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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今年以来,从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到清明节四川男子脑死亡捐献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献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器官捐献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记者赴京、沪、鄂、赣、粤等省市调查,试图解开器官捐献之惑。

能做移植手术的医院都有人排队等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如此“贵重礼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适的肝源离世。

我国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率较低。2015年起,我国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苏、湖北、上海等地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认为,器官来源原本就很紧张,现在就更加紧张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过去“由地方司法部门与移植医院获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绝望又让人刻骨铭心。记者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大医院采访了解到,

凡是有资格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几乎都有人在排队等待器官救命。遗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病房内几十个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适肺源。”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无锡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去年底发的这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

国内较早开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医院,“已经4年没做过肺移植手术了,就是找不到供体”。中日友好医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刘德若说。

作为器官移植的专家,刘德若、陈静瑜等太了解器官稀缺带给病人的痛苦了。“由于供体太少,一个受体从决定可以接受肺移植开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时间才能如愿,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陈静瑜说。

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我国器官捐献事业,除了规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前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黄洁夫对此有不同看法:“无法进行移植不都是因为缺少供体,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经济原因放弃手术。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是,我国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只有几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

不过,记者在医疗机构采访时,众多从事器官移植的医

务人员认为,在医患矛盾突出、官办慈善机构又陷入信任泥沼的当下,器官捐献事业发展举步维艰。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影响下,捐献者义举得不到应有肯定。

江西省大余县一位农民捐献罹患肾衰竭去世的3岁儿子眼角膜,事后许多村民指责他“拿儿子的身体卖钱”。“免费捐器官,换个器官却要花几十万”等,人们的这些认识,与对器官捐献政策不了解和器官分配不够透明、公开有关。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2012年在武汉和广州进行民意调查,40%以上的人表示不确定是否会捐器官。“他们不知道这个器官捐献是不是公平公正的。”黄洁夫说,这可能是原因之一。

黄洁夫说,我国自开始自愿捐献器官以来,至今年1月31日,全国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案例3326例,仅2014年实现近1700例,超过之前历年总和。“这表明器官移植依赖死囚的局面已经打破。”

“器官捐献率低,落后的不是传统观念,是行政管理的体制,把管理体制搞好,公民捐献意愿就会提高。”黄洁夫说,“公开、透明、可溯源的器官分配体系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研发并启用了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用技术手段最大限度排除和监控人为干预。公众的期待是,让这些措施能够实实在在地执行

下去。

签了捐献协议,医院会不会不积极救治如何认定患者死亡,是影响器官捐献的关键问题之一。患者依然担心,“会不会我签署了捐献器官的协议后,医院就不会积极救治我了。”

黄洁夫说,结合我国传统文化,我国器官捐献工作以心死亡为法律依据,制定了中国器官捐献死亡判断3类标准:脑死亡;心死亡;心脑双死亡。此标准由神经科与重症监护医生等经过严格训练后判定。

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界专家指出,“心死亡”“脑死亡”和“心脑双死亡”三者并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三者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参与过多次器官移植手术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普外科一位专家表示,假如死者家属质疑医生因摘取器官而抢救不力,医生将百口莫辩。

多位器官移植专家共同建议,国家层面虽然出台了死亡认定技术规范,但希望建立严格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从制度上明确捐献者、医务人员和受捐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制度设计面临的几个问题当医生发现一个潜在器官捐献者时,他应第一时间通知医院指定的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负责与家属沟通、抚慰、处理法律

方面问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专业协调员则负责与医生沟通,进行医疗专业评估。

现在全国在册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仅547位,其中169位是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其余为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专业协调员。“相比于我国的器官捐献发展趋势和需求,这个数量远远不够。”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普说,在禁用死囚器官,完全依靠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当下,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目前我国对捐献者的身后事没有配套优惠措施。记者采访时,有人表示,一个人捐献了自己的器官,救了另外一条甚至数条生命,在他的身后事上,比如火化、殡葬费等方面却得不到任何抚恤,会令捐献者寒心。

