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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星火司法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星火”、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68件,调解成功68件,调解率达到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司法所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星火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三是在村社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乡共建成调委会12个,建成率达到了100%,

从而形成了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司法所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全乡42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状,司法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负担。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排查调处机制。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等预防机制,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早、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促进邻里和睦,及时解决纠纷,预防各类纠纷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2、调解范围:婚姻关系、继承纠纷、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除外)。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4、调解工作应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5、及时调解耐心劝导,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掌握辖区重大不安定事件后,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6、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如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上应有二名在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7、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纠纷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委托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提出申请、参加调解和订立人民调解协议;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 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 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 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 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时参加调解庭的义务 2、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证明材料; 3、遵守调解规则; 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下--试卷76分

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一)(下)试卷76分 1、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正确错误 2、到2011年底,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9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正确错误 3、我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斐然,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并不落后于发达国家。 正确错误 4、我国实施素质教育尚为取得根本的突破,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改进。 正确错误 5、我国当前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 正确错误 6、建立健全国民教育体系,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完善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正确错误 7、学校教育乃个人教育的终点。 正确错误 8、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培训机构应该向所有有学习需求的人开放,打破人才参与学习的各种壁垒和限制。 正确错误 9、在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们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 正确错误 10、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只注重培养内容的全面性即可。 正确错误 11、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正确错误 12、当今世界,经济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正确错误 13、政府是人才培训的主体,应该转变观念,鼓励职工进行在职学习。 正确错误 14、创新人才的培养,要注重人才培养对象的多元化,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梯队,优化人才资源的结构,形成一个初、中、高不同层次人才分类开发、逐级提高的塔式结构。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好的方法与经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方法 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灵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

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这就要求调解人员

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e1088513.html, 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作者:朱春英 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第07期 [摘要]凌云社区是以失地农民、进城民工、城市下岗职工、拆迁户等为代表的位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相对集中的社区,社区党组织致力于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并对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沟通职能、动员职能,畅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等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关键词]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2)07-0052-03 上海市徐汇区凌云社区是一个人口导入住宅区。社区下辖28个居委会,拥有28个市、区文明小区。现有居民10.8万人,辖区面积3.5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近2.87万人/平方公里。辖区内以旧公房为主,社区居民以动迁居民和老梅陇镇村民为主。面对以失地农民、进城民工、城市下岗职工、拆迁户等为代表的位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相对集中的社区,凌云社区党组织致力于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 一、社情民意全记录,保持党组织神经末梢的灵敏度 弱势群体更需要党组织的关怀,更需要有人倾听、疏导、关心,收集社情民意方能“对症下药”,“知百家情,进百家门”显得尤为迫切。要保持党组织神经末梢的灵敏度,每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心中都要有一本社情民意的明细账。 在凌云社区,每一位居民区干部手中都有一本社情民意的“民情日记”。“民情日记”目的在于串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居委干部经手的事情,都要记录在“民情日记”上。通过及时沟通调解,进行源头治理,将矛盾解决在一线。“民情日记”不仅记载了民生疾苦,也见证着基层党务工作者化解矛盾的艺术和方法。 热心服务居民,打造宜居乐园,成为凌云社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社区党工委对社区中的困难群体深怀关爱之情,孤寡老人的看病求医,单亲子女的日常生活,特殊人员的关爱服务,件件记在心头。 居民区党支部书记作为最基层的党务干部,只有脚踏实地服务群众才能凝聚人心。小区下岗失业人员多,书记借用双休日走访在单位里担任领导职务的在职党员,努力为失业人员寻找就业机会;为解决社区老人看病难的问题,积极联系住在本社区的医生。由于辛勤服务,居民区书记很有感召力,他一出面老百姓就给面子,很多问题就能解决。 二、弱势家庭大走访,倾听群众最直接的诉求

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研究

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研究 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和机制。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推进人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我州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现状 我州党委、政府历来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2006年成立人才工作科以来,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了良好的人才环境。 (一)“党管人才”新格局初步形成。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党管人才的工作新格局。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完善。目前,州、县(市)党委都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人才工作,强化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州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分管领导和州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人社、发改、工信、农业、畜牧、财政、教育、科技、卫生、民政、宣传、统战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州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定期向州委人才办报告人

