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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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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哲学院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1010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黄楠森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或以后各版本)。

2、《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安启念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或以后各版本)。010102中国哲学

1011中国哲学史

1、《中国哲学史》,郭齐勇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或以后各版本)。

010103外国哲学

1012西方哲学史

1、《西方哲学史》,邓晓芒、赵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010104逻辑学

1013形式逻辑

1.《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三版),南开大学逻辑学教研室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010105伦理学

1014伦理学原理

1、《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010106美学

1015美学原理

1、《美学原理》,叶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1016科学技术哲学

1、《科学技术哲学概论》,郭贵春成素梅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或以后各版本)

2、《科技哲学十五讲》,林德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或以后各版本)。

030201政治学理论

1017西方政治思想史

1、《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2005年1月第1版。

2、《西方政治思想史》,唐士其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9月版。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1018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1、《中外政治制度比较》,徐育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或以后各版本)。030206国际政治、030207国际关系

1019、1020国际关系理论、当代中国外交及国际热点问题

1、《国际政治学导论》,刘胜湘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当代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杨公素、张植荣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国际热点问题主要是指当今世界发生的重大的有影响的国际问题,本部分复试内容没有参考书,考生要关注国际时事。

030301社会学

1021社会学学术发展史

1、《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乔纳森·特纳著,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或以后各版本)。

2、《西方社会学理论》(上下卷),杨善华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1004国外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1、《社会工作概论》第11版,(美)法利、(美)史密斯、(美)博伊尔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版("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2、《国外及港台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报告》第1版,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1月版。

3、《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第3版,(英)派恩著,冯亚丽、叶鹏飞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中南财大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标答)

1 2 ………………………………………………………密……………………………………………………封………………………………………………… 密封线内不 院(系):专年级:学生姓学号: 课堂________

得分评阅人 六、结构分析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从下列给定的素材出发,按各小题指定的类型分别构造一个相应格式的推理。 小李。小王。1课堂同学。2课堂同学。武汉人。非武汉人。南京人。非南京人。 湖北人。江苏人。中国人。人。非人。 1. 特称肯定判断的矛盾关系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是武汉人,所以,并非1课堂所有同学都不是武汉人。 2. 单称否定判断的差等关系推理。 【例】1课堂小李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 3. 全称肯定判断的换位法推理。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以,有的湖北人是武汉人。 4. 特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法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是非武汉人。 5. 三段论第二格AEE式。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湖北人,所以,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武汉人。 6. 联言推理的分解式。 【例】1课堂、2课堂都有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武汉人。 7. 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 【例】小李要么是1课堂同学,要么是2课堂同学;已知小李是1课堂同学,所以,小李不是2课堂同学。 8.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例】小李只有是湖北人,才会是武汉人;既然小李不是湖北人,那他也一定不会是武汉人。 9. 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湖北人,则小李是中国人。所以,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中国人。 10. 二难推理的复杂破坏式。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南京人,则小李是江苏人。小李或者不是湖北人,或者不是江苏人,所以,小李或者不是武汉人,或者不是南京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期末考试复习

第一章税收的本质 1.税收的涵义:(简答) 第一,税收的主体是国家。以国家为主体,说明税收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使,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 第二,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的征收。即国家的权力。 第三,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规定性的形式特征。 第四,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 2.税收产生的条件: 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出现;(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国家的产生;(基本条件) 经济条件——经济利益主体的独立化; 社会条件——公共需要。 3.税收的本质: 所谓税收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4.税收的形式特征: 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最基本的。 第二章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包括财政收入(资金筹集)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原因是因为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2.宏观调控职能: 在经济低迷,供过于求时,政府采取扩张型财政政策,具体减少税收,增加政府支出。 在经济过热,供不应求,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采取紧缩型财政政策,具体增加税收,减少政府支出。 第三章税收原则 1.效率原则:包括资源配置效率、经济运行效率和税务行政效率。 2.稳定原则:包括减少经济波动和经济平衡增长。征收。 3.公平原则: 横向公平:相同纳税条件下的同类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 纵向公平:不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应缴纳不同的税。 实现公平原则的依据: 受益原则: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受益程度保持一致,受益多者多纳税,受益少者少纳税,受益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受益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能力原则: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支付能力大者多纳税,支付能力小者少纳税,支付能力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支付能力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第四章税负负担与税负转嫁 1.宏观税收负担指标: 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T/GNP):这个指标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有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T/GDP):反映一个国家的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在国内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民收入税负率(T/NI):反映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的税收负担状况。