再就是医疗费用问题。2014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处理的捐献案例1699个,挽救了3400多人。“这些捐献者往往面临大量的医疗债务,1200多人需要这方面的救助。去年国家大约拨付了84万元,远远不够。”高新普说。

针对上述问题,高新普说,我国正在对660名协调员进行培训,通过了资格认定考试,即将上岗。

黄洁夫等专家特别指出,对捐献者身后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绝不等于器官“买卖”或“交易”。要明确捐献者家庭申请救助的程序,掌握适宜的救助标准,既要确保捐献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基本权益,又不能让器官捐献“自愿无偿”

的原则被扭曲。

一些器官捐献者的家属表示,希望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进行人道抚恤或困难救助,并协同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建立纪念墓地、纪念林、纪念碑或纪念网站,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器官移植是治疗各类终末期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被誉为“医学皇冠上的明珠”。1960年,我国内地进行了首例临床肾移植。对捐出器官的人来说,无疑是给患者献上了“生命的礼物”。

湖南岳阳一位器官捐献者的妻子说:“丈夫因车祸死亡后,我选择将他的肾脏等器官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的生命,也让丈夫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

“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队伍中,让更多患者受益。”陈静瑜说。?笪(新华)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江西省共招募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1882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274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53例,共捐献心脏2个,肝脏50个,肾脏102个,通过器官移植,可至少挽救152名濒危患者的生命;角膜捐献320个,通过临床组织移植,使逾百名眼疾患者减轻了痛苦,重新获得了健康。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你对器官捐献了解多少?小编下面为大家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经过了几天的深思熟虑,陈锋觉得,自己缺乏闯劲儿和足够的毅力,对事业也没有很强烈的追求,之前外出打拼更多只是不甘被摆布而作出的决定。相比之下,自己其实更适合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过平凡简单的生活。“人生的意义嘛,成家立业的同时还能照顾父母,也是种幸福”。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

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简介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4月13日,一封由全国148个城市289名罕见病患者及其亲友联合署名的《关于完善有关就业保障制度、促进罕见病群体平等就业的建议信》,从五个地方被寄往人社部、民政部和卫生部及全国31个省市政府办公厅,呼吁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培训评估机制、消除制度性歧视、建设支持性工作环境及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等。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今年以来,从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到清明节四川男子脑死亡捐献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献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器官捐献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记者赴京、沪、鄂、赣、粤等省市调查,试图解开器官捐献之惑。 能做移植手术的医院都有人排队等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如此“贵重礼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适的肝源离世。 我国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率较低。2015年起,我国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苏、湖北、上海等地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认为,器官来源原本就很紧张,现在就更加紧张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过去“由地方司法部门与移植医院获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绝望又让人刻骨铭心。记者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大医院采访了解到,

凡是有资格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几乎都有人在排队等待器官救命。遗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病房内几十个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适肺源。”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无锡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去年底发的这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 国内较早开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医院,“已经4年没做过肺移植手术了,就是找不到供体”。中日友好医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刘德若说。 作为器官移植的专家,刘德若、陈静瑜等太了解器官稀缺带给病人的痛苦了。“由于供体太少,一个受体从决定可以接受肺移植开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时间才能如愿,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陈静瑜说。 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我国器官捐献事业,除了规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前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黄洁夫对此有不同看法:“无法进行移植不都是因为缺少供体,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经济原因放弃手术。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是,我国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只有几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 不过,记者在医疗机构采访时,众多从事器官移植的医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报名)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正面) 公民自愿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我已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承诺在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的患者,并做以下志愿登记: 本人相关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学历:职业: 国籍:宗教:。 联系电话:邮箱E-mail: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征得家人同意:是□否□ 家属姓名:与本人关系:。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我保证填写的以上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生变更或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自愿无偿捐献: 全部器官□ 或: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其它()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报名登记须知 (背面) 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3.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4. 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信息保密。 5. 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 6.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请告知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获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7.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8.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9. 如不能现场递交此表,请按如下地址寄往贵州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办公室。(地址:贵阳市八鸽岩路101号省防疫站4号楼4楼,邮编:550004) 10.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 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人体器官一览表

