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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028 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中的法律与监管要点(上)-100分

C15028  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中的法律与监管要点(上)-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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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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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分配资金从何而来?

C. 现金流通过什么渠道进入专项计划账户?

D. 如何匹配现金流特性与投资者需求?

E. 现金不足时怎么办?

您的答案:D,B,E,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基础资产权属的关注点主要有()。

A. 原始权益人获得该基础资产或产生基础资产现金流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持续运作的相关法律文

B. 确保基础资产界定与权属的有效性

C. 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D. 对与基础资产“相关资产”(产生或者承载基础资产的财产或财政权利)的考量

E. “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是否会影响原始权益人获取基础资产的能力

您的答案:C,E,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7.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已设置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需关注拟采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

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在资产证券化中,如果基础资产是应收账款,资产转让后的风险评估应该基于应收款的债务

人,而不再是原始权益人。()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基础资产为债权类资产的一般可破产隔离,为经营性收入类资产一般无法破产隔离。()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与真实销售方式相比,抵押融资的方式与发起人主体风险的隔离程度较高。()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100.0

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原理

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原理 一、概念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过程。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二)资产证券化步骤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包括资产池的组建,交易结构的安排,证券的发行,以及发行后的管理等环节,具体的流程如下: 1. 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的融资要求,资产情况和市场条件(包括证券需求、定价和其他融资选择等),对资产证券化的目标资产和规模进行规划; 2. 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主体,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和入池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破产隔离)。SPV通过发行证券获得资金,并以此来购买基础资产,组建资产池; 3. 构架和信用增级:根据市场条件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意见,对资产池及其现金流进行预测分析和结构重组,以实现最优化的分割和证券设计。在这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利用信用增级措施来强化目标证券的现金流和信用保障,实现证券的目标信用评级和发行的最大经济效益; 4. 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交易发行的证券进行分析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和定价的依据。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交易一开始或计划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和发行过程提供意见和反馈,而且一般会在证券发行后一直跟踪观察交易的表现;

5. 证券发售:由承销商通过公开发售或私募的形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 6. 后期管理:上面所讲的5个步骤一般都是在几个月或几个星期内(有的甚至是几天内)完成的。特殊目的实体会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或管理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在很多情况下,发起人一般有偿作为资产服务人对资产池资产进行服务。这些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资产现金流的收集,账户的管理,债务的偿付,交易的监督和报告。当全部证券被偿付完毕或资产池里的资产全部被处理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才算真正结束。 (三)增信措施 1、内部增信 (1) 风险隔断。 (2) 优先与次级结构。这是内部信用增级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优先与次级结构是指根据偿付顺序的先后发行不同级别的证券,证券级别随偿付顺序的先后由高到低排列。 (3) 利差账户。利差是指基础资产组合的利息流入量减去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息和各种资产证券化所需费用之后的净收入。利差账户是一个专门设置存放收益超过成本部分金额的账户。发行人可以在利差积累与信用损失之间进行时间上的合理匹配。 (4) 现金储备账户。现金储备账户是由发起人或SPV建立的一个账户,由发起人或SPV 在发行证券前预先存入部分现金,在发生损失或不能按期偿付时,用来支付本金和利息。 (5) 直接追索权。直接追索权包括对发起人和发行人(SPV)的追索权。这种方式的信用强化体现在,可以利用发起人和发行人的财力进行补偿,而且促使发起人和发行人更好地服务。 (6) 超额抵押。超额抵押是指在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保证资产池的总价值量高于证券发行的总价值量,这样资产池中的超额价值部分可以为所发行的证券提供超额抵押,在发生损失时,首先以超额价值部分予以补偿。 (7) 购买从属权利。购买从属权利是指发起人购买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

资产证券化案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

资产证券化案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 资产证券化案件中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领域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面对种种金融创新活动引发的纠纷,司法工作者通过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个案审理的不断积累,发挥司法对金融创新的鼓励推进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保护金融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资 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 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在我 国,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定义,见诸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资产证券化是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 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一、资产证券化的主体 资 产证券化交易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一般而言,下列当事人在证券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⒈发起人。发起人是证券化资

