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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十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第十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第十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核意见备注

1 许昌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2 许昌市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3 许昌金康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4 许昌金耀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5 河南迎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6 河南省华中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7 禹州市帝苑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8 许昌森沃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同意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随着财税【2016】22号文的出台,文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基本上已经完善,目前的争议可能就是预缴税款的抵减方式,即是按项目抵减还是混合抵减?笔者结合目前业界对该问题的一些讨论,对上一篇文章进行了修改,现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规定 (一)税收政策规定 1、如何预缴税款?国税总局2016年18号公告明确规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并在取 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如何抵减税款?国税总局2016年18公告规定房开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应以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从上述规定来看,目前的税收政策对房开企业预缴税款的抵减是允许不同项目混合抵减的,另外从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方面来看,也是支持混合抵减的. (二)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简易计税的项目根据财会【2016】22文的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为此简易计税项目的预缴增值税需通过”简易计税”科目来反映,这个要与一般计税项目的预缴增值税通过”预交增值税”科目来反映相区别.

2018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2018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2018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85192亿元,增长13.4%,比1-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8%。 2018年,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64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25180亿元,增长5.4%,回落0.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26009亿元,增长8.9%,提高0.7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4720亿元,增长17.5%,提高1.3个百分点。 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2230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2%,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2.2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69987万平方米,增长6.3%。房屋新开工面积209342万平方米,增长17.2%,比1-11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53353万平方米,增长19.7%。房屋竣工面积93550万平方米,下降7.8%,

降幅比1-11月份收窄4.5个百分点,比上年扩大3.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6016万平方米,下降8.1%。 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91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2%,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6102亿元,增长18.0%,比1-11月份回落2.2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31.4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2018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6.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8.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6.8%。商品房销售额149973亿元,增长12.2%,比1-11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7%,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0.7%。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7年10月30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老会计人的经验)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实际举例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 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现在以65万元给乙。那么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营业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 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 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2018年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吸引力研究

2018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吸引力研究

Content 目录 ? 研究背景与方法体系 1/研究背景 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产业转移推动城市格局重塑 房地产告别高增长时代,城市分化加剧,城市群效应显现 4/方法体系 市场容量与增值潜能两大维度判断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吸引力 10大方面,近40项具体指标构建评价模型 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全样本评价 ?全国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发投资吸引力 评价结果 7/评价结果 上海、北京、深圳投资吸引力仍保持全国前三位,经济基本面较好 的二线及受核心城市辐射的三四线城市排名靠前 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群城市保持领先优势 9/特征分析 一二线城市经济总量大且增长较快,东莞、中山、苏州等长、珠三 角城市制造业基础强 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郑州等重点二线城市及一线周边三四线城市 开发投资额及销售面积增长显著 ?城市群视角下的城市发展趋势 15/中国城市群发展格局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及成渝五大城市群面积占全国 11%,GDP占全国55%,是中国经济最活跃,潜力最突出的地区。

18/京津冀城市群 内部城市差距明显,是短板也是契机。政策驱动:国家重点规划区域,千年大计雄安新区落地,城际高铁网络铺开,产业转移不断,由0至1发展空间广阔。北京强核稳定并开始辐射周边,环京县市空间大,天津快速扩张中。 23/长三角城市群 国内最成熟城市群之一,经济水平领先且活性高,城市等级完备。创新驱动:当前产业门类齐全,城市协同与博弈共存,创新是城市取胜关键。上海心脏地位强化,Z字形发展带仍是重点,发展轴带上的城市将保持领先优势。28/珠三角城市群 同属广东,珠三角内部协同发展更加顺畅,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窗口,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基础雄厚、制造业发达,广佛与深莞一体化程度突出。当前正携手港澳进入湾区时代,珠三角再迎发展新机遇。 34/长江中游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联接南北,战略地位突出,是实现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传送带,目前武汉、长沙、南昌三大省会城市虹吸效应明显,尚未进入辐射周边地区的阶段,但轨道交通将带动九江等第二圈层城市和黄冈、孝感等城市价值逐步提升。 37/成渝城市群 作为西部最具潜力的城市群,成渝城市群聚合将产生“1+1>2”的效应,重庆、成都的城市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核心地位不断强化,未来随着城市间联动效应的增强,周边绵阳、德阳、泸州、宜宾等城市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 结语

