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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对策研究报告

河南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对策研究报告
河南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对策研究报告

XX省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的日益突出,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旅游业发展的热点,为此,本文从XX 省森林生态旅游现状出发,着重阐述了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的意义,提出森林生态旅游如何做到开发与保护的并重,实现有序开发、永续利用的若干建议以供商榷。)

关键词: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保护对策研究

进入21世纪,森林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正日益成为世界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林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森林生态旅游是指在被保护的森林生态系统内,以自然景观为主体,融合区域内人文、社会景观为对象的郊野性旅游,旅游者通过与自然的接近,达到了解自然、享受自然生态功能的好处,产生回归自然的意境,从而自觉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一种科学、高雅、文明的旅游方式。森林公园承担着保护国家森林风景资源和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户外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的特定场所的责任,已经成为森林旅游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森林公园建设也成为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

1森林生态旅游现状

1.1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生物种类丰富,群落类型繁多。从80年代开始,以森林公园建设为主体的森林旅游业在我国悄然兴起并获得长足发展。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级森林公园有800余处,其中国家级270处,总经营面积达720

万公顷,年接待游客达5000万人次,基本上形成了吃、住、行、游、娱、购的一条龙服务体系。从XX的北极村到XX的尖峰岭,我国森林公园跨越了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等5个气候带,几乎囊括了中国所有类型的森林景观资源,为人们进行观光、避暑、野营、度假、科考、探险等活动提供了适合场所,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已发展到1276处,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44%,还拥有1亿hm2的森林公园,并已建成了近1100个森林公园。同时我国广袤的林区内,分布的高等植物达32万种,还鸟类、兽类、爬行类和两栖动物近2千种。还有千姿百态的自然景观,丰富多彩的历史遗迹和出土文物,再加上登山野营、骑马打猎、采集标本、游泳钓鱼、绘画摄影、休息疗养等,这些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的旅游内容是其他大众旅游所不能替代的。

1.2 XX有着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XX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45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27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6.19%。在有林地中,作为森林生态旅游主体的天然林面积为109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的40%。截止2004年,已建立国家森林公园25个,省级森林公园51个,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10个,经营面积25万公顷。以国家森林公园为龙头,省级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为骨干的森林旅游业发展框架,在XX省已经基本形成。而依托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开发并兴起的森林旅游已成为XX旅游业的生力军,2004年,XX森林旅游收入已达1.53亿元,并带动相关的交通业、餐饮业、加工业等产业收入12亿元。近年来,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一批重大林业工程的实施,特别是生态省工程的全面建设,植树造林、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被全社会

所接受。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XX的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将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生态XX”的目标必将实现。

2 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意义

2.1 极大地提升林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回归自然、准求时尚的欲望也会与时俱进。随着XX省生态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现在已有26个森林公园被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像嵩山、白云山、云台山、龙峪湾、花果山、南湾、鸡公山等一批森林公园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森林旅游市场中都具有较大影响。

2.2 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旅游是一种促进保护的旅行,生态旅游以自然景观为观赏主要内容,辅以地方民族文化,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原则下使游客享受多彩多姿的旅憩体验。游客在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美妙景色的同时,更能深切地感受到保护生态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从而使人们自觉树立起生态保护意识。

2.3 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在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中,依托于森林自然景观资源开发林下及林业相关经济已成为当地林业的主导产品,如食用菌种植、林蛙养殖、林下山野菜种植和木耳等食用菌培育已逐步形成了规模,卢氏的木耳、香菇等已享誉省内外。在一些地区,已森林生态旅游为主题的“农家乐”旅游也已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过去靠山吃山、砍树换钱的单纯的伐木经济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林区群众在享受生态旅游带来的丰厚收益的同时,也自发地提高了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森林公园的建设与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为全省林业产业的合理调整创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2.4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数据显示,