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 企业。⒉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这是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 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通常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⒊资金和资产存管 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⒋信用增级机构。⒌信用评级机构。⒍承销人。⒎证券化 产品投资者,即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 除上述当事人外,资产证券化交易还可能需要金融机构充当服务人,服务人负责对资产池中的现金流进行日常管理,通常可由发起人兼任。 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程序 资 产证券化运作程序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①资产的选择出售。发起人选择确定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Assets Pool),并将之转让与SPV。 ②资产信用评级和信用增强。就是由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定级并跟踪监督。必要时,由发起人或第三人增强证券的信用等级以提高证券对投资者

201 金融安全视阈下的资产证券化监管法律制度改革

金融安全视阈下的资产证券化监管法律制度改革 于朝印* 一、资产证券化:金融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与“结构性融资”这三个术语可以交互使用,它们都是指企业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而“证券化”则特指在现金流的基础上发行证券。①在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人们渐渐地意识到证券化犹如希腊神话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在带来金融繁荣与投资活跃的表象背后隐藏着种种危险与杀机。在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逐渐发现曾如此繁荣的证券化也成为引发危机的原因之一。美国经济学家Nouriel Roubini曾指出,危机发生的原因是很多泡沫破裂的结果,其中把房屋抵押贷款及其他贷款转化成复杂的、有毒的和破坏性的金融工具的证券化产品就其中的泡沫。②Holden Lewis 指出,道德风险是指当人们在以某种方式得到保护或保障时会如何轻率行事。房屋抵押贷款标准变得不严格是因为抵押贷款的每个环节在获取利益的同时都会认为它会把风险传给下一个环节。③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实现风险隔离,风险隔离一个负面作用就是会造成抵押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虽然本次金融危机不能全部归罪于资产证券化,但是证券证券化得到不当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危机后,资产证券化的发行量急剧下降,到2009年上半年,全球的私人担保证券化的发行量只有1万多亿美元,就美国来说,债务抵押证券(CDO)以及以其他证券化产品作为支撑的债务抵押证券(CDO2)与私人担保MBS市场几乎全部崩溃。④ 虽然资产证券化遇到了发展过程中的低谷,“但是,如果以此就认为证券化的高潮已过,甚至寿终正寝,那就太小觑华尔街银行家的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了。”现在瑞信、高盛等知名投行正推出保单证券化业务,这有可能会成为继按揭抵押证券化产品后的又一资本市场热点。⑤除此之外,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在进行被称之为“Re-Remics”的再证券化活动。2009年的上半年主要针对以优质按揭抵押贷款支持的MBS大约发行了2500亿美元。鉴于大多数在2005年到2007年间发行的私人担保AAA级MBS证券都已经降级,这一市场发展的潜力可能是巨大的。⑥ 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来看,对证券化都有必要进行监管。首先,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形式,其起源就有“脱法”的嫌疑。Tamar Frankel曾指出,信托与证券化作为创新, *作者简介:于朝印,(1970-),男,山东章丘人,山东经济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金融法。 ① Steven L. Schwarcz, The Alchemy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Stanford Journal of Law, Business & Finance, Vol. 1,, 1994, p.133. ② Nouriel Roubini:Warning: More Doom Ahead, [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1141040.html,/articles/2009/01/05/warning_more_doom_ahead,2010-03-24 ③ Holden Lewis:'Moral hazard' helps shape mortgage mes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1141040.html,/brm/news/mortgages/20070418_subprime_mortgage_morality_a1.asp?caret= 3c ④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Navigating the Financial Challenge Ahead,Oct. 2009, P84. ⑤王政. 美国资产证券化有卷土重来之势[N]上海证券报,2009-10-15,12版. ⑥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Navigating the Financial Challenge Ahead,Oct,2009,P86.

C15029 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中的法律与监管要点(下)满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经营性收入类基础资产现金流历史记录与预测的关注点的是()。 A. 关注资产池的分布特征 B. 关注历史表现数据 C. 关注未来收入预测 D. 关注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可替代性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2. 资产证券化中对于信用增级措施的关注点主要有()。 A. 由次级受益凭证投资者为优先级提供保障 B. 关注规模、分配方式,实际支持强度与覆盖区间 C. 关注担保机构的主体评级与偿债能力 D. 担保方式、范围、数额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您的答案:C,A,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3. 租金收益的现金流历史记录与预测的关注点主要有()。 A. 现存租约及租户情况 B. 物业定位、周边市场情况及未来租金预测 C. 日常费用及大修支出 D. 租金收益权利的完整性 E. 关键指标:单位租金水平、空置率等 您的答案:E,A,D,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4. 下列属于众多同质型债权类基础资产现金流历史记录与预测的关注点的是()。 A. 关注历史表现数据 B. 关注历史数据的可信性和适用性 C. 关注压力测试情况 D. 关注单个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您的答案: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5. 下列属于公用事业收费现金流的历史记录与预测的关注点的是()。