人体器官一览表,别熬夜,年轻人注意了!! 任何试图更改生物钟的行为,都将给身体留下莫名其妙的疾病,20、30年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一、晚上9-11点为免疫系统(淋巴)排毒时间,此段时间应安静或听音乐。 二、晚间11-凌晨1点,肝的排毒,需在熟睡中进行。 三、凌晨1-3点,胆的排毒,亦同。 四、凌晨3-5点,肺的排毒。此即为何咳嗽的人在这段时间咳得最剧烈,因排毒动作已走到肺;不应Medicine,以免抑制废积物的排除。 五、凌晨5-7点,大肠的排毒,应上厕所排便。 六、凌晨7-9点,小肠大量吸收营养的时段,应吃早餐。疗病者最好早吃,在6点半前,养生者在7点半前,不吃早餐者应改变习惯,即使拖到9、10点吃都比不吃好。 七、半夜至凌晨4点为脊椎造血时段,必须熟睡,不宜熬夜 手、脚、身体各个穴位所对应的内脏(图) 下面这几张图显示了,咱们的手、脚、身体各个穴位所对应的内脏。按摩的时候,对准穴位下力,才能对我们身体有益。

如图所示,比如我们的脚趾分别代表了我们眼睛和耳朵,而整个脚底就相当于人体身体的主干。 下面是手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学会了自己给自己按摩一下吧。 拉拉耳朵养护全身器官 肾是人体重要脏器之一,乃先天之本。肾脏功能是否正常,对健康长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医五行学说认为,肾主藏精,开窍于耳,医治肾脏疾病的穴位有很多在耳部。所以经常进行双耳锻炼法,可起到健肾壮腰、养身延年的作用。 一、提拉耳垂法双手食指放耳屏内侧后,用食指、拇指提拉耳屏、耳垂,自内向外提拉,手法由轻到重,牵拉的力量以不感疼痛为限,每次3~5分钟。此法可治头痛、头昏、

