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平台内容(视频音频)播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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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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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是公司,具有网络(视频/音频/视频)内容播放平台和手机应用(APP)“”,乙方是,具有优质内容提供能力,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网络内容播放合作项目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构成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
议或文件
(2)《合同》(含附件)(简称“本合同”)
(3)企业资质文件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主体盖章(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
1)确定双方合作的模式,以便双方在遵循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就具体的合作作品进行协商。
2)双方将利用甲方平台,向相关公众发布乙方音频/视频作品,推广甲方和乙方的产品及服务,同时扩展甲方和乙方在相关公众中的影响力。乙
方拥有上述音频/视频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该音频/视频作品信息网络传
播权等),使得乙方有权将上述作品发布在甲方平台上,并能授权甲方
行使上述音频/视频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二条合作方式
2.2 在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承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技术支
撑和运营推广等服务,详见本协议第三条。
2.3 在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上述音频/视频作品,甲方
就其发布均享有首播性地位,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2.4 如有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项目,该项目结束的时间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后
的,则本协议期限届满后,该项目仍应正常进行至项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