A. 收入的历史表现 B. 成本费用支出 C. 资金的划拨流程及时效 D. 收入的影响因素 您的答案:B,C,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6. 资产证券化中现金流归集与监管的关注点主要有()。 A. 基础资产现金流与原始权益人的其他现金流的混同 B. 现金流混同的情形下其他资产引入的风险 C. 明确从产生到进入专项计划账户所经过的账户环节、时点以及触发条件 D. 收款账户的具体监管安排,现金款项在何种情况下可由企业支配 E. 循环购买情况下,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再投资的划付安排与监管措施 您的答案:E,D,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三、判断题 7. 由次级受益凭证投资者为优先级提供保障属于其他保障方式,从而不是经典信用增级措施。()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8. 资产证券化中,现金流管理与切分应重点关注每个支付节点现金流的匹配与保障度。()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9. 无论基础资产是单一债权,多笔分散型债权,众多同质型债权,其现金流历史记录与预测的关注点都是相同的。()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10. 原始权益人以A发电站的发电收入进行证券化,为了节省运营成本,其可以将A发电站的现金流归集流程与其持有的B、C、D等多个发电站的发电收入混同。()

产品设计知识点汇总

1. CAD是计算机辅助设计,英语表示computer aided design. 2.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物质功能、产品造型艺术、物质技术条件,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渗透 3.产品的生命周期四个阶段:介绍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4.产品设计意图最直观的形式是产品模式 5.色彩对比的六种类型:色相对比、明度对比、纯度对比、面积对比、冷暖对比、位置对比 6.色彩调和的方法主要有:渐变调和、空间混合调和、隔离调和 7.色彩三要素:色相、明度、纯度 8.思维的三大要素:思维材料、思维加工方法、思维产物 9.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 10.图解常用形式:树状图解、网状图解、逻辑结构图解、框图 11.产品设计的系统思维方法的五种形式:整体性、相关性、有序性、反馈性、动态性 12.材料的选择除了考虑材料本身的工程性质还有从工业设计的角度出发还要注意四个方面:产品应具有的功能和所期望的的使用寿命、产品的基本结构要求,产品材料的表面机理和美感要求、市场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期望、不同产品对安全性,抗腐蚀性,摩擦性及冲击性等特殊的感官要求 13.产品的概念化,形态,功能 14工业设计发展至今,对设计问题的关注由物研究转为人的研究,交互设计和界面设计成为设计的重要领域,设计的去物质性渐现端倪 15.新产品必有:创新性、先进性、继承性,也需要包括一般产品的特征 16.产品主要表现为:产品实体、产品形式、产品延伸 17.产品改良设计是成熟期的市场营销策略之一,其目的就在于发现原有产品的新用途来开发新的市场,努力改进产品质量,性能和品种款式,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保持老客户对品牌的忠诚度,吸引新客户,提高原来用户的使用率 18.模块化设计就是将产品的某些要素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子系统,并将该子系统作为通用模块与其他产品要素进行多种组合,构成新的系统,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投资银行学结业论文题目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二级学院经济金融学院 专业金融工程 班级113020701 学生姓名詹鑫 学号 11302070122 时间2016年7月10日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公路收费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世界金融领域近 30 年来最重大、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很快被应用于其它资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的关注和约束极大的刺激了各国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从而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各国以及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相对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起步较晚,但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进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下,我国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和不断突破的过程。2005 年底,国开行 41.77 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 30.1 9 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顺利发行,这也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前8个月,中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达到26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208亿美元的规模大增25%。数据还显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1-8月总计发行了209亿美元,较2014年同期的159亿美元提高了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不仅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 一案例简介 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动的金融产品(资产担保类证券,ABSs)。比如缺乏流动性的公路收费资产。 公路收费证券化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收费公路建设,据中国收费公路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年底,中国大陆证券化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1559公里,独立桥隧188828米。收费公路证券化在我国大陆地区的21个省市自治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其中广东、江苏、安徽等省市是证券化程度最高的省份。 1996年8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功地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144a规则发行了资产担保债券。该债券的国内策划人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承销商为世界知名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当地机动的管理费及外地过境机动车所缴纳的过路费作为支持,发行了总额为2亿美元的债券,所发行的债券通过内部信用增级的方法,将其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年利率为9.125%的10年期优先级债券,发行量是为8500万美元;另一部分为年利率为11.5%的12年期的次级债券,发行量为