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2019

一、企业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2018-2019年度颁布 1.受众企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名称: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18]76号 主要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2.受众企业类型: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名称: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18〕27号 主要内容: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企业,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 项目,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 3.受众企业类型:小微企业

★★★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19〕13号 主要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所得税税率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所得税税率10%. ====================================================== 4.受众企业类型: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政策名称: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18]44号 主要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5.受众企业类型:创业投资企业 政策名称: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18]55号 主要内容: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扩展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

TOP-2018-房地产开发商TOP100

2018房地产开发商TOP100 2018-05-28eNet&Ciweek/雪茄 2018中国互联网+房地产开发商TOP100 排名企业名称 1 恒大集团 2 中国海外发展 3 万科地产 4 碧桂园 5 华润置地 6 富力地产 7 绿地控股 8 保利地产 9 招商蛇口 10 龙湖地产 11 融创中国 12 华夏幸福 13 华侨城 14 金地集团 15 新城控股 16 雅居乐集团 17 越秀地产 18 荣盛发展 19 SOHO中国 20 中国金茂 21 旭辉控股集团 22 世茂房地产

排名企业名称 23 龙光地产 24 陆家嘴 25 金隅股份 26 海航基础 27 远洋集团 28 合生创展集团 29 深圳控股 30 中国奥园 31 合景泰富 32 宝龙地产 33 嘉华国际 34 中骏置业 35 建发股份 36 金融街 37 泛海控股 38 绿城中国 39 禹洲地产 40 保利置业集团 41 首开股份 42 泰禾集团 43 时代地产 44 雅戈尔 45 阳光城 46 首创置业

排名企业名称 47 国瑞置业 48 光明地产 49 金科股份 50 大悦城地产 51 城投控股 52 仁恒置地 53 滨江集团 54 瑞安房地产 55 华发股份 56 融信中国 57 银亿股份 58 蓝光发展 59 正荣地产 60 北京城建 61 大名城 62 苏宁环球 63 北辰实业 64 绿景中国地产 65 华南城 66 中粮地产 67 路劲基建 68 力高集团 69 浦东金桥 70 中南建设

排名企业名称 71 张江高科 72 新湖中宝 73 格力地产 74 新华联 75 南京高科 76 香江控股 77 中洲控股 78 中华企业 79 建业地产 80 顺发恒业 81 花样年控股 82 迪马股份 83 上实城市开发 84 华远地产 85 福星股份 86 景瑞控股 87 信达地产 88 云南城投 89 冠城大通 90 阳光100中国 91 天安 92 亿达中国 93 中弘股份 94 美好置业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房地产业.pdf》《房地产行业新收入准则培训材料.pdf》《税务筹划案例大全2017修正.doc》《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分立与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后最新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实操大全》2018版税法公式大全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对会计人真的是大有帮助公式大全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 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 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

2018年度-2-18看二十年来的房地产政策

2018-2-18看二十年来的房地产政策 作者:元甲原创家族财富密码1.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大家对房地产都很关注,现在对很多人来讲,房子不简单是住宿的功能,还关系到很多人的资产盈亏和投资选择。从2010年至2016年的数据看,国内主要城市的房价一直在上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北京房价上涨了81.67%,上海房价上涨了79.95%,广州房价上涨了52.98%,深圳房价上涨了148%。包含了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和重要三线城市的百城价格指数则显示,6年间,房价平均上涨了43%。天津、重庆、杭州、南京、武汉、厦门和青岛的价格分别上涨36.5%、10%、22.3%、69%、52.7%、124.68%和12%。近二十多年的房地产情况来看,房价呈一直上涨趋势。房地产政策也是不断地调整,时而放松,时而收紧。从1998年实行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开始,至今二十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的调控下经历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至2002年的房地产野蛮生长阶段,犹如刚出笼的小牛犊,房地产的发展肆无忌惮,四处“攻城占地”,也产生了中国首批房地产富豪。第二阶段是2003年至2008年的政府主动介入降温阶段,因为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初期发展过于野性,政府开始用行政的手段和经济政策适度约束其发展。第三阶段是2008年制2009年的政府借助地产带动经济发展阶段,由于