才工作情况;落实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县(市)委人才办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及时协调人社、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人才工作。二是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先后制定出台了《2003-2010年全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意见》和《***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力引进人才智力、营造人才环境等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三是目标考核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才工作督查考核制等各项工作制度。改进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了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既注重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又注重工作实绩和做出的贡献,打破了人才评价“证书化”倾向。五年来,先后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次,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把人才工作列入各县市、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意识得到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们深入各县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成功率在98%以上。据统计,20XX年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3起,调处成功1833起,成功率达%。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起,涉及670人;避免群体上访22起,涉及22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20XX年1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鑫源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方采矿运输工作停滞,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一触即发。镇里接报后,立即组织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疏导工作,避免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处。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年3月,永州市蓝山县新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名死者亲属情绪非常

人才工作示范点创新做法材料

打造职业教育高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县职业教育中心人才工作示范点创新做法材料 **县职教中心紧扣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点建设契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优化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努力打造宽领域、高层次的人才培育基地,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培养了一批新型实用技能人才。学校先后获得省级“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90多项荣誉称号。其中,2012年被中央电大授予“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30所县级职教中心之一。2013年荣获“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优秀组织奖,2014年获全市人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等。 一、加强基础建设,培育特色品牌。适应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需求,与现代经济转型相接轨,培育职教特色品牌。一是明确发展规划,奠定发展基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制定出台《**县职业教育五年(2013-2017)发展规划》、《**县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奖励实施方案》等,每年投入职教专款200万元,并将教育费附加30%以上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纳入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人才强县的重要举措,奠定了职业教育发展基础。二是加强基础配备,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期建设”原则,投资4000余万元完成西校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校本部实训楼大楼、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建设,校本部“北扩”工程被列为县政府2013年重大建设项目。学校由1个校区发展到3个校区,建成具备区域资源共享,高效运作,集教学、培训于一体的,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培训基地。先后被定为“清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解读(上)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解读(上) 李克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李克实。今天和大家就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我们作一个交流。 今年三月份中央出台了这个《意见》对于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人才工作可以说意义非常重大。我们下面就按照章节,把主要的部分逐一做一个讨论,主要部分我们分八个方面来跟大家进行探讨、学习。首先说一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情况,这为我们更好的理解这个意见做一点铺垫。第二个,关于如何去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这有四个方面。体制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体制改革直接影响到我们人才工作的有效性,这是这个文件当中非常核心的一个问题。下面就六个方面的机制,分为四个问题。 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人才管理的六个机制 第一个,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我们过去支持人才,很多事就是就事论事,缺乏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怎么理解这个呢?在人才成长过程当中,它是有一定规律的,如何按照这种规律去办事,才能够使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得到提高。 第二个,要创新人才的评价机制。人才实际上就是成长、评价,这个都是直接相关的。一个好的评价机制就会大大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如果说这个评价机制有问题的话,比如说追逐物质、金钱、名誉,可能我们在主导方面出现偏差,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个,要健全人才顺畅流动的机制。我们现在可以说,人才不是一点不能流动,问题是不顺畅或者是不自然,它不是说完全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来流动的,处处都有很多的关卡。 第四个,就是强化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如何去引导鼓励人才的创新创业?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这个《意见》里提出了很多有效的方法。 第五个,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引才、用才机制。如何把一些国际上优秀的、专家型的人才吸引到我们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当中来,像白求恩那样的人,依据我们现行的政策,可能是进不来或者是不利于引进来,甚至是进不来,怎么能够有效的吸引他们进来?包括我们国内出去的,通过学习获取成果的这些人才怎么回国为我们国家服务? 最后一个就是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的问题做一个探讨。首先,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概述,有这么几个概念跟大家讨论一下。我们讲到人才,人才是什么?我们关于人才的定义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这句话的讨论引发了几个点,可以说叫理论假设,为什么说是假设?我们按照这么一个推理去建立一个模型是不是能够得到必然的结果?这只是一种探索,不是在任何情况下是完全合适的,但是,可以说在我们认知上是有很大影响的。(二)有关人才的理论假设 第一个就是人才教育论。认为人才是教育产生的,教育产生人才,人才推动科技,科技产生效率,效率产生财富,是这么一个逻辑关系。但是这个逻辑关系是不是完全符合我们实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1、受理纠纷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 (1)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①直接调解。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云南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云南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篇一: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 工作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20XX年1月10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解放人才生产力,在全省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就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重点人才培养 (一)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从20XX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2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后备人选及其团队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学者”培养工程。从20XX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100