神经衰弱、耳鸣等疾病。 二、手摩耳轮法双手握空拳,以拇、食二指沿耳轮上下来回推摩,直至耳轮充血发热。此法有健脑、强肾、聪耳、明目之功,可防治****、尿频、便秘、腰腿痛、颈椎病、心慌、胸闷、头痛、头昏等病症。 三、提拉耳尖法用双手拇、食指夹捏耳廓尖端,向上提揪、揉、捏、摩擦15~20次,使局部发热发红。此法有镇静、止痛、清脑明目、退热、抗过敏、养肾等功效,可防治高血压、失眠、咽喉炎和皮肤病。 四、搓弹双耳法两手分别轻捏双耳的耳垂,再搓摩至发红发热。然后揪住耳垂往下拉,再放手让耳垂弹回。每天两三次,每次20下。此法可促进耳朵的血液循环,有健肾壮腰之功效。 五、双手拉耳法左手过头顶向上牵拉右侧耳朵数十次,然后右手牵拉左耳数十次。这一锻炼还可促进颌下腺、舌下腺的分泌,减轻喉咙疼痛,治慢性咽炎。 六、双手掩耳法两手掌掩两耳廓,手指托后脑壳,用食指压中指弹击24下,可听到“隆隆”之声,曰击“天鼓”。此刺激可活跃肾脏,有健脑、明目、强肾之功效。 七、全耳按摩法双手掌心摩擦发热后,向后按摩腹面(即耳正面),再向前反折按摩背面,反复按摩5~6次。此法可疏通经络,对肾脏及全身脏器均有保健作用。 八、双手扫耳法以双手把耳朵由后面向前扫,这时会听到“嚓嚓”的声音。每次20下,每日数次,只要长期坚持,必能强肾健身。 以上八法,可根据各人所需选择,或单项或几项配合进行,只要能持之以恒,一定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简单易学的强肾健体保健法 祖国传统医学认为,肾为先天之本,生命之源,肾气充盈,则精力充沛,筋骨强健,步履轻快,神思敏捷,肾气亏损则阳气虚弱,腰膝酸软,易感风寒,生疾病等。肾虚病症有阴虚、阳虚之分。肾阴虚者,有肺热、咽燥、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舌苔偏红等症状。 肾阳虚者,常见有肢体畏寒、精神萎靡、腰酸耳鸣、舌淡、体胖等症状。 中医认为,肢体的功能活动,包括关节、筋骨等组织的运动,皆由肝肾所支配,故有“肾主骨,骨为肾之余”的说法,因此坚持体育锻炼,以取得养筋健肾、舒筋活络、畅通气脉、增强自身抵抗力之功效,从而达到强肾健体目的。散步、慢跑、打球、做****、练拳舞剑等,都是不错的锻炼项目。下面介绍几个简单的保健方法,您可以试试。 搓擦腰眼:两手搓热后紧按腰部,用力搓30次。“腰为肾之府”,搓擦腰眼可疏通筋脉,增强肾脏功能。 揉按丹田:两手搓热,在腹部丹田处按摩30~50次。丹田乃人之真气、真精凝聚之所,为人体生命之本。此法常用之,可增强人体的免疫功能,提高人体的抵抗力,从而达到强肾固本的目的,有利于延年益寿。 发“吹”音“吹”与肾相应,肾属水,故有滋养肾水的功效。反复做6~9遍。 另外,心脏对应的是“呵”音,肝脏对应的是“嘘”的音,脾对应的是“呼”的音,肺对应的是“斯”的音,三焦对应的是“唏”的音。发音的时间长一些,次数多一些。 健脾通胃肠气的保健方法: 双手重叠,顺时针绕肚脐揉腹,以通为主,可促进胃肠气通畅,逆时针绕肚脐揉腹,则以补为主,可起到健脾作用,便秘患者,多顺时针揉,脾虚者,则加逆时针揉,每次3 00~500下,每天1~2次。

中国首部《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

中国首部《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 今年我国已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公民自愿捐献成唯一合法器官来源。 22日,广州举行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论坛上,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该指南主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表示,希望通过指南的传播,消除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误解与偏见,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关注和认可。 指南共分18个篇章,对中国器官捐献相关原则和政策进行了阐述,包括公民器官捐献的伦理道德、法律、捐献组织架构,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供体维护、器官功能的评估,器官获取的有关技术及分配准则,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以及人道主义救助政策等内容。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已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如今公民自愿捐献已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也成为器官捐献中重要的一环。 郑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肝胆外科主任陈国勇介绍,当器官捐献志愿者成为潜在的捐献人后,OPO复杂组织医学专家对捐献者进行医学评估,与家属签订合法文件,将相关信息录入“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并由该系统按照等待者病情严重程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分配与获取器官。 《指南》阐述了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陈国勇介绍,一般有三种状态,一种是脑死亡、一种是心死亡,还有一种是心脑联合死亡。“虽然有三类死亡标准,但是国内多数采用的是心脑联合死亡标准,达到这个标准评判就可以捐了,各方面签字同意,这个时候才会摘取器官。” 截至2015年8月19日,中国实现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4737例,捐献大器官12748个。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已实现捐献案例1590例,大器官4414个。目前中国器官捐献在数量上已处于亚洲国家首位,百万人口捐献率达到2左右。 尽管成绩斐然,但我国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而每年器官移植1万例的数量仍是杯水车薪。 相关阅读: 据了解,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人们对于“器官移植”这一概念仍旧存在不小的偏见和误解。广东红十字会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说,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的出现正是希望通过指南的传播,让器官捐献在阳光下进行,消除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误解与偏见,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关注和认可。

