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租赁房屋登记表

租赁房屋登记表

租赁房屋登记表
租赁房屋登记表

租赁房屋登记表

方位图

深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管理所收文—管理所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 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 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 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具体内容请看以下内容: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4.2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 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深圳市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果有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 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 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 的验收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 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 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租赁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转租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 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 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转租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 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 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江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许昌路1150号 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65858533 九、收费标准: 无 十、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11283279.html,)或者市民政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11283279.html,)下载,也可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领取。 委托书格式 今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一切后果。 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XXX 委托日期:XX年XX月XX日

XX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承诺: 1、本人已全面了解国家和本市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2、本人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租赁条件和标准; 3、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者提交资料不实,或者因单方申请造成租赁当事人另一方权益受损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出租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 承租人:(签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小区居住房屋租赁(寄宿)情况表街道(镇):租赁(寄宿)当事人: 居住类型:租赁口寄宿口

房屋寄宿行为:借用亲戚朋友的住房居住,不存在房屋租赁关系,不用支付房屋租金的行为。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新增、延续、变更、注销,只显示其中一种业务类型) 条形码区域租赁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如未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则此信息不显示) 该租赁合同已于___ 年一月一日终止,备案信息已经注销。(该信息仅在注销备 案时显示) 单方申请人信息(该信息仅在单方申请时显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区****街道(乡镇)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年月日

徐汇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收件要求 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应备原件核对。代为办理的,应当按照以下说明提交相关文件。单方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上如实勾选。 二、代理和单方申请的说明 (一)法定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定代理人应当提交监护人证明,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代理 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证书复印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单方申请 租赁当事人一方不配合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租赁当事人另一方可以单方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

附件2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 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 登记表序号

填表说明 1. 表中带“*”项为必填项目。无勾选项的可填写项目序号。选择“其他”项的,均需写明具体内容。 2. 房屋类型: (1)普通楼房 (2)普通平房 (3)群租房类 (4)自建楼房 (5)出租大院 (6)公寓类 (7)人防工程类 (8)普通地下室类 (9)废旧厂房或公共设施改建的出租房 (10) 其他 3. 群租房类型: (1)人均面积低于5平米,每房间超过两人(亲属关系除外) (2) 打隔断 (3)安置上下铺 (4)厨房、阳台、卫生间、地下储藏室住人 注:房屋类型选择“群租房类”的,需填写群租房类型。 4.建设性质: (1)住宅 (2)办公楼(写字楼) (3)临时性违法建设 (4)公共设施(如:体育场馆附属设施) (5)生产建筑(如:库房、厂房、市场等)(6)其他 5.建筑类型: (1) 平房 (2) 楼房 (3)地下空间 (4)其他 6.地址:填写至村、街巷、楼(院)、门牌号。 7.所有权类型: (1)个人 (2)单位 (3)违法建设 8.安全隐患类型: (1)不稳定风险 (2)治安隐患 (3)消防隐患 (4)建筑安全 注:安全隐患可以多选,且安全隐患具体情况需在“备注”中进行描述。 9.出租人类型: (1)个人直租 (2)单位直租 (3)中介公司 (4)个人转租 (5)委托 10.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 (2)中共预备党员 (3)共青团员 (4)群众 (5)农工党党员 (6)致工党党员 (7)九三学社社员 (8)民革会员 (9)台盟盟员 (10)民盟盟员 (11)民建会员 (12)民进会员 (13)无党派民主人士 11.证件类别:(1)居民身份证 (2 )护照 (3)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4)军人证件 (5) 其他 12.出租用途:(1)生活居住 (2)日常办公 (3)生产加工 (4)商用 (5)无照经营旅店住宿 (6)仓储 (7)居住、办公、生产、商用一体 (7)其他 13.登记备案:指是否按照规定到属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4.备注:房屋安全隐患的具体描述及本表外其他需要掌握的内容,需在备注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 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并填写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日期。 十二、【代办人】:代办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信息;代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十三、【申请人(代办人)】: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最新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是很多老百姓一生的支柱,为了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到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租赁房屋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广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交租赁合同或到村居流管服务站填写《房屋租赁合同》(见下方附件)等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该房屋是否符合出租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录

