。 最早从年龄结构研究出发定义老年人的是瑞典学者桑德巴,他把老年人的起点年龄定为50岁。如今,各国老年人的起点年龄并不完全一样,挪威、瑞典等国规定67岁以上才算老年。

犯罪分析报告

犯 罪 分 析 报 告 院系:师范教育学院班级:应用心理

连恩青杀医事件 事件回顾: 连恩青温岭人曾于2012年3月20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主刀医生为该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蔡某。手术后,连恩青常感到鼻子通气不畅,2012年12月28日,连恩青第一次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投诉,此后又陆续投诉多次。医院组织医生为连恩青先后两次进行会诊,但未找出原因。连恩青又前往台州市中心医院、浙江一院就诊,两次诊断结果都表明不需要再动手术。2013年5月14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邀请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五官科副主任医师汤某为连恩青会诊,会诊结论为「手术良好,不需再做手术」。但他认为,是多家医院串通一气在骗他,医院存在着黑幕。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门诊,寻找之前的主治医生。但主治医生不在,他就用匕首捅伤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等3名医生。王云杰因受伤过重抢救无效离世。 公开审理 2014年1月22日,轰动一时的浙江省温岭杀医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因对手术术后效果不满,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一死两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上,行凶者当庭认罪,但对司法鉴定机关对其作出的有精神疾病“疑病症”,他在庭上多次激动否认。2014年1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判决 2014年4月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温岭杀医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被告人连恩青的上诉,维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连恩青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次日接受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时,连恩青表示自己“无悔”,坚称医生“自作孽不可活”。 社会影响: 2013年10月28日上午,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数百名来自温岭医疗系统的医务人员举着医疗暴力“零容忍”、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等牌子举行抗议,期望当地市政府领导关注医护人员人生安全,杜绝医院内出现医疗暴力。 2013年10月29日上午,包括台州、温州、杭州、嘉兴等浙江多个地市在内数家医院不约而同地举行悼念王云杰的活动,医护人员用横幅和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25周岁以下人群)犯罪呈现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遏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年龄趋低、增长率趋高、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作案增多等诸多新特点。这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达到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的目的。 二、调查过程(包括(一)调查时间、地点、方法;(二)调查范围、对象;(三)调查内容) 在3月份,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网民进行调查,咨询研究青少年问题的相关人员等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了社会、学校、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冲击颇大。他们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高档名牌,吃的是山珍海鲜。尤其那些生活糜烂的“大款”、“大腕”,更是挥金如土,肆意“享受”,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舞厅,纳妾嫖娼,狂赌烂饮。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把人们原已失衡的心理推向了失衡的顶点。如果说成年人由于思想比较成熟、稳定,心理波动虽大,但还可以节制的话,那么社会阅历浅显,思想欠成熟、稳定的青少年,则极易被社会浊流所腐蚀。他们不仅十分羡慕和渴望,而且尝试享受大款们的生活。但是,青少年大都不能经济独立,更没有具备过大款们那样的生活条件。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因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个人物质欲望而去偷、盗、抢、骗的青少年。可见,社会不良环境的影 (二)、家庭教育不力。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青少年最早和任期最长的人生教师。可以称作第一任老师,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教育的职能却大大弱化。首先,现代家庭的不稳定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市场经济冲击着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__________法学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 目: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姓 名: 邱娜梅 学 号: 专 业: 法 学 入 学 时 间: 指导教师及职称: 杨昳 所 在 电 大: 阳江广播电视大学 2010年 9 月 26 日 附件一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内容摘要】看到“温顺、贤淑、善良”这些美好的字眼就很自然地联想到女性,一般情况下,人们就会这些词来用来形容,很难把女性与"犯罪"一词联系起来。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外来文化和市场大潮的冲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生活准则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而女性不仅是家庭的纽带,还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长期、深远和巨大的,所以女性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文章概述了女性犯罪现状和特点,并从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等分析其原因,进一步探讨了对我国女性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等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女性犯罪特点原因预防 女性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为女性的犯罪。这类犯罪是以犯罪主体 的性别特征为标准而划分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刑法并未对这种犯罪 类型作出单独规定,但犯罪学却把女性犯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型 予以研究。通过对此类犯罪专门研究,寻找到产生此类犯罪的原因, 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防对策,以便有效地遏止、减少此类犯罪的 发生。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 在我国,女性犯罪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占刑事犯罪的 比重,50年代和60年代为1~3%,70年代约为5~7%,80年代初 为9~10%,80年代中期以来为12%左右。我国近年女性犯罪同50 年代和60年代初期比较,已增加了近10倍。这些犯罪主要是财产型 犯罪、暴力犯罪和性犯罪。根据各省市的统计资料所进行的估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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