资产证券化与法律服务

资产证券化与法律服务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邹光明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产生、发展并盛行于国外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最初在美国不动产市场上得以成功实施,目前已经在金融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内大放异彩。例如房屋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票据应收款、贸易应收款、知识产权交易收益、基础设施收益等等。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不断扩大,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文从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入手,对该结构中的证券进行分析,并结合已颁布的法律规范对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与交易结构 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领域中发展最快的金融工具之一。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证券化融资已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以商业银行贷款为标志的传统筹资方式和资产运作方式。传统的融资途径主要有:企业向国内外银行申请贷款;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担保发行企业债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此外,还有以项目作为载体的BOT融资等。但是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与上述不同,他是原始权益人将基于资产的未来收益以证券的形式预售的过程。无论何种资产的证券化,其基本交易结构都是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要证券化的资产剥离出来,出售给一特设机构,由特设机构以其获得的该项资产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担保发行证券,投资者购买证券,特设机构以发行证券的收入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作为购买资产证券化的价款,特设机构则以证券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支付本息。 一九七○年代之际,美国因为通货膨胀问题的日趋严重,短期利率高涨,而存款利率却因受制于法律而无法提高,造成民众纷纷将原本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直接投资于收益较高的金融市场工具,如股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票据等,由此而导致所谓的“反中介”现象产生。此现象表现于储蓄者将金融机构的存款直接投资于货币市场或委托机构投资人进行投资,即储蓄者改变其投资行为;借款者则转由发行证券向投资人筹措资金,即借款者亦改变其融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日后证券化产品的蓬勃发展。发展至今,证券化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融资证券化与资产证券化两大类。 融资证券化是指资金短缺者采取发行证券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向资金提供者直接融通资金,而不是采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筹措资金。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增发以及公司债券多属于此类。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某一单位流动性较差但具有相对稳定的可预期现金收入流量的已有资产或资产组合,通过一定的资产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行信用升级,然后以此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通变现的一种融资的手段。目前我国正在试点开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即属于此类。

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细讲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更多的是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进行业务模式划分,目前包括四大类模式: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信托计划模式、资产支持票据(ABN)模式以及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模式。他们的监管部门分别是证监会、银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保监会。另外还存在一些民间模式,不受上述部门的监管,没有标准的业务规则,或许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更为合适,典型的例子是陆金所。本文将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进行详细的介绍,涉及的容包括该业务的发展历程、交易结构、基础资产、增信措施、发起动机、合格投资者、业务机会、有待探讨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等。设想的潜在读者是具有一定的金融实务知识——至少能够理解相关概念——但未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过深入研究的非资产证券化专业人士。 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由证监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始试点,当时该业务被习惯性地称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区别在同一时期开始试点的由银监会及人民银行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ii])。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初是以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SPV),由证监会负责审批,在上海或者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5年8月,中金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主承销商发行了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标志着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开闸。 随后,莞深收益、网通01-10、远东01等资产支持证券相继发行。截止2006年底,共发行九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额度约为265亿元,基础资产涉及网络租赁收益权、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融资租赁收费权、水电收益权、BT债权、污水处理收费权、上网电费收费权等。 之后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并引发了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资产支持证券MBS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为了防风险,我国监管部门叫停了资产证券化业务。 直到2011年,金融危机基本结束之后,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重启。但是在此之前的2009年,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从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投资人、专项计划设立申请、信息披露等角度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规。 2011年重启后发行的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为11远东01-05,之后又发行了宁公控01-06、侨城01-06、13隧道01-03等27支产品,基础资产涉及融资