入租赁系统,打印《租赁备案证明》,给予登记备案或注记备案,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四、办理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为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 度,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图 二、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书是指《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 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资料可作为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资料: 1.《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2.《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 3.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建设单位通知购房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房屋拆迁单位通知被拆迁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5.《临时建筑同意保留使用证明》; 6.《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7.开发商出租新建房屋,合法权属资料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4)《产权具结书》。 8.《宅基地证》; 9.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 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其他证明房屋来源的有效证明。 共有房屋的,同时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 书面证明;转租房屋的,同时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并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必须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 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只提供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1.租赁双方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国内 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或通行证,台湾同胞提供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等)。 2.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营业 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代办的,自然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一、租赁房屋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广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交租赁合同或到村居流管服务站填写《房屋租赁合同》(见下方附件)等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该房屋是否符合出租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租赁系统,打印《租赁备案证明》,给予登记备案或注记备案,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合集.doc

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表号 :市流调 2 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 制表机关 :市流管办 批准机关 :北京市统计局民有义务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情况;我 批准文号 :京统函 [2007] 126 号们对您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有效期至 :2008 年 8 月 31日止区 / 街道/乡社区 / 登记表序 县镇村 号 姓名 * 个 证件类别 人户籍地房房 主主现住地址 信 息户籍地址 单单位名称 位* 房 所在地址 主 房建筑类型* 屋 信所在地址* 息 所属派出所 出租方式* 出租用途* 租住人员* 出 租金 租登记备案* 信 息出租起始日期 * 中公司名称 介 转 转租人 姓名租证 件类别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证件号码 □本市□外省市□港澳台□外籍政治面貌 区(县) 联系电话 * 国籍 负责人姓 名 区(县) 联系电话 * 建设性质所有权类型 * * 区(县)房产证号 民警姓名 □直租□中介□转租□委托出租间数 * 间m2 □生活居住□日常办公□生产加工□铺面经营□家庭旅店□其它 本市:人外省市:人港澳台:人外籍:人 □月□年元纳税 * □已缴□未缴 □已办 □ 未签订责任书 □治安□消防□婚育 租赁合 □未办办* 同 □已办年月日出租截止日期 *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其它 管理员姓名:管理员编号: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 表中带“ * ”的项为必填项; 2. 表中带下划线“XXXX”的项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填表说明 政治面貌:①群众,②中共党员,③共青团员,④其它党派; 证件类别:①身份证,②护照,③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④其他;地址:填写至街(路、巷、胡同)、楼(村)、单元、号; 建筑类型:①平房,②楼房,③出租大院,④地下室,⑤人防设施,⑥其它; 建设性质:①住宅,②写字楼,③临时建筑,④公共建筑(体育场馆、电影院), ⑤生产建筑(库房、厂房、市场),⑥其它; 所有权类型:①个人,②单位。 其它:不在本表数据项范围内,但根据业务要求需增加的数据项,内容按照工作 要求填写。 出租房屋登记表 出租房屋业主姓名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类型:□新增□延续□变更□注销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房间位置】: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房间位置,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身份证号;法人填写法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六、【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七、【面积】:建筑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八、【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 十、【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二、【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019-78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 南(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

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 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并填写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日期。 十二、【代办人】:代办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信息;代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十三、【申请人(代办人)】: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2010.1