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省(区、市)和部分地市)及以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附图1)。 一、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及相关部委共同组建,下设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制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监督、指导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调相关国家部委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日常执行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全国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组织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文关怀、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培训;负责建立和维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指导参与捐献器官的获取及分配工作;负责接收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建立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建立激励和救助机制,对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人道救助;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负责协调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 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专家委员会由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卫生法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拟订全国人体器官捐献技术应用规范;负责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提供政策建议、决策参考和技术咨询;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进行监督指导等。 (四)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负 责协调、指导、实施 人体器官获取工作;负责对人体器官获取专家开展技术方面 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省级人体器官捐 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组成部分,由省级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下设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依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人道救助实施办法。日常执行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省级红十字会。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器官捐献宣传推动工作;负责招募并管理辖区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辖区内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调研报告 调研组织:“博爱青春”社会实践团队 调研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目录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2) (一)调研背景 (2) (二)调研方法 (3) (三)调查过程 (5)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 (7) (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7) (二)采访调查结果与分析 (15) 三、关于推进捐器捐遗事业发展的合理建议 (18) (一)制度、条例公开化 (18) (二)社会舆论导向 (19) (三)全国立法,统一管理 (20) 四、附件 (21) (一)调查问卷数据 (21) (二)访谈记录 (23)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一)调研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脏器衰竭

患者对器官移植的需求越来越大,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名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只有约1万人获得移植,绝大部分患者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世界。而另一方面,因交通事故、脑血管、脑肿瘤等致死的人中,大多数没有进行器官捐献——哪怕其中的1/10或1/20进行了捐献,就能满足我国器官移植的需求。 同时,供医学研究、教学所用的人体资源严重短缺。尤其是临床医学在读本科生,几乎没有机会解剖一例尸体。 器官与遗体的供需严重不平衡成为了阻碍医学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障碍。鼓励群众生前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却障碍重重,南京作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仅3例器官成功捐赠移植。 (二)调研方法 1、资料研究法 调研组前期通过查阅各大报刊杂志及电视网络媒体报道,对国内外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初步梳理,尤其是对于国内外现状及深层原因的研究分析。上述文献材料,为本次调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特色:立足理论,用于实际。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中国人体器官管理中心制作中国红十字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感谢你们在家庭承受着巨大痛苦的时候,愿意代表你们的家人做出器官捐献的决定。这将挽救很多人的生命,给许许多多的家庭带来希望。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亲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能继续贡献社会。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器官捐献并无绝对的年龄限制,要求志愿捐献者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具体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人体器官评估组织评估器官、组织是否适合捐献。 3、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而且并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的形式共同表示愿意捐献器官。 4、亲属有权决定是否捐献器官及捐献何种器官,有权在捐献手术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撤销、更改捐献登记。 5、器官捐献会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志愿捐献者的抢救和治疗。器官摘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在医院接受任何一项外科手术。在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捐献者的遗体、遗容,并最后回复遗体原貌。 6、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亲属承担。 7、基于对捐献者和接受者的隐私权,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信息都将严格保密,以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困扰。如果双方同意,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手术后的进展情况。 8、亲属在填写登记表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捐献者的关系证明,共同在登记表上签字。 9、《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吉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捐献者家属保存。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注:亲属是指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登记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志愿捐献:肾脏口肝脏口心脏口肺脏口 胰腺口脾脏口小肠口 其他( )