美国次债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国内制定了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了一系列利好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房地产借东风而上,迅速扩张。第四阶段是2010年至2012年政府首次实行买房限购的行政手段控制房价波动,拟制主要城市的房价上涨趋势。第五阶段是2013年至2016年,其中2013年至2014年,政策是主要是遏制投机性房地产交易,但是房地产市场依然是扩张;2015年至2016年,目标是去库存,放松金融的手段刺激购房需求,房产成交放量增长,新一轮房价飞速上涨,引发抢房。现阶段,在限购限贷限首付各种行政和金融监管手段下,需求受到抑制,房价进入调整期。二十年来国房景气指数如下:每次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震荡,都和政策直接相关。从上图显示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由政策决定的市场。2017年,国房景气指数相对平稳,略高于100,这一阶段房地产开发进入调整期。2.二十年来的房产调控(1)1998年至2002年这是房地产商业化时代的开端,受紧缩环境影响,房价未出现急剧上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真是开启了中国的商业房地产时代。文件明确停止以前的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也就是进入房地产商业化时代。同时配套的文件还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当时,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

2018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操作规程

土地增值税清算操作规程 此文档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部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概要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概念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三、清算时间要求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五、清算审理及审核 第二部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工作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确定 三、项目清算应关注因素 四、清算资料的收集 第三部分转让收入的确认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二、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三、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 四、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 五、收入确定需关注的问题 六、收入确认的审核要点 第四部分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一、扣除项目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 二、地价款的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扣除 四、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 五、扣除项目的归集与分配 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九、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十、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第五部分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一、一般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二、分期开发项目的计算 三、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第六部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与核定征收 一、土地增值税的预征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第七部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会计处理 一、预缴的会计处理------------------------ 二、清算的会计处理--------------------- 第八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二、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税收优惠 三、个人销售住房税收优惠 四、廉租房和经济适应住房税收优惠 五、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税收优惠 六、清偿债务税收优惠 七、转让旧房税收优惠 八、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税收优惠 九、关于合作建房的税收优惠 十、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十一、关于个人互换住房的征免税问题 第一部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概要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概念(91号文件第3条)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91号文件第9条)

2018新财税政策

2018每个财务人员必须要懂的:新财税政策一、国地税合并 企业办事方面的影响: 1、不需要两头跑,一次性办完业务不费劲。比如说建筑企业去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如果涉及申报个税,则可能需要再跑一趟地税局,合并后一次搞定,为企业节约不少时间。 2、征管口径统一,减少争议。有的企业增值税在国税,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有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在国税,地税与国税局管理口径有所区别,合并后有利于减少争议。 二、财税〔2018〕32号:增值税改革三大举措 1、降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 2、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今年内一般纳税人可转回小规模。 3、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等18大行业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三、如何将留抵退回? 〔2018〕70号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纳税人名单及拟退税金额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工作。 四、小规模能够开具专票的:

住宿业,建筑业,鉴证服务业 2018.2新增: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意1:自开专票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超过9万元)。环环抵扣原理,上游交税下游抵扣,上游免税则下游不能抵扣。 注意2:如果未超过起征点需要专票怎么办呢?目前的结论是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3:如果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该怎么办呢?目前的结论是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4:七大行业可自开专票,并不是强制的,而是可选择自开。已经选择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五、财税〔2018〕77号:小型微利企业最新标准 2018年至2020年标准是: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年北京二手房税费新政策(附详细计算方式)

2018 年北京二手房税费新政策(附详细计算方式) 二手房,顾名思义不是最新的房产,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下面为你讲解2018 年北京二手房税费新政策,二手房税费的计算方式。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 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 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 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 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 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 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 元每平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 元内。 二手房计税基数是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 1 契税计算公式首套90 平米以下: 契税二合同价X 1% 首套90 平米至140 平米:

契税=合同价X 1.5% 140 平米以上或者两套: 契税=合同价X 3% 2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住房满5 年且为唯一住房转让免征个税。 个税=(原购买价-现售价)X 20% 3 营业税计算公式 满2 年的普通住宅免征。 满2年的高档住宅征收(大于144 m2): 营业税=(合同价-原购房价)X 5.6% 不满2 年: 营业税=合同价X 5.6% 4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X 7% 5 教育费附加税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X 3% 6 综合地价款计算公式 满5 年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 10% 7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 数。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2018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分析报告

2018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分析报告 2018年3月

目录 一、房企资金面:相对较紧,未来或边际改善 (5) 二、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领先投资完成额 (7) 三、各类开发资金分析:销售回款仍是重要支撑,债券融资或改善,ABS和海外债将逆势增长 (9) 1、国内贷款:温和下滑 (9) (1)银行贷款:开发贷审批更加严格 (10) (2)非银贷款:银行表外业务受政策约束 (13) 2、其他资金:销售回款增速将上升 (17) (1)个人按揭贷款:正常房贷保持合理发放节奏 (17) (2)定金及预收款:上年大量未支付房款将在今年逐渐支付 (19) 3、自筹资金:债券融资边际改善,ABS逆势上升 (21) (1)自有资金:整体存在一定压力,但可转(交)债或持续增长 (22) ①股权融资:可转债和可交债规模或上升 (23) ②间接银行贷款补充的自有资金 (24) (2)债券融资:发债环境或改善,棚改专项债成新来源 (24) (3)非标融资:整体受政策影响稳步下滑,ABS或逆势增长 (27) ①资金信托计划:信托通道业务将受治理 (27) ②其他非标:私募资管、基金子/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债权计划、资产证券化.. 28 4、利用外资:持续增加,但规模较小对投资影响有限 (30) 四、资金结余:对资金来源形成支撑 (31) 五、总结:房企开发资金来源增速温和下行 (32) 1、房地产开发资金增速下行,但走势温和 (32) 2、各项资金来源 (33)

3、资金结余 (34)

报告对房地产开发各类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并预测其2018年走势。 房地产开发资金增速下行,但下行幅度温和。纵向比较,目前房地产企业资金面处于相对比较紧张的时期。但是在分类调控政策下,局部城市存在边际放松,首套房需求将继续得到保障;以及前期大量未支付房款有待分期到账,因此房企资金面再继续大幅恶化的可能性较低。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和投资完成额的增速将趋势性下行,但下行幅度较温和。 各项资金来源:贷款和非标融资受到政策约束;而销售回款仍是重要支撑,债券融资或改善,ABS和海外债将逆势增长。通过对各类资金来源的分析,预计2018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增速为7.3%,较2017年平稳下滑1个百分点。 1)国内贷款:银行对房地产企业放贷审核趋严,直接来自银行的新增贷款增速将平稳下降;在“表外转表内”的要求下,新增非银贷款增速也将温和下滑。 2)其他资金:2017年受政策影响新增个人购房贷款大幅下降44%,但随着部分城市房地产政策边际宽松,预计新增个人购房贷较2017 年将有所上升;而且2017年存在较大规模未支付房款(包括暂未支付的居民房贷、未来将分期支付的预收款等),在2018年将形成销售回款,对房企的定金及预收款规模将产生积极影响。因此预计2018年“其他资金”的增速将有所上升。 3)自筹资金:金融监管加强、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绝大多数非标业务将有所收缩,但是今年房企通过ABS融资的规模可能会逐渐

2018年万科房地产开发质量管理体系完整【收藏版】

房地产开发质量管理体系

目录 一、房地产开发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 (1)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 (1)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 (1) (三)质量管理体系部门构成 (2) 3二、部门职责 ......................................................................................................... 7 三、工作流程 ......................................................................................................... 四、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7) 五、开发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11) 35 六、现场管理程序手册....................................................................................... 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细则 (48) 八、“质量一票否决权”的使用规定 (51)