名左右科研学术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授予“云岭学者”称号,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工作支持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二)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实施“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从20XX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认定20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从20XX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认定300名左右首席技师,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开展技术传承创新。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实施“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力度,大中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当年工资总额的2.5%。 (三)大力培养社会事业人才 实施“云岭教学名师”培养工程。从20XX年开始,每年遴选一批教学和科研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到2020年,

[创新群众工作方式] 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创新群众工作方式] 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创新群众工作方式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要想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依靠群众,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投身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在新的时期做好群众工作就成了 ___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种 ___也逐渐凸显出来: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推荐以及某些地方政府不合理的发展观念,导致了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城乡二元体系的存在以及不合理的分配制度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的正常转移,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各种外来观念的冲击,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唯GDP论”等不合理的政绩观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视行为等等。这些新问题新形势,就要求党和政府在开展群众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努力创新工作方式,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新特点。 在思想认识方面,党员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脚步往下走,身子往下沉,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通过实地考察调研以及同

人民群众的直接交流,切实掌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扎实勤勉负责的工作作风,确保政府的所有工作都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政策制度方面,要强化问责机制,将创新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当中,促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创新群众工作的动力;要不断完善民意诉求渠道,采用问政网络、领导热线等形式,加强同群众的交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合理采纳;要不断推进政府 ___,推动政府行为的透明化、科学化、 ___,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健全创新群众工作方式的长效机制,广开言路,鼓励创新,好的方式和对策要积极推行;政府部门在作出决策之前,首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打造政府和群众两新互动的运行机制,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政策宣传手段的创新,积极采用新形势新载体新途径,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和解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征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总而言之,新时代新特点新情况,需要党和政府在群众工作中不断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历年,打造服务政府、

人才工作经典语录精选100

人才工作经典语录精选100 1.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2.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 3.人材者,求之则愈出,置之则愈匮。 4.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 5.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 6.为政之要,在于用人。 7.人才为兴邦之本,人才乃成事之基。 8.人桥架起,人才崛起;人梯通天,群星灿烂。 9.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 10.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 11.得人者兴,失人者崩。 12.政无大小,以得人为重 13.不厚其栋,不能任重 14.木有所养,则根本固而枝叶茂,栋梁之材成15.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 16.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的基

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 17.用一贤人而群贤毕至,相一良马而万马奔腾。 18.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19.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 20.尚贤者,政之本也。 21.人才是第一资源。古往今来,人才都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 22.“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 23.“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24.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25.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激励广大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聪明才智。 26.人才挖掘利用,关键是提高党管人才水平。一是确立党管人才是战略管理的定位。二是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现为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西城街道司法所长的王国华,11年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的行政职能作用,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剪,裁断一桩桩纠纷,使西城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西城办事处连年被授予“防邪、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平安示范乡镇”,“平安街道”等荣誉称号;工作单位西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曾获司法部优秀所,省级文明所,巴州区“青年文明号”;西城草坝街社区调解组织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西城辖区有3人被司法部、四川省评为标兵调解员、优秀调解员。 摸清实情找准思路 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地处巴中繁华市区,成立于XX年,辖4个社区居委会,13个居民小组,常驻人口6.9万人,暂住人口3.2万人,驻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48家。王国华自那时起担任街道司法所长,面临辖区下岗再就业人员多、进城务工人员多、弱势群体多、民间纠纷矛盾多,“四多”现状给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针对这一现状,她不怕困难,走访社区和居民,很快摸清了辖区基本情况,她用心梳理出明晰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议并争取得到了西城街道党委、办事处一班人高度重视,首先从调解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提高、灵通纠纷信息、落实责任和奖惩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可编辑修改-