人体器官捐献调查表

青海大学学生对器官捐赠的认知、意愿及影响调查问卷调查说明:本调查不是考试,不填写名字,不会对您有任何影响,请如实回答,在您认为的正确的选项前打“√”。感谢您能抽出您宝贵的时间填写我们的问卷,非常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一、基本资料 1.性别: A.男 B.女 2.常住地: A.城市 B.农村 3.年级: A.一年级 B.二年级 C.三年级 D.四年级 4.科系类别: A. 医学类 B.管理类 C.农牧类 D. 理工类 5.民族: A.汉族 B.回族 C.撒拉族 D.土族 E.藏族 F.其他 6.信仰何种宗教: A.基督教 B.天主教 C.伊斯兰教 D.佛教 E.无 F.其他 7.献血习惯: A.经常性参与( 每半年一次) B.曾经参与过 C.从未参与过 8.是否在红十字协会登记注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 A.是B否 二、一般知识调查 1.脑死亡是指患者无法自主呼吸,且心脏也无法跳动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2.任何医师都可判定脑死亡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3.器官取出手术必须在判定脑死亡后进行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4.患有任何疾病的人都可以进行器官捐赠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5.器官捐赠人不可以索取任何金钱报酬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6.只要死者生前以书面表示愿意捐赠器官,医师就可以把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7.除非死者生前同意,否则谁也不能把死者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8.人死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9.任何年龄的人都可捐赠器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10.器官取出手术花费需由捐赠者支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The Existing Problem s and Counterm easures of Organ Donation in China Yu Haojie et al Guangzhou General Hospital of Guangzhou Military Command,Guangzhou,510010 Abstract At present,the reasons of low organ donation rate were the influences of traditional cultural,the lack of relative standardization i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the lack of perfect organ donation system,social trust crisis etc.The phenomena and deep reasons of problems in organ donation were analyzed and thought further.We should perfect health care policies,establish a perfect system for organ donation,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set up a specialized account,pay attention to humane care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 of brain death,all of which are aiming at the improvement of our country's organ donation business. Key Words Organ Donation;Transplantation;Ethics 器官捐献作为器官移植工作的基础,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有关学者认为,器官捐献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主要是器官捐献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文化属性的影响,公民对器官捐献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甚至还有公民对医疗行业信任危机的问题。但是,器官捐献工作在重症患者的疾病转归,提升重症患者存活率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仍然得到世人的公认。本文阐述了我国器官捐献面临的困境,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对策。 1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1.1文化属性的影响 受东方佛教及儒家思想的影响,许多中国人仍然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也,”以及“伦回转世”等思想,认为人在死亡后身体必须完整,对于人体器官死后捐献,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虽然有部分人自愿捐献遗体,但因得不到亲属的认可而放弃。因此,传统的文化意识阻碍着人们在死亡后志愿捐献器官。 1.2相关政策法规滞后 丹麦早在1947年就率先制定了《人体组织摘取法》,美国也在1948年即制定了《统一尸体提供法》。1968年美国国家委员会在统一州法律中通过了特别委 员会《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由专门的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OPO )负责收集和管理器官信息。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至今尚没有一部完善的、系统的遗体捐赠法。目前,器官捐献的宣传与发动工作,已由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主持试点工作。红十字会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不少的难题,甚至是阻力,这主要体验在医疗系统政策层面的缺失与行政支持力度的不足。实践表明,捐献者或家属要求捐献器官却没有接受器官捐献的组织和机构,捐献者和家属不得不放弃,捐献者遗愿无法完成,家属很迷茫,我们也很无奈。 1.3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遗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只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一些大城市设立了专门的遗体捐献接收站,且为数甚少,处于“无固定经费”、“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无规模”的“三无”状态,各接收单位通常只接收本地居民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余浩杰 胡文魁 1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2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 摘要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文化影响,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社会信任 危机等原因。运用综摄法对器官捐献现状及其深层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应完善相关医疗政策,建立系统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专用账户,对器官捐献者应注重人文关怀以及推广脑死亡标准等对策。 关键词 器官捐献;移植;伦理 中图分类号 R197文献标识码A DOI.10.3870/YXYSH.2012.10.021 通讯作者:胡文魁,gzhuwenk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161538273.html, 。 第25卷第10期2012年10月医学与社会 Medicine and Society Vol.25No.10%Sep.2012 69··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登记单位:登记人:登记时间: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 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我志愿捐献:肾脏□肝脏□心脏□肺脏□ 胰腺□脾脏□小肠□ 其他() 签名: 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遗体捐献 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 接受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山东省红十字会印制