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一个文献综述

经贸大学 硕士课程论文 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一个文献综述 :鹏展 学院及专业:财税学院财政学 课程名称:货币金融理论专题 学号: 201401370006 指导老师:文哲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摘要:随着金融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世界经济的白热化竞争和对金融创新的强烈需求,使得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而同时也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和巨大挑战。其中,作为金融创新领域的重要手段之一的资产证券化,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并成为当代国际金融、资本市场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针对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设计、信用增级、信用评级等手段转换为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过程,使之具有流动性。资产证券化作为近年来出现的金融创新思想和方法,为各国有效管理经济和金融风险,发挥金融市场投融资功能并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品种,无论是从政府的管理视角和金融创新规律来看,还是从银行、企业和广大社会投资者的不断变化和增加的需求来看,资产证券化理论研究及其创新应用的构筑等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是金融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次贷危机;资本市场;信用评级 一、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首先,美国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最早也最为全面,而且大量的研究依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而得以相互支持。在2008年的次货危机以后,大量的研究更多的开始涌现。 其次,Theodor Baums, E. Wymeersch(1996)对欧洲各主要国家如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英法德、西班牙等国的资产支持证券化进行了深度的研究与论述,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起源与发展、产品与市场等,认为资产证券化在欧盟各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者较全面的,并着重探讨了在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以及税务等方面的问题,指出立法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除美欧以外,其他一些国家也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广泛的关注与研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等国也是资产证券化研究与实践较为成熟的国家。 国外主要研究分析的视角只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历史经验及特征的研究

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质量控制要点(9000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高质量的产品源于设计开发的质量,可以说,设计存在缺陷,即使后续工作非常努力,也制造不出高质量的产品,甚至还会给后续工作(备料、加工、检验、装配、调试…)带来误动作,危害甚加。因此,从事产品设计和开发单位的最高管理层都十分重视设计和开发的质量。但是仅仅在形式上予以重视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应掌握提高设计质量的途径和方法,抓住质量控制的要点,一抓到底,才能真正见到成效。 二.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 为了实现产品的高质量,加强设计和开发的控制无疑是头等重要的工作。设计和开发的质量控制点有许多个方面: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控制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和输出,开展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工作,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加以控制,对新产品试进行控制等。这些主要的质量控制点还可以扩展到更多的质量控制小点,进一步细化质量管理工作。 三.主要质量控制点及其控制方法 1 .确定设计和开发阶段,控制阶段的转移 设计和开发工作应按照产品研制工作程序来进行,该程序大致将开发过程分为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五大阶段。如再进一步细分的话,可分为初期论证,确定任务,实施方案论证,专题研究,技术设计,生产制造,分系统联调试验,整机联调试验,交付等阶段。各产品应根据本产品的特点来确定设计和开发阶段。原则上前一阶段不结束,不能进入下一阶段。为此,应规定各阶段结束的标志,并检查考核该标志的实现情况。如技术设计阶段结束的标志是完成全套设计图纸,但考核时不能一张张图纸去核对,因此可查整件汇总表和外购件汇总表是否归档。再如,分系统联调阶段不结束,不能进入整机联调阶段。某单位曾有一个产品,分系统未验收就进入了整机联调阶段,结果调试了几个月,调不出性能来,最后不得不重新进行分系统联调,经验收合格,整机性能很快调出来。这一例子足以证明阶段控制的重要性。 2 .设计开发的输入要清楚、明确 设计开发输入是开展设计开发工作的依据,对产品来说,可以是合同、技术协议等。对产品下属分系统来说,可以是产品总体方案、总体向分系统提出的任务书等。没有正式书面的设计输入,不能正式开展设计工作,只能做一些设计的设想,搜集一些资料,做一些准备。笔者在产品管理过程中曾遇到某产品需开发一种新软件,但开发人员始终未得到明确的设计输入,他们每完成一步,又会有新的要求提来,以至开发工作进行了多年而未果。不但影响了承制方的信誉,还直接影响承制方的效益,教训相当惨重。 设计开发输入要求既然是设计开发人员的工作依据,就应与设计开发人员沟通,以使得这些要求得到真正落实。有的设计输入也不尽合理,设计开发人员会

abs资产证券化_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探究

abs资产证券化_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探究随着我国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商业保理作为能够实现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受到了买卖双方的欢迎。目前我国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应收账款存在流动性弱的问题。如何增强商业保理资产的流动性,解决商业保理公司面临的融资困境,成为商业保理公司目前颇受关注的问题。实际上,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己经开始,但是由于我国的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当今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存在着诸多风险和难题函待解决。在对商业保理业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剖析,探讨当前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情况,分析探讨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就如何去完善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构建提出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法律措施一、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概述(一)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1、商业保理的含义保理又称为保付代理,不同的国家与学者对其进行不同的定义。根据《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对于保理业务的定义,其认为保理业务不仅仅包括信用担保,还包括应收账款服务与托收服务,贸易合同的出售方将其应收账款追索权出售给保理商,保理商在债务人无法支付货款或者逾期支付的情况下,由保理商向出售方支付货款的一种融资服务。商业保理作为保理的一种,是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的贸易融资、坏账担保、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等综合性的服务,其主要的目的是针对应收账款