《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

一、试分析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 (一)概述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论述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狭义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活动中的法律适用。 价值判断,就是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判断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利益,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法律规范中充满了价值判断,因为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为目的的,并对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作出评价。正如魏德士所言,“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总是存在着立法者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安全等价值判断。” 根据王利明老师的观点,价值判断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它是裁判者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在裁判中所作出的选择。 2.价值判断具有受拘束性。要通过方法论的探讨,来规范价值判断的活动。 3.价值判断具有指导性。亦即价值判断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意旨,从而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指导法官根据立法者确定的法律意旨,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当的判断依据。 4.价值判断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操作。法官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必须确定大前提,并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连接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必然性 1.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价值判断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适用的过程既不是一个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性而无法预测的神秘酿造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依据经验简单判断的过程。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演绎的运用,它常常需要法官结合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对规则、条文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解释和说明,并凭借实践经验、感觉感受等做出一定的裁判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价值判断。 2.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正如张继成教授所言:“在法律推理中,价值判断是由事实判断推出规范判断的逻辑桥梁,是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法律规则)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判决结论)的逻辑中介。”“价值判断具有发现、比较、选择、归类、定性、量裁、导向等功能,没有价值判断就没有法律推理。”“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仅与法律规范所指涉的事实要件相符合,而且与蕴涵于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相符合,因此,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之间不仅具有同一性,而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圣才出品】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 一、单选题(15题,每题1分) 都比较简单 第一题是问税收三性不包括哪个。 有一题算个税的是工资3000,又拿了一个季度的奖金1500,计算应缴个税。 有一题算劳务报酬的个税,要记住劳务超过20000要加成征收,还直接捐赠了一些钱,直接捐赠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依法捐赠的也是有限额扣除的。 有一题是问今年增值税税率取消了哪一档。 有一题是问纳税人在我国居住满5年应该如何纳税。 二、多选。(8题,每题2分,少选但选对给0.5分,错选不给分) 第一题是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了哪些税种,不太清楚他问的是开会谈到的还是要改革的。 其他的没什么特点,比较基础的税法理论。 三、名词解释。(5题,每题5分) 1.税收的行政效率 2.收入型增值税

3.税收筹划 4.居民企业 5.经济性双重征税 四、简答题。(4题,每题8分) 1.税法与宪法、民法、刑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2.简述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的具体分布。 3.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有何特点及区别。 4.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什么情况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收入进行征收。(列举四项) 五、计算题(4题,前3题每题10分,第4题12分) 1.常规计算增值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2.常规计算个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一个纳税人在A公司领工资,又在B公司兼职,兼职收入应该是要按劳务报酬计的。还有积分反馈礼品,抽奖获得奖品应该怎么计税。还有一个是取得专利转让收入,应该是要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算的。