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的通知 从化、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根据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穗府法审〔2010〕156号)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下称《操作规则》)修改情况通知如下: 一、修改《操作规则》第一条为:为规范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办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修改《操作规则》第四条为:本规则由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构在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具体工作。 三、修改《操作规则》第四十条为:租赁期限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期限;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授权经营管理委托期限。 四、修改《操作规则》第五十二条为: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办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适用本规则。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 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障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并 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实行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于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也是配合加强人口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相关部门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街道、镇、乡(以下简称街镇)的沟通和配合,共同推动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落实。 二、各区(县)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操作规则》的要求,按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67-2009 )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机制,积极会同所属社区事务 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抓紧配置必须的设施设备,落实人员、加强培训,并做好相关宣传和咨询,确保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正常运行。 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正式施行后,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应当指派专人,协同指导本辖区内受理中心 的具体业务办理,正确使用全市统一的全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系统”,帮助理顺工作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规范,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反映。 四、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涉及的经费,可根据沪府办〔2006〕4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按照现行财务规定由同级 财政保证并按规定渠道予以落实。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民政局、乡(镇)、街道应当在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租赁合同登 记备案工作。 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承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各受理中心应当在全市统一建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第五条(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中国公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公民身份证明;未成年的,可以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 3、外国自然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护照,但在境外办理委托认证手续的,可以提交其本国身份证明。如果证件用外国文字书写,应当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1、境内法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社团等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内其他组织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 2、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有关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篇一:【上海市房屋租赁】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上海市房屋租赁】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以闵行区为例) 一、办理地点:闵行区(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8:45-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不同地方可能要求有些许不同,最好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情况): 1、钢笔或签字笔——所有材料均只能用钢笔、水笔或签字笔书写,千万不能用圆珠笔!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2份复印件(新版磁卡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注意: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的(见房地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如果他们不能亲自陪同办理的,还要签署一式两份委托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3、房地产权证原件+2份复印件(有条形码的产权证首页)和(记载详细信息的次页);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5、现金人民币65元(其中,15元用于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然后到相应窗口(比如,16号窗口)办理。 2、16号窗口要求出示相关文件: (1)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2)出租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委托书 (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上缴上诉文件复印件一套;根据16窗口的指示,填写相关表格、签字。 4、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咨询处拿号,同时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15元钱,领取盖章文件和收据。 5、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填写,只需签字)。 6、在楼下24号窗口填写并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同时上缴一套上述文件复印件(再次验原件)。 7、在楼下24号窗口的指示,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50元钱,领取缴款文件和收据。 8、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类型:□新增□延续□变更□注销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房间位置】: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房间位置,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身份证号;法人填写法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六、【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七、【面积】:建筑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八、【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十、【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类型:□新增□延续□变更□注销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房间位置】: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房间位置,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身份证号;法人填写法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六、【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七、【面积】:建筑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八、【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 十、【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二、【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可编辑修改word版)

附件2 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 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 登记表序号

填表说明 1.表中带“*”项为必填项目。无勾选项的可填写项目序号。选择“其他”项的,均需写明具体内容。 2.房屋类型: (1)普通楼房 (2)普通平房 (3)群租房类 (4)自建楼房 (5)出租大院 (6)公寓类 (7)人防工程类 (8)普通地下室类 (9)废旧厂房或公共设施改建的出租房(10) 其他 3.群租房类型: (1)人均面积低于 5 平米,每房间超过两人(亲属关系除外) (2) 打隔断 (3)安置上下铺 (4)厨房、阳台、卫生间、地下储藏室住人 注:房屋类型选择“群租房类”的,需填写群租房类型。 4.建设性质:(1)住宅(2)办公楼(写字楼)(3)临时性违法建设 (4)公共设施(如:体育场馆附属设施) (5)生产建筑(如:库房、厂房、市场等)(6)其他 5.建筑类型: (1) 平房 (2) 楼房 (3)地下空间 (4)其他 6.地址:填写至村、街巷、楼(院)、门牌号。 7.所有权类型: (1)个人(2)单位(3)违法建设 8.安全隐患类型: (1)不稳定风险(2)治安隐患(3)消防隐患(4)建筑安全 注:安全隐患可以多选,且安全隐患具体情况需在“备注”中进行描述。 9.出租人类型: (1)个人直租(2)单位直租(3)中介公司(4)个人转租(5)委托 10.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2)中共预备党员(3)共青团员(4)群众 (5)农工党党员 (6) 致工党党员 (7)九三学社社员 (8)民革会员 (9)台盟盟员(10)民盟盟员 (11)民建会员(12)民进会员(13)无党派民主人士 11.证件类别:(1)居民身份证(2 )护照(3)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4)军人证件(5)其 他 12.出租用途:(1)生活居住(2)日常办公(3)生产加工(4)商用(5)无照经营旅店住宿 (6)仓储(7)居住、办公、生产、商用一体(7)其他 13.登记备案:指是否按照规定到属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4.备注:房屋安全隐患的具体描述及本表外其他需要掌握的内容,需在备注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