仅2001年至2005年,国家投入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278亿元,直接从事森林旅游的职工人数10万多。自1986年经林业部批准建立XX省第一个森林公园——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始,截至2007年底,XX省已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27个,省级森林公园51个,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10个,经营面积25万公顷。其中,67处森林生态旅游景区正式对游客开放,2007年接待游客近2000万人次,直接收入近7亿元。在一些重点森林生态旅游区,生态旅游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更高,据统计,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以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为旅游支柱的嵩县共接待游客83万余人次,门票收入1300多万元,综合效益1.6亿元。此外,像嵩山、鸡公山、玉皇山、宝天曼、云台山等森林公园所带来的直接和综合效益均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

3 XX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3.1

3.2 法律法规不健全,生态保护立法没引起足够重视。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法律措施不到位,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致使原本就落后的行业更加经营无序。现有的森林生态保护法规多为林业系统内部法规,对社会性较强的森林生态开发所产生的约束力相当有限。有的森林公园批复后,不能及时开发建设;有的只顾眼前忽视长远;有的只顾局部而忽视全局。如不尽快出台综合性的森林生态资源开发保护法规,将会极大地制约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

3.3 生态资源保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森林公园建设是实现其功能的重要形式,而在森林公园建设中,各地方政府基本是按照开发第一、保护第二或者先开发、后保护的思路进行的,投入开发的资金和精力较多,

保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不少的森林公园主要以营利创收为目的,未进行环境评价就开始营业,在公园内,介绍景点的宣传栏多,宣传生态保护的宣传栏少,导游们的导游词中也极少触及生态保护和生态道德教育。

3.4 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资金投入不足。XX省的森林公园大多是在原国营林场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建设主体也以林业系统为主。但是,森林生态旅游投入大、见效慢、风险高,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并不高,特别是森林公园建成后,能用于资源保护的资金更少,许多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和资源保护的资金仅靠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拨款和自己争取项目资金,致使森林公园的资源保护工作无法得到有效开展。

3.5 宣传促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宣传促销意识不够,一些森林公园自然景色相当不错,开发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但却缺乏宣传意识,酒虽香,却藏在深巷无人知;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往往只局限于在本地电视、报纸进行宣传,不能把宣传提升到与开发建设的同等高度,舍不得投资;三是宣传手段单一,重视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和传单的宣传作用,对网络等现代化传播工具和其他创新性的宣传方式利用少;四是宣传口号大众化、趋同化,难以突出新意、突出特色。

3.6 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力度不够。旅游商品时森林生态旅游中的重要一环,每到一地,游客都希望能买到具有较高艺术价值、收藏价值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旅游商品。然而,纵观XX 省的森林生态旅游,能够拿得出、叫的响的特色旅游商品少之又少,甚至出现了各景区旅游商品基本相同的现象,严重制约了森林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实现。

3.7 森林生态旅游专业人才短缺。在XX省,从事森林生态旅游业的人主要是过去林业局、场、站的人过渡的,加之起步较晚,导致专业旅游人才缺乏,生态旅游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森林公园无一名专职导游,游客来了只是简单象征性的介绍,致使旅游景点不能引起游客的兴趣,有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感觉,而且,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意识不浓,服务质量不高,违约经营,坑蒙欺骗游客的现象时有发生。

4 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对策。

4.1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与保护提到应有的高度。森林生态旅游作为生态旅游的一种,它构成了我国生态旅游的主体。各地方政府要把森林生态旅游放到振兴经济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森林旅游业在整个旅游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树立产业观念和大旅游观念。森林生态旅游是以生态学思想为指导,以保护自然和社会环境,保护原生和谐的传统文化,发展地区经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让居民和旅游者在受益和休闲游憩活动中得到教育,并最终自觉保护环境的一个生态经济型系统工程。政府作为森林资源的管理机构,森林旅游的发展要实施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战略,政府主导并非政府直接经营管理,而是要为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4.2 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森林生态旅游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三大效益的最大化,这就决定了森林公园的经营不可能走完全市场化、企业化的途径。建议各地要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基础上,把森林公园纳入国家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将森林生态保护列为地方财政的一般性预算科目,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并对森林公园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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