3.常规计算企业所得税,注意常规的限额扣除,调增调减。 4.税务稽查,找出分录错误,简要说明,这里需要懂会计的知识。计算补缴的增值税,城建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六、论述题(20分) 材料:一个观点认为我国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不高,一个观点认为我国企业税负普遍过高,十九大提出要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 结合税收知识,论述如何理解材料及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及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参考书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参考书目——统计与数学学院 编辑:凯程静静学姐 统计与数学学院 0714统计学 ★0714Z1经济统计学 复试:1092计量经济学1093应用统计111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第三版)》,高敏雪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经济计量学》,李占风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 3、《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王黎明等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 4、《多元统计分析》,何晓群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茆诗松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0714Z2金融统计、保险精算与风险管理 复试:1092计量经济学1093应用统计111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第三版)》,高敏雪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经济计量学》,李占风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 3、《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王黎明等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 4、《多元统计分析》,何晓群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茆诗松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0714Z3应用统计 复试:1092计量经济学1093应用统计111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第三版)》,高敏雪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经济计量学》,李占风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 3、《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王黎明等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 4、《多元统计分析》,何晓群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茆诗松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0714Z4数理统计学 复试:1092计量经济学1093应用统计111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第三版)》,高敏雪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经济计量学》,李占风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 3、《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王黎明等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 4、《多元统计分析》,何晓群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茆诗松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作者:Jessie已被分享19次复制链接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 分)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 2、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是(抽象劳动)。 3、准确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程度的指标是(剩余价值率)。 4、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垄断经营有限的较优等土地);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5、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是(实现问题,即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问题)。 6、在股份制中,实行一股一票,体现的是(出资者)主权;在合作制中,实行一人一票,体现的是(劳动者)主权。 7、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其(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 8、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企业)。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而被称为不变资本。另一部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于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会发生价值增值,所以被称为可变资本。 2、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是单个资本增大的两种基本方式。资本积聚是资本积累的直接结果,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增大其总额的一种方式。而资本集中则是由若干分散的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的过程。 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区别在于:(1)资本积聚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因而单个资本增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总资本增大;而资本集中是原有资本的重新组合,虽然使单个资本变大,但不能使社会总资本增大。(2)资本积聚的规模和速度最终受到原有资本积累速度和社会财富增长限制,因而其增长是缓慢的;而资本集中可以不受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可以在较短时间有效资本合并为大资本,所以增大速度很快。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总产量(包括商品和服务)和生产能力的增加。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产值的变动率来衡量。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用人均收入水平来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相比包括的内容更丰富,它除了收入水平的变动,还涉及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市场范围等方面的变动。 4、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一年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它是指国家境内投资的生产资源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年内一国居民所拥有的投入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这两个概念都是衡量一国一年内经济总量变动的指标,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国土范围内的生产总量,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的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302902.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选题参考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指出:积极应对法学高等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2、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媒体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5、体现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6、夯实工作基础、净化学术环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践为例 7、独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问题调查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8、高校图书馆读者利用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9、填补世界会计史的空白——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10、伟大的人格,卓越的贡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念杨时展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1、相对“就业易”形势下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心理与指导——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为例 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政治经济学丛书”评介——兼评《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与产权分析》和《交汇与分野》 13、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4、独立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探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302902.html, 15、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及对策思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 汉学院为例 16、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 17、特色鲜明成绩显著——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导师文集 1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灿明同志为《湖北财税》题词 19、探索就业举措抵御就业寒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促进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20、水污染防治须出台“硬’’法——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大全 1、人文社科类高校工科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2、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战略及其实现机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4、民族地区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访谈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王波作品选登 6、高校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7、科研训练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影响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项目为例 8、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综述 9、将风险评估引入食品安全风险行政调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谈风险评估与行政调查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台生刘哲瑜曾经的合唱队领唱讨厌现在 的民进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排名2015【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薪火相传,学校秉持博文明理middot;厚德济世之校训,传承希贤希圣middot;不舍昼夜之精神,励精图治,严谨治学,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业人才。 中南财经大学2015的排名: 2015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全国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65.21 59 行业特色研究型 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64.40 73 行业特色研究型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3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64.25 76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63.97 8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3.72 87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6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63.20 11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2.48 138 区域特色研究型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8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62.19 159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61.58 200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10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61.57 202 专业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考研经验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考研经验谈 想要取得优异成绩,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还需要坚持和努力,下文分享一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成功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的建议很简单,就是真正扎下心去做事,天天列计划,日日做总结。每天早上做到自习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列计划,分上午下午晚上把自己当天要完成的任务列个明细,每完成一项,在计划薄上将其划掉,晚上下自习时,翻开计划薄,看看自己今天的任务是否悉数完成,既而做总结,以为明天借鉴。不要小瞧了这个貌似简单的过程,它其中大有学问,试想,每项任务完成后的小勾,对自己,就是一种无声的肯定,日积月累,这种平日琐碎的自我肯定会汇集成一种大自信,而后者,将在以后的大战中,成为你最强大的一门秘密武器,助你于万军丛中径取上将首级。须知,自信不是别人赐予的,而是自己争取的。 一、专业选择 我觉得在专业和学校的选择上,如果我们能尽早的确定下来,如果我们能够尽早的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也就是我们对未来有比较清晰的规划,那么我们可以少走写弯路。在选专业的时候,我们最好考虑一下以下因素:自己喜欢什么专业,也就是自己未来愿意从事什么职业;你自己是喜欢某种挑战性的生活还是喜欢一种轻松简单的生活;自己是否喜欢某个地方,中国太大了,并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你。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初试科目与指定教材 专业课考试科目:会计与财务(其中:会计学原理与中级财务会计90分、财务管理60分) 指定教材: 1、《会计学原理》(修订版),唐国平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中级财务会计》,夏成才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财务管理》,张志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复试科目与指定教材 专业课复试科目:1062专业综合课(高级财务会计40%,成本会计30%,审计30%) 指定教材: 1、《高级财务会计》,罗飞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或《高级财务会计》,汤湘希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2、《成本会计》,罗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或《成本会计》,王雄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审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四、奖学金情况 一等奖学金,12000,覆盖面30% 二等奖学金,7000,50% 三大奖学金,2000,20% 五、关于学习准备过程 我相信每位考研的人都看过不少考研文章,学习成功者的优点,见贤思齐,