遗体捐献同意书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信息】

【捐献意愿】 (请在选项框“□”内打“√”和“×”) 1、遗体接受单位: 2、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临床医疗□ 3、捐献遗体:整体□或部分□(请注明另行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名称: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角膜□其他) 4、遗体捐献时是否留遗发作纪念:是□否□ 5、遗体使用后是否留骨灰:是□否□ 6、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亲友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其他有关单位 7、备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就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开展器官捐献工作达成共识,决定共同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本方案所称人体器官捐献,是指下列两种情况: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器官捐献;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一、试点目标 通过广泛社会宣传、教育和动员,普及器官移植知识,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方面重要性、科学性的认识,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 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探索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队伍、信息平台、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二、试点原则

(一)依法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认真制定和执行人体器官捐献的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使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密切协作,积极稳妥。 各级红十字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试点,摸索出成功经验,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 (三)统一标准,科学管理。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制定统一的捐献者登记表和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登记表,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登记管理系统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管理系统,明确数据标准,规范信息采集、录入、分配管理等行为。 (四)加强监督,确保公平。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考虑地域、病情、配型、申请时间、预期效果等因素,制定科学的器官分配原则,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保证器官使用的公平、公正、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试点范围和进度 (一)试点范围。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研究决定,首批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

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须知

报名登记须知 (背面) 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3.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4.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信息保密。 5.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 6.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请告知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获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7.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8.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

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9.四川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暂由四川省红十字会下属单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负责。 10.如不能现场递交此表,请按如下地址寄往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单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8幢2--18室,邮编:610021)11.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 志愿者登记签名 年月日

中国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登记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公民自愿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我已了解人体器官捐 献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承诺在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的患者,并做以 下志愿登记: 本人相关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历: 职 业:  国 籍: 宗 教: 联系电话: 邮箱E-mail: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征得家人同意: 是 □ 否 □ 家属姓名: 与本人关系:  移动电话: 固 定 电 话:  (我保证填写的以上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生变更或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自愿无偿捐献: 全部器官 □ 或:肾脏 □ 肝脏 □ 心脏 □ 肺脏 □ 胰腺 □ 小肠 □ 其它( )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 月 日 编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作 监制

报名登记须知 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3.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4. 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信息保密。 5. 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 6.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请告知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获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7.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8.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9. 如不能现场递交此登记表,请按如下地址寄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单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干面胡同53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207室;邮编:100010) 10.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 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 月 日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 一、报名登记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填写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同意),填好后可邮寄、传真或面交至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 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向报名登记者颁发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卡”,并负责将自愿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存原始资料。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果本人曾经有捐献意向或家属有捐献意向,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开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医院及所

在地红十字会应派专职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尚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的省份若发生捐献案例,省级红十字会应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上报,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其他已开展捐献工作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助完成后续工作。 三、捐献确认 经评估,应符合器官捐献相关标准,在协调员见证下,由捐献者家属代表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捐献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均应签字确认,或委托代表签字确认。 专兼职协调员负责收集捐献者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死亡证明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等文件资料复印件,并上报捐献者所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捐献者的死亡由所在医疗机构判定。 四、器官获取 在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并摘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专职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 获取的器官应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保存和运输。 五、器官分配

关于器官黑市交易的调查报1.

关于器官黑市交易的调查报告

目录 1.0 梗概 (1) 2.0 引言 (2) 3.0 研究背景 (3) 4.0 研究方法 (4) 5.0 研究成果 (9) 6.0 研究成果分析 (10) 7.0 结论 (12) 8.0 我的建议 (13) 9.0 参考文献 (16) 10.0 附录 (18)

梗概 这篇报告主体内容共18页大约7500余字,于2013年6月10日完成。 写这篇报告的目的是希望了解到民众对于器官买卖合 法化的看法,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他们能重视民愿。 研究的范围主要是身边同学与家人之间,所以范围较小,数据可能会有少量偏差。而研究方法则主要采用了数量研究与质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多方面进行了研究。 研究的成果是,大多数民众都不愿意使器官买卖合法化,甚至许多专家,政府都不同意。从成果可得出结论,我们一定不能使器官买卖合法化,那样只会伤害更多人,寒了民众的心。 器官买卖虽能救人,可也伤害了更多人的身心,所以我们应从其他方面入手,多宣扬提倡遗体捐献,使人们的思想有所改变,严惩黑市团伙,才能有效的制止器官买卖,同时也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病人。 此报告是我进行了大量资料查阅而写就的,虽不具有权威性,可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所思所想,所以还是值得一看的。