为企业商品交易过程提供融资服务。随着企业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企业账款回收的风险加大,商业保理业务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 2、资产证券化的含义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为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为参与主体提供了降低风险的手段。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通过信用增级等手段,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通过资产证券化,把缺少流动性但有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进行集中形成资金池,并将资产池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进行信用增级并在证券市场出售。 3、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是在中国证监会资产证券化系列法规的基础上提出的。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可以认为是,商业保理公司基于融资的需求,将手中从各个卖方中受让的具有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集中起来形成应收账款资产池,将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并对资产进行信用增级转变成为可以在证券市场出售的证券的过程。 2014年证监会公布《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这些规则的修订,不仅统一了特殊目的载体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且还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管理人范围进行了扩大,由原来的证券公司拓展到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子公司,取消审批制,实行备案制,而且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进行扩大,不仅包括企业应收账款、信托收益权等财产性权利,还包括不动产收益权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与财产性权利。 (二)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法律关系主体分析1、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主体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交易通常包含三大交易主体: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人(特殊目的载体)和投资者。 发起人又称为原始权益人,在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发起人即为商业保理公司,商

关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现状和信息披露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现状和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截止到2007年5月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规模为478.01亿元,涵盖了银行、电信、交通、电力、地产等诸多行业。产品期限从0.18年到5.34年不等,其收益率也从2.29%到5%各异。从产品占比上看,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进行操作的企业资产证券化所占比例最大,其发行规模为263.45亿元,占到总规模的55.11%,其次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占到27.04%,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占13.91% ,另外还有占比较小的离岸资产证券化产品、准REITs 产品和准ABS 信托产品。对于新长宁集团来说,可以采取的资产证券化形式基本上是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进行操作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自2007年以来,刚刚起步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缓慢,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在美国爆发的次债危机引发了蔓延至全世界的金融危机,这其中的“罪魁祸首”之一就是以银行次级按揭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以莱曼兄弟为代表的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过去大量购买了此类产品并从中获得了高额的利润,但是美国房地产市场在2007年的下落以及利率的走高产生了大量的次级按揭贷款坏账,而这其中的损失主要由购买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金融机构承担,导致了许多大型投行的巨额亏损甚至破产。受之影响,全世界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都受到了沉重打击,在2006年资产证券化的全盛时期,美国发行在外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达到8万亿美元,仅次于国债成为了最大的债券品种。但是这两年市场大幅度的萎缩。受之影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2年以来先后12次升息,其中自2006年升息2次,2007年升息6次,这都大幅度的增加了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这也从负面影响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我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对五类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第一,水电气资产,包括电厂及电网、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公司等;第二,路桥收费和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大型公交公司等;第三,市政工程特别是正在回款期的BT项目,主要指由开发商垫资建设市政项目,建成后移交至政府,政府分期回款给开发商,开发商以对政府的应收回款做基础资产;第四,商业物业的租赁,但没有或很少有合同的酒店和高档公寓除外;第五,企业大型设备租赁、具有大额应收账款的企业、金融资产租赁等。 根据《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政府将鼓励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化发展,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近来,监管层推行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脚步明显加快,这意味着停滞已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即将再次开闸。该征求意见稿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管理者提出更严格的风险控制要求。与此前业内讨论的旧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计划管理人的职责,对证券公司的职责、宗旨、移交、风险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新版征求意见稿,计划管理人必须履行七项职责:发行受益凭证,设立专项计划;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受让、管理专项计划资产;按照约定向受益凭证持有人分配收益;按照约定召集受益凭证持有人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聘请专项计划的托管人、基础资产服务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职责。征求意见稿还对基础资产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可以为债权类资产或收益权类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同一类型多项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基础资产的收益可以来源于基础设施收入、交通运输收费收入、租赁收入、应收账款等。从征求意见稿对投资者的规定来看,该市场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但也不排除个人投资者。资产证券化产品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而此前该市场并未对自然人开放,也没有对认购设置较高门槛。与此前的只有创新类券商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不同的是,未来大部分券商都有机会开展此项业务,而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投资券商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受益凭证的收益率和发行价格,可以由计划管理人以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同一计划中相同种类、期限的受益凭证,收益率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而同一专项计划,可以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及收益分配顺序,发行不同种类的受益凭证。根据征求意见稿,受益凭证可以通过担保等方式提升信用等级。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获得国内资信评级机构最近一年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及以上的主体信用评级。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为非金融机构的,评级机构应对其进行主体评级,未获得国内资信评级机构AA级或者AA级以上评级的,不得作为担保人。证券公司办理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应当设立专项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专项计划资产为信托财产,专项计划财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受益凭证持有人、基础资产服务机构及其他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机构的固有财产。《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证券公司面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按照约定用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活动。