中南财大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练习题答案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部分章节练习题答案 第十一章 消费税 1) 增值税: 销项税额:2400 21350 4800017%17%17%301017%117%117%?+?+?+??=++ 进项税额:5085 应纳增值税:-5085= 消费税:化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税率为30%),香皂无需交纳消费税 21350 30%301030%117%?+??=+ 2) 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 6820017%17%11884.6117%?+?=+元 进项税额:680020007%30007%7150+?+?=元 应纳增值税:11884.6-7150=4734.6元 消费税:白酒为复合税率,20%加0.5元/500克(或100元/吨) 68200 2000 ()20%15*2000*0.5120001500027000117%117%+?+=+=++元 3) 进口环节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化妆品=120+10+2+18=150万元 15040%60?=万元; 1506 030%90 130%+?= -万元 机器 =35+5=40万元 4020%8?=万元; 0 组成计税价格: 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50+60+90=300万元 机器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40+8=48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30017%4817%59.16?+?=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90万元 国内生产销售环节 增值税 销项税额:51.48 29017%17%56.78117%?+?=+万元 进项税额:59.16万元 应纳增值税:56.78-59.16=-2.38万元 消费税:51.48 29030%30%9080%28.2117%?+?-?=+万元 4) 增值税: 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进项税额:684213%37% 1.36+?+?+=75.03万元 应纳增值税:6120-75.03=6044.97万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学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风险理论与保险学说 一、风险的定义:在保险学中,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可保风险: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简称为可保风险,也称为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 三、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技术:a.控制型: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b.财务型: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实用性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整和评估。---考察实施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功能、分类 一、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答与论述) 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功能、储蓄的功能、投资的功能、社会管理的功能。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方式不同、承担的主体不同、保费缴纳不同、保险的内容不同、覆盖面不同。 (1)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三、保险的类别: 1、按制度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3、按风险的转嫁形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2018复试内容及参考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2018复试内 容及参考书 凯程苏苏老师整理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2018复试内容及参考书”,分享给大家。 一、复试内容 1.笔试 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确定。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一般应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各学院(中心)确定。 3.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等要统一。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由学院(中心)自行组织。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其中,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由各学院(中心)组织进行;体检由研究生院牵头,各学院(中心)和校医院协助完成。 二、参考书目 1081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课 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课参见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复试内容要求的相关规定。 三、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笔试中包含5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08分者为不合格,退役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08级《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财政学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色和培养目标是,面向政府与面向市场结合,将财税理论政策教学研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制度,又懂得企业税务理财和鉴证方法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人才。培养方向是三个面向: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考研。 二、招生对象 我校及联合办学的“七所学校”全日制非财政学专业2008级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三、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四、报名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七校联合学生请根据自己学校的七校联合办学报名程序办理。 五、学分要求 辅修双学位总学分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专业学位论文)5学分。 六、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08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财税学院)具体通知。 七、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八、收费标准 七校联合学生根据自己学校教务部(处)规定标准办理。 九、招生咨询 咨询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404、405办公室。 咨询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 联系人:皮老师、吴老师 财税学院网址:附件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申请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2日制定通过) (200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 (2009年8月25日第三次修订) (2010年12月16日第四次修订)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修订) (2013年6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13年6月26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承担博 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自其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博导。 申请者应在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其教学水平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递交申请的,除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者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满一年的限制。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重大课题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2项; (二)在我校认定的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且在SCI、SSCI期刊发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 期末考试重点