三个月不到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局面。有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各调解网络协调运转,几年来多次受到省、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用心调解任重道远 人民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剪不断,理还乱”费力不讨好,是调解员最大的忌讳。如何扬长避短因势利导搞好西城人民调解工作,她反复琢磨认真学习研究,总结出一套有目共睹的工作经验和方法,用她自己的话说必须做到“五要”: 一是认识要提高。三方面的认识,一个不能少。一方面多汇报多请示,提高各级党政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深刻认识。二方面提高人民调解员对自身工作的认识,调解是基层自律、至高无上。三方面是让群众认识调解处理问题,方便快捷、公平合理,从而普遍受欢迎。为了提高这三个方面的认识,王国华三年来写出工作请示、报告、调解案例、经验调查文章30余份;培训教育调解员9场次,宣传鼓励先进调解员3人获各级表彰;积极宣讲人民调解政策,在社区打出了“有纠纷,来调解”的便民承诺,公布的调委会电话成了民间的“110”。 二是队伍要无私。“心底无私天地宽,有事放心让你管”,纯洁的队伍才能办公道的事,是老百姓朴素的追求。所以她积极推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考察公示、社区聘任”的公推公选办法,把社区责任心强、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优秀楼院长、社区“五老”及社区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拔进来,确保了基层调解组织有机构、有人员。四个社

人民调解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设专人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 二、调解文书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三、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后销毁。 四、调阅调解文书档案要进行登记,登记档案的案卷号,档案的页数等内容。 五、保管文书档案的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内容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如违反保密原则,按照相应违纪制度处理。 人民调解工作纠纷登记制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三、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对调解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四、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五、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人民调解员管理及例会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每月3日上午(10:00点)在调委会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 二、参会人员,乡镇调委会主任、村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特聘调解员、各调解室负责人。 三、由调委会主任对上月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小结,并在共同研讨的基础上,对本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部署。 四、工作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调解员出席情况和会议内容。 人民调解案件讨论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为更好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引进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落实作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要求,必需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引进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大力营造自主创新的优良环境,提升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为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一、稳定、培养现有人才的激励办法 1、建立创新人才工作保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进企业跨越式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形成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公司将把人才工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创新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上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和选聘力度,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评选出来的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培养,压担子、挑大梁,条件成熟时适时选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效地发挥典型

示范作用,在全公司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提供发展舞台,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3、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技术岗位津贴制度。本着“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原则,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快培养出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H”型人才发展双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尖端人才、中高级专家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两支队伍“H”型管理,改变独木桥式的事业发展模式,使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事业发展上各行其道,人尽其用。 5、推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为激发广大员工开展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对申报的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自主创新项目等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按照《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有力激发员工自主创新的潜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技术水平。 6、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制度。按照个人自愿、企业需要、组织调配、因才施用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方向,依托重点项目,针对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方向,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生产一线锻炼,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交流,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了大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了群众拥护,凝聚了党心民心。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摘要:人才工作是强军兴国之重要战略,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机制,体制机制创新对于人才工作至关重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重在创新,难在实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更好实施人才强军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 关键词: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创造活力热情 一、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的现实背景 长期以来,人才工作从属于人事管理,没有成为管理者议事的中心。人才工作机制受到旧管理体制限制,受到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管理模式影响,以致我国人才工作累积呈现出一些问题。 1.人才现状不符合国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问题事关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我国人才问题已逐渐成为约束国家发展的软肋。 2.人才工作机制制约人才工作开展 现有的人才工作缺乏统筹协调机制,没有充分把握宏观,缺少计划性,没有真正将人才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要务

中。 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的热点与难点分析研究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探索实践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1.转变观念,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要牢固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战略目标,用优秀人才工作机制、人才服务体制、人才管理体制吸引人才,古语云:良禽择木而栖。没有好的机制,是吸引不了优秀人才的,坏的不全的机制只会吸引畸形人才。 2.解放思想,推进体制内外人才的整体性开发和学习运用 改革开放30年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但是,在人尽共才、才尽其用上,缺失和漏洞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以创新发展的思路,用实际效能检验标准,打破不适应新时期军队国家人才开发模式,打破陈旧的人才开发思维模式,打破体制内外人才整体性统一模式,使各类人才的活动迸发,潜能涌流。 三、创新人才开发机制,重在培养、任用与激励

人民调解工作简介

人民调解工作简介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制制度,具有不伤感情、成本低廉、方便高效的工作特色,具有在非诉讼领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独特优势。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三、人民调解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的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人民调解制度以及方式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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