金融市场基本理论概述

金融市场概论 在现代经济系统中,有三类重要的市场对经济的运行起着主导作用,这就是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要素市场是分配土地、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产品市场是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的场所。在经济系统中引导资金的流向,沟通资金由盈余部门向短缺部门转移的市场即为金融市场。 §7.1 金融业的发展 第一阶段 19世纪以前 以实物货币为主体 金融机构从事货币兑换业务 第二阶段 19世纪以后 以信用货币逐步代替实物货币

金融业以银行业为主体 第三阶段 19世纪70年代以后 金融创新导致银行业的市场份额下降 金融市场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第四阶段 现在及以后的发展 以金融的国际化,电子化,网络化,经济虚拟化为主要标志 §7.2 金融资产的定义 金融市场的定义 金融市场通常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包括以下三层意思: 1、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形和无形的场所。 2、金融市场反映了金融资产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供求关系。 3、金融市场包含交易过程中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各种运行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包括利率、汇率及各种证券的价格)机制。金融资产的定义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为金融工具或金融证券。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基础性金融资产与衍生性金融资产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债务性资产和权益性资产;后者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包括债务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 分类:1、货币 2、债务性证券 3、权益性证券

4、衍生证券 机制与定价运行机制 定价机制 利率机制 汇率机制 风险机制 监管机制 主体行为 筹资行为 投资行为 套期保值 套利行为基本定价原则: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基本定价公式:()11T t t t v C R ==∑+ 其中C t —— t 时收到的现金流 R —— 投资者要求的市场收益率 T —— 现金流发生的期限V —— 资产的现值,即内在价值 金融市场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差异 在金融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已不是一种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借贷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资金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暂时分离或有条件的让渡; 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货币资金。 市场交易的场所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无形的,通过电讯及计算机网络等进行交易的方式已越来越普遍。

塑胶产品设计要点

产品设计要点 1.1 常用材料及特性 1.1.1 塑料分类 塑料是指以高聚物(树脂)为主要成分,大多加有添加剂(如增强剂、填充剂、润滑剂、色料等等)、且在加工过程中能流动成形的一类高分子材料。通常分以下两种:(1)热塑性塑料: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能反复加热熔融和冷却硬化的一类塑料。如ABS、AS、PC、PP、PE、PS、POM等等。 (2)热固性塑料:在加热或其他条件作用下能固化成不熔、不溶性物料的一类塑料。如酚醛塑料、环氧塑料、DAP塑料、氨基塑料等等。 本书所涉及的制品是热塑性塑料。 2.1.2塑料特性 通常将塑料的使用性能、加工性能和技术性能统称为塑料的特性。塑料的技术性能包括:物理性能、热性能、力学性能、电气性能和化学性能。不同的塑料有不同的特性,在设计时用不同的方法。见表2-1、2-2 如在设计一产品时,产品所要求用的材料是PC透明料,根据PC塑料的特性及用途,在设计时注意: a、表面避免接痕 b、装配位应分部在四周 c、模具用高抛光性钢料等等 表2-1 常用塑料使用性能