201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2)期末考试重点1.名词解释 6X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二者会择一考) 3.简答题 6X6(主要考查合同的知识) 4.论述题 2X16 5.案例分析 1X14 合同的知识占65% 名词解释: 1、关注基本制度:如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 2、关注各种分类:如债的分类、合同分类,一个或某几个会作名释 简答、论述 如缔约过失、抗辩权、代位权、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 案例分析若为合同法部分,关注: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有效条件) 联系总论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以及违约责任、有担保的情况。 重点内容:

债法总论 要约与承诺的成立方式、要件 合同成立和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债的保全方式、使用条件 双务合同的抗辩 双务合同的要件、效果 债法总论 要点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可以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债权,应他方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为债务。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3、债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 4、债是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三、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为的特定行为。 要点二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 (2)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1)特定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标的物已经特定的债。 (2)种类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以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三、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税务专业基础考试要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专业硕士 431金融学综合 《公司理财》罗斯 《货币金融学》朱新蓉 《公司理财》陈雨露 432统计学 《统计学》贾俊平 《统计学》向书坚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国际金融新编》姜波克 《国际商务》希尔 《国际商务》韩玉军 《国际贸易学》张二震 435保险专业基础 《西方经济学》(宏微观)高鸿业 《金融学》黄达 《保险学》魏华林 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 《资产评估教程》刘玉平 《财务管理学》刘玉平 《资产评估》汪海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设有金融专硕专业,招生规模也很大,2016年统招82人,2017年统招人数是129人。作为一所知名财经院校,金融专硕的学费竟然和学硕是一样的,都是8000元,很难找到这么亲民的学校了。 431金融学综合 金融学 1、货币与货币制度 2、利息和利率 3、外汇与汇率 4、金融市场与机构 5、商业银行 6、现代货币创造机制 7、货币供求与均衡 8、货币政策 9、国际收支与国际资本流动 10、金融监管

公司财务 1、公司财务概述 2、财务报表分析 3、长期财务规划 4、折现与价值 5、资本预算 6、风险与收益 7、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8、有效市场假说 9、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0、公司价值评估 金融学部分为90 分,公司财务部分为60 分 432统计学 统计学部分包括:统计学的基本概念,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数据的图表展示及数据分布特征的描述;统计量与抽样分布,参数估计与假设检验;分类数据分析;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一元和多元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与预测;统计指数。 概率论部分包括:概率的概念与计算;随机变量及其分布、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及中心极限定理。 试卷满分150分,统计学部分130分,概率论部分20分。采用闭卷笔试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结构为四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计算与分析题。 433税务专业基础 税收学原理 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税收的涵义 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税收;税收与剩余产品价值;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特征。 3、税收原则 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财政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 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5、税收效应 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微观效应;税收的宏观效应。 6、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 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分类及特点分析;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格局分析。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 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一般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种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8、国际税收 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居民身份确认规则;非居民各项所得的征税权分配规则;避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剖析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研政策

学校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独立学院学生)。 第四条学校推免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

又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监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教务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应报教务部备案。 第六条每年学校推免生计划中的99%作为正常推荐遴选计划,1%作为特殊人才推荐遴选计划。正常推荐遴选计划根据各学院毕业学生的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到相关学院;特殊人才遴选计划,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调配使用。 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学校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外校的推免生。每年学校将从各学院的推免生计划中单列推荐到外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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