一、房地产开发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 管理体系是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是一个把与质量有关的组织 结构、过程和资源等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强调系统性和协调性。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 (1)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中组织结构是指企业为实现质量管理 目标,在相应的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力方 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组织结构的本质是员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这个结 构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 职能结构即完成成本管理目标所需的各项业务工作及其关系, 包括机构设臵、业务分工及相互关系。 层次机构又称组织的纵向结构,即各管理层次的构成。在成本 管理工作中,管理层次的多少,表明企业组织结构的纵向复杂程度。宜 设臵为3-4个层次,即:公司层次(分公司)项目层次,岗位层次。 部门机构又称组织的横向结构,即各管理部门的构成。与质量 管理相关的部门主要有党政工团、计财、审计、技术、人事、管理、劳 动物资、生产及负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的部门。 职权机构即各层次、各部门在权力和责任方面的分工及相互关系。由于与质量管理相关的部门较多,在纵向结构上层次也较多,因此,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2018年版)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2018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保证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各种经济风险,杜绝舞弊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费用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以及各种耗费。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所有费用报销均应遵循公司资金管理及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执行。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对单项单笔超过30,000元的支出(培训、采购等),原则上只能通过公对公转账结算,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支付现金。 第四条对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求。费用报销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各种发票、合同、入库单、领料单、审批单、装载单、相关报告、统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一)发票: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财政监制或者税务监制的收款收据,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红章的字迹须清晰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或者不能取得发票不得报销。 现行在用的发票主要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和五联版、电子发票、卷票,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万元版); 4.通用定额发票;

5.出租车发票; 6.景点等门票(加盖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的门票才属于发票); 7.火车票; 8.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铁路部门自制的); 9.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民航总局官网查询真伪,机票退票费正常发票开 具); 10.机动车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1.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取得的完税凭证。 根据最新发票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必须完整准确,不能有错漏,也不能多字; 2.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内,必须包括正确的商品和服务 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没有写简称或简称逻辑关系不对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报销; 3.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开具,公司不接受以“办公用品”、 “生活用品”、“食品”、“日用品”、“礼品”等笼统名称开具的发票, 如果商品种类较多,可以接受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附从防伪税控系统 中开具的明细清单。 (二)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不能仅有一张发票,还必须包括业务实质性要件,与报销单之间应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关连性,能有力支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应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齐全,大额采购应有采购合同,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须与采购合同对应等。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明细)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 1、关于境处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公告)。 2、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3、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13号)。 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 5、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 6、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7、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8、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9、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 10、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 11、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 12、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13、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 14、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5、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 16、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 17、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18、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9、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20、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1、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22、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 23、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 24、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25、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26、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 27、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 28、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29、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30、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 31、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32、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2018年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总体情况

2018年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总体情况 2018年,在全国房地产调控从紧基调不变的背景下,本市加强市场监管,实施了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等精细化调控措施,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楼市预期进一步回归理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房地产市场呈现开发投资低位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小幅增加、销售面积略有回升的态势。 1.房地产开发建设总体平稳 (1)房地产开发投资低位增长 2018年,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低位增长,完成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从全年走势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总体平稳、低位波动态势。1-2月的投资增速%)为全年最高点,此后总体保持平稳,增速在%~%区间波动(见图1)。2018年,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同比下降个百分点。

图1 2018年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从房屋类型看,住宅和办公楼投资小幅增长,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2018年,本市住宅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下降个百分点;办公楼投资亿元,增长%,占%;商业用房投资亿元,下降%,占%。 从投资结构看,土地购置费快速增长、占比提升,建安工程投资下降。2018年,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土地购置费亿元,比上年增长%,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提高个百分点;建安工程投资亿元,下降%,占%。 (2)房屋在建规模略有下降 2018年,房屋在建规模略有下降,本市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万平方米,下降%。 2018年,本市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增长%;商办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下降%,连续两年出现两位数下降。 2018年,本市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万平方米,下降%(见表 1)。 表1 2018年本市房屋新开工和竣工面积情况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清单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清单 日期:2019-03-14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4.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9年第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超额利润税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号) 6.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9.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6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12.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 13.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4号) 14.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八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3号) 15.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2018年第4号) 16.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八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2018年第3号) 17.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1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 1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22.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6.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27.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8〕41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29.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等60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沪国税发〔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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