1.2 塑胶制品常用设计工艺

塑料件结构的工艺性,直接关系到其成形模具结构、类型、生产周期与成本。只有符合模塑工艺要求的塑件设计,才能顺利成形,确保内在与外观质量,达到高效率的生产和低成本的目的。塑件设计的工艺性,自然与其成形方法密切关联。 塑件的几何形状与成形方法、模具结构、能否顺利成形与脱模、以及与制品质量等均有密切关系。塑件几何形状设计必须满足其成形工艺要求。 1.1.1避免侧孔与侧凹 塑件的内外表面形状应设计得容易成形与脱模,以防止采用复杂得瓣合模和侧抽芯机构,因此塑件设计应尽量避免有侧孔与侧凹。不是所有的设计都能制作生产出来或者容易生产出来的,应尽可能的了解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避免设计与现实脱离,见表2-3若干典型示例。 表2-3 带有侧孔与侧凹的塑件设计示例 2.2.2脱模斜度 为了便于塑件从模腔顺利脱模或抽芯,塑件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内外壁面应有足量的脱模斜度。最小脱模斜度与塑料性能、塑件几何形状有关。表2-4列出若干材料单边脱模斜度的推荐值。 表2-4常用塑料件脱模斜度最小值 名称 斜度 外侧内侧 聚乙烯 PE 25’~45’20’~45’ ABS 40’~1°20’35’~1’ 聚碳酸酯 PC 35’~1°30’~50’ 聚甲醛 POM 35‘~1°30’30’~1° 聚丙烯 PP25’~45’20’~45’ 聚乙烯-丙稀碃共聚物 AS35‘~1°30’30’~1°合理确定塑件壁厚十分重要。塑件壁厚受使用要求、塑件性能、塑件几何尺寸与形状以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对流动性差,或者不能立即变现,但却有稳定的预期收益的资产进行重组,将其转换为可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是证券化的高级阶段,是将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以证券的形式预售的过程。 1、法律风险: 2、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产物,更是日益完善的法制条件下体现制度组合优势的金融创新。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便于证券化业务的开展都相应出台了各自的资产证券化法规。美国运用资产证券化手段解决银行不良资产获得成功,主要得益于其建立了完善的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具有极为发达的资本市场以及联邦政府的适当支持。从法国、意大利、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化的实践来看,上述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立法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规范,其立法规范的类型比较多样化,有些有专门独立的立法,如我国台湾地区就制定了《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反观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基本上是在政策推动下进行的。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住房贷款证券化”;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2005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成功发行两只资产支持证券。实际上,我国长期处于尚不完全具备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证券化探索历程深刻反映了我国法制障碍的约束性和进行相应立法的迫切性。如今,我国开展证券化业务已经有十多年,仍未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规范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条例,法制条件的不完善由此可见一斑。 2、风险隔离问题 在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中,投资者与原始所有人之间存在着双向的、结构性风险,如果不予以隔离,对于投资人来说,一旦资产的原始所有人破产而影响到基础资产,投资人将损失投资收益;而资产原始所有人的风险在于,一旦资产池本身收益未实现,投资人有可能向原始所有人索赔。在美国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往往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与投资者的中介,即”破产隔离”的载体,它实际上是证券化交易的中心环节。但按照我国当时的法律制度,尚没有关于SPV设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中更是无据可引。因此,实践中只能通过信托的方式运作,虽然形式上基于《信托法》,我国的ABS 通过引入特殊目的信托(SPT)或特别目的载体(SPV)等方式,实现了法律意义上的破产风险隔离,但在实务操作中却无法实现彻底有效的风险隔离:一方面,信贷类ABS的发行人,一般自持产品分层中风险最高的次级产品,且通常担任贷款服务商,由此形成的隐形”刚兑约束”会显著增强发行人与ABS资产的信用相关度;另一方面,企业资产类ABS的发行人,因其和相关利益人普遍存在对本息偿付的差额支付承诺或关联机构提供担保,法律意义上的破产风险隔离尚未完全做到。 3、信用评级风险 资产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了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成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环节。资产证券的评级与一般债券评级相似,但又有自身特点。信用评级由专门评级机构应资产证券发行人或承销人的委托进行,但这种第三方评级存在信用强相关问题,即在实务操作中,发行人对相关资产的运营管理将显著影响预期现金流的分布,其尽职履约能力乃至偿付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回收效率。这种信用相关度无论在法律义务还是投资实务中,均不容忽视。此外,将传统信用债评级思路简单套用到ABS上的做法,很容易在评级过程中将信贷类ABS产品与发行人等同化。由于投资机构通常较难获得关于基础资产的原始资料,缺乏足够的信息,不了解产品的定价方式,因此很多投资机构倾向于直接参考发行机构的信用评级。这与信用强相关问题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了投资机构将ABS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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