引言 现在不断的能在网上、报纸上、电视新闻上看到大量黑市器官买卖猖獗即许多因充当器官买卖中介而被抓获的人的信息,从中我发现了许多问题,有许多人的利益与身心健康都因此受到严重伤害,所以我想要就这个话题展开一些研究,希望找到一个平衡点,解决器官的供需平衡,彻底消灭器官买卖。 本报告采用的研究方法为:质量研究与数量研究相结合,通过网上调查与直接询问来收集所需要的数据,并进行统计,且运用了对比研究及案例研究等研究方法。研究范围为各地的网友及身边的同龄人与长辈等。 其中引用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中华等人的一些理论。毕竟此论文不是专业人士写就,难免会对某些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透彻,分析问题不够全面,考虑不到位的情况,但这也是我经过仔细分析,精心得出的结论与看法,希望读者能海涵,耐心看下去。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及法律思考_张宇清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及法律思考 张宇清1 摘 要: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为许多因器官功能衰竭而生命垂危的病人带来了第二次生命,但供体器官的严重短缺成为制约该项技术发展的瓶颈。人体器官捐赠匮乏,供需矛盾突出是目前各国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因此,构建切实可行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器官移植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现状和立法现状,比较国内外的相关立法,进而从未成年人的器官捐献、是否适用推定同意原则和人体器官捐献补偿体系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人体器官捐献 推定同意 合理补偿 1.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 1.1器官捐献法规不健全 虽然在我国器官移植技术方面位于世界前列,但是相关器官捐献的立法,却显得迟缓没有活力。很多人不知道捐献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医院或医学研究机构由于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度的规范,对前来捐献的遗体也不敢接收[1]。脑死亡标准虽然在老百姓当中有了一定的知识普及,但是没有被法律认可,医生在面临摘取器官时也顾虑重重、犹豫不决,错过最佳时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然对活体器官的移植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过于简陋,操作性不强,导致实践中的许多问题没法解决。各省市对器官捐献与分配的法律法规也都处于摸索、实验阶段。 1.2人体器官供体不足 有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供体与等待器官移植的受体比例是1:10,我国每年大约30万各种脏器衰竭患者登记器官移植,完成器官移植手术约1万例,器官供需比约为1:30,缺口巨大,越来越多的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因得不到合适的供体而在等待中死去[2]。2012年公民自愿无偿捐献的器官供体,约占当年手术移植器官总数的13%[3]。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8月29日美国登记等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共计103363人,当年1至5月,有6009人捐献器官。中国从2003年年初到2009年8月,只有130人死后捐献了器官。 中国人口基数远大于美国,潜在的器官源也远大于美国,而器官捐献的比例远远小于美国[4]。 1.3非法买卖、盗卖器官事件频发 2013年1月江西法院审理的一贩肾团伙圈养40人摘肾23个,获利154.8万元。2月,杭州法院审理的某网络组织半年期间卖肾 11 个,获利数百万以上。 非法买卖、盗割器官的案件频发且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法律的缺失。禁止人体器官买卖是国际通行法则,我国法律也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直到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才有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这之前只能以处罚较轻的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与器官买卖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不符。二是器官供求严重失衡,巨大的经济利益催生了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三是由于非法行医、时间紧迫、技术限制等原因,医疗机构对“供体”的身份审查有漏洞,使得一些“供体”冒充病人的近亲属提供器官。 2.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立法现状 2.1 地方陆续出台有关器官捐献的立法规章 1张宇清(1977-),武汉理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美国南加州大学(USC)访问学者(正在访学中)。参编教材4部,主持省级课题2项(重点课题一项),主持校级课题2项,参与多项省级、校级课题研